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聖旨到
秦貴滿心不服,看也不看那帳簿一眼,梗著脖子:「我是二爺請來的,我只對二爺一人,你沒有資格審問我。」
良姜漫不經心地翻著手裡帳簿:「我沒有資格,衙門總有吧?宋律,按照他貪墨的數額,會判什麼刑罰?」
宋律不假思索:「沒收所有貪墨銀兩,處以杖刑,監禁或者充軍流放。若是再加上國公府縱火,興許就能掉腦袋。」
良姜擺擺手:「原本還想念在半拉親戚的份上,私了得了。既然如此,那就將他送去衙門,讓衙門審問吧。」
秦貴一聽,竟然還有轉圜的餘地,慌忙告饒:「有話好好說,我承認,我的確是貪墨了府上一點銀子,都在我外室那裡存放著。我願意全都交出來,向著郡主贖罪。」
「一點?」良姜冷笑:「一兩萬兩巨款,你竟然說是一點,好大的口氣啊。」
秦貴一愣:「你血口噴人!我充其量也只是剋扣一點月銀,勒索供貨商一點好處,所有的家當都在我外室那裡擱著呢!」
「所以說,這麼多的銀子去哪兒了?被誰吃了?」
秦貴眼睛一轉:「你想讓我栽贓給二爺?那怕是要讓郡主你失望了。我什麼都不知道。」
「不說?」
「是沒有!你少拿律法嚇唬我,也少危言聳聽。我摳搜這點銀子頂多就是挨幾板子。」
良姜微微一笑:「除了貪墨,你再想想,還有沒有做過別的,對不起本郡主我的事情?」
「沒有,絕對沒有!」秦貴一口否認:「我跟郡主您無冤無仇的,怎麼可能害你呢?」
「確定沒有?」
「確定!」
「好,」良姜起身,揮揮手:「送去衙門裡,讓他好好反思幾日,什麼時候想起來了,再讓宋訟師轉告我。」
玉覃玉琪二人聽令。
秦貴依舊嘴硬:「我該招的可全都招了,沒有的事情打死我我也不會承認,更不會背信棄義,誣賴二爺,你死了這條心吧!」
良姜擱下手裡帳簿:「我知道,秦管家一定以為,我一個孤女,無依無靠的,衙門的大牢或許關不住你。所以,你不肯對我實話實說。
我也只能用事實來說話,等你在衙門大牢里多住幾日,相信就能說實話了。」
玉覃玉琪將秦貴帶下去,良二爺自然不答應,帶人堵在院子裡,怒聲責罵良姜。
「秦貴是我的人,即便真的犯了什麼錯事,是否追究也是我說了算。我倒要看看,今日誰能將他從府裡帶走。」
秦貴的妻子此時也不計較他養外室之事了,拽著秦貴坐在地上,寸步不讓。
「今日誰要是敢將他帶走,除非從我屍體上跨過去。」
有了靠山,秦貴頓時也囂張起來:「我的銀子那都是二爺私下裡賞我的,你憑什麼要將我送官?真是冤枉啊!」
良姜知道,能否在國公府立威,將掌家的權利攥在手裡,此事絕對是關鍵。
環顧四周,沉聲一字一頓道:「我是國公府的主子,你貪墨的乃是我的銀子,我就有權追究。今日誰若是阻攔,便是同謀。」
二夫人怒聲道:「你要抓,就把我們全都抓起來好了!這些年,國公府可是多虧了我們給你支撐著。你一回來,就要卸磨殺驢,趕盡殺絕啊。
當我們不知道你想幹什麼嗎?忘恩負義,見利忘義,就連親情都不顧了啊。」
府里所有下人全都圍攏在跟前,議論紛紛,對良姜自然頗多指責。
正僵持之時,下人慌裡慌張地跑進來,磕磕巴巴地回稟:「二,二爺,宮裡來人了!」
話音剛落,就聽有人詫異地詢問:「這是幹嘛呢?怎麼這麼熱鬧?」
眾人紛紛扭臉,來人一身圓領青衣,頭戴紗帽,一手高舉黃綾聖旨,一手懷抱拂塵,踱著方步,不急不緩地走了進來。
良二爺忙不迭上前,滿臉陪笑:「林公公,這是哪陣香風,竟然將您吹來了?」
來人正是皇帝跟前最得力的太監總管,尋常傳旨跑腿兒這種小事兒,都是打發底下小太監出宮,自己很少親自出馬了。
林公公環顧四周一眼,細聲道:「奉聖上旨意,前來傳旨。」
頓時,所有人全都「呼啦啦」地跪了一地。
良二爺更是滿心忐忑:「臣良守成接旨。」
林公公將目光鎖定在良姜的身上。
這人烏泱泱的雖多,但是適才良姜立於人群之中,氣質清雅脫俗,就如鶴立雞群。
林公公閱盡千帆,見的人多了,幾乎一眼就認定,她就是良姜無疑了。
「哪位是鶴雅郡主?還請鶴雅郡主上前接旨。」
良姜有些意外,沒想到,這聖旨竟然是給自己的。也不知道是福是禍。
慌忙上前,重新跪倒在地:「臣女良姜接旨。」
林公公正色宣讀聖旨:「奉天承運,皇帝詔曰,宣召良國公之女鶴雅郡主三日後進宮,賀太后花甲之壽,欽此。」
良姜這才暗自鬆了一口氣,謝恩接旨。
眾人平身,良二爺殷勤地請林公公入內吃茶。
林公公看一眼被五花大綁的秦貴:「看樣子府上似乎有事情需要處理。」
良二爺訕訕賠笑:「下人做錯了一點事情而已,鶴雅郡主執意要送官。
我良家一向講究寬厚待人,我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這不起了一點爭執,讓林公公見笑了。」
林公公看一眼良姜,不悅地道:「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我們這些做奴才的,實屬不容易。良二爺能有此等胸襟,實屬不易。」
良二爺面上一喜:「多謝公公您誇讚。」
「不過!」林公公話鋒一轉:「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假如有那刁奴陽奉陰違,仗勢欺主,也當嚴懲不貸,殺一儆百。不知道他所犯何罪啊?」
良姜抬手一指被火燒毀的窗子:「此人在國公府做管事這兩年裡,借職位之便,貪污銀兩,剋扣下人與店鋪夥計月銀,全都有帳簿為證。
他為了銷毀罪證,適才竟然趁著我們核算帳簿時,帶人縱火,想將我們一併燒死在帳房之內。」
林公公頓時沉下臉來:「貪墨是小,故意傷害郡主此乃謀逆大罪,豈能私了?
良二爺什麼時候這麼糊塗了?竟然縱容偏袒底下奴才對郡主如此不敬?其他下人若是爭相效仿,鶴雅郡主在國公府里如何立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