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通緝令

  第75章 通緝令

  屋頂上有一根粗壯的房梁,用於承受上層的重量,貫穿整個房間,一直延伸到隔牆。

  趙林把桌子挪到房梁下面,站上桌子,手順著房梁一點一點按過去。

  在靠近隔牆的地方,房梁下面有樑柱支撐,剛好多出來一截。

  趙林在上面一按,手上立刻感覺到鬆動,從下往上輕輕一推,只聽「咔吧」一聲響。

  他站直身體,從上往下看去,心中瞬間明了。

  凸出的一截房梁,跟原來的房梁採用榫接結構嵌在一起。

  簡單形容就像兩隻十指交叉在一起的手掌,平搭在樑柱上,呈一個「丁」字型。

  正常來講,榫接結構非常牢固,但凹槽部分明顯被人動過手腳,挖得特別深,用一根活動的小木棍頂住。

  相當於兩隻手掌只在前端交叉,留出一塊空餘。

  趙林拔掉木棍,托住凸出的房梁,往回一拉,拽出長長的一截房梁。

  牆壁中間出現一個兩尺見方,能容人通過的開口。

  借著屋子裡的燈光,趙林向洞口看了一眼,對面也橫著一根粗大的房梁。

  「原來如此,難怪孫璋沒有檢查出來。」

  趙林心中恍然。

  從九號房觀察,兩個房間的房梁完全對接在一起,即便仔細檢查也發現不了任何端倪。

  趙林如果不是知道十號房下面有密道,推測出兇手逃跑的路線,也不會發現這一點。

  事情到此,距離真相大白已經很接近了。

  掌柜肯定有重大嫌疑,但地道里那個粗啞的聲音可能是真兇。兩樁案子,他們都脫不了干係!

  嫌犯已經鎖定,接下來就是抓捕了。

  趙林把現場還原,思考了一會兒,決定先不急於動手。

  兇手實力如何,地道有幾個出口,這些不弄清楚就冒然抓捕,放跑兇手不說,很可能把自己的命也搭進去。

  況且從剛才兩人的對話也能聽出來,藏在地道里的人這幾天都不會離開。

  次日卯時,趙林早起趕到衙門點卯。

  劉縣令升早堂第一件事就是詢問趙林案件進展。

  「稟堂尊,屬下已經查出一些線索,兩三天之內應能將兇手緝拿歸案。」趙林出列道。

  「哦?」

  劉縣令見趙林如此篤定,笑道:「嫌犯在何處?」

  趙林遲疑了一下,道:「回堂尊,嫌犯藏在一個非常隱蔽的地方,目前只知道大致區域。」

  「趙捕頭不肯透露,是怕我等搶功嗎?」

  孫璋陰陽怪氣道。

  趙林看了他一眼,不卑不亢道:「孫捕長說的哪裡話來,我是擔心兄弟們立功心切,打草驚蛇而已。」

  劉縣令點頭道:「好,案子在你手上,就由你全權負責。你手下只有三名捕快,人手夠嗎?」

  既然縣令把話題往這上面引,趙林也不客氣,「堂尊思慮周道,抓捕的時候至少需要二三十名捕快,才能確保萬無一失。」

  說完看了孫璋一眼,閉口不言。

  話里透露出來的意思很明顯:他想有調動東城捕快的權利。

  孫璋狠狠瞪過來,眉毛高高豎起,一副隨時就要發作的模樣。

  趙林目不斜視,假裝沒看見。

  既然攤上一個不斷給自己找麻煩背鍋的上司,最好的辦法就是取而代之。

  一味示弱苟全,只會變成真狗。

  劉縣令沉默一陣,說道:「我前幾天就說過,孫捕長每日巡夜辛苦,白天捕長一職就由伱代任。」

  「今日再重申一次,破案之前,東城的捕快務必聽從趙林調遣!」

  孫璋和施大海、金立群相互看了一眼,不情願地帶著手下捕快應聲道:「是縣尊!」

  早堂結束之後,趙林直接走到孫璋等人面前,拱手道:「孫捕長,施捕頭、金捕頭。」

  孫璋瞥了一眼堂上,沉著臉道:「什麼事?」

  趙林淡然道:「為了確保需要人手時能馬上召集起來,麻煩幾位約束手下,今明兩天不要外出辦事,全部候在衙門待命。」

  「什麼?」

  孫璋冷笑一聲,「你以為我們整天閒著?有人鬧事怎麼辦?手上的訟案怎麼辦?」

  趙林撓撓頭,為難道:「原來孫捕長有難處,罷了,我去找劉縣令說說……」

  「站住!」

  孫璋臉孔不住抽搐,「行,全部待命是吧?你們都聽見了?」

  他後一句是對施大海和金立群及一眾手下說的。

  「聽見了。」眾人都應道。

  「就按他說的做,破不了案子,我回頭再找你算帳。」

  孫璋放下一句狠話,氣沖沖地走出大堂。

  趙林沒理他,低聲交待給梁松一個任務:打聽雲來客棧掌柜的身份來歷。

  「你直接去碼頭找田大榜幫忙,他上次見過你。對了,他要是問什麼事,你別提案子。」

  「放心吧,不能打草驚蛇嘛。」

  梁松走了以後,趙林帶何慶全和陶二愣來到縣衙的庫房。

  如果仵作判斷兇手年齡準確的話,那麼此人極可能在別處也犯過案。

  一個人不可能到五十多歲才突然變態。

  對於逃亡兇犯,各州府都會發布通緝令,在州府內部懸賞緝拿。

  如果案情重大,還會跨州通知。

  趙林到庫房目的就是查閱清河縣歷年接收的通緝令,從裡面找出連環姦殺案兇手的來歷。

  「趙捕長,所來何事?」

  庫房小吏見趙林到來,恭敬地行禮道。

  趙林一聽這話差點笑出聲,自己剛代理捕長,這小吏就改了稱呼,連「代」字都省去了,深得溜須拍馬之精髓。

  「是代捕長。」趙林糾正道。

  「是是是,趙代捕長。」

  「歷年各州縣發來的通緝公文放在哪兒?我想看看。」

  小吏一怔,「只要通緝令?」

  「對。」

  看到小吏如此反應,趙林猜想以前肯定沒有人像自己這麼幹過。

  這個時代沒有數據統計的概念,即使有經驗的捕快也很少查閱歷史文檔,更別提其它州府的通緝公文了。

  縣衙也好,州府也好,大多各掃門前雪,對別處的案子不那麼上心。

  通緝公文最多在刑房保留三年,時間一過就扔進庫記吃灰。

  「在這裡!」

  小吏在庫房轉了一圈,在角落的架子上找到兩摞半人多高的通緝公文,上面落滿灰塵。

  「全都要麼?」小吏問道。

  「最近五十年的吧。」趙林略一思索道。

  兇犯五十多歲,就算十歲開始作惡,五十年也夠了。

  「五十年前就是……洪熙五年。」

  小吏掰著手指算了一陣,把近五十年的公文整理好交給趙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