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美國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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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不覺中,尼爾蓋曼就將《極道天魔》讀到最新章節。

  他閉上雙眼,仔細回想。

  這部小說從本質上來講,還是主角憑藉特殊的能力,打敗眾多高級人物的老套故事。

  可…

  這個故事背景、特殊能力確實有點想法。

  再加上節奏感很強。

  雖然,其沒有《奧術神座》那麼完整的設定。

  但,這本書的成績不會差。

  尼爾蓋曼本想抱怨下小說結構有點亂,可又想到這個王漸的創作速度。

  於是,他將嘴邊的話又硬生生的咽了回去。

  而希臘神話…

  各位神袛…

  尼爾蓋曼將自己的大綱拿在手裡,和《極道天魔》對比起來。

  同樣沒有劍與魔法、同樣涉及大量神袛。

  他看向《極道天魔》的留言區。

  這裡有大量的讀者留言。

  雖然也有一些批評,但大部分還是讚美和催更居多。

  那麼,這種類型的小說,應該也還是有市場的。

  他拿起電話,打給自己的版權代理人,要求最後問一下各大出版社的意見。

  作為拿過「世界奇幻文學大獎」的作家。

  他有直接聯繫各大出版社,得知自己的想法能不能出版的特權。

  雖然,尼爾蓋曼覺得有點被這個特權限制住了。

  在半個小時後,代理人就將信息反饋給尼爾蓋曼。

  「除了燭芯出版社願意給8%的版稅分成外,其他的出版社還是拒稿。」

  「甚至…」出版代理人囁嚅道。

  「甚至什麼?」尼爾追問。

  「甚至,有編輯稱呼你的創意是奇葩。」

  「奇葩?」尼爾蓋曼反問道。

  他努力深呼吸幾口,將自己的情緒穩定下來。

  然後,對版權代理人吩咐道:「你去聯繫下wangwen.com,看看他們會給出什麼條件。」

  「你也要在網站上發表?」版權代理人驚呼道。

  「還不一定。」尼爾蓋曼又瞄了一眼《極道天魔》,說道:「你先去聯繫一下。」

  「好吧。」

  版權代理人掛斷電話。

  而尼爾蓋曼走回電腦前,點擊網站上的「上傳作品須知」,仔細查看。

  當他看到「未簽約作品,版權屬於作者本人。作者有權隨時刪除作品」後。

  尼爾蓋曼拿起水杯,將裡面的咖啡一飲而盡。

  然後,抽出鍵盤,在網頁上打出幾個單詞。

  《美國眾神》。

  故事簡介:你們以為主宰美國發展的是人民嗎?

  不,從來不是。

  而是神靈,是來自世界各地的神靈。

  可人類的信仰,也決定著神的力量甚至生死。

  於是奧丁大神、洛基、復活女神等等舊的神靈不甘心丟失信眾,他們紛紛來到美國。

  與高科技之神、媒體之神、汽車之神等新的神靈爭奪信仰,展開鬥爭。

  那麼,會發生什麼呢?

  將這些輸入完成,尼爾蓋曼站起身來,決定等待版權代理人的消息,再決定是不是將作品也開始輸入。

  而此刻,王漸正好退出碼字狀態。

  他掏出一片口香糖,一邊嚼著,一邊又開始查找改編《極道天魔》所需要的資料。

  可忽然,他看到了玄幻目錄下的作品數為:2。

  有人上傳玄幻類作品?

  王漸心頭一喜,趕緊查看。

  只見這個作品叫做《美國眾神》,作者:尼爾蓋曼。

  尼爾蓋曼?

  是那個,尼爾蓋曼?

  這尊大神,怎麼會來自己這座小廟?

  王漸懷疑,是不是有人同名同姓的。

  接著,他的手機就響了起來。

  「王,尼爾蓋曼的版權代理人諮詢我們,如果他在網站上發表作品,我們能給出什麼條件。」

  「真是尼爾蓋曼?你沒搞錯?」王漸一邊看著電腦,一邊驚訝的問道。

  「我確認過了。」湯姆回答道:「我還打聽到尼爾蓋曼的新作,因為想法太過大膽。各個出版社都不太看好,所以給的條件並不好。」

  「這應該就是尼爾蓋曼,來我們網站上發表作品的原因。」

  想法太過大膽?

  這…

  對於在網站上發表作品那接近於0的成本而言,這絕不是劣勢好嘛?

  「你去和對方談,我接受的底線是20%的電子版稅和10%的周邊版權。」

  「只要不超過這個底線,無論如何也要把對方留在我們網站。」

  「好的。」湯姆答道。

  等湯姆掛斷電話後,王漸又看起這個叫做《美國眾神》的簡介。

  他想看看,到底是什麼樣奇葩的想法,導致尼爾蓋曼這種級別的作家都無法獲得好的出版條件。

  片刻後。

  王漸使勁揉了揉眼睛。

  這個想法…

  他想了片刻,終於從嘴中說出兩個字:「奇葩。」

  出於好奇,王漸在給作品留言:那麼,來自中國的神靈是哪位呢?

  也不知道是因為王漸的名氣,還是因為只有一個留言。

  尼爾蓋曼很快的回覆道:「中國著名神話小說《西遊記》中的一個重要角色,也是唯一一個人形神靈。」

  《西遊記》?

  人形神靈?

  那就不可能是大師兄和二師兄了。

  唐長老?

  他算神靈嗎?

  不會是那個「大師兄說的對」、「二師兄說的對」的,沙師弟吧?

  就在王漸準備繼續和對方版聊的時候,湯姆的電話又打了過來。

  「30%的分成版稅,10%的周邊版權,對方不肯再讓步了。」

  王漸想了一下。

  目前來講,網站除了自己,還需要有幾個抗大梁的角色。

  而一般的暢銷書作家,其實更願意和出版社合作。

  像尼爾蓋曼這種因為想法過於奇葩的,簡直可遇不可求。

  於是,王漸回答道:「可以,儘快簽合同吧。」

  「好的。」湯姆回答道:「最後恭喜一下,你成為了尼爾蓋曼的老闆。最起碼,暫時是的。」

  王漸回憶起《我是大法師》時,只拿7%的分成版稅。

  又想到現在,自己給尼爾蓋曼分成版稅。

  他不由得感到,恍然如夢。

  而此刻,尼爾蓋曼也接到了版權代理人的消息。

  「70%的電子版稅,90%周邊版權。並且,不影響作品實體書的發行。」

  尼爾想著出版社給出的版稅,又對比了網站給出的版稅,覺得可以。

  至於周邊版權…

  《星球大戰》已經算是最尖端的技術了。

  而自己的《美國眾神》影視化的難度,要數倍於《星球大戰》。

  等能影視化的時候,大概自己早就死了。

  而《美國眾神》也成為公共版權了。

  於是,他說道:「簽了。」

  ps:《美國眾神》出版困難是事實,不是編的。

  就是現在,這本書在歐美還被成為奇葩。

  當然,如果扔到起點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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