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刑法

  第120章 刑法

  漢朝初年。👌💀 ❻9𝔰ℍU𝓍.Ⓒㄖм 🐣👊

  劉邦再次想起來自己當初連馬匹都湊不齊的情況,雖然他心性豁然,但這件事他到底還是記得,實在是太窮了啊!窮得不僅皇帝的東西都湊不齊,更是面對匈奴都無法反擊,只能被迫求和……

  他暗自肯定了那個自己選擇呂雉作為後繼者的正確性,呂雉成功讓大漢渡過了那段艱險的時期,扛到了劉恆長成、能夠繼位理事,那些政策,特別是給百姓分地,是實打實的根基。

  回想後面幾個王朝,哪怕是說搞什麼「均田制」的唐朝,看起來都沒有能夠像大漢這樣人人有田,人人可耕作。

  想到這裡,劉邦的嘴角勾了起來:那些朝代,絕對都沒有乃公的大漢壽數長久!

  明朝,洪武年間。

  朱元璋看著漢朝、劉恆的種種政策,一時間感念不已:「三十稅一,三年一事,耕者有其田……當年要是也能這樣該多好!」田租低廉,徭役甚少,普通人又有起碼一頃的田地用來耕種,若是能夠這樣,又怎會有餓死之人!

  只是可惜,這樣的制度,除去漢朝初年的時候能夠達到,日後的王朝,再未能出現同樣的政策和效果。「白骨露於野,千里無雞鳴」的慘劇宛若輪迴一樣不斷發生,土地基本沒有真正歸屬到那些最底層的百姓手中。

  至於劉恆的商人政策,朱元璋是不太贊同的。把那麼多東西都賦予那些商人,在當時確實幫助了漢朝的經濟,但時間長了,又是什麼樣?

  朱標勸道:「沒有人能夠保證每一步都絕對正確,爹爹無需苛責,只要那些人能及時改正就可以了。」

  朱元璋聽進去了,心情逐漸舒緩,但沒等他徹底舒緩,又覺得有問題:如漢文帝一般人物,他的政策都會逐漸變質,那自己的呢?這個問題他之前就有所意識,但當時因為別的事情略了過去,如今想來,確實需要仔細查探、思考一番了。

  【這些政策都有力地推動了漢朝經濟的恢復和發展,表現在商業上,就是「富商大賈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而劉恆之後,他的兒子景帝劉啟同樣大力發展民生經濟,為再之後的武帝劉徹發動漢匈之間的大規模戰爭奠定了經濟基礎。

  除去商業,在貨幣上,劉恆廢除了盜鑄錢令,允許私鑄。只不過,這個政策到了武帝時期就被廢除,私鑄再次被禁止。】

  漢朝,文帝前元年間。

  劉恆挑眉,他倒不在意他關於私鑄的政策存續與否,畢竟每一個時期都可能會產生不同的需求,禁止私鑄錢幣也沒什麼。他關注的是禁止私鑄背後的原因:到底為什麼,才會讓他的那個好孫子停止這一個延續兩代的政策,轉而禁止私鑄呢?

  是私鑄本身導致了問題,還是私鑄不能滿足某種需求,而禁止私鑄更能滿足需求?

  從天幕的寥寥數語能夠分析出來,他的好孫子在位期間,與匈奴的大規模戰爭是當時的主要內容,且持續時間不算短暫——既然如此,當時的所有社會情況和政策都必然是要為漢匈戰爭所服務的。

  那麼,就是私鑄不能滿足劉徹發動戰爭的需求了,禁止私鑄獲利更大。

  【在與民息息相關的另一方面,劉恆也做了不小的改變。那就是刑罰。

  登基之後,劉恆先是廢除連坐法,也就是一人犯罪,家人收為奴婢及各種株連的法律;

  而到了十三年,劉恆又廢除肉刑,以髡鉗代黥刑,以笞三百代劓刑。笞五百代趺左趾,棄市代趺右趾。

  肉刑的歷史非常悠久,從春秋戰國時期就廣泛應用,一直延續到了秦朝。秦朝滅亡後,劉邦建立漢朝,漢朝被稱為「漢承秦制」,這樣的形容在刑罰方面同樣適用。劉邦雖然廢除了一部分秦朝的嚴刑峻法,但同樣保留了一部分,包括肉刑、連坐等。

  到了劉恆在位,他本來可能就不太認為這些法律的必要性,加上當時發生了「緹縈救父」的事件,於是劉恆乾脆廢除了肉刑,用其他刑罰代替。】

  宋朝,開寶元年。

  緹縈救父的故事隨著劉恆廢除肉刑的舉動一同流傳史冊,為所有讀史之人所知。

  趙匡胤語氣中充滿讚賞:「緹縈訟父,亦孔有識,推誠上書,文雅甚備。」哪怕如今不像漢朝那樣病態地追求「孝」,但對於孝道的讚賞和推崇從未改變。緹縈的行為,不僅是漢文帝劉恆記載中體現他德行光輝的一筆,同樣是宣揚孝道的典範。

  唐朝,貞觀年間。

  「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李世民回憶著《史記》中有關漢文帝修改法律時的話語,「法正則民愨,罪當則民從。」

  如今的大唐,早已沒有了那些慘無人道的刑罰,特別是自隋文帝《開皇律》以來,定下了最基本的法律和刑罰,也就是一般而言的「笞、杖、徒、流、死」。

  而在李世民自己登基以來,更是注重法制建設,力求減少死刑人數,在整個大唐中樹立一個自覺遵守法律的風氣,以期重現上古盛世之時「夜不閉戶,道不拾遺」的風尚。

  「德刑相濟,文武並舉。」李世民看向他的列位重臣,「朕雖德薄,亦望可復見三代之風也,願諸卿勠力,助復此願。」

  明朝,洪武年間。

  對於廢除肉刑本身這件事情,朱元璋還是非常贊同的。曾經身為最普通不過的百姓,他更能理解百姓對於官府、刑罰的態度,也明白民眾對此的恐懼和排斥。

  而這還是在隋唐以來的刑罰下的態度,若是如漢文帝之前的那些給人巨大痛苦的肉刑,百姓只會更加恐懼和牴觸。

  只不過,同樣作為出身最普通的人,朱元璋對於法律和刑罰的認知也很樸素:法律就是規定不能幹什麼的,而制定的刑罰就是讓那些人引以為戒、絕不敢觸犯法律、做不該做的事情。

  在這樣的思想指導下,有時候,朱元璋反而認為,刑罰若是重一些、殘忍一些,能夠起到更大的作用才對。

  於是,他淡淡開口了:「文帝寬仁弘厚,德治天下,此為功德。然過於柔仁,卻未必能夠震懾住那起子小人,其後諸侯之亂、豪商自大,未必不是出於此處。」簡而言之,他老朱承認劉恆廢除肉刑、寬宏治理的德行,但卻不會採取這樣的方式。

  什麼寬容?還是依法處置更好,至於他頗為喜愛的讓一個人變成兩個人的刑罰,那更不可能廢除了。

  在場的不論是皇子親王們,還是文武大臣們,俱都一臉平和淡然,沒有對於朱元璋的發言有任何的驚訝——笑話,誰還可能指望萬歲/爹改變他的行事風格?會有這等妄想的,要不是根本踏不進這座大殿內,要不就是已經化作一抔黃土。

  秦朝。

  嬴政倒不是很關心劉恆廢除種種「不人道」刑罰的舉動,畢竟,早在之前,他就推斷出來後世王朝大約是對他大秦的刑罰、法律都頗有不贊同的,對此並不意外。

  他關注的是那句話:「漢承秦制」。

  秦制有很多,其中還有不少是他一統六國後的新制度,那麼這個漢朝到底承襲了多少?

  已知漢朝有著封王列侯,但看起來也有著郡縣制的影子,而且這幾個皇帝都在打壓王侯的力量,所以,是把郡縣和封國一同執行了嗎?

  至於什麼官制和中央集權、皇帝至上的制度,這就不用說了,從已知內容看,基本上都繼承了。

  嬴政對於漢朝的這個郡縣和封國並行的制度有些興趣,雖然從後世來看,自己的郡縣制就是最正確的選擇,但目前也確實存在不小的問題,在他想來,胡亥上位後能夠那麼快把大秦的基業敗光,和各項新制度沒有徹底完善也有關。

  這個漢朝選擇封國郡縣並行,大約是為了穩固統治——劉姓並非六國貴族,劉邦的身份大約也只是中下層黔首,那麼他將異姓封為王侯,有助於穩定隨同他征戰的各方力量;而既然異姓為王侯,那同姓也當為王侯,以加強中央力量。

  但顯然,中央本身必須儘快強大起來,各地的王侯、不論同姓異姓,也必須儘快處理掉,否則,總會變成一種尾大不掉的態勢。

  就比如,嬴政很懷疑,漢朝、哪怕只是劉恆一代,造反的王侯會只有一個劉興居嗎?

  【而同劉恆的光輝德政一同存在的,是漢朝自建立以來就不斷膨大的陰影。

  也就是劉邦為了安定漢家天下,選擇郡國並行制以來從未消失的,諸侯王的威脅。

  劉邦本人在穩定後就不斷剪除異姓王,呂雉執政期間同樣力求削弱非劉盈一系的同姓異姓王侯,而劉恆則是一力提高同姓王侯的力量,以對抗異姓王侯。

  前面提到過,因為不滿於劉恆登基、以及利益分配不均,濟北王劉興居舉起了反旗,做了歷史上第一個反叛的同姓諸侯王。

  當時,他的反叛被迅速鎮壓,但自此後諸侯王的反叛始終都有,僅劉恆在位期間就再次出現。

  六年,劉邦最小的兒子淮南王劉長又舉起了反旗。】

  漢朝初年。

  劉長此時還沒有誕生,劉邦對這個兒子還真有幾分好奇,這個兒子會是什麼樣的性子?打算造反的話,又能造出什麼結果?不會又和劉興居一樣,還沒怎麼起兵呢,就被俘虜了吧。

  雖然這樣確實對大漢很好,一點都不損耗國力,但這未免有些太丟他這個父親的臉……

  不過,這個小兒子肯定是沒有成功的,包括天幕說的日後的諸侯王反叛,畢竟那個明太宗朱棣才是唯一一個造反成功的藩王。

  漢朝,元狩四年。

  劉徹冷笑,對那些不安分的諸侯王們。

  「雖然總有人心懷不軌,但他們到底是朕的同族,就算不是同族,也對大漢有著貢獻,」他悠悠道,「朕作為皇帝,怎能不重視他們的感受、不宣揚仁孝之道?令諸侯分子弟,是讓他們人人皆得所願,也正是朕的恩德所在啊。」

  主父偃真是朕的好臣子,推恩之法,再恰當不過了。

  不過,想到藩王之亂,他又不由得想到了那個藩王造反上位的明太宗朱棣,也就想到了那個明明身居正統的建文帝朱允炆——朕的大漢這麼多諸侯王,這麼多王侯反叛的例子,又有這麼多嘗試削弱諸侯王、弱枝強幹的例子,你怎麼還能把自己搞成那樣?

  【劉長在劉恆登基後,就以自己和劉恆之間的兄弟關係,自認為身份尊貴、與劉恆最為親近,於是多有驕橫不法之舉。

  而劉恆,因為劉長是自己的手足兄弟,總是對他多有寬宥,並不追究治罪。

  六年,劉長讓人和棘蒲侯柴武之子柴奇商議,策劃用四十輛大貨車在谷口縣謀反起事,並派出使者前往閩越、匈奴各處聯絡。

  但還沒等他正式發動,就被朝廷發覺,派人把劉長召到了長安。

  到了長安後,丞相張蒼等人上書,要求處置劉長,劉恆不舍;眾臣二次上書,劉恆依舊不舍,打算免其死罪,而是廢其王位;群臣三次上奏,劉恆最終定下了處置方案:廢除劉長王位,讓他的妻妾隨同他前往蜀地。

  但劉長並沒有到達蜀地,他在半路絕食而死。】

  漢朝初年。

  劉邦看著看著就越發放鬆。特別是劉恆親近兄弟,不舍劉長的那些內容。

  「這小子當真不錯……」他給自己灌了一口酒,當然不是說劉恆友愛兄弟多麼多麼好,而是說他的表態和處置方法都很好——誰知道劉恆真的對劉長有多少兄弟之情?

  不管他到底有多少兄弟之情,但他做出的表現已經夠了,畢竟,大漢還是推崇孝悌的。甚至,若是劉恆並沒有多少感情,但能夠如此表現,就更好了。這不是劉邦不喜歡自己的兒子關係好,實在是上一個充分友愛兄弟的劉盈太讓人無法理解了。

  興致一來,他還點評道:「做得很好,但還是有些不完美。」這就是說劉恆流放劉長到蜀地的事情,你看,劉長絕食而死了吧?「與其讓劉長半路絕食而死、並因此可能對名譽造成影響,不如在長安時,就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讓他明白自己的錯誤……」然後,自殺了就好了。

  那樣,不僅劉恆的名聲絕對不會有問題,劉長自己還能獲得一個「迷途知返」的評價呢。

  明朝,永樂年間。

  朱棣對於這些造反失敗的藩王相當不屑:「連聯絡人手都不會,時機都不懂得尋找和抓住,這樣的人,怎麼可能成功?」

  當然,哪怕他覺得這些人,包括如今大明的藩王都根本沒有那個造反成功的能力,他也還是要加強對藩王的管理,免得鬧出什麼亂子,未必有實質上的損傷,但到底不好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