水經注卷六原公水

  【原文】

  原公水出茲氏縣西羊頭山,東過其縣北,縣,故秦置也,漢高帝更封沂陽侯嬰為侯國,王莽之茲同也。魏黃初二年,分太原,復置西河郡。晉徙封陳王斌於西河,故縣有西河繆王司馬子政廟。碑文云:西河舊處山林,漢末擾攘,百姓失所。魏興,更開疆宇,分割太原四縣,以為邦邑,其郡帶山側塞矣。王以咸寧三年,改命爵上,明年十二月喪國。臣大農閻崇、離石令宗群等二百三十四人,刊石立碑,以述勛德。碑北廟基尚存也。又東入於汾。水注文湖,不至汾也。

  【譯文】

  原公水發源於茲氏縣西面的羊頭山,往東流過縣城北邊,茲氏縣原是秦時設置,漢高帝把這裡改封給沂陽佚夏侯嬰,立為侯國;王莽時叫茲同。魏黃初二年(221),從太原劃地重新設置西河郡。晉時把陳王司馬斌遷封於西河。舊縣城有西河繆王司馬子政廟。碑文說:西河過去地處山林之中,漢朝末年天下大亂,百姓流離失所。魏朝興起後,重新劃分疆界,把太原郡分為四縣,作為封國都城,郡的領域就一邊靠山一邊鄰接邊塞了。陳王於咸寧三年更改封爵與封地,次年十二月死於封國內。他的臣屬太農閻崇、離石縣令宗群等二百三十四人,刻石立碑,敘述他的功勳和恩德。此碑北面的祠廟廢址如今還在。又往東流注人汾水。

  原公水注入文湖,並不流到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