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劉弘才口中,這些似乎都是非常淺顯易懂的道理,他多年以前就聽王瑾說過不知多少次了。殊不知,這些在三百多年後也就中學生水平的道理,也是無數人的犧牲換來的。其中,也包括他自己的犧牲。
酒足飯飽,一個幕僚小心翼翼地說:「東翁,鞏臬台送來的文書,尚未批覆。」劉弘才的臉頓時沉了下來,調整了一下情緒,用和緩的語氣說:「你拿我的姓名章蓋上就是了。」闖軍要求將領必須識字,劉弘才現在也認得幾百個字,寫自己的名字還是沒問題的,但是他的字實在寫得太爛,又根本不愛寫字,因此一般還是直接蓋章。
孫可望問道:「軍中又有案子了?」幕僚所說的「鞏臬台」是新任的福建刑官鞏恆,由臨江府刑官升任。「臬台」在明朝本來是用於稱呼按察使的,也可以泛稱與司法有關的官員,奉天倡義營沒有按察使,所以這個稱呼一般用來稱呼省刑官。
按照闖軍的制度,軍中違紀如果達到需要流放甚至處決的程度,要有刑科參與,上報中樞核准。不僅軍隊主動申報的需要刑科調查,刑科本身也有權監督軍隊。
劉弘才說:「還不就是那些事。搶劫財物,強姦婦女,打死人命,貪贓受賄,剋扣軍餉……鞏刑官的處分我沒意見,得按規矩來。現在的刑罰已然比過去輕了,只要不出人命就是流放。」
闖軍中的各種違紀現象,從米脂起兵到現在從來就沒停過。不管那些試圖加強闖軍軍紀的人多麼努力,都只是將違紀問題限制在可控的範圍內而已。整體來看,仍然是大事偶發,小事不斷。
簡單來說,可以靠賠錢解決的都是小事,鬧出人命的就是大事。現在向各地派出衛戍部隊,隊伍分散,紀律約束變得更難,除了多派人巡查之外,也沒有什麼別的辦法。
劉弘才說:「過去有人犯事,是搶劫偷盜,殺人放火,現在我們的人也學會貪贓枉法了。唉,這人做了官,便不一樣了。」
孫可望說:「不管誰掌權,貪官污吏總是要有的,若是窮人坐了江山,天下就沒有貪官了,當年漢朝時貪官就該死絕才對。不管怎麼說,我們造這一次反,貪官污吏比之前少多了,大約能再讓老百姓湊合過二百年。自從當年陳王大澤鄉首義,老百姓隔個兩百來年就得來一次大起義,不管成敗與否,都能讓貪官污吏們消停一陣。一百年後,故態復萌,再一百年,又把老百姓逼到走投無路,再揭竿而起做流寇。」
劉弘才嘆道:「是啊,漢高祖坐了江山,二百年後有了綠林、赤眉,明太祖坐了江山,二百年後有了我們。倘若我們這次造反,也能讓天下太平二百年,那也是很了不起了。」
劉弘才和孫可望趕到了軍營,鞏恆已經等在那裡。此人三十來歲年紀,相對於一個四品官來說算是比較年輕的。但孫可望都已經是四品官了,他這個年紀官居四品在闖軍這邊也沒什麼稀奇的。瘦高的個子,面黑眼大,很有辨識度。
鞏恆向劉弘才和孫可望拱手為禮,他今天是來抓人的。軍事主官不在,他無權逮捕軍人,當然,讓他逮捕他也不敢。闖軍的軍官和士兵可從來沒有怕文官這一說,你亮繩子,他就敢亮刀子。
但劉弘才來了之後,所有人都像小狗崽子一樣老實。劉弘才只是站在那裡,一句話沒說,刑科的衙役就非常順利地把人帶走了。鞏恆的話不多,拱了拱手,先離開了,劉弘才等他走遠了,這才開口道:「來到福建,去台北方便了,你們是想去看看?」
劉弘才在另一時空名聲不顯,但就算是在原本的歷史上,他這個在史書上只有寥寥數筆的人也是萬里挑一的人傑。論本領,打了這麼多仗還活著就說明一切了。這是真正意義上的萬里挑一,和他一起造反,沒混出頭的人都死了。論人品,他在李自成死後還在陝西堅持游擊,而且軍紀不亂。和李自成、張獻忠比起來他是小人物,但是對普通士兵來說,這個身經百戰的將軍簡直是半神一樣的人物。
所有人默默低頭挨訓,沒有一個敢有絲毫怨懟之色。劉弘才的威望是戰場上打出來的,他能像對待親兒子一樣對待士兵,自然也能像親爹一樣想怎麼罵就怎麼罵。
劉弘才說:「我知道,你們中還有沒被揪出的。我們執法的原則是寧可放過,絕不錯抓,所以我也不再深究了。不過你們給我記住了,別他媽忘了自己是誰,都是餓得快死的窮棒子,披上這身皮也變不成老爺。真拿自己當官兵了?官兵有朱皇帝的軍餉,你們有嗎?得罪了老百姓,吃什么喝什麼?搶?搶他媽能搶幾天?鄭家的人也知道兔子不吃窩邊草,你們在這兒犯事,老百姓可就要歡迎鄭家來趕我們走了,闖軍還從來沒丟過這個人。」
劉弘才這個思想教育方式著實不太符合王瑾的路線,但孫可望知道這確實有用。劉弘才又罵了幾個有領導責任的軍官一番,抽這個兩耳光,踹那個一腳,有個都尉還被抽了好幾鞭子。
這是封建軍隊,家長制、軍閥作風在這個年代才是主流價值觀,李自成教訓部下的時候也經常拿拳頭腳丫子說話。像王瑾這樣永遠嚴格按照紀律來的,也能得軍心,但效果反而不如這些簡單粗暴的好。
打過罵過,事情也就過去了。要是指望劉弘才因為部下有人犯罪就搞個整風運動,那也是想太多了。就連王瑾都堅決反對那樣的做法,他一貫認為運動式的紀律整頓的就是製造冤假錯案,「寧可放過,絕不錯抓」那句話就是他說的。
這就是王瑾奇怪的政治觀點:「我造反,我組織兵變和農民起義,還有礦工和奴僕的暴動,但我是個保守的改良主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