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這次出的問題不小,闖軍是崇禎十二年時占領福建的,免稅期是崇禎十二年、崇禎十三年、崇禎十四年這三年,今年就要開始收稅了。
這三年來,福建省丈量土地的工作已經做得差不多了,但是卻遺留了不少問題。
經過二百多年的土地兼併,福建的土地所有權問題相當混亂。有的土地明明是公田,卻已經被私人耕種上百年,甚至轉賣過多次了;官府的存檔和私人手中的地契對不上號,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有一些土地雖然有明確的過戶手續,但擺明了是巧取豪奪,就連沒有任何法律常識的人都能看出來;還有很多土地根本不知道歸誰,幾個村子來回械鬥爭奪,誰拳頭大就是誰的。
當初福建巡撫蔡仕提出的解決方案,主要有四點原則。
第一,土地所有權以地契為標準。有一些土地理論上明明是官田,可明朝的官府卻給私人發了地契,闖軍對這些也予以承認。
第二,土地的耕種權以實際耕種為準,難以確定實際耕種權的,採取當地老人公議的方式來決定。誰實際耕種土地,三年後就會找誰收稅。
第三,實際耕種無主土地的,可以申領地契,實際耕種官田的,視為官府的永佃戶。
第四,關於土地被霸占的糾紛,官府一概受理,但解決的時間要往後拖,一件一件慢慢查。
這種處理土地問題的思路,有很大的和稀泥的成分。以維持現狀,不出事端為主要目的,實際上放棄了均田。福建人多地少,沒有河南那樣的大片拋荒土地,均田也實在是搞不下去,保障農民利益的措施也只能搞到三年免徵、支持永佃和減租減息這樣的程度。
當了這幾年的統治者,闖軍的高層也明白了,這些東西治標不治本,就算像他們在那些戰亂後的地區做的那樣,直接重新均分土地,也不過就是向天再續五十年。暫時解決了農民的基本生存問題,但新的土地兼併無法阻止,人口滋生和物流滯後帶來的糧食壓力也沒有辦法解決。李自成沒有辦法,王瑾也沒有辦法。
王瑾經營嘉定,倒是讓人看到了一些希望,把福建、廣東沿海沒飯吃的窮人「介紹」到王瑾那裡做長工,王瑾還會給「中介費」。這些人雖然會在開墾沼澤地的過程中病死不少,但是王瑾那裡起碼芋頭可以管飽,也不像西班牙人和荷蘭人那樣往死里用人。成本增加了,換取勞工病死率相對較低,在這個時不時爆發瘟疫的年代,這種程度的病死率只會讓還活著的勞工們覺得此地氣候不好、病死的同伴運氣不好,不會怪在官府頭上。嘉定出口的大米,則可以養活廣東、福建的更多人口。
但是算了算帳之後,就會發現這條路同樣是治標不治本,就算王瑾統治整個東南亞,也不可能無限地吸納華人,南洋米的數量也是有限的,不可能指望靠進口大米養活自家老百姓。而且受交通條件限制,除了廣東、福建,其他省份的老百姓都和下南洋、吃南洋米沒多大關係。
王瑾當然知道治本的辦法,只要大幅度增加糧食產量,並且有便利的交通和有效的管控,將糧食及時送到缺糧區,就再也不會餓死人了。可是現在說這個,和勸李自成登月也沒什麼區別。
開國之初的文臣武將還是有雄心的,這些年,闖軍也選擇了一些縣做試點試驗了一些政策。思路沒有太新奇的,主要是抄古人,從管仲、商鞅一直抄到張居正,甚至連崇禎用過的一些辦法,闖軍也懷疑是因為明朝的官吏不行,修改一下做了嘗試。
即便是搞成功了的,最終的效果也只是「進一步改善了農民的生活條件」。很多辦法都有用,包括一些王瑾聞所未聞的辦法,但有的是只在這個縣有用,拿到別的縣就不行了,有的是在小範圍有用,推廣之後就發現沒有足夠的行政力量去執行。
而這些辦法的共同特點就是,全都可以預見,在幾十年後會失去效果。試來試去,全都只是暫時延壽的辦法而已。
李自成和闖軍兄弟們也沒怎麼氣餒。古往今來,沒有一個朝廷能千秋萬載,秦皇漢武唐宗明祖,全都是試了又試,也頂多只能讓王朝多堅持幾年,甚至有連治標都沒成功的。看來這天下的事恐怕只能是這樣,一遍遍循環往復,造反—腐朽—再造反,並沒有一個治本的辦法。
這會兒就算是王瑾告訴李自成水稻能畝產十擔,從北京坐車四個時辰就能到廣州,李自成也會認為他在放屁。就這個時代而言,治本的辦法的確不存在。所以現在闖軍諸將的目標也就是治標能治明白就好,讓子孫後代多堅持幾年。
不過,指標也不是那麼好治的,這一次,福建出的問題就不小。
剛剛占領的時候,闖軍對各種土地糾紛案件使了個拖字訣,說是一件一件慢慢處理,結果到現在都沒處理完。
農民軍處理這種案件,歷來是「一放就死,一抓就亂」。如果上面要求「霸占田土,查還小民」,結果必然是出現一大堆地痞流氓冒認土地,如果上面要求以穩定為先,不急於清理積案,那麼勢必會一拖再拖,很可能不了了之。
福建巡撫蔡仕還是個正義感較強的人,他上任之後,也親自督辦了一些案件,但是靠巡撫親自督辦,能辦幾個案子?整個福建省的大部分案子都是一拖再拖,一個衙門三五個月也就辦一個案,只求能夠交差,讓上面看到自己在辦事就行了。
誰也不是包青天,哪個敢保證自己辦的案子全都毫無問題,辦的案子越多,錯的可能性就越高,雖說李自成不像崇禎那樣容不得自己不喜歡的人犯錯,但犯錯對這些做官的人顯然也沒什麼好處。把案子辦好了固然有功勞,可是幾個農夫,三五畝地的事,能有多大的功勞,真犯不上費這個事。闖軍也不敢大加鼓勵清理積案,一旦鼓勵,肯定會有官員好大喜功,導致冤假錯案。
如果是另一時空的李自成,不會在乎這個問題,寧肯矯枉過正,也要清理積案。但本時空的李自成已經習慣做一國之君了,做事的風格也有了很大的差別。
闖軍的政策比另一時空更穩健,建立政權的阻力更小,這是好事,但案子也不能總拖著,拖著拖著,就成了大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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