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中,尼爾蓋曼就將《極道天魔》讀到最新章節。
他閉上雙眼,仔細回想。
這部小說從本質上來講,還是主角憑藉特殊的能力,打敗眾多高級人物的老套故事。
可…
這個故事背景、特殊能力確實有點想法。
再加上節奏感很強。
雖然,其沒有《奧術神座》那麼完整的設定。
但,這本書的成績不會差。
尼爾蓋曼本想抱怨下小說結構有點亂,可又想到這個王漸的創作速度。
於是,他將嘴邊的話又硬生生的咽了回去。
而希臘神話…
各位神袛…
尼爾蓋曼將自己的大綱拿在手裡,和《極道天魔》對比起來。
同樣沒有劍與魔法、同樣涉及大量神袛。
他看向《極道天魔》的留言區。
這裡有大量的讀者留言。
雖然也有一些批評,但大部分還是讚美和催更居多。
那麼,這種類型的小說,應該也還是有市場的。
他拿起電話,打給自己的版權代理人,要求最後問一下各大出版社的意見。
作為拿過「世界奇幻文學大獎」的作家。
他有直接聯繫各大出版社,得知自己的想法能不能出版的特權。
雖然,尼爾蓋曼覺得有點被這個特權限制住了。
在半個小時後,代理人就將信息反饋給尼爾蓋曼。
「除了燭芯出版社願意給8%的版稅分成外,其他的出版社還是拒稿。」
「甚至…」出版代理人囁嚅道。
「甚至什麼?」尼爾追問。
「甚至,有編輯稱呼你的創意是奇葩。」
「奇葩?」尼爾蓋曼反問道。
他努力深呼吸幾口,將自己的情緒穩定下來。
然後,對版權代理人吩咐道:「你去聯繫下wangwen.com,看看他們會給出什麼條件。」
「你也要在網站上發表?」版權代理人驚呼道。
「還不一定。」尼爾蓋曼又瞄了一眼《極道天魔》,說道:「你先去聯繫一下。」
「好吧。」
版權代理人掛斷電話。
而尼爾蓋曼走回電腦前,點擊網站上的「上傳作品須知」,仔細查看。
當他看到「未簽約作品,版權屬於作者本人。作者有權隨時刪除作品」後。
尼爾蓋曼拿起水杯,將裡面的咖啡一飲而盡。
然後,抽出鍵盤,在網頁上打出幾個單詞。
《美國眾神》。
故事簡介:你們以為主宰美國發展的是人民嗎?
不,從來不是。
而是神靈,是來自世界各地的神靈。
可人類的信仰,也決定著神的力量甚至生死。
於是奧丁大神、洛基、復活女神等等舊的神靈不甘心丟失信眾,他們紛紛來到美國。
與高科技之神、媒體之神、汽車之神等新的神靈爭奪信仰,展開鬥爭。
那麼,會發生什麼呢?
將這些輸入完成,尼爾蓋曼站起身來,決定等待版權代理人的消息,再決定是不是將作品也開始輸入。
而此刻,王漸正好退出碼字狀態。
他掏出一片口香糖,一邊嚼著,一邊又開始查找改編《極道天魔》所需要的資料。
可忽然,他看到了玄幻目錄下的作品數為:2。
有人上傳玄幻類作品?
王漸心頭一喜,趕緊查看。
只見這個作品叫做《美國眾神》,作者:尼爾蓋曼。
尼爾蓋曼?
是那個,尼爾蓋曼?
這尊大神,怎麼會來自己這座小廟?
王漸懷疑,是不是有人同名同姓的。
接著,他的手機就響了起來。
「王,尼爾蓋曼的版權代理人諮詢我們,如果他在網站上發表作品,我們能給出什麼條件。」
「真是尼爾蓋曼?你沒搞錯?」王漸一邊看著電腦,一邊驚訝的問道。
「我確認過了。」湯姆回答道:「我還打聽到尼爾蓋曼的新作,因為想法太過大膽。各個出版社都不太看好,所以給的條件並不好。」
「這應該就是尼爾蓋曼,來我們網站上發表作品的原因。」
想法太過大膽?
這…
對於在網站上發表作品那接近於0的成本而言,這絕不是劣勢好嘛?
「你去和對方談,我接受的底線是20%的電子版稅和10%的周邊版權。」
「只要不超過這個底線,無論如何也要把對方留在我們網站。」
「好的。」湯姆答道。
等湯姆掛斷電話後,王漸又看起這個叫做《美國眾神》的簡介。
他想看看,到底是什麼樣奇葩的想法,導致尼爾蓋曼這種級別的作家都無法獲得好的出版條件。
片刻後。
王漸使勁揉了揉眼睛。
這個想法…
他想了片刻,終於從嘴中說出兩個字:「奇葩。」
出於好奇,王漸在給作品留言:那麼,來自中國的神靈是哪位呢?
也不知道是因為王漸的名氣,還是因為只有一個留言。
尼爾蓋曼很快的回覆道:「中國著名神話小說《西遊記》中的一個重要角色,也是唯一一個人形神靈。」
《西遊記》?
人形神靈?
那就不可能是大師兄和二師兄了。
唐長老?
他算神靈嗎?
不會是那個「大師兄說的對」、「二師兄說的對」的,沙師弟吧?
就在王漸準備繼續和對方版聊的時候,湯姆的電話又打了過來。
「30%的分成版稅,10%的周邊版權,對方不肯再讓步了。」
王漸想了一下。
目前來講,網站除了自己,還需要有幾個抗大梁的角色。
而一般的暢銷書作家,其實更願意和出版社合作。
像尼爾蓋曼這種因為想法過於奇葩的,簡直可遇不可求。
於是,王漸回答道:「可以,儘快簽合同吧。」
「好的。」湯姆回答道:「最後恭喜一下,你成為了尼爾蓋曼的老闆。最起碼,暫時是的。」
王漸回憶起《我是大法師》時,只拿7%的分成版稅。
又想到現在,自己給尼爾蓋曼分成版稅。
他不由得感到,恍然如夢。
而此刻,尼爾蓋曼也接到了版權代理人的消息。
「70%的電子版稅,90%周邊版權。並且,不影響作品實體書的發行。」
尼爾想著出版社給出的版稅,又對比了網站給出的版稅,覺得可以。
至於周邊版權…
《星球大戰》已經算是最尖端的技術了。
而自己的《美國眾神》影視化的難度,要數倍於《星球大戰》。
等能影視化的時候,大概自己早就死了。
而《美國眾神》也成為公共版權了。
於是,他說道:「簽了。」
ps:《美國眾神》出版困難是事實,不是編的。
就是現在,這本書在歐美還被成為奇葩。
當然,如果扔到起點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