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章 他們難道也要做無罪辯護?

  如今的陳家村。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算起來,已經進去了上百號人。

  人數還在源源不斷的增長中。

  案子一個接著一個。

  誰也不知道下一批次進去的人是誰。

  「你們看我幹嘛?」

  秦牧看著眾人,滿臉無辜。

  這個事情……

  和他沒有半毛錢關係。

  他只是向伴娘建議了一下維權思路。

  至於其他的……

  都是這群鬧婚的村民們整出來的。

  他們若是遵紀守法的話,也不會落得現在這個下場。

  比如說陳導光等人。

  遇到了事情,第一事件糾集親戚、族人,聚眾鬧事。

  公然堵門。

  這種行為……

  嚴重侵害了他人人身自由權,屬於非法拘禁罪的一種,他們卻渾然未知。

  「今日,晉城法院第二刑事審判庭,依法公開審理陳導光等人涉嫌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案,由本人,周全民擔任審判長,依法組建合議庭。」

  投影的直播屏幕里。

  周全民面對著法庭,沉聲宣告正式開庭。

  緊接著。

  便看向了公訴人,接著說道:「請公訴人發言,念誦起訴狀,陳述案件經過、訴訟請求。」

  話音剛落。

  公訴席上的公訴人立即站了出來,瞥了眼被告席的陳導光。

  神情有些不自然。

  似乎想到了昨日的某一幕。

  「尊敬的審判長、各位審判員,在本月14日,陳家村內發生了一件非法拘禁、尋釁滋事案,在接到了報警電話後,當地轄區的鎮派出所緊急響應,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經核實,確認以陳導光為首的村民們,聚眾對陳啟一家,進行非法堵門拘禁,禁止陳啟一家八口外出。」

  「該案證據清晰,證據鏈充足,有人證、物證。」

  「陳導光為首的七十八人,觸犯了我國刑法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情節惡劣,對陳家村以及社會,造成了不良影響。」

  「按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請求法院判處被告人陳導光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

  「判處除陳導光以外的其餘七十七人,有期徒刑……」

  在訴訟請求里。

  他要求判處為首的陳導光十年有期徒刑,其餘的人分別在一年零六個月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話音剛落。

  被告席上。

  陳導光等人面色大變。

  尤其是陳導光,更是露出了不敢置信的表情,死死盯著公訴人。

  他這些天一直被關在看守所。

  雖然知道他可能會被判刑,但從未想過自己會被判十年!

  「法官,你們別聽他說的,他就是記恨昨天我懟了他,公報私仇!」

  「我就是堵了個門,怎麼可能罪這麼重?」

  「你這個公訴人,做事能不能講點良心?我兒子被黃蘭刺死了,你才要求判她八年,為什麼到我這裡就要判十年了?」

  「我陳家村一直遵紀守法,我陳導光更是村民的模範,從沒做過違法亂紀的事……」

  尚未到答辯環節。

  陳導光便急著為自己辯解了起來,無比焦急。

  滿頭大汗。

  他擔心自己說晚了……

  到時候法官等人,都傾向於公訴人了。

  「肅靜!」

  法庭上。

  周全民敲響法槌,沉聲道:「請被告人遵守法庭紀律,未到你發言的時候,禁止發言!」

  陳導光咽了咽口水,看著面色莊嚴的周全民。

  再也沒有了昨日的張狂。

  昨天那個案子鬧完……

  他老婆,還有同行的那群親戚們,全部留在了法院,關押在了羈押室。

  吸取前車之鑑。

  他現在一下子變得老實了起來。

  片刻後。

  周全民見他沒有再反駁,才緩緩開口:「請被告人就公訴人的控訴,進行答辯。」

  這個環節……

  是就公訴人和被告人之間的焦點問題,進行歸納總結。

  以確定案件需要審理的地方。

  話剛說完。

  被告席旁邊。

  一個法律援助律師看了眼陳導光,連忙說道:「你等會兒按照我說的做,積極認罪,爭取個減刑。」

  然而……

  陳導光卻瞥了眼他,並沒有搭理他。

  而是自顧自的說道:「法官,我冤枉啊,我就是堵了個門,嚴格來說根本算不上是犯罪。」

  「鎮派出所還有這兩個公訴人明顯是公報私仇,蓄意報復我,硬要給我上綱上線。」

  「我活了幾十年,就沒聽說堵個門,就要判十年!」

  「這個樣子以後誰這麼開玩笑了?」

  「我們就是和陳啟一家開個玩笑,也沒動手,也沒說髒話,什麼衝突都沒有……」

  面對著合議庭眾人。

  他直接無視了法律援助律師的交代。

  用自己的話,反駁了一番公訴人。

  在他看來。

  這個法律援助律師是免費的,也不用給錢,律師費都不用他們給。

  便宜的肯定沒好貨。

  指不定還是公訴人的同夥,想要坑害自己。

  在這個時候,他能相信的人只有他自己。

  「你……你怎麼不按我交代的說?」

  這個法律援助律師聞言,頓時氣得面色通紅。

  陳導光瞥了眼他。

  不由露出了輕蔑神色。

  這個律師昨天給他的答辯說辭,全篇都是讓他認罪認罰,表示願意接受改造,重新做人。

  這明擺著讓他去坐牢。

  要真聽了他的……

  那自己十年的刑期,肯定是逃不過了。

  ……

  與此同時。

  養老院。

  張清源、李衛國、宋天成等人坐在院子裡,抬頭看著投影屏幕。

  滿臉震驚。

  「非法拘禁這個罪判的這麼重嗎?我聽說他就堵了陳啟一家一天啊,就要求判十年?」

  「七十八個人,人人有刑期,只有陳導光是一騎絕塵,被公訴人重點照顧。」

  「這個陳導光的答辯有點東西,他的辯護律師不會也想做……無罪辯護吧?」

  「這個律師好像是法律援助律師,我之前旁聽刑事案件,看到過他很多次。」

  「……」

  帶著驚嘆。

  眾人此起彼伏的討論了起來。

  公訴人提出的十年刑期,差點再次閃掉了他們的老腰。

  要知道。

  十年刑期,一般是那些頂級重罪的起步刑期,比如說搶銀行,故意殺人,非法持槍等等。

  即便是過失致人死亡罪,刑期一般也是三到七年。

  而陳導光堵個門……

  用一天的努力,成功為他換來了十年的衣食無憂。

  這個量刑建議,實在是嚇人。

  說實話。

  他們甚至都有點懷疑是公訴人在公報私仇了。

  此外。

  陳導光的答辯,也是十分精彩。

  堅決不承認非法拘禁罪。

  看樣子……

  這個免費的法律援助律師,深藏不漏,有種濃烈的操作欲望。

  「公訴人要求判處十年,應該是合理範疇。」

  院子裡。

  秦牧看著庭審畫面,略微思索道:「他犯的是非法拘禁罪,以及尋釁滋事罪,按照刑法原則,屬於從一重罪判處。」

  當一個行為,觸發了兩個罪名的時候……

  擇其重罪論處。

  按照情節,陳導光所犯的這兩個罪,非法拘禁罪的量刑區間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尋釁滋事罪的量刑區間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此。

  最終將按照尋釁滋事罪判定,陳導光的量刑照理來說不會超過五年。

  但……

  在尋釁滋事罪里,特別規定了四項禁止的行為: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並且規定:重複、多次聚眾進行上述行為的,將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或許是檢察院發現了陳導光以往的「事跡」。

  才會對陳導光予以特別「照顧」,將量刑建議直接提升到了十年!

  畢竟……

  昨天陳導光懟天懟地懟空氣,連公訴人都沒放過。

  這也是他見過第一個敢於怒懟公訴人的被告。

  至於陳導光的「無罪辯護」方向的答辯,他嚴重懷疑是陳導光自己自由發揮。

  和這個辯護律師沒有太大的關係。

  這種證據確鑿的情況下……

  換誰都不可能把官司打成無罪!

  「原來是這樣,敢情是他得罪了公訴人?」

  「昨天他還作為受害者,坐在公訴人旁邊來著,估計做夢也沒想到有這一天。」

  「我現在總算知道了,得罪法官其實不怎麼可怕,得罪公訴人才是最可怕的,量刑建議直接加了一檔!」

  「會不會是公訴人連夜篩查,又發現了陳導光新的犯罪記錄……」

  「……」

  張清源等人咽了咽口水。

  更加激動起來。

  法官和合議庭成員,代表著法院,擁有審判權。

  公訴人代表著檢察院,擁有控訴權。

  大部分刑事案件的被告……

  都是被他們控訴的。

  量刑建議,也是他們先提出的。

  而陳導光昨日的行為,無疑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小秦啊,還好有你,不然我都看不懂這些量刑的要求……」

  一旁坐在小板凳上的萬中元也聽的津津有味,忍不住感慨了一句。

  從秦牧的解說里,他也學到了不少東西。

  最直接的一點……

  就是不要得罪秦牧這種懂法的人。

  一個堵門的事件……

  經過種種機緣巧合,直接上升到了十年有期徒刑!

  他以後堅決不敢去堵別人的門了。

  這種事情……

  在他心目中,已經上升到了和殺人放火相同的層次。

  ……

  同一時間。

  晉城法院。

  陳導光的陳述完畢。

  表示堅決不肯接受十年的量刑。

  周全民皺了皺眉頭,繼續看向了其餘被告人。

  沉聲問道:「你們對於公訴人的控告,有什麼要答辯的?」

  這個環節……

  是彰顯被告人人權,給予被告人訴說自己觀點的機會。

  防止出現冤假錯案的時候,被告人無處發言。

  而本案涉及的人數眾多。

  他需要詢問大部分人的觀點,防止出現個例冤假錯案。

  「法官,二哥說的沒錯,我們真的是被冤枉的!」

  「我們就堵了一下門,根本沒有幹什麼,之前我們就進去過一次了,違法亂紀的事情堅決不敢幹啊!」

  「是啊,之前鎮派出所的錢江錢警官就警告了我們,說砸門是違法的。」

  「我們這次就是堵在門口,啥也沒做啊,這麼點小事情,怎麼可能判幾年?」

  「……」

  一個個人陸續站出。

  堅持為他們辯護,聲稱他們的行為,僅限於堵門。

  其餘違法亂紀的事情一個都沒做。

  不肯接受公訴人提出的控訴。

  這一幕……

  直接把法律援助律師給氣得渾身發顫。

  面色鐵青。

  數日前。

  他就接到了這個指派的援助案子。

  因為被告人沒有主動找律師,所以一般是指派的援助律師,幫忙辯護此案。

  接到這個案子後……

  他就開始積極做準備,查詢案情,尋找對當事人有利的條件。

  還準備了一套可行的減刑方案。

  不說能減幾年,減幾個月是不成問題的。

  然而……

  開庭的答辯環節的一幕,直接給了他暴擊。

  不止是陳導光。

  其餘的被告人,沒一個配合他的。

  都不想要認罪。

  直接把案子往無罪辯護的方向推。

  想到這裡。

  他都快哭出來了。

  他就是個普通的法律援助律師。

  基本功只能算一般。

  而這板上釘釘的案子,給神仙來打也打不贏啊。

  「咚——」

  十分鐘後。

  周全民等人聽取完被告人的答辯之後。

  沉聲總結道:「經過合議庭分析,目前案情爭論的焦點,在於被告人陳導光等人,始終認為無罪。」

  「接下來,本案將圍繞這一焦點,進行審理。」

  話音一落。

  這名法律援助律師的臉色,愈發難看。

  只感覺頭皮發麻。

  前途昏暗。

  「現在,進入舉證、質證環節。」

  隨後。

  公訴席上。

  一名公訴人站起身,開始上呈證據資料。

  「這裡是當日陳啟一家提供的錄像、拍照資料,以及該資料真實性的鑑定證書,上面清楚明了的顯示陳導光等人於14日一整天內,進行了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行為。」

  「這裡是當地村民對於此事的口供,證言證詞。」

  「這裡是陳啟一家的口供。」

  「這裡是陳啟的小兒子傷情鑑定證明,當時他想要出去玩,被陳導光打了一耳光。」

  「這裡是陳導光等人非法入侵宋雲的農家樂,砸門的案情卷宗。」

  「這裡是陳導光多次組織村民,聚眾鬧事的證據資料……」

  一份又一份的資料。

  上呈到了合議庭面前。

  這些資料證據,都經過了專業的鑑定機構的鑑定。

  可以確定資料證據的真實性。

  外加……

  可以確定陳導光在非法拘禁期間,對被拘禁人進行掌摑、毆打。

  以及陳導光曾多次非法聚眾鬧事,鎮派出所都有出警記錄。

  這些證據……

  每一個都可以說是鐵證如山了。

  其中有不少,還是他們兩個連夜找出來的。

  根據這些證據,陳導光的量刑建議,也得到了相應的調整,構成了尋釁滋事罪的情節嚴重。

  依法將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方,對於這些證據,你們有什麼異議?」

  周全民看完了這些證據,重新看向了被告席。

  重點看的……

  自然是那名法律援助律師。

  這個質證環節,一般是法律援助律師,對公訴人提出的證據進行質疑和反駁。

  若是證據屬於非法採集、勘驗所得……

  法院也應當不予採信。

  比如說刑訊逼供所得、非正當口供錄取、被告人口誤所承認的證據、勘驗過程無物證來源的證據等等。

  日常生活中。

  法院不予採信的證據,還有片段式、有誘導性的錄音資料。

  所有通過非法手段採集到的信息,法院都不會予以採信。

  最直接的例子……

  就是私家偵探通過跟蹤、窺探他人隱私,而採集到的證據,法院是不會予以承認的。

  而質證環節……

  就是被告方一個機會,針對證據的錯誤之處反駁。

  然而……

  這名法律援助律師此刻神情十分僵硬,臉色有些難看。

  一直低著頭。

  似乎沒聽到周全民的話。

  「被告方,對於這些證據,你們有什麼異議?」

  周全民皺了皺眉頭,再次問道。

  可這名被告方辯護律師……

  卻沒有任何反應和答覆。

  「我們當然有異議!」

  正在此時。

  被告席的陳導光又站了出來,為自己辯駁道:「這些證據,都是臆測污衊,沒有任何真憑實據!」

  「說我聚眾,我們鄉下人就喜歡一群人待在一起玩,這有問題嗎?哪條法律規定我們不能待在一起玩的?」

  「我們都是親戚,平時聚在一起嘮嗑,難不成也犯法了?」

  「還有之前的農家樂砸門事件,那是因為當時我兒子被伴娘給殺了,他們還窩藏罪犯,我們情急之下,才想著先把人揪出來,怕他們把黃蘭給放跑了。」

  在法庭上。

  陳導光激動的為自己辯駁著。

  完全將辯護律師拋諸腦後。

  而辯護律師也十分配合,老老實實的待在原位上,當起了吉祥物。

  像極了擺設品。

  「這個環節是質證環節,請根據公訴人提出的證據,進行針對性有效辯駁。」

  周全民掃了眼陳導光,接著說道:「你要是認為公訴人提出的哪條證據虛假、有誤,可以當庭指出。」

  他剛才琢磨了半天陳導光的話。

  發現……

  陳導光話雖然說了很多,但都沒有講到點子上。

  並未對公訴人提出的證據進行辯駁。

  公訴人之所以提出這些證據,是因為這些證據足以佐證陳導光等人構成了非法拘禁罪以及尋釁滋事罪。

  而陳導光剛才的辯護……

  又全是胡攪蠻纏。

  根本沒有針對性。

  這也是普通人和律師最大的區別。

  律師在法庭上,能有效表達觀點,爭取效率的最大化。

  只是……

  此時陳導光等人的辯護律師,似乎徹底自閉了。

  完全沒有發言的欲望。

  而陳導光則積極肩負起了律師的「重擔」,不斷為他們辯護。

  「還要一條條反駁?」

  被告席上。

  陳導光皺了皺眉頭,只感覺十分麻煩。

  但還是信口說道:「我覺得錄像說明不了什麼,他們陳家拍攝的錄像,只能證明我們坐在他們門口嘮嗑。」

  「農村鄉下坐門口嘮嗑,很合理吧?」

  「我們就是日常普通行為,根本不是什麼非法拘禁。」

  他想的很簡單。

  只要把非法拘禁這個罪反駁了,他們的罪就沒多少了。

  甚至可能還不用坐牢。

  「坐門口嘮嗑?那為什麼其餘人的口供里,都說是你出的主意,讓他們堵在門口,禁止陳啟一家任何人出入?」

  公訴席上。

  一名公訴人站了出來,又甩出了一份口供。

  犀利反駁。

  「這……這這……」

  陳導光被這麼一問,整個人都傻了。

  完全沒想到公訴人還有這麼一手。

  只能支支吾吾的說道:「我……我我們當時就是想著和好好說說話,讓他們把伴娘交出來……」

  當時他被拘留了三天。

  釋放之後。

  得知了黃蘭被釋放的消息,當即大怒。

  才想著來找公道的。

  「當時黃蘭是取保候審狀態,經過了公安機關的審批,你們又不是司法機關,憑什麼去要人?」

  公訴人冷哼了一聲,接著質問。

  「我……她殺了我兒子,還刺傷了三個人,就是殺人兇手,我……我只是想要個公道,把她先抓起來……」

  陳導光咽了咽口水,繼續辯解著。

  「按照相關法律,我國所有未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公民,都擁有人身自由權。」

  公訴人深吸了一口氣,趁勢追擊:「即便是執法機關,沒有經過司法程序的批准,也禁止拘禁他人人身自由。」

  「你們當時不僅非法拘禁了陳啟一家八口,甚至還意圖非法拘禁黃蘭,情節十分惡劣!」

  說到這裡。

  公訴人轉過身,對著周全民等人。

  沉聲道:「審判長,我申請在訴訟請求里,外加一項控訴,陳導光等在本案之外,意圖非法拘禁他人,動機惡劣,情節極為嚴重,應當從重判處!」

  話音剛落。

  整個法庭。

  突然變得寂靜無聲。

  被告席上的陳導光茫然看著慷慨控訴的公訴人,被嚇得面色慘白。

  這個環節里……

  他說著說著,似乎把自己又坑了。

  突然又增加了一項從重量刑的情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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