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完畢。Google搜索
整個法庭,突然變得一片死寂。
無比安靜。
「若對本判決不服,本判決下發生效之日十五日內,當事人可以向本院發起重審,或者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周全民深吸了一口氣,望著被告席上烏泱泱的七十八人。
在宣判的時候。
這些人都要出席。
每個人的判決書……
也經由法警,一一下發到了他們的手中。
每個人的臉色都非常難看。
神情無比複雜。
有緊張,有害怕,有後悔,有恐懼,有迷茫……
這是他們許多人第一次判刑坐牢。
在此之前。
他們雖然因為各種問題,偶爾被拘留過。
但從未上過法庭。
結果……
第一次上法庭,就榮獲了數年的刑罰。
以及數千的罰款賠償。
「二哥……」
半晌後。
其餘陳家村的村民們似乎想到了什麼,紛紛看向了陳導光。
「二哥,這個事是因為我們幫你家引起的,親戚朋友的義氣我們盡了,坐牢我們也認了,但是這個賠償……你之前說好報銷,算不算數?」
眾人目不轉睛的盯著陳導光,提出了最關心的問題。
事已至此。
他們再鬧也沒什麼用了,除非上訴。
但聽說上訴還要打官司。
還要給律師費。
再加上陳導光的「精彩發揮」……
他們覺得,上訴只會自尋死路。
而且。
相較於陳導光,他們的刑期都在五年以下。
除了多次跟隨陳導光聚眾滋事的幾個首要分子,大部分只判處了有期徒刑兩年。
他們也不是不能接受。
最擔心的……
莫過於法院指定的賠償了。
他們覺得,事情是因為幫助陳導光一家而鬧出來的。
坐牢他們可以跟著坐。
但錢絕不肯自己賠!
「賠錢?」
陳導光咽了咽口水,看著四周的陳刑姓氏親戚們。
只覺得頭皮發麻。
剛被抓的時候……
他就曾夸下過海口,說要幫他們報銷罰金。
沒想到……
每個人的數額,至少都是2000以上。
足足七十八個人。
累計起來,都二十幾萬了!
他就是個農村人。
存了半輩子的積蓄存款,也才二十來萬。
這等於是……
要讓他直接傾家蕩產了。
「哥幾個,這事……能不能打個商量?」
他再次咽了咽口水,試圖尋找到一條溫和點的解決方法。
然而……
話剛說完。
眾人便怒目相向。
「還商量?我們都跟著你坐牢了,賠一點錢怎麼了?這個事情,全特麼是你害的!」
「你說說你,你惹誰不好,非要去惹陳家的人?早在農家樂我就看出不對勁了,結果腦子發昏,還跟著你去鬧了一次!」
「我告訴你,我老婆現在也被法院抓了,家裡只剩下幾歲的小孩,處處都要用錢,這錢我們一分都不給!」
「你要是不給,休怪我們出去後,對付你們陳家,反正你要關十年!」
「……」
眾人死死盯著陳導光。
情緒似乎瀕臨了爆發的邊緣。
平白落下了數年刑期。
像是一塊巨石壓在了他們心裡。
而陳導光此時的態度,更讓他們心寒。
至於親戚之間的情分……
在刑期面前,早已經蕩然無存。
陳導光聽著親戚們的「威脅」,臉色愈發難看。
但……
這些親戚們說的都是實話。
他判了十年。
這些人的刑期都很短。
若是得罪了他們,以後他們家……
將寸步難行!
「我……我我賠,你們的錢,我全包了!」
最後。
他一咬牙,索性把心一橫。
答應了下來。
……
與此同時。
養老院裡。
投影屏幕突然變得漆黑。
庭審畫面戛然而止。
隨之結束。
「就沒了?今天這群人感覺乖多了,都沒怎麼鬧了。」
「估計是不敢鬧了,昨天那些人都被關押起來了,他們除非腦子抽了才敢再鬧。」
「散了散了,下個案子是什麼時候來著?」
「陳家村這次,怕是遭遇了史詩級浩劫啊。」
「……」
張清源等人戀戀不捨的收回了目光。
彼此交流了起來。
每個人的神情,都帶著幾分心滿意足。
看直播的過程……
一方面滿足了他們看熱鬧的心理。
另一方面。
也豐富了他們的老年生活。
這項娛樂活動……
無論是刺激性,還是戲劇性,都遠超養老院的其他活動。
比那些下棋、打球、釣魚靠譜多了。
「我剛聽黃蘭說,檢察院通知了她開庭日期,將在三日後,對猥褻案進行審理。」
秦牧想了想,告訴了眾人一個「好消息」。
在無罪釋放之後。
黃蘭聽從了他的建議,決定追究那些鬧婚者猥褻罪的責任。
當日參與了鬧婚的年輕人……
一個沒漏。
目前皆已刑拘,等待法院的審理。
三天後。
將正式審理此案。
其實。
這個案子法院已經認定了相關犯罪行為,因此不存在太大的爭議。
就算他們請再牛逼的律師……
也幾乎不可能推翻法院的定論。
法院不可能做出前後不一的判決。
「猥褻罪?這個罪名好像是流氓罪變過來的,他們會判多久?有沒有死刑?」
「那個鬧婚視頻我看了,簡直是太放肆了!」
「現在的年輕人,真的是目無法紀,沒有什麼敬畏,借著鬧婚的由頭,什麼事都敢幹!」
「應該不會判的比陳導光輕吧?」
「……」
張清源等人聞言,再次激動了起來。
對三日後的庭審沖滿了期待。
甚至……
表示一定要去法院現場看。
觀看直播雖然也不錯,但缺少那種現場的緊張感。
在現場的時候。
他們還能看到許多直播之外的「精彩」瞬間。
「判不了死刑。」
秦牧額頭上浮現了幾條黑線,向眾人解釋道:「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或者侮辱他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有兩種情況,將處以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隨後。
秦牧將這兩種情況詳細解釋了一遍。
一是猥褻他人,情節極其惡劣的。
二是聚眾或者在公開場合猥褻他人的。
而這群鬧婚者……
很明顯,兩條都犯了。
聚眾猥褻跑不了。
當場對數名伴娘撕扯衣服,動手動腳,情節也構成了極其惡劣。
因此。
綜合刑法的專項規定,公訴人對他們的量刑建議……
應該在十年以上!
至於判決結果如何,那就看這些鬧婚者的辯護律師的表現,以及法院的裁判了。
「十年以上?」
張清源等人聽後,紛紛側目。
先是楞了幾秒。
隨後院子裡,響起了此起彼伏的驚嘆聲。
「果然是青出於藍而勝於藍啊,我本以為陳導光已經無敵了,沒想到後面還有黑馬!」
「猥褻罪的判刑……居然這麼高?」
「這樣才好,總算從中看到了一些流氓罪的條例,這些人就該重判!」
「去現場,一定要去現場支持一下他們!」
「……」
一時間。
張清源等老人似乎都成了這群鬧婚者的「迷弟」。
想去現場看他們接受懲罰。
而人群中。
萬中元緩緩站起身,抬起了自己的板凳。
對秦牧幽幽說道:「三天後我就不去了,給我個庭審直播連結就行。」
秦牧嘴角抽了抽:「……」
他發現。
整個養老院,似乎都快成為晉城法院的第二分院了。
連副院長都對庭審有這麼大的興趣。
……
三日後。
時間緩緩推移。
來到了猥褻案的開庭日期。
法院剛開門,張清源等人便迫不及待的趕往了第二刑事審判庭。
占據了旁聽席的位置。
這個案子……
不出他們的預料,旁聽席同樣沒有什麼人。
自從劉梅等婦女被集體刑拘之後……
陳家村的人,便再也沒有出現在旁聽席上。
一個都沒有。
上午十點。
參與訴訟的各方人員,都來到了法庭上。
周全民宣布了開庭。
被告席上。
站著十餘個二十歲出頭的年輕人。
每個人的神情都十分低落。
如喪考妣。
「你們說,他們會不會反抗一下?爭取無罪辯護?」
「看樣子是不敢了,雖然他們刑期更高,但我還是更欣賞陳導光。」
「的確,他是第一個懟公訴人的。」
「以後不知道還有沒有人才能超過他的……」
「……」
張清源等人坐在各自位置上。
壓低了聲音。
竊竊私語。
對這群鬧婚者們……
抱有極大的期待。
只是……
有了陳導光的前車之鑑在,他們在法庭上「唯唯諾諾」,非常老實。
根本沒有一點發揮的想法。
全程都聽由律師的指揮。
爭取減刑辯護。
庭審過程,持續了足足三個小時。
最終陳述環節結束之後。
周全民也沉聲宣告:「經過第二審判庭三個小時的審理,本次猥褻案事實清楚,證據清晰,全程無疑點。」
「被告人陳三金等十九人人,於本月11號,皆陳子石、彭松月二人結婚之時,對黃蘭等四名伴娘進行非法猥褻行為。」
「經庭審查明,十九人的行為性質惡劣,且構成聚眾猥褻,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犯猥褻罪。」
「現做出如下判決:
判處陳三金,犯猥褻罪,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對受到侵害的伴娘四人進行賠償,共計23400元。」
「判處陳寶寶,犯猥褻罪,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對受到侵害的伴娘四人進行賠償,共計23400元。」
「判處陳牛背,犯猥褻罪,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對受到侵害的伴娘四人進行賠償,共計23400元。」
「判處陳……」
「若對本判決不服,本判決下發生效之日十五日內,當事人可以向本院發起重審,或者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在判決書宣讀完畢之後。
庭審也隨之結束。
法警立即上前。
將十九名鬧婚者,帶下了法庭。
判決結束後……
他們將被關押在看守所,等待監獄的接收。
「小秦說的果然沒錯,青出於藍而勝於藍,這群人比他們老子強多了。」
「是啊,老一輩里,就只有一個陳導光能和他們相提並論。」
「十三年還是少了點,居然沒人達到十五年!」
「這群人是真的不把法律放在眼裡,真以為鬧婚鬧婚,什麼事都能做。」
「……」
張清源等人目送著十餘個鬧婚者離開。
只覺得無比痛快。
總的來說。
這個判決結果,他們還是十分滿意的。
最低的人,也被判處了十年!
還是因為他們在外圍,哄鬧、撫摸、語言侮辱等行為較少。
刑期都非常高。
這才是他們想像中刑法的作用。
對於這種公然犯罪的行為……
必須要予以嚴懲!
唯有如此,這種鬧婚的惡俗,以後才不會再發生。
而且。
小秦說的其實非常對,很多人都不清楚猥褻罪。
或者說……
不清楚猥褻罪的量刑標準。
聚眾猥褻,對多人猥褻的行為,量刑都非常高!
畢竟……
它的前身,曾經叫做流氓罪!
遇到這種情況。
該反抗的時候,就堅決反抗!
對方將享有最高十五年的套餐!
……
與此同時。
陳家村。
接二連三的判決結果,傳回了陳家村。
陳導光等七十八個中年人,集體判刑,最高十年,最低兩年。
陳三金等十九個年輕人,集體判刑,最高十三年,最低十年。
外加還沒判刑的劉梅等三十九個婦女……
他們村。
在短短几日內,誕生了上百個罪犯!
據說劉梅等人,僅僅是前往法院參與旁聽,便因為違法舉動被刑拘。
不久後將進行審理。
大概率判處數個月的拘役或者管制。
而這一切……
都是從陳子石、彭松月兩人在農家樂舉辦婚禮的那天開始的。
每個「倖存」的村民……
只感覺一陣後怕。
還好他們的兒子當時在老老實實的吃飯,沒有去參加鬧婚。
他們也沒有跟著陳導光一起去陳啟家鬧事。
更沒有去法庭旁聽。
連旁聽席的人都進去了……
這是他們萬萬沒想到的。
同時。
在陳家村,出現了十幾戶孤苦伶仃的老人。
他們的兒子兒媳都「離奇失蹤」了。
就連大孫子……
也突然沒了。
只留下他們這些空巢老人。
有的老人們……
還要負擔著幾歲小孩的養育責任。
「造孽啊,俺們家這是造了什麼孽啊?大的進去了,小的也進去了……」
老人們成天坐在門口,唉聲嘆氣。
無比傷感。
甚至有種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感覺。
……
陳家村。
某戶。
陳慶看著整日以淚洗面的嫂子,嘆了口氣:「嫂子,你也別擔心了,我打聽過了,我哥被判了三年,大侄子被判了十三年,服刑滿了就可以回來了。」
一個面色黝黑,皮膚粗糙的中年婦女聽後。
渾身微顫。
又忍不住哭了起來。
他們家……
就是此次「遇難」的一員
本以為就是個微不足道的事。
哪裡想得到……
愈演愈烈。
她的丈夫,以及她的兒子,全部都進去了。
大的判了三年,小的判了十三年。
她當時本來想著去城裡旁聽,但因為別的事情耽擱了。
就沒去成。
現在想想,不由一陣後怕。
差一點點……
他們全家都進去了。
「嫂子,我也怕啊,當時陳導光來找我,讓我去湊個數,還好我沒去,不然現在估計也進去了。」
陳慶再次嘆了口氣。
面色沉鬱。
頓了頓。
他又接著說道:「嫂子,這次我來,主要是叮囑你一下,以後一定要遵紀守法,不犯法的事才能做,犯法的千萬別做。」
其實。
這次事件後,村裡面還是有一些明白人的。
知道了原因。
歸根結底,還是因為陳導光等人觸犯了法律。
為了避免自己進去……
很多人都開始了反思。
「可……可是,我高中都沒讀完,哪裡知道哪些事犯法?」
這個中年婦女咽了咽口水,忍不住說道。
「殺人放火肯定是犯法的,其他的……」
陳慶想了想。
接著說道:「其他的,如果你拿不準主意,那就問問別人。」
「對了,這是我帶來的《違法行為三百條》,你抽空可以看看,學習學習。」
緊接著。
他拿出了一本書。
在農村。
其實很多人都不知道哪些行為違法,哪些行為犯罪。
就比如說去城裡,過馬路的時候闖紅燈,很多人都會不以為意。
只覺得這是一個自身安全的問題。
完全不會想到這種行為,其實也是違法的。
正在此時。
「叮鈴鈴——」
陳慶的手機突然響了起來,隔壁村的一個死黨給他打來了電話。
「餵?老陳,趕緊的,我們家的水被人搶了,來幫個忙撐場子,順便多喊幾個人。」
一接通。
對面就傳來了一陣哄鬧的聲音。
陳慶聞言,面色登時大變。
連忙拒絕道:「老劉,我跟你說,聚眾的行為是犯法的,別的事我可以幫你,但這事打死也不干!」
說完。
也不管那頭發生了什麼,直接掛斷了電話。
掛完電話後。
才長舒了一口氣。
……
隨著事件的發酵。
陳家村里,談的最多的四個字,就是「遵紀守法」。
類似陳慶的家庭……
並不在少數。
鄰居、親戚都被抓進去了,判了刑,他們也不敢再胡亂為非作歹。
就連近期準備辦婚事的幾家人……
都匆忙取消了婚禮,決定一切從簡。
生怕在婚禮上,又送走了一批人。
還有平時茶餘飯後的嘮嗑、跳廣場舞等活動……
也被緊急取消。
在沒搞明白這些事犯不犯法之前,他們都不敢隨便聚眾。
此外。
「農家樂戰役」的倖存者們,都開始認真反思。
做事之前。
先了解這個事情違不違法。
只要在陳家村說上一句「你犯法了你知道嗎」,很容易將人嚇出毛病。
許多家都備上了幾本常識法律的書籍。
閒暇無事的時候。
就開始研究。
平時村民們日常用語的使用頻率,也發生了變化。
以前「吃了嗎」高居榜首。
現在則變成了「這事犯法嗎」。
遇到某些不確定的事,村民們第一反應就是「這事犯法嗎」。
……
晉城。
山水花園小區。
下班之後。
秦牧也回到了家裡,吃過了晚飯。
準備錄製新的一期視頻。
這次的陳家村事件……
連續出現了三起判決,間隔長達一個月。
他也斷更了一個月。
小破站里的粉絲們,倒是沒怎麼催更。
但在學法聯盟論壇……
卻已經炸鍋了。
「誰能跟我說說,up到底跑哪裡去了?已經37天沒更新了!」
「要不要咱們張貼個尋人啟事,找找up?up得罪過那麼多人,我嚴重懷疑他被暗殺了!」
「應該不至於吧?這年頭,還有敢暗殺up的?這日子可真有判頭!」
「重金求up的消息,只求up能平安!」
「……」
論壇里。
每天都會出現好幾個尋人的帖子,想知道他的情況。
甚至還出現了……
許多陰謀論,綁架論,暗殺論。
「這群網友們……」
秦牧無奈地搖了搖頭。
走進了書房,準備錄製這期的視頻。
打開攝像頭。
面對手機。
他微微一笑,說道:「謝謝大家的關心,up沒有失蹤,也沒有被暗殺,只是最近遇到了一個大案子。」
隨後。
他將這些天自己參加了陳家村農家樂婚禮的事情說了一遍。
在婚禮上,遇到了粗俗婚鬧。
因為伴娘的激烈反抗……
更是鬧出了一死三傷的重大事件!
「報警之後,伴娘被抓,因為某些關係,我參與了這個案子的辯護過程。」
對著鏡頭。
秦牧又將無限防衛權的辯護觀點、過程,詳細闡述了一遍。
刑法中,詳細記載了無限防衛權。
但因為判決案例太少,因此普通人並不知道。
大部分人知道的……
只是正當防衛,以及防衛過當。
「無限防衛權既然寫在了刑法裡,那就是公民的正當權利,在遇到了暴力犯罪的時候,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秦牧深吸了一口氣,認真說道:「即便不是當事人,旁觀者也是可以行使這項權利的。」
無限防衛權……
即無論發生任何後果,都不用承擔刑事責任。
當時的婚鬧現場。
若不是伴娘行兇,而是有人站出來抵制,其實也是可以辯護為無限防衛權的。
這種情況不僅屬於見義勇為,更屬於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任何時候……
都值得鼓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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