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交城三傑」

  只靠原來的壯班來守衛縣城,在這個年代就是找死,所以各縣都編制了一定數量的團練。以各處村寨的鄉勇作為基礎,全縣聯防聯保,也會抽調一部分力量到縣城輪值守衛。

  負責全縣團練事務的團總一般是縣裡的官員兼任的,但一般來說,這些官員既不懂軍事,在本地又沒有多少威信,只是掛個名,讓這些隊伍有個官府的名義而已。實際掌事的都是由本地士紳出任的副團總,而這些老爺們也不見得親自帶著鄉勇出操訓練,多半是從自家子侄里挑幾個年輕力壯,喜歡舞槍弄棒的來代行職務。

  所以,交城縣的團練實際上由三個人負責。第一個名叫鄭經仁,他的叔叔是本縣的一個舉人,出任副團總,由他代行職務。第二個名叫孫大勝,是楊家底村的楊老爺的家丁頭目。第三個名叫梁半傑,原本是本地的一個地痞無賴,後來做了交城王府的爪牙,在一個村子掛了個鄉勇教師的名頭,也躋身為縣裡防務的主要負責人之一。一幫拍馬屁的閒漢狗腿子還給他們送了個綽號,叫「交城三傑」。

  鄭經仁是個紈絝子弟,平素好耍槍棒,曾經在械鬥的時候以一敵三大獲全勝。雖然是拿著一桿大槍打三個赤手空拳、瘦骨嶙峋的老百姓,但他還是逢人便吹,而且每年換一個版本,每個版本敵人的數目都會增加。號稱熟讀兵書,實戰經驗卻是零,偏偏又好發大言,瞧不起另外兩個出身低微的同事。闖軍要打縣城,這位不說是幫手也差不多。

  梁半傑此人足夠狡猾兇狠,是幫朱敏漕刮地皮的得力幹將。雖說對打仗一竅不通,好歹他還知道自己一竅不通,懂得什麼時候該聽孫大勝這個內行的意見。而且多有詭計,算是個挺厲害的人物。

  孫大勝是交山軍之前無法打下縣城的最大障礙,他是陽和邊軍的逃兵,也參加過一個小反王的隊伍,後來那個反王被官軍消滅,他又當了土匪。再後來,匪伙中分贓不均,他夥同一批人殺了頭領到縣衙請賞,於是又到楊老爺麾下當了鄉勇,轉頭滅了原來的匪伙。此人履歷豐富,武藝高強,既熟悉軍旅又熟悉土匪流寇,還足夠心狠手辣,是團練之中最難對付的一個人。

  這位楊老爺也不是善茬,原本是一個土霸,靠著行事狠辣、能打能殺逐漸積累了財富和勢力,到了五十歲左右開始洗白,花錢捐了個功名,結交縣裡的官員士紳,給自己的兒子娶了個秀才的女兒。他這個親家祖上也是本地望族,到最近一兩代才敗落。後來親家在他的資助下居然中了舉,現在也在外地做個小官。經過這一番折騰,他也成了交城縣有頭有臉的人物,在組建團練時成為副團總之一。他家裡本來就有一群族人、家丁,是當地一霸,行事和土匪也沒多少區別,也只有這樣的人才能駕馭孫大勝這樣的惡棍。

  之前交山軍也曾經計劃過攻擊縣城,但是孫大勝在縣城的各處要點都部署了自己的親信。交山軍固然能很輕地奪取城門,但立刻就會遭到團練的反擊。對於交山軍來說,唯一的辦法就是利用人數優勢淹沒對手,但這就需要事先到各村去串聯。可偏偏梁半傑到處收買流氓無賴作為沿線,偵察交山軍的情報。雖然他們無力阻止交山軍發動老百姓,但攻擊縣城的突然性也就沒有了。

  其實孫大勝手下真正能打的只是跟他一起殺了原來老大的二十多個悍匪而已,但是團練有他們作為核心,就不同於一般的烏合之眾。日常在縣城執勤的鄉勇民壯總計在四百人左右,接受過一定的正規訓練,至少打順風仗沒問題。最近官民矛盾緊張,增加到了五六百人。城門口一帶有大量私搭亂建的建築,導致地形逼仄狹窄。交山軍就算奪取了城門,他們根本沒有經過任何訓練,在城門附近遭到近距離的火銃射擊,再加上團練有秩序的反擊,一定會一敗塗地。交山眾寨主雖然不大懂軍事,但見識和判斷力不錯,知道這種程度的防禦已經超過了自己的能力上限,所以才決定邀請闖軍。

  現在有了闖軍,很多問題就不復存在了。交山軍有兩大優勢,一個是人數,一個是內應。所以,劉宗敏制訂的計劃是同時打開四座城門,各用一個中隊的闖軍打頭陣。以城內團練的水平,堵住一個城門算正常發揮,堵住兩個城門就是老天保佑。這種水平的隊伍,只要背後受到攻擊,肯定會發生混亂,所以只要四路人馬有一路能成功進城,這仗就贏定了。

  劉宗敏的目標不僅僅是一個縣城而已,而是整個交城縣。在山寨之中,眾寨主對全縣所有士紳進行了一場缺席審判,決定了有那些人該殺。當然,他們的決定是有傾向性的。比如有的士紳可能本身並不做那些貪贓枉法的事,但是特別地「忠君愛國」,敵視所有造反的人,在清剿交山軍的戰鬥中非常賣力,這些「低配版孫傳庭」,也都被列入了「罪大惡極」之列。

  總體來看,交山軍對本地的士紳豪強是比較仇視的,除了少數公認人品端方的善人,大部分的大戶都被認為應該抄家,被認為該殺的差不多占到了一半。劉宗敏也帶了一個文書,讓他連夜把交山軍提供的這些材料都記錄下來,準備打下縣城之後在大堂審案。

  有很多人沒有什麼能定罪的證據,只是縣內百姓都傳說此人如何壞。但是交山眾寨主表示無所謂,本地的大老爺審案也從來不看證據,就是誰不使錢便打誰,打出口供來就可以結案了。

  闖軍現在每次殺戮官紳,都要把對方拉到縣衙或者祠堂、廟宇先進行公開審判。一開始王瑾定這個規矩時,劉宗敏還覺得太過麻煩,但是現在,他體會到了其中的快樂和意義。

  把那些貪官劣紳直接打殺了,與尋常的饑民吃大戶並無分別,只是為了求生和發泄憤怒而做出的本能行為。但王瑾搞的這一套殺人儀式,無論多麼粗糙,都意味著對大明朝舊有秩序的否定和顛覆。

  這是一種旗幟鮮明的挑釁,明白地宣告,闖軍不僅僅要活命,還要讓這天下按照他們制定的法則來運轉。從這一點來說,闖營造反的程度已經遠遠超過了封授一大堆官職的王嘉胤。他們不是劫富濟貧的綠林好漢,而是新秩序的建立者。哪怕只能占領縣城一兩天,這種「天道變易,貴賤顛倒」的做法對大明朝權威的打擊也是驚人的。

  然而,這種做法也同樣把闖軍帶上了一條最艱難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