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擊鼓鳴冤,少年英才

  周康寧眉頭深鎖,雖然知道事情棘手,但既然鳴冤鼓被人敲響,他不得不硬著頭皮升堂。

  兩具屍首,已經蒙上白布,就放置在六合縣的縣衙之上。

  新郎官被一刀致命,伏在屍首邊上,呼天搶地哭得傷心的,是新郎的老父親,也是老實巴交的農人,今日本是兒子大喜之日,卻遇到如此變故,老漢哭得傷心欲絕,聲音不忍卒聞。

  而另一具體形纖細的屍首邊上,卻只站著一個約莫八九歲的男孩,眼圈通紅,卻把小嘴抿得緊緊的,一言不發。

  誒?

  周康寧見此情況,微微詫異。

  難道說,新娘子送親,就只來了這個小孩麼?

  這並不符合當地的風俗,就算父母雙亡,總也有些親眷相隨,怎麼會只有一個小孩,看年齡,像是死者的弟弟之類。

  不過,不重要!

  既然知道了兇手竟是當朝宰相的妻弟,哪怕是殺人的大案,周康寧也打定主意要和稀泥,最好是既不得罪位高權重的胡相,又能在百姓這邊糊弄過去,不至於太損傷自己的官聲。

  混個幾年,就退休了,那麼認真做什麼?

  「升堂!」

  手中驚堂木一拍,周康寧雖然年紀老邁,但做了半輩子知縣,也自有一股不容侵犯的凜凜威嚴,配合著三班衙役將手中水火棍在地上一頓,齊聲呼喝「威——武——」,那氣勢頓時將縣衙門口看熱鬧的老百姓聲音完全壓了下去。

  不錯!

  周康寧心中暗喜。

  果然還是淳化知縣的法子好!看似無關緊要,但每次這堂威一喊,自然而然就區分了官家和百姓,讓他們看熱鬧的時候,謹言慎行,別把什麼話都掛在嘴邊上。

  周康寧人老懶惰,並沒去過那個最近很風光的淳化縣,但卻派最得力的幕僚沈文山去過,這法子就是沈文山教給他的,用了一年多的時間,的確好使。

  秦楓……一個很出色的年輕人,想必他的未來不止是區區七品知縣。

  聽說句容縣縣令馬兆科,曾經跟他對上,結果鬧了個灰頭土臉。

  還好我這六合縣,跟淳化縣井水不犯河水,這秦楓再厲害,也不能到我六合縣的地盤上逞威風吧。

  待四周安靜下來,周康寧沉聲喝道:「何人敲響鳴冤鼓?若所言不實,戲弄公堂,本官決不輕饒!」

  一開口,仿佛就已經定了調子,讓原本正在哀哀哭泣的男方父親,也渾身哆嗦了一下,迷惑地睜開淚眼,卻覺得明鏡高懸的牌匾下,那個高高在上的縣太爺身形模糊,難以看得清明。

  「是我!」

  一個清脆的聲音響起,竟帶著明顯的稚嫩童音,橫跨兩步,站到了縣衙正中,居然還拱了拱手,用壓抑著悲憤的語氣答道。

  噫!

  這下,不但周康寧大為意外,就連看熱鬧的老百姓,來得晚的都紛紛瞪大眼睛。

  縣衙門口鳴冤鼓,那可不是隨便亂敲的!

  若非有潑天的冤情,只是尋常鄰里矛盾之類,敲這個鼓那就有戲弄公堂之嫌,打你二十大板你也得生受著。

  當然,今日是發生命案,有人擊鼓鳴冤倒也合理。

  只是……擊鼓的居然是個半大孩子?

  「小娃娃!」周康寧目光俯瞰,語調中更多了三分凌厲,將氣勢壓迫過來,冷冷道:「你是誰家孩子,從何而來?可知這鳴冤鼓乃是朝廷公器,不可玩鬧!」

  這次,周康寧的調子定得更清晰了。

  雖然不知道兇手是什麼來頭,但好像……縣太爺對苦主並不待見,這番聲色俱厲,只是為了為難一個區區孩童,多少有點難看,然而看到三班衙役手裡粗壯的水火棍,眾人雖然心中不滿,卻不敢付諸言行。

  「學生知道!」

  卻見那小男孩面對如此氣勢壓迫,神色絲毫不變,再次拱手,不卑不亢地答道:「有宋一朝,開封府尹包拯包龍圖,民間稱包公,上任後整頓吏治,改變舊制中『凡訟訴不得徑造庭下』之約定,大開正門,使得至前陳曲直,吏不敢欺。」

  「開封府門前立起登堂鼓,此後俗稱鳴冤鼓,被後世各級地方衙門效仿使用。」

  「如今我大明初建,天下太平。應天府正是皇城龍脈所聚之地,卻在六合縣官道之上,有人青天白日持利刃行兇,所以學生才擊鼓鳴冤,望大人秉公斷案,還百姓一個清平世界,朗朗乾坤!」

  嘶!!

  周康寧眼中掠過驚駭的神色。

  這孩子才幾歲啊?

  別說是孩子,就算是孔武有力的壯漢,到縣衙上嚇得渾身簌簌發抖,連話都說不利索的,他見得太多了!

  可是這孩子……

  麻煩!麻煩!

  周康寧最怕麻煩,但這次的麻煩好像越來越不好處置了。

  這孩子思維清晰,口舌靈便,字字句句都說在點子上,可是這個案,他偏偏是沒法「秉公」去斷的。

  胡相啊!

  通著天呢!

  他周康寧一個區區七品縣令,有幾個膽子,敢去得罪胡相的家人?

  但這案子,要怎麼和稀泥呢?

  周康寧看著這位身量尚小的孩子,真不知道是什麼樣的家庭,才能有如此出色的子弟。

  未來金榜題名,前途簡直是不可限量!

  按幕僚沈文山剛才的說法,死的雙方都是老實巴交的農人,一方娶妻,一方嫁女,算得上門當戶對。

  按理說,這樣的孩子,不應該出自這樣的家庭啊?

  莫非只是路過?

  路人的話……搪塞起來倒是簡單些。

  周康寧定了定神,皺眉道:「秉公斷案,自是本官職責所在!但你倘若並非本案相關,依大明律令,便沒有資格擊鼓鳴冤,你知道麼?」

  「首先,以學生所學,大明律令並沒有這一條款,當今聖上親自編纂的《大誥》中也沒有相關條款。」

  小男孩一句話就讓周康寧的神色尷尬無比,隨後見他踏前一步,從容說道:「學生徐鼎臣,應天府淳化縣人氏。此番跟隨家人,送姐姐徐芸娘出嫁。行至六合縣官道時,無故遭到凶人殺害,至今那兇手仍逍遙法外。」

  「學生懇請知縣大人能明察秋毫,緝拿兇手,還小民一家一個公道!」

  噫!

  淳化縣?

  不知怎地,周康寧聽到這三個字,忽然覺得心中煩躁不安,好像是沾染了什麼糟糕的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