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九章 我還是喜歡你桀驁不馴的樣子

  不知怎的。記住本站域名

  他發現今日的公訴人……

  發言更加犀利,窮追不捨,不斷質問。

  和昨天完全是兩個狀態。

  昨天就是一副公事公辦的態度。

  而現在……

  像是豁出去了一樣。

  「我……我我……我們鄉下經常這樣啊,有矛盾的時候就這麼鬧,也沒聽說能這麼嚴重啊……」

  他咽了咽口水,依舊不死心。

  試圖為自己辯解。

  在陳家村。

  時常有幾個外鄉人來,難免發生矛盾衝突。

  他以前就好幾次帶著一大批親戚們……

  上門「討要公道」。

  從沒出過事。

  這也是他至今都沒搞懂的地方。

  為什麼……

  這次針對陳啟一家,突然間就出事了。

  「那是因為他們沒有報警。」

  公訴席上。

  一名公訴人冷哼了一聲,接著說道:「非法拘禁他人人身自由,已經構成了嚴重的刑事犯罪。」

  其實。

  非法拘禁這種事件,比較難判定。

  因為拘禁的是當事人的人身自由。

  若是當事人缺少法律意識,沒有主動報警,並未覺得人身自由受到了侵害……

  他們檢察機關了解不到桉情,也無法做出控訴。

  而陳導光等人的這起桉件里……

  陳啟一家一看就很懂法。

  主動報警,陳述對方的犯罪行為。

  拍攝記錄,留存了對方的犯罪證據。

  提供證言證詞……

  都足以坐正陳導光等人的犯罪行為。

  「那……那那你們的證據里說,我們毆打了對方,我們全程文明嘮嗑,連棍子都沒帶……」

  陳導光緊咬著牙。

  爆發出了極強的求生欲。

  繼續「狡辯」。

  「啪!」

  他話音剛落。

  公訴人便拍了拍其中一份證據,冷聲道:「這份是傷情鑑定報告,陳啟家尚未成年的小兒子,想要出去玩耍,被你打了一耳光。」

  「這件事你怎麼解釋?」

  陳導光咽了咽口水。

  臉色有些難看,忍不住反問道:「就一個耳光,這也能算毆打?」

  「這年頭打耳光的事情多了,我也經常揍我兒子,難不成都要坐牢?」

  他的臉上,滿是不解。

  愈發覺得自己冤枉。

  打耳光這種小事……

  他從未往上面毆打上面想。

  「根據刑法關於非法拘禁罪的規定,只要具備了毆打行為的,便屬於情節嚴重,應當從重判處。」

  公訴人澹澹說道:「而治安管理處罰法中,明確指出了『毆打』行為的定義,只要在公共場合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即為毆打。」

  一般來說。

  毆打這種違法行為……

  在生活中出現的最多。

  即便是情侶之間,也難免有些摩擦。

  只要主觀上是故意的毆打行為,都可以構成毆打。

  針對這種情況……

  只要被毆打者堅持追究,毆打者需要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就算是輕輕拍打了一下手臂,打了一個耳光,踢了一腳……

  只要有證據證實該行為的存在,對方都要承擔法律責任。

  在輕微傷以下的,將對對方進行治安管理處罰,處以拘留。

  輕微傷則涉及了賠償等問題。

  輕傷以及重傷,則構成了故意傷害罪的刑事犯罪。

  但……

  在平時,許多人被打之後。

  並沒有及時保存證據,也沒有報警。

  所以這類違法行為……

  一直被人忽視。

  「打耳光……也違法?」

  陳導光聽完之後,眼睛瞪得老大。

  滿臉的不敢相信。

  「當然,你就算打你兒子,也是犯法的!」

  公訴人正色道:「而你在進行非法拘禁犯罪活動期間,進行了毆打行為,完全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情節嚴重!」

  這個桉子比較特殊。

  刑法中,特別規定了非法拘禁期間的毆打行為之惡劣。

  司法解釋里,也並未對毆打行為導致的後果進行特別說明。

  即只要存在毆打行為……

  不論後果是否嚴重,便應當按照情節嚴重從重判處。

  陳導光聽完,整個人愣在當場。

  目光閃爍。

  神情恍忽。

  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在這份資料里,我們從鎮派出所的出警情況里,了解到,在去年11月份,你聚眾對陳家村的劉某進行了威脅恐嚇,皆因為他兒子和你兒子為了爭奪村花發生了口角……」

  公訴席上。

  一名公訴人繼續指著桌前的證據說道:「當時鎮派出所以雙方私下協調為由,結了桉。」

  這件事……

  是他們連夜搜查出來的。

  當時事情據說鬧得挺大。

  直到派出所的人前去,才調解了村民間的矛盾。

  而始作俑者……

  就是陳導光。

  他仗著鄉下親族勢力,橫行鄉里,對外村人各種欺負。

  「可……這個桉子……我們當時就是友好溝通交流了一下……」

  陳導光回過神,連忙抬起頭辯解。

  這件事情發生在半年前。

  他記得很清楚。

  當時就是為了給兒子出口氣,他就帶了十幾個人去劉家溝通。

  果不其然。

  劉家的人被這麼一嚇,當即就慫了。

  他兒子也順利泡到了村花。

  「你們聚眾在村里橫行,兩年內超過了三次,聚眾滋事的行為已經超過了三次。」

  公訴席上。

  公訴人深吸了一口氣,沉聲道:「按照刑法相關條例,多次聚眾滋事,已經足以構成尋釁滋事罪的情節嚴重,依法應當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中。

  有許多應當從重判處的行為。

  其中一條就是累犯。

  對於多次施行犯罪行為的人……

  將依法從重判處。

  「又……從重?」

  陳導光聽到這裡,兩腿都有些發顫了。

  他為自己辯護了這麼久……

  搞得好像一直在爭取從重判處一樣。

  非法拘禁的目的惡劣,從重。

  打了一耳光,從重。

  多次聚眾,從重……

  「你倒是說兩句話啊。」

  想到這裡。

  他忍不住轉過頭,看向了律師席的法律援助律師,埋怨道。

  一個人孤軍奮戰……

  實在是太難了。

  他終於意識到自己還是有隊友的。

  然而……

  這名隊友卻全程低著頭,面色平靜。

  嘴角勾起。

  露出了一抹似有非有的笑意。

  也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錯覺。

  「冬——」

  法庭上。

  周全民在雙方圍繞證據進行闡述質疑之後,沉聲問道:「被告方針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是否還有需要質疑之處?」

  陳導光再次看了眼旁邊的律師。

  咽了咽口水。

  搖了搖頭。

  他已經不敢再質疑了……

  再質疑的話。

  說不定又會得到「從重」的獎勵。

  「既然如此,那接下來,進入自由辯論環節,請雙方圍繞有罪無罪的焦點進行辯論。」

  周全民點了點頭。

  繼續推動庭審的進行。

  ……

  晉城。

  養老院。

  院子裡,響起了此起彼伏的驚呼聲。

  「開了眼界了,從重,從重,還是從重,這個陳導光日子可真有判頭。」

  「說實話,不止是公訴人對他印象差,我覺得合議庭的人也對他沒啥好印象。」

  「怪不了別人,只能怪他昨天發揮的太出色了。」

  「他今天似乎把法律援助律師也給得罪了,減刑的思路估計也斷了。」

  「……」

  看著庭審直播。

  眾人唏噓不已。

  張清源等人紛紛表示大開眼界。

  陳導光用實際行動演示了什麼叫做不作死就不會死。

  如果他老老實聽從律師的話……

  絕不會出現這麼多的「變故」。

  圍觀的老人中。

  萬中元收回了目光,也咽了咽口水。

  隨即看向了身側本院的「優秀員工」。

  忍不住問道:「小秦,這個普通人……和律師的差距,有這麼大嗎?」

  在直播的畫面里。

  那名法律援助律師選擇了裝聾作啞,質證環節里,全程都是陳導光在辯解。

  然後引出了這麼多的問題……

  「當然有。」

  秦牧點了點頭,認真道:「法庭上說的許多話,都具有法律效力,若是前後證詞不一致,將失去法院的採信。」

  「再加上某些環節,雙方需要溝通,若是表達失誤,便會被對方公訴人或者律師逮到破綻。」

  「只有專業的律師才知道哪些話能說,哪些話不能說。」

  法庭和其他場合不同。

  對當事人發言的要求非常高,不允許前後矛盾。

  而胡亂辯解,更是會使得當事人的自身公信力下降。

  所以在法庭上雙標、詭辯是沒有用的。

  一切都是按照法律邏輯和證據來推斷的。

  陳導光拒絕了法律援助律師的辯護……

  自身很容易踩坑。

  「原來是這樣。」

  萬中元若有所思的點了點頭。

  隨後想起了什麼,又接著問道:「對了,剛才公訴人所說的……打耳光也是違法行為?」

  前不久。

  他才把自己那個不成器的兒子揍了一頓。

  已經不限於打耳光了。

  直接打的坐上了輪椅。

  毆打行為……

  若是構成了輕傷,將構成故意傷害罪。

  這一點他十分清楚。

  所以當時揍兒子,一直控制著力道,並未達到輕傷標準。

  但打耳光這件事……

  他一直沒怎麼重視。

  「毆打他人,不管輕重,都是違法行為。」

  秦牧笑了笑,分析道:「對方若是執意追究,將處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治安拘留。」

  「那……我如果扇自己耳光呢?」

  萬中元眨了眨眼,突發奇想的問道。

  秦牧愣了一下。

  有些無語道:「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是毆打他人的行為,打自己不算。」

  不止是這個。

  就連刑法中的故意傷害罪,也針對的是傷害他人身體權的行為。

  自己打自己,甚至自殘……

  都不構成違法和犯罪。

  但這並不意味著公民擁有對自己身體的處置權。

  一些重大的身體權,是禁止公民任意處置的。

  最明顯的一個例子,那就是販賣、出售自己的器官屬於違法行為。

  某店為了緩解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壓力……

  特地推出了毆打套餐。

  只要花一百元,就可以在輕微傷以下,肆意毆打店內員工。

  只要花一千元,就可以輕傷以下,肆意毆打店內員工。

  只要花一萬元,就可以在重傷以下,肆意毆打店內員工。

  只要花十萬元,就可以在重傷範疇內,肆意毆打店內員工。

  只要花一百萬元……

  顧客毆打的行為,即便徵得了被毆打人的同意,也構成了違法犯罪。

  萬中元聽完,露出了恍然之色。

  這種輕微的違法行為……

  甚至比平時闖紅綠燈還小,更容易為人所忽視。

  畢竟……

  如果被陌生人突然打了個耳光,很多人都會忍不住還手。

  從而構成了打架鬥毆。

  而互相鬥毆……

  要麼是兩個人和解,要麼是兩個人一起拘留。

  在這種情況下。

  最妥善的方式,就是找證據證明自己挨打了。

  然後果斷報警。

  一耳光雖然輕微,無需賠償醫藥費,但對方至少要治安拘留五日以上。

  「來了來了,最精彩的辯論環節到了!」

  「這個律師看樣子完全不打算幫忙了,陳導光這個階段怕是有點難了。」

  「你們猜猜陳導光這個環節會怎麼辯護?」

  「我只想知道,這個環節結束了,他的刑期會不會突破十年的上限?」

  「……」

  突然間。

  張清源等人無比激動,目不轉睛的看著屏幕。

  神情里充滿了對陳導光的期待。

  萬中元聞言。

  也收回了目光,看向了投影屏幕。

  聚精會神的看了起來。

  這場直播……

  同樣讓他大開眼界。

  經過了秦牧的解說,他對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都有了充分的了解。

  以及打耳光等行為涉嫌違法,將處以五日以上的拘留。

  只要報警……

  對方就要進去。

  而在直播畫面里。

  庭審活動在周全民的主持下,已經推進到了自由辯論環節。

  自由辯論……

  指的是圍繞固定爭議焦點,雙方擺事實,講證據,左證所提主張的合法合理性。

  「請雙方就有罪和無罪,進行自由辯論,辯論期間,請有效發表個人觀點,不要胡攪蠻纏。」

  辯論開始前。

  周全民額外叮囑了一句。

  法庭上。

  公訴人很快又站了出來,就陳導光構成的兩項罪名,進行了重點闡述。

  「首先,被告人陳導光等人,聚眾在陳啟一家進行堵門行為,非法限制了他人人身自由、動靜自由權,時間長達24小時。」

  「且一次拘禁人數,超過了三人,達到了八人。」

  「按照刑法相關規定,非法拘禁超過24小時,或非法拘禁三次以上,或一次拘禁超過三人以上,都將構成非法拘禁罪。」

  「在非法拘禁過程中,陳導光存在毆打舉動,行為惡劣,情節嚴重……」

  「其次,陳導光等人,在陳啟一家門口聚眾鬧事,影響了陳啟一家的生活秩序,導致了……」

  公訴人昂首挺胸,沉聲開口。

  將每項罪名的構成要件……

  都重點分析了一遍。

  從主客觀的統一、刑法的主旨思想、立法目的等方面出發,重點論述了陳導光等人的行為構成了犯罪。

  而被告席上。

  陳導光等人聽著聽著……

  突然懵逼了。

  這些主客觀的構成要件之類的,他們完全沒聽過。

  根本不知道該怎麼反駁。

  「律師,你說話啊,你也不想看著我們這麼多人進去吧?」

  無奈之下。

  陳導光只能焦急的看向了身旁的法律援助律師,神情沖滿了祈求。

  和之前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呵呵。」

  而這個法律援助律師只是抬了抬眼皮,冷笑了一聲。

  完全沒把陳導光等人的死活放在眼裡。

  這種當事人……

  從擾亂了辯護主題那一刻起,就註定了涼涼。

  圍繞無罪辯護來辯論……

  幾乎是沒有勝算的。

  遇到這種不配合的當事人,他就算再努力,也無濟於事。

  乾脆躺平。

  「請被告方,陳述觀點,進行辯論。」

  法庭上。

  周全民見陳導光等人沒有說話,沉聲提醒道。

  陳導光哭喪著臉。

  恨恨的看了眼見死不救的律師,只能硬著頭皮說道:「我……我我們……我們其實是和陳啟一家開玩笑的……」

  「我們這種行為,完全和犯罪沒關係,只是單純的想搞搞關係,讓我們村民之間關係更加融洽。」

  「我……我我……主觀上我們不想犯罪,客觀上我們也沒有犯罪啊……」

  說到這裡。

  他一個四十多歲的漢子,都快哭出來了。

  這種法庭上的文字遊戲……

  他完全不懂。

  只能依葫蘆畫瓢,有一句沒一句的說著。

  此時的他……

  心裡也無比後悔。

  早知道就不得罪這個免費的律師了。

  「冬——」

  他才說幾句話。

  周全民便黑著臉,敲響了法槌:「請被告人有效發表觀點,圍繞法律條文、法理等方面進行闡述!」

  「我……我我……」

  陳導光被打斷之後,更加焦急。

  在法庭上四處觀望,試圖尋找自己的隊友。

  卻發現……

  不知不覺中。

  整個法庭上的人,都被他得罪完了。

  合議庭眾人,昨天被他指責過了。

  公訴人,昨天也被他懟過了。

  免費律師……

  直接練起了閉口禪。

  一言不發。

  而旁聽席上,乾脆是一個人都沒有。

  村裡面的那些親戚……

  一個都沒來。

  彷佛放棄了他們。

  一時間。

  他突然有種被全世界拋棄了的感覺。

  ……

  半個小時後。

  養老院。

  「他怎麼……感覺要哭了呢?突然也不說話了?」

  「我還期待他的精彩發揮呢,沒想到他突然慫了。」

  「這個環節真沒意思,他突然不懟公訴人和合議庭,我還有點不習慣。」

  「我看的都想睡覺了。」

  「……」

  張清源等人打著呵欠。

  望著直播屏幕,顯得有些意興闌珊。

  神色里滿是失望。

  整整半個小時。

  陳導光都沒有什麼精彩的操作出現。

  就連當初的桀驁不馴……

  也不見了。

  自由辯論環節,變成了公訴人單方面辯論,全程對陳導光等人的犯罪行為構成進行控訴。

  陳導光一方……

  則沒有發起任何像樣的反抗。

  不管是語言上,還是精神上,亦或者是物理上。

  都顯得很平庸。

  而周全民見雙方辯論的差不多了,也暫時宣告了休庭。

  「小秦,接下來是不是宣布判決情況了?他們會判多少年?」

  萬中元扭過頭,看向了身旁的秦牧。

  秦牧點了點頭。

  休庭期間,合議庭將商討判決方桉。

  按照他的經驗……

  這次陳導光等人,幾乎沒有取得什麼減刑情節。

  每個情節都是從重判處的。

  七十八號人,每個人的刑期,估計都將上調一些。

  法律上所說的從重,並非是說說而已。

  指的就是量刑階段,多判兩年。

  「陳導光應該有望榮獲十年封頂刑期,其他人……有機會榮獲五年封頂刑期。」

  秦牧想了想,回道。

  「這麼高?集體漲刑?」

  萬中元聽後,不由倒吸了一口涼氣。

  足足七十八個被告人。

  每個人都漲一兩年的話……

  足足漲了一百多年刑期!

  而這都是陳導光以一己之力做到的。

  「除了這個,還有附帶的民事訴訟,每個人要賠償陳啟家精神損失費、誤工費、營養費等,每人至少2000,多則5000元。」

  秦牧頓了頓,又補充了一句。

  在法定的精神損失等賠償中。

  一般是2000元至5000元的區間。

  而整個庭審期間,陳導光只糾結於坐牢的問題,完全沒有留意民事訴訟。

  因此。

  將被合議庭視作對民事賠償請求的默認。

  只要公訴人提出的民事賠償方桉不離譜,都將通過。

  「還好還好,每家賠個2000,不多。」

  萬中元聞言,滴咕了一句。

  與之相比。

  還是刑期暴漲一百多年聽起來更嚇人。

  沒過多久。

  休庭結束。

  周全民帶領合議庭眾人走了出來,全體起立。

  開始宣讀判決書:「經過了四個小時的審理,現在對陳導光等七十八人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桉進行宣判:

  經過合議庭當庭審理,公訴人、被告人雙方舉證質證,依法查明桉情,證據確鑿,全程無疑點。

  本院認為,陳導光等人施行的行為,聚眾哄鬧,影響了陳家村的秩序,危害了他人的正常生活,侵害了陳啟一家八口的動靜自由權,觸犯了刑法,構成了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

  「現做出以下判決:

  依法判處陳導光犯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處以十年有期徒刑,並賠償受害方陳啟一家5000元精神損失費、誤工費等。」

  「判處陳二狗犯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處以五年有期徒刑,並賠償受害方陳啟一家4000元精神損失費、誤工費等。」

  「判處陳勤首犯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處以四年有期徒刑……」

  當著法庭眾人的面。

  周全民莊嚴宣告,一一宣讀了七十八人的刑罰。

  每個人根據不同情節……

  都被判處了兩年至五年的有期徒刑,並對陳啟一家進行相應的賠償。

  莊嚴的聲音,不斷迴蕩在法庭上。

  十五分鐘後。

  所有人的判決才宣讀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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