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回到紐約

  「《奧術神座》遊戲版cg宣傳片,震撼遊戲展全場。」

  「暢銷書的遊戲改編時代,或將正式開啟?」

  王漸手拿報紙,坐在飛往紐約的頭等艙內。

  別說,從暢銷書改編的話題談起,再引申到《奧術神座》的遊戲上,看的還真像那麼回事。

  要不是自己了解內幕,說不定也不會認為這麼多報導就是Ea的GG軟文。

  王漸笑著放下報紙,召喚空姐,要了杯飲料。

  等這位名為空姐,實為「空媽」的中年女性遞過一杯飲料後。

  他一邊喝著飲料,一邊想著昨天回到酒店之後的事情。

  傍晚,EA的副總裁前來自己的房間拜訪。

  據他所言,因為其他遊戲公司的RPG宣傳片或多或少都有點《暗黑破壞神》的痕跡,所以沒引起什麼反響。

  因此EA決定,抽調其他項目組的精英,加速推進遊戲設計的進程。

  以爭取在《暗黑破壞神》在其他平台登錄的時候,推出pc端的《奧術神座》。

  對此,王漸自然表示非常歡迎。

  他接到湯姆的電話,在cg短片推出後,《奧術神座》的付費閱讀又出現一個爆發性的增長。

  漫畫版、遊戲版的推出,意味著《奧術神座》已經完成了一定程度的出圈。

  它不再只是奇幻文學愛好者的專屬,而開始具有一定的流行文化影響力。

  這種影響力,正是好萊塢那些電影公司最為看重的。

  因為人氣夠高,《超級馬里奧》都能改編成真人電影。

  那麼,《奧術神座》是不是也可以幻想一下?

  最關鍵的一點在於,好萊塢對於這種自帶熱度的作品,授權費是按百萬美元計算的。

  這…

  簡直太棒了。

  王漸閉上眼睛,仿佛看到漫天綠色的鈔票朝自己飛來。

  可空姐的提示音,無情的打斷了他的幻想。

  王漸自嘲一笑,開始等待飛機降落。

  十幾分鐘後。

  他提著行李,又踏上了紐約的土地。

  如果說洛杉磯在「利」的基礎上,又加上了「名」的外套。

  那麼,紐約就是赤裸裸的利益為先了。

  這裡看不到洛杉磯那種,俊男美女在街頭表演,只為獲得喝彩的情況。

  就是在紐約時代廣場上,有人形玩偶找你拍照,那麼下一句一定是:10美元一張。

  王漸看著周圍西裝革履、形色匆匆的人群,開始仔細尋找。

  片刻後,他就看到湯姆的身影正快速跑來。

  「王,網站的改版已經完成。」湯姆氣喘噓噓的說道:「你是先去公司,還是直接回公寓?」

  「連句旅途愉快都不說,還真是符合紐約的氣質。」王漸在心中暗自感嘆道。

  接著,他就將行李交給湯姆,「直接回公寓。」

  一個小時後。

  王漸坐在公寓的二樓,喝著咖啡,看著作品開始明確分類的網站首頁。

  他點開「奇幻」,看到了大量的作品。

  甚至,已經有小說的閱讀者數量快要追上《哈利波特與魔法石》了。

  勢頭不錯。

  王漸滿意的了口咖啡。

  可當他點開新建的「玄幻」目錄時,卻發現只有《極道天魔》一部小說。

  媽蛋,

  這還分什麼類啊?

  孤零零的一部作品,掛在單獨的一個目錄下。

  作為作者的王漸,應該非常高興。

  可作為老闆的王漸,卻只能非常尷尬了。

  他皺著眉頭,想著解決辦法。

  可…

  西方世界一提幻想類小說,除了宇宙飛船的科幻,就是「劍與魔法」的奇幻了。

  稍微跟玄幻沾點邊的,也就是「特意功能」什麼的了。

  可這些,大多被歸於都市類了。

  至於去古代,擁有特異功能,貌似美國人還沒有進化出這個想法。

  算了,算了。

  只要《極道天魔》能火,不怕沒人跟風。

  王漸無奈的打開鍵盤,又開始了艱難的碼字生涯。

  而與此同時,被恐怖大師史蒂芬金十分看重的尼爾·蓋曼也登錄了這個網站。

  他倒要看看,能被史蒂芬金稱讚有趣的想法,到底能有多有趣。

  劍與魔法、魔法與劍…

  幾分鐘後,尼爾蓋曼就嗤之以鼻的放下滑鼠。

  這也叫有趣?

  他如果樂意寫這個,六大出版社會哭著喊著求自己出版作品,還會給15%以上的分成版稅。

  可他不樂意。

  他為了自己的想法,寧願頂著「獲得世界奇幻獎」的新銳作家的名頭,去給各個編輯描述自己的作品。

  雖然,這些編輯都婉拒了自己的投稿。

  但,那才是自己想寫的。

  可就在尼爾蓋曼準備關閉網頁,繼續寫自己稿子的時候。

  他忽然發現網頁上有一個叫做「玄幻」的類別。

  這是,

  什麼?

  他好奇的點擊滑鼠。

  然後,就一部孤零零的作品出現在他的眼前。

  《極道天魔》?

  作者,王漸?

  這個年輕人又開新書了?

  不得不承認,他的那本《奧術神座》雖然也是劍與魔法,但卻在劍與魔法的基礎上玩出了新意。

  「知識就是力量?」尼爾蓋曼輕挑眉毛,自言自語道:「那就讓我看看,你這本寫的是什麼吧。」

  他點擊滑鼠,進入作品,開始閱讀起來。

  穿越…

  又是穿越…

  穿越都快成為這個王漸的標準開頭了。

  尼爾蓋曼眉頭輕皺,把內心的期待下調一個檔次。

  可接下來,他就有了莫名的熟悉感。

  這次是到了希臘的神話時代?

  這和自己的部分創意,有點不謀而合啊。

  神話時代、妖魔亂舞,主角作為一個普通人,艱難求生。

  尼爾蓋曼點點頭,又把期待感調了回來。

  這個開頭,這個創意,有點意思。

  他一邊喝著咖啡,一邊繼續往下觀看。

  突然,他一口將咖啡噴在電腦屏幕上。

  這個「深藍」…

  是個什麼鬼東西?

  小說,還TM能這麼寫?

  不過,這部小說的節奏感確實不錯,能讓人有一直看下去的興趣。

  尼爾蓋曼繼續往下看。

  各路反派紛紛登場,主角憑藉著這個「深藍」,一一打敗他們。

  可就主角在書中的樣子,也敢大喊:「我只是個普通人?」

  是誰給他的勇氣?

  再然後,希臘神話中的神袛一一下場。

  尼爾蓋曼看的更加認真。

  因為這和他的創意,有類似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