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周一就被喊聲吵醒。
躺在稻草蓆上睡眼惺忪地望著牢門外站著的牢頭和衙役李修。
「頭兒,李大人要你去查案,說找到真兇,就讓你官復原職。」李修是周一的徒弟,同在衙門當差。
「不去。」說了兩個字倒在破席上,打算睡到太陽落山。
李修著急,走過去一把扶起師父,苦口婆心勸他:「師父,那件事我們都知道不是你乾的,知縣也知道,只是礙於江圖淫威,才把你暫時關在這裡,避避風頭。」
周一心不在焉,把屁股底下破席抽出幾根稻草,捏在指頭間把玩,沒幾下就編織出一隻小兔。
連牢頭都開始求這位爺爺:「周頭兒,您就行行好救救知縣大人,鄭主簿和路大人都死了,他嚇得一宿沒睡......」
「你說誰死了?」
周一嗖地起身,一把抓住牢頭的衣領。兩人都被他動作嚇到了。
「鄭主簿...和...路川路大人啊。」牢頭很敬佩周一,知道他不會傷害他,忙給他解釋。
沒等兩人給他換上乾淨衣服,周一抓住牢門往外奔去。
李修看了一眼牢頭,拍了拍他的肩膀,接過他手裡乾淨的衙役服,追了出去。
等周一和李修來到衙門時,不少百姓擠在衙門口議論。
他們擠進去,便看到衙門院牆上寫的一串大字。
「狗官,蛀蟲,苛壓百姓,不得好死。」這句話反覆出現在牆面,新鮮的還在滴血。
「欣兒。」周一搓著手走到正在檢查牆面紅字的趙欣兒身後,語氣諂媚,還有些畏縮。
趙欣兒沒回頭,用毛筆沾血漬的手卻停了下來:「牆上的字是狗血寫的,才寫了不到半個時辰。」
換言之,趕在衙門上值前寫上去的,時間抓得很巧妙。
「欣兒,我出來了,你不高興嗎?」
趙欣兒不接他的話,繼續道:「江員外家院牆上也被人寫了這些字,一起去看看吧。」
周一在縣衙擔任捕快,辦案神速,雖然為人有些不著調,卻很正直,深受同僚和百姓喜愛。
「欣兒,半月不見,我好想你。」
「路大人和鄭主簿死得不明不白,我沒空和你調笑。」趙欣兒表情嚴肅,腳步邁得極快。
此時,扮作普通侍女模樣的雲溪若和綰綰正在人群里看熱鬧。
綰綰在她耳邊小聲講那兩人的八卦。
李修很上道,這時候告訴師父一個實情:「師父,你不知道,你被李大人關進大牢後,欣姐兒可著急,四處想辦法撈你。」
「果真?」周一激動了,這才想起換下牢服。
很快,一行人趕到江宅,見到了牆上的血字。
與衙門院牆上的字內容不同,這裡寫著:官官相護,唯利是圖,蛇鼠一窩。
一牆之隔,江圖大發雷霆,怒吼聲傳到外面。
「活該。」周一暗罵一句。
趙欣兒剛準備檢查牆上的紅字,突然聽得一聲由遠及近的傳喝聲。
「頭兒,欣姐兒,又發現了兩具屍體。」
兩人交換眼神,立刻扔下這裡,往事發地趕去。
跟在衙役身後趕到這裡的雲溪若和綰綰說:「看來是連環殺人案,沒那麼容易破案,綰綰,如果有辦法,我想和周一、欣兒一起查案。」
綰綰並不清楚雲溪若來扶搖驛的具體任務是什麼,做他們這一行,是不能打聽上級行動的。她面露慎重:「難道大人要暴露身份嗎?」
「我心裡有數,就用我們昨晚擬定的身份。」
八卦門震卦,主雷道:緝拿朝廷欽犯、追查離奇案件。
她的老師錢哲就是原震門門主,而她這個徒弟,跟在老師身邊學習了那麼久,是時候發揮才能了。
......
不出意外,兩具新屍體的初步死亡原因又是意外。
據衙役搜集的情況,是野釣的修士發現了兩具溺亡的屍體。
看著已經形成巨人觀的兩具屍體,周一愁眉不展,無法辨認面部特徵,身上衣服也沒什麼特點。
這時候,李修和發現屍體的野釣修士吵起來了。
「昨晚你就發現屍體,為什麼才去報官?」
「好不容易找到個釣獲多的野窩,我去報官不就是釣不成了嘛。」野釣修士說得義正言辭。
換言之,這傢伙守著兩具屍體釣了一晚上,愣是等到天亮才去報官。
李修踢了他腳邊釣簍一腳,挖苦道:「釣具這麼好,釣一晚上沒見你釣什麼大獲啊,丟人。」
「唉唉唉,你這麼說話就不對了啊。」野釣修士還要和李修鬧一鬧,被趕來的同伴攔住。
「兩名死者,一男一女,泡得腫脹,皮膚能脫下來,看不出死亡原因,搬回衙門再驗吧。」
巨人觀屍體是仵作最怕遇到的屍體之一,負責搬運屍體的衙役都捂住口鼻,臭味還是從縫隙滲進去,頻頻作嘔。
「大概的死亡時間呢?」死亡時間最好判斷。
趙欣兒道:「溺死之人泡在水中,要形成皮膚脫離身體狀態,冬季需要半月至一月,春秋季三至七日,而現在是夏季,只需要二三日即可。」
發現屍體的河中沒什麼吃肉的魚怪,所以屍體保存得好算完整。
周一立即讓手下去查最近幾天衙門接到的失蹤案。
等他們趕回衙門時,李修來報:「頭兒,有消息了。」
「書吏處查到,七日內,有三個大人失蹤,還有一個孩童走失。第一個叫周平,五日前和家中妻子吵架後失蹤,是妻子來報的案。第二個是四日夜裡在屋中臥房失蹤,家中只有老母親一人,叫王老六。最後一人叫謝必,獨居,喜歡去扶搖山脈狩獵,打獵長時間不回家是常事,但報案人稱,和謝必相約二日前一起慶生,友人久久不歸,才報的案。」
而失蹤的孩童只有五歲,叫許吶,六日前和做生意的父親去伏龍洞販賣雜貨時在山中走失,至今沒找到。
周一疑惑道:「沒有女子失蹤報案嗎?」兩具屍體中,其中一具是女性。
李修搖頭:「沒有。」
通信不發達的時代,人失蹤也不一定引起家人注意。進山狩獵、走商、外鄉探親、官家領了公差等等一走就是半月甚至一年,等發現晚歸時再報官,屍體都被野獸吃乾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