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屆諾貝爾文學獎

  作者簡介

  托尼·莫里森,本名克洛艾·沃福德,1931年2月18日出生於美國俄亥俄州克利夫蘭附近的鋼鐵工業小城羅倫。父母原為南方佃農,為擺脫貧困而喬遷至此。來到這裡後,父親靠做零工維持一家人生計,生活貧困。在這種情況下長大的莫里森,為了補貼家用,12歲便開始打工。

  中學畢業後,她考入華盛頓一所專供黑人就讀的大學霍華德大學,並取得學士學位。之後,莫里森又進康奈爾大學研究院攻讀文學,重點研究福克納和伍爾芙的作品。1955年莫里森取得文學碩士學位後,受聘於休斯敦的德克薩斯南方大學,教授英文,後任教於母校霍華德大學。這時,她結識了牙買加血統建築師哈羅德·莫里森,很快結婚並生下兩個孩子。

  1964年,莫里森婚姻破裂,不得不獨自一人承擔起撫養兩個孩子的重任。第二年,她離開霍華德大學到紐約北部的西里丘斯,開始為蘭登書屋編輯教科書,三年後調到紐約總部任高級編輯。這時,離婚後的苦悶生活以及對文學的熱愛,促使她走上文學創作的道路。

  1970年,莫里森開始使用托尼·莫里森的筆名發表作品,處女座為長篇小說《最藍的眼睛》。小說描寫一個11歲的黑人小女孩渴望有一對白人女孩那樣的藍眼睛,以為那才是真正的美,才能博得父母和夥伴的愛。為此,小女孩的內心備受折磨,最終精神失常,幻想自己有了一雙最藍的眼睛,結果陷入更深的痛苦之中。通過這個心靈扭曲的小女孩,作者揭示出300多年來的蓄奴制和種族歧視對黑人精神的重大傷害。

  這之後,她又相繼任教於耶魯大學、紐約州立大學等,最後任教於普林斯頓大學英美文學教授。自出版第一部作品後,莫里森便在編輯、教學之餘始終堅持創作,包括《秀拉》(1973)、《所羅門之歌》(1977)、《柏油孩子》 (1981)、《寶貝兒》(1987)、《爵士樂》(1992)、《樂園》(1998)和《愛》(2003)。

  《秀拉》同樣是描寫一個黑人姑娘,只是她不同於《最藍的眼睛》里小女孩的懦弱,而是用藐視一切、放蕩不羈、我行我素來反抗現實,追求自由,結果這讓她同傳統格格不入,並與之發生激烈的衝突,最後孤獨地死去。

  《所羅門之歌》被評論界認為是莫里森的成名作,它以1977年的最佳小說而獲全國書評獎。小說描寫一個黑人青年奶娃尋找自我的過程和一個黑人家庭三代近百年的歷史,暗示當今黑人只有恢復本民族古樸的風範,才能真正掙脫西方白人的蔑視。

  《柏油孩子》則以加勒比地區一個與世隔絕的法屬小島為背景,寫一對黑人男女青年的不同命運。

  《寶貝兒》成為莫里森創作上的另一個高峰,因此而獲得1988年的普立茲獎。19世紀中後期,俄亥俄州廢除了奴隸制。然而,在奴隸制還未廢除之時,女主人公塞斯為了不讓心愛的女兒遭受奴隸主的殘害,而狠心殺死了她。她認為,至少自己摧毀了女兒的肉體,而保全了她的精神不受迫害,所以是拯救了女兒。但這必然給她心靈留下一道難以癒合的創傷,尤其在奴隸制廢除之後。這時,一個半人半鬼有著同自己女兒一樣性命的女孩來到她面前時,賽斯出於對亡女的愛和贖罪接納了她,從此她的家成了一個幽靈世界。通過這種新穎荒誕的手法,作者將亡女「寶貝兒」的憤怒、她對母愛的渴望,以及想要追求獨立人格的情感表達出來。

  不難看出,托尼·莫里森是一位有著強烈種族意識的作家。她的作品無不在講述黑人的悲慘的過去與現實,無不在控訴奴隸制和種族歧視對黑人的精神摧殘。她深切地關心同胞的命運,描寫他們在美國社會的生存困境,指出白人的價值觀念是迫使黑人造成人性扭曲的罪魁禍首,同時也譴責了黑人社會內部那些對自己同胞進行排斥和傷害的人。

  之後的《爵士樂》是作者醞釀了十年之久才寫成的作品。這部作品最引人入勝之處不僅在於情節的發展,還在於敘事的技巧。跳躍的心理時空,多角度的敘述,複雜的穿插結構,忽隱忽現的人物,意象的借代和轉換,音樂中和聲和對位技巧的運用,等等,使這部作品顯得豐富多彩而更具魅力。小說那種形似音樂又神似音樂的敘事技巧,正如其名「爵士樂」。

  《樂園》以一個黑人團體在構建新樂園過程中的演變,表現了主流社會的意識形態對黑人人性造成的扭曲。《愛》則講述了一個黑人企業家族的興衰,人們之間的愛和恨以及婦女所受到的傷害。

  在這一系列創作中,莫里森逐漸明確了一條黑人自救路線,即黑人要實現自己的生存價值,找回自己的尊嚴和獨立的自我,必須保持自己的價值觀念和文化傳統,只有這樣才能有自己真正的生活。她曾說:「作家應該探求更深邃的人生哲理。我的小說的主題,主要是我們為什麼和怎樣學著認真美好地生活。」她描寫黑人的精神世界,描寫他們的創痛和騷動,寫他們對自我的尋找和對自己文化之根的追尋。

  關於她的敘事技巧,莫里森曾說過:「我只有26個字母,我必須用我的技巧使讀者看到顏色,聽到聲音。」的確,她善於博採眾長,能非常巧妙地把現實主義和現代主義熔於一爐,無論意識流、象徵、魔幻、荒誕、神話、傳說、寓言、隱喻,等等,都力求創造出一條具有黑人民族特色的創作道路。

  除小說外,莫里森也寫過詩歌、劇本,另外還於1922年出版過一本散文集《黑暗中的遊戲:白色與文學意象》,1999年出版了一部童話長詩《大箱子》。

  作品賞析

  1.情節復原

  1931年,北卡羅來納州一家慈善醫院接生了一個黑人孕婦露絲·福特斯。她是麥肯·戴德的妻子,已經育有兩個女兒莉娜和科林西安絲。露絲這次生下一名男嬰,被僕人取名「奶娃」,從此,這個在麥肯看起來骯髒、隱晦的名字跟了這名男嬰一生。

  麥肯有個妹妹叫派拉特,在貧民區開了一家酒館。派拉特沒有丈夫,有一個女兒叫麗巴,麗巴也沒有丈夫,只有個女兒叫哈格爾,三代女人就這樣開了一家小酒館。奶娃出世時,派拉特盡心照顧這個侄子,甚至比對自己的女兒和外孫女都要好,但麥肯就是看不慣這個妹妹,讓她以後不要再來他家。

  奶娃越來越大,開始在吉他的引誘下去姑媽的酒館,父親對此十分生氣,警告他:「派拉特是一條蛇,可以像蛇一樣引誘你,離她越遠越好。」奶娃31歲時,在聖誕夜前夜同哈格爾分手,他們已經在一起12年了,哈格爾瘋了似的要殺了他,但殺了6次都沒能成功。

  這天,吉他告訴他有一個黑人團體叫「七日」,由七個黑人組成,當某個黑人被白人殺死,這個團體就挑選一個類似的白人對象,用同樣的辦法處理掉他,若是黑人是絞死的,他們也同樣用絞刑對付這個白人。吉他說他就是這個組織的一員,奶娃質問他們的做法,指責他們所乾的是最壞的人才幹的事,罵他們瘋了。

  32歲的麥肯對父親說想要出去闖蕩,父親於是告訴他派拉特當年偷了他們共有的一袋金子,讓他去偷回來。於是,奶娃去幹了,結果偷出來的卻是一袋白骨。警察認為白骨可疑,於是將他逮捕,派拉特才說出這白骨是她那白人丈夫的屍骨。在麥肯的保釋下,奶娃才得以回家。

  奶娃終於確定了方向,他要去賓夕法尼亞州尋找那袋50年前被父親和派拉特遺失的金子,他認為金子還在發現它的那個山洞裡。他終於找到那個山洞,卻發現山洞裡黑洞洞的,除了亂飛的蝙蝠,什麼都沒有。

  之後,他輾轉去了維吉尼亞州的沙埋瑪,無意中他竟得知自己的家族史,還知道姑媽袋子裡的屍骨不是她丈夫的,而是她父親的,自己還是「會飛的所羅門」的後代。奶娃於是興高采烈地回家將這一重大發現告訴父親和派拉特。

  最後,當他帶著派拉特去沙埋瑪安葬屍骨時,吉他向他開了槍,派拉特中槍倒下,臨死將麗巴拜託給他,而他則向吉他衝過去,義無反顧。

  2.主要人物

  奶娃:懦弱逃避的黑人青年

  奶娃出生時,其父麥肯已經是當地富有的房地產商,母親是受人尊敬的醫生的女兒,生活條件優越,再加上他是家中獨子,上面還有兩個寵愛他的姐姐,因此直到30歲,他還過著放浪的生活。正如大姐莉娜所說:「我們的少女時代全花在你的身上……直到今天,你也從沒問過我們是不是累了,傷心了……你真是油瓶子倒了都不敢扶,你連一道比小學四年級的數學題更難的事情都沒解決過。」

  奶娃從不用操心生活,但他當時橫禍也毫無內容毫無目標,所以他過得並不快樂。4歲時,當他發現自己不能飛行時,「從此他便對自己喪失了一切興趣」。32歲之前的「奶娃」在性格方面有幾個特點:一是自私、冷漠;二是對生活失去了衝動和欲望;三是懦弱與逃避,他不願為任何事承擔責任。他沒有愛過任何人,也沒有自我,更沒有自由。然而,32歲離家之後,他終於獲得了自我和自由,自身也經歷了巨大的變化。「奶娃」的南方之行本意是為了尋找一袋金子,結果卻發現了家族歷史,更為重要的是,他發現自己是「會飛的所羅門」的後代,這意外的驚喜讓他覺得人生充滿了希望。

  派拉特:神秘的黑人婦女形象

  派拉特的出生本就是一個奇蹟。她的母親因難產而死,是她自己掙扎著從母親的肚子裡爬出來的,因此,她沒有「肚臍」,在人們眼中她是個異類。長大後,她雖然懷孕生了孩子,卻不願意結婚,因為她害怕男人得知自己沒有肚臍會將她拋棄。派拉特12歲時,父親被白人殺害,她和哥哥麥肯躲在山洞裡,卻意外發現一袋金子,兩個人卻為此分手。找不到哥哥後,派拉特一路流浪著到了南方,這一找就找了20年,然而當她終於找到哥哥時,卻發現哥哥變得冷酷無情、粗暴刻薄,竟還惦記著那袋她並沒有拿走的金子。

  派拉特一家三代女人靠著貧民窟的一個小酒館維持生計,雖然貧窮卻十分開心。派特拉就像「一株大黑樹」一樣支撐著這個家,成為女兒和外孫女的堅強後盾。在派拉特身上,充分體現了黑人民族的本性和尊嚴。雖然她和哥哥生活在同一塊地方,但兩個人卻走上了兩條完全不同的生活道路。麥肯接受了白人的拜金主義和文化而變得冷漠無情,而派拉特依然保持著本民族的自然純樸,雖然物質生活貧困,卻獲得坦然、愉快。她高大、強壯、黑皮膚,口中總是嚼著一根小棍,是非洲祖先的象徵。

  3.藝術特色

  《所羅門之歌》是一部具有濃郁的黑人民族色彩的小說,它描繪了一幅純粹黑人的風俗畫:黑人的神話、黑人的傳說、黑人的習俗、黑人的意象、黑人的諷喻……總之,是黑人的傳統、黑人的文化、黑人的社會生活和黑人的精神世界。

  題目命名為「所羅門之歌」是有著深刻含義的。所羅門是以色列是開創猶太王朝的大衛之子,是以色列最偉大的國王。《聖經》上說:所羅門夜裡做了一個夢,夢見了上帝,上帝說:「所羅門,你需要什麼?你可以說出來,我一定賜給你。」他說:「我的上帝啊……求你賜給我智慧。」於是,所羅門成為一個十分有智慧的帝王。

  這個寓意本身就是在說,黑人民族是個具有智慧的民族,黑人的文化是智慧的文化。美洲大陸上的黑人若要擺脫白人種族主義的奴役和桎梏,就要尋回自己民族那古樸自然的民族之根。

  如此看來,莫里森的小說既有現實的真實性,又有神話傳說。從敘述來看,小說採用的是多角度敘述,這成為本書的又一大特色。本書內容講述麥肯·戴德一家三代百年的故事,照一般寫法,應該按照時間順序來敘述事情,但作者卻打亂時間順序,採用立體的多角度敘事結構,使得本書在閱讀過程中懸念叢生,十分有趣。

  雖然《所羅門之歌》並非以意識流為重,但同樣具有生動的心理描寫。比如當奶娃第一次動手摔打父親後,回到臥室站在鏡子前,瞅著鏡子裡的自己,手裡擺弄著一對銀背刷子,這是他16歲時母親送給他的,上面還嵌著他名字的縮寫「M.D.」。他想到,母親總是希望他去念醫科大學,而他卻搪塞道:「這兩個字母,人家會怎麼看?要是你有病,會找一個叫戴德(Dead)的人去看病嗎?」

  作品中,曾三次出現「所羅門之歌」,這首歌唱的是所羅門的故事,是派特拉喜歡唱的一首歌。

  吉克是所羅門的獨子

  來卜巴耶勒,來卜巴嘡嘩

  扶搖直上,飛抵太陽

  ……

  所羅門飛了,所羅門走了

  所羅門穿過天堂,所羅門回到了老家

  作品中,這首歌里的所羅門是指男主人公「奶娃」的曾祖父,他是白人買來的奴隸,相傳他能夠飛行,為了逃離奴役,他留下妻子和21個兒子,獨自飛回非洲。在作品中,這首歌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紐帶作用,既與主人公的成長密切相關,體現著引導主人公精神成長的價值,同時又是歷史與傳統的載體。第一次出現這首歌,暗示了「奶娃」與飛行的關係;當時是在「奶娃」出生的前一天,保險公司收費員史密斯站在樓上正要飛行(自殺);在樓下的大街上,「奶娃」媽媽臨產前的陣痛開始發作;此時,「奶娃」的姑姑派特拉出現,以洪亮的女低音唱著這首歌。

  另外,「所羅門之歌」所渲染和烘托的氣氛,為人物性格的發展奠定了心理基礎,並為人物最終的精神探求埋下了伏筆。再次,作者借這首歌點名了「飛行」這一主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