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丟了孩子的科研狂(3)

  弄丟了孩子的科研狂(3)

  王軒今天的心情有點好,星期一學生第一天上學,手裡都有錢,再加上天氣冷想吃點熱乎的,他的東西賣的很不錯,現在還不到十二點,原本準備好的材料就已經賣的七七八八。

  他臉上難得露出了笑來,推著小車回去。

  現在是三月份了,白天還有些暖洋洋的太陽,到了晚上卻冷得很極端,寒風一陣陣的吹,就算是王軒戴了手套,也因為要推著冰冷的車身而手指一陣陣發冷。

  但這也不影響他的好心情,夜晚的大街上沒多少人,他一個大小伙子也不覺得害怕,就這麼熟門熟路的一道推了回去。

  王軒租房的地方是個挺破的小樓,聽說這裡原本是個工廠的宿舍,後來工廠倒閉老闆跑路,原本看廠房的門衛就將這裡據為己有。

  這地方破舊,房子倒是蓋得結實,那門衛搖身一變就成了房東,只是他到底是沒有房產證,收租的時候為了雙方都安心,就一個月一次,也有一天一次一個星期一次的,對於一開始沒什麼錢的王軒來說,這算是一個很不錯的地方。

  隨著經濟漸漸轉移到了城內,他租住房子的這邊也就越來越荒蕪,對於很多人來說,他們租住房子生活本身就是為了方便打工,工作地方離那麼遠,十分的不方便,因此從今年年初開始,陸陸續續就有人開始搬走,只有王軒依舊占著他那一樓不動。

  他一直都自有自己的一番規劃,雖然這地方偏僻,擺攤的時候想要去城內,算上來回那就是三個小時,但重點還是在便宜。

  便宜,並且地方大,足夠給他騰出空間來折騰他的那輛賺錢用的小車。

  最重要的是,到了城裡住就代表著要重新開始新的人脈,王軒攢的第一筆錢就拿去學了手語,可他會手語,不代表別人會,沒人耐煩一個啞巴比劃的是什麼意思,要是再碰上不好相處的鄰居,會浪費很多不必要的時間。

  在這裡就不一樣了,鄰居們都是一些為了生活疲於奔命的人,王軒在這裡住的時間長,對他們都很熟悉,雖然偶爾也會來幾個讓他覺得煩躁的鄰居,比如說和他一樣住在一樓的隔壁。

  那是個流浪賣唱的,每天不分早晚的抱著他的破吉他又是自彈自唱,也許這份才華足夠讓他在外面賺到能夠吃飽飯的錢,可對於壓根不會欣賞音樂的王軒來說,這就是擾民。

  可他不管投訴多少次,這人都厚著臉皮,當面答應的好好的不在晚上休息時間唱歌,下一次還是照舊唱,而他們那個看見錢就雙眼放光的房東也只會糊稀泥,生怕自己沒調節好,這為數不多的租客又要離開一個。

  王軒是不會離開的,根據他的計算,在這裡才是最省錢的方案,就算是他每天都要多花費三個小時在路上也沒關係,沿路上照樣可以做生意。

  他是有錢的,這筆錢和上班黨的積蓄來比也許有點少了,但對於他來說還是挺多的,擺小攤沒有別人想的那麼不賺錢,只要肯吃苦願意各個學校門口跑跑,總能賺出生活的錢來。

  這筆錢只要再攢攢,就足夠王軒至少兩年的生活費,這也是他為什麼能一口拒絕掉公安說要帶他去找親生父母的原因。

  他是有底氣的,他自己可以賺錢,就算是苦了點,他也能靠著自己的本事生活,對於公安說的父母,王軒其實不怎麼指望。

  就如林時恆猜測的那樣,他們這些八成都是殘疾的孩子在組織解散之後雖然四散開各自生活,但因為小時候的經歷,只要是在一座城市都有聯繫。

  王軒親眼見證了一個比他小兩歲的,被砍斷一條胳膊的孩子被父母找了來,那對夫妻到來之後先是抱著孩子一頓痛哭,在哭完之後,神情就尷尬了下來。

  在這個孩子失蹤的這段時間,他們很是傷心的尋找了一陣,親戚都勸他們,孩子要找,但也要再生一個,萬一這孩子找不到,以後他們年紀也大了,養老怎麼辦。

  於是,這個斷了一條胳膊瘦骨嶙峋的孩子面臨的是一個三口之家,而他因為缺席了許久,始終融入不進去。

  如果他是健康的,那還要好一些,可他是一個殘疾人,十幾歲的殘疾人,代表著父母要負擔起他的所有。

  他是不用再為如何活下去發愁了,但代替的,是在父母心中無論如何都無法取代的對弟弟的愛,還有自己成為了家庭負擔的痛苦感。

  如果王軒是個自己賺不到錢的人,聽說親生父母來找,他肯定直接就跟著公安走了,都活不下去了,還在乎這亂七八糟的嗎?

  可他自己在賺錢,他也攢到了一筆錢,對於未來,王軒也有著完整的規劃,而這些規劃里,從沒有出現過父母的身影。

  又不是六七歲睡在潮濕充滿臭味被子裡,幻想著父母能夠像是大英雄一樣來接他回家的時候了,他有能力靠自己生活,就沒必要再見那對父母。

  見了面,看到他這副模樣,啞巴,黑瘦,一手老繭,還會打架,恐怕臉上的淚水很快也會化為和上次那對父母一樣的尷尬,最後,重逢的喜悅也會被如何安置他的煩躁蓋過去。

  想到這裡,王軒擰緊眉,臉上顯出了倔強的神色來。

  就這樣吧,互相知道對方就行了。

  他現在這樣子,和孤兒也沒什麼差別,沒必要自己給自己找事。

  他回去的時候已經快要一點了,看到前方那如以前一樣站著等自己回來的破爛小樓時,王軒疲憊的神色微微一松,推著車往前走的動作加快了一些。

  一會回去了,他要先把小車清理一下,接著再接點水燒開,給自己擦擦澡,可能是因為幼年時一直睡在邋遢環境,王軒很注重個人衛生,每天就算是回來再怎麼累,也絕對不帶著一身的油煙睡覺,那破舊又見不到光的小屋子裡雜亂卻不髒,被他拾掇的很好。

  心裡盤算著回去了之後要做的1234件事,王軒終於到了門前,和他想像中大家都睡了不一樣,一樓門口,正有幾個人在忙碌著往車上卸下東西,胖胖又摳門的房東難得捨得打開了門前的所有大燈,一張胖臉殷勤的擠出個笑臉來,正在帶著一陣子歡欣的來來回回從車上搬東西下來放到隔壁。

  這是怎麼回事?

  王軒擰緊眉,將自己的小車停好,上前比劃了一下。

  他住在這裡時間不短,房東也大致能明白他意思,見他過來了臉上的笑頓時揚的更大:「阿軒啊,超紅他搬走了,來了個新住客,正在搬家呢,你遷就一下,馬上就搬完了。」

  超紅正是原來那個喜歡半夜鬼哭狼嚎的房客,他總是夢想著能夠靠著嗓音成為明星,為此還特地為自己改了個超紅這樣的名字。

  他能夠搬走王軒很高興,可新搬進來的住客總讓他有些不安。

  他上上下下打量著停放在門口的那輛車,很大,也很威嚴豪華的樣子,上上下下搬動著東西的人穿著搬家公司的工作服,手上拿著的一個個箱子都封的很好,看不清裡面是什麼。

  根本不用分析就該知道,新住客是如何與這棟破舊的大樓格格不入。

  因為小時候的經歷,王軒總是很警惕的,事出反常必有妖,他很擔憂新的房客會給自己造成什麼影響。

  正要問問房東新房客是個什麼情況,隔壁的門中走出來一個男人,他看上去也就三十出頭,很年輕又很儒雅的樣子,身上一股子獨屬於知識人的氣質,身上穿的衣服講究又合身,和身後的破舊屋子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王軒見過類似的人,雖然只是在街上匆匆而過,但他們會矜持又不著痕跡的避開與他肢體接觸,他們看過來的視線中沒有鄙夷之類的負面情緒,只有毫不在意。

  他與這種人是兩個世界的人,王軒心知肚明,就算是他們不會露出什麼不屑的情緒,但也絕對不會願意和他打交道,這並不是什麼看不起,只是世界不同。

  抱有這種想法的王軒在看到對面那個從頭到尾都寫著「我是個比你有錢許多倍」的男人友好又自然的沖自己伸出手,做著自我介紹時,險些沒有反應過來。

  「你好,我叫林時恆,和我夫人會來這裡住一陣,你是我們的鄰居對吧,以後還麻煩你多多照顧了。」

  和善的淺笑,平等的態度,那隻伸過來想要和他握手的手。

  王軒還從沒有被人握過手,他接觸的人都是一些不需要禮儀的,而那些會禮儀的又從沒有和他接觸過,因此在看到那隻白淨甚至還戴著一塊名貴手錶的手掌落在他面前時,他怔楞了好幾秒,才匆促的將手從厚厚手套里拿出來,與那隻手相握。

  他的手是乾淨的,因為要戴手套的緣故,王軒有洗手,因此雖然匆促,他的神情倒是沒有什麼自卑的情緒。

  沒什麼好自卑的,人家怎麼對他,他就怎麼對人家。

  等到雙方友好的握完手,王軒先是下意識的比劃了一下,接著想起面前這位高知識分子應當不會手語,於是又掏出了紙筆來,先坦然說明了他是個啞巴,再簡短的在上面寫下了自我介紹。

  在他寫字的過程中,一直安靜站著的男人並沒有露出什麼好奇之類的探究神色,這讓王軒心裡有些放鬆,寫字的速度也不再那麼急促。

  他是會寫字的,那位讓他繼承了姓氏的組織人員很喜歡他們這些孩子,即使他們是殘疾的,他也會在討飯回來的時候教導他們認字和寫字,一些孩子本來就很累,不想浪費時間學,王軒卻很聽話,他教什麼,自己學什麼。

  倒不是他小小年紀就知道要讀書寫字,只是想要學會了之後,得到一句稱讚而已。

  等到組織散了,王軒開始和外界接觸時才發現了認識字是多麼重要的一件事,因此他找到地方住手裡又賺了錢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給自己買了個字典,每天睡前必要抱著字典翻看一陣才能沉沉入睡。

  當然了,他的字是有些醜陋的,但也不會缺胳膊少腿,等到寫完了,擺在林時恆面前,他很自然的微笑點頭。

  「我聽到房東叫你阿軒,那以後我就叫你阿軒了。」

  沒有問為什麼這么小的年紀要自己住在這裡之類的隱私問題,他的態度自然的就好像王軒不是啞巴,而是在用嘴巴和他對話一樣。

  王軒不可避免的對這個男人產生了一點好感,心中升起了個「這是個不錯鄰居」的想法,無論什麼情況,尊重人的人總是要討人喜歡一些的。

  他是想問為什麼如這位林先生這樣一看就不差錢的人要搬到這裡來住,但第一次見面就問這些未免有些失禮,對方尊重他,他也要尊重對方才是。

  因此在簡短的介紹完之後,他就告辭,轉身去推自己的小車進了門。

  他不知道,就在自己熟練推著小車進門時,隔壁的房門邊上,正有一雙含淚的眼貪婪又心疼的望著他的一舉一動。

  林時恆看著王軒進了門,在關大門時還禮貌的對自己點了點頭,他也微笑點頭示意,看著那扇大門緩緩合攏,這才轉身回了他們剛剛租下的隔壁。

  那是一個和王軒的屋子一樣破爛的房間,因為前任主人超紅不光是個吉他手還是一個酒鬼,屋子裡充斥滿了酒氣,地上也滿是他因為倉促搬走而沒能及時清理的生活垃圾。

  女主人周初初本來正在打掃的,在聽到房東叫出那個名字時,她的眼淚就落了下來,如果不是林時恆攔住,恐怕這個找孩子找了十年的母親已經沖了出去。

  林時恆回來時,周初初手中還握著掃把,一雙眼還痴痴盯著隔壁大門。

  他嘆息一聲,將她攬在懷中。

  「你現在情緒還不穩定,現在出去會嚇到他的。」

  周初初軟弱的將頭靠在丈夫肩膀上,帶著哭腔的聲音難過道:「他還那么小……」

  「剛剛我和他見面,是個很懂事的孩子,也許他是因為覺得太突然了才接受不了我們。」

  林時恆伸出手,一下一下拍著妻子的胳膊安撫,「十年沒有見面,他不相信我們也是正常的,這段時間我們好好和他相處,等到他發現我們是愛著他的,一定願意跟我們回家。」

  周初初帶著淚水點頭,眼還眨也不眨的望著隔壁大門,「嗯,我們慢慢來。」

  新鄰居的搬入的確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

  他們不會像是超紅一樣到了晚上就發瘋大吵大鬧,每次都將疲憊了一天好不容易才能睡覺的王軒吵醒。

  也不會在早晨他推著小車出來,因為小車叮叮噹噹的聲音而拉開門滿臉憤怒地和他大吵一架。

  新鄰居的作息完全和王軒一樣,這簡直太完美了。

  而且,他們的確是十分有涵養又對周圍人友好的性子,那是一對很優雅的夫妻,丈夫是在研究所上班,正在休假中,而妻子則是一位畫家和自由設計師,接觸的時間長了,王軒也知道了他們為什麼要搬過來。

  據說是因為妻子為了繪畫的靈感,才會和丈夫一起來到了他們這個破落的小地方。

  王軒對這個理由接受良好,他聽說過,藝術家總會有著和別人不一樣的看事角度,更何況,那位林夫人的確是每天清晨帶著畫板站在這個小破樓前方,對著它寫寫畫畫。

  幾乎王軒每天出來,都能碰上那位優雅又和善的林夫人,她會對著他微笑,像是一個長輩一樣囑咐他路上小心,還會問他有沒有吃早飯,在得知王軒沒吃後,她又會滿臉不贊同的搖頭,細聲細氣的溫柔說著不吃早飯對胃不好的話。

  王軒沒有懷疑過林夫人為什麼要對自己這麼關心,因為她的態度始終是溫柔的,這可能就是一個人的品格,就如同那位每天早晨都要出來晨跑的林先生一樣。

  他是個君子,這一點體現在當他晨跑過程中,看見五樓那位因為被兒子趕出來無處可去只能租下一個小屋子撿垃圾的婆婆下來打水時,會主動上前幫忙提水,也會體現在,三樓那個跟著父親一起進城的小孩子被鎖在家裡哭鬧時,他會在地上折幾根草,然後用那雙修長白皙的手快速折出一個像模像樣的蟋蟀,再隔著門縫將那個蟋蟀遞過去,讓這個小孩子免去了哭鬧。

  因為有這些底子在,當晨跑中的林先生出現在了王軒每天都要經歷的上坡,好心幫正吃力往上推著小車的他一起推車子時,王軒感激著,卻沒有懷疑什麼。

  在他看來,這對夫妻就像是童話故事中的王子和公主一樣,他們友善,樂於助人,總是用最大的善意對著周圍,其中自然也包括了他。

  因為林先生的晨跑路線和他去城裡的路線一模一樣,兩人會在路上聊起天來,林先生會對他說一些做實驗中的小趣事,比如說學生們比賽,一瓶化學物品擺放在那,上面貼了個小紙條,寫著有毒,小心觸碰。

  然後,一個學生就那麼大大咧咧的打開了瓶子,舔了一口。

  王軒難得很驚異的瞪圓了眼,比劃著名手勢問這個學生是想要自殺?

  他這副模樣逗弄的林先生哈哈大笑,「當然不是了,傻孩子。」

  林先生很自然的伸出手摸了摸他的頭,笑著道:「那學生是雞賊,這種比賽,主辦方肯定是不敢上真的,不然鬧出人命來,倒霉的可是他們。」

  這個自然的動作讓王軒有著怔楞,他還從來沒有被人摸頭過,就算是那姓王的組織人員,也對他們這些基本上不洗頭的小崽子頭不感興趣。

  林先生這毫不嫌棄以及自然的長輩模樣,和林夫人那溫柔又總是衝著他微笑的日常,讓一向沒感受過多少溫暖的王軒有了不一樣的感受。

  他第一次吃到了家飯,林夫人早晨煮粥時煮了兩人份,林先生沒胃口一大早就出去晨跑,於是她敲響了鄰居的門,邀請他幫忙解決這頓飯。

  菜沒有做的很多,但卻都很可口,就連那碗粥,味道都美好的恰到好處,林夫人坐在他對面,笑著伸筷子給他夾菜,一個勁的囑咐他多吃一些,小孩子要吃好了才能長身體。

  王軒因為這個機會也得以參觀了林家,他以前有來過超紅的地盤,那時候滿地都是啤酒瓶子,床上也邋遢不已,空氣中瀰漫著一股各種氣味混雜在一起的惡臭。

  他只來了一次就再也沒來了,那時候還在想,超紅到底是怎麼在這樣的環境下忍受過去的。

  而同樣的屋子到了林先生林夫人手中,卻是完全不一樣的模樣,不平的地面收拾的乾乾淨淨,床上鋪的整潔乾淨,可能是因為衣櫃太過破舊,他們將摺疊好的衣服放在箱子裡,牆上還掛著一些畫,全部都是這棟小破樓的畫。

  得到林夫人的允許後,王軒走到近處觀賞那副畫,也許在藝術家的眼中,各種事務都是美的,至少在這幅畫中,這棟被許多人嫌棄過的醜陋破樓帶著一股子的美感,仿佛他並不是因為各種破壞才變成這樣,而是故意修成的這種模樣。

  樓前那個推著車的身影也吸引到了王軒的視線,他很詫異的回頭去看林夫人,指了指畫,又指了指自己,意思是:這是我?

  林夫人在他看畫的過程中一直微笑著看著他,見他問,點了點頭,「每次我畫畫的時候,都正巧是你出來,所以就把你也畫進去了,阿軒要是介意的話,以後我就不畫了。」

  王軒連忙搖頭表示不介意,他很有些新奇的轉頭繼續去看牆上畫裡的自己。

  他記憶中,只拍過一次照片,就是辦身份證的那一次,眾所周知,這種照片是可以丑到無下限的,正兒八經的拍照,王軒可從沒感受過。

  而現在,在這樣的一幅畫中,他的模樣,他的動作,還有他的衣服,都以這種形式保存了下來,王軒不懂畫,但他可以看到林夫人將他畫的很細緻。

  每天早晨他推車時,總是很累的,而畫中的那個他,臉上洋溢著對未來的希望,一縷溫暖的金光經過大門折射在他身上,讓他的臉像是打了光一樣,看起來就讓人心裡舒坦。

  在他看畫的過程中,周初初始終站在一邊,溫柔的望向王軒,他一雙略微泛圓的眼睛正亮亮的望著畫中的自己,看過去的視線中滿是喜愛。

  對啊,這孩子從小就喜歡畫畫,那時候,在她畫畫的時候,他就安靜的抱著自己的小玩具乖乖坐在一邊,時不時的抬頭用那雙圓溜溜的眼睛看一眼畫板,有時候看到喜歡的顏色了,還會很興奮的拍掌。

  她眼中又開始泛淚了,還好屋子昏暗,周初初倉促的擦了擦,沒有引起正在專心看畫的王軒注意。

  擦好眼淚,她心中軟成一團,溫柔的道:「你要是喜歡的畫,一會挑一副帶回去吧。」

  王軒聽到這話,連忙轉身擺手,表示自己不要。

  這畫畫的這麼好,肯定是很貴的,他已經受了林先生林夫人很多幫助,怎麼還能再要他們的東西。

  「沒關係的,這畫裡畫了你,也算是用了你的肖像權,你就當做是報酬,而且我天天畫畫,這種畫有很多的。」

  周初初望向兒子的視線充滿了溫柔,見王軒還想要推拒,她索性自己親自上手,將那副王軒看的入神的畫摘了下來,塞到了他手中。

  「你喜歡這幅畫,我很高興,它應該到喜歡他的人手裡。」

  林夫人這還是第一次對著他強硬,王軒有些無措的抱著畫。

  他這副難得弱態的模樣更是讓周初初心軟無比,她將眼底的淚意藏住,強迫自己露出了個笑來。

  「阿軒,你能不能幫我一個忙?」

  王軒幾乎沒有思考,就很快速的點了頭。

  「我正在設計給十五六歲男孩穿的衣服,打算做好了出來掛到網上賣,但是沒有模特,你能不能做我的模特?

  不花費什麼時間的,我量一下你的尺寸就好。」

  王軒依舊點頭,林夫人對他這麼好,他覺得自己也應該報答人家。

  周初初拿著尺子很快量出了王軒身體各個部位的尺寸,她是做這個的,自然知道各種年齡段都有的標準尺寸,王軒那消瘦的身體讓做母親的差點沒控制住眼中的淚。

  這麼瘦,這孩子是吃了多少苦啊。

  剛剛量好,林時恆推門進來,看到王軒也沒有露出什麼訝異的神情,只衝著他笑著點頭:「阿軒來了啊。」

  王軒也衝著他笑了笑。

  這段時間的和諧相處,已經讓他能夠對著林家夫妻報以最真實的笑容了。

  即使知道林先生和林夫人對誰都是這麼溫柔體貼,享受到了這種溫柔的王軒還是對他們感激不已。

  他自然不會知道,林時恆的晨跑路線和他一模一樣本來就是為了能夠幫到他,這天的「臨時拜託幫忙吃完早飯」,也是夫妻兩個有意為之,就連周初初每天早晨在小樓前畫畫,也是為了能夠多看兒子幾眼。

  接下來的這段日子,王軒總能時不時收到因為林先生不吃早飯而來的一起吃早飯邀請,他將那副畫帶了回去,掛在了牆上,每天睡前看上一眼,感覺連睡覺都輕鬆了很多。

  林先生是個比較傳統的人,他會每天買了報紙來看,還會每天早晨晨跑時在遇到王軒時,和他分享自己在報紙上看到了什麼什麼。

  這讓王軒曾經日復一日勞累忙碌賺錢的生活多了一些趣味,他開始不再抱著字典苦讀,而是主動關注外界的一些新聞。

  最讓王軒覺得高興的,還是林夫人因為要去聾啞學校做義工的關係,正在學習啞語,而一向和林夫人關係很好的林先生也在夫人的影響下一起開始學習,他們在學習過程中偶爾會向王軒請教,這讓總是接受著他們幫助卻不知道該回報什麼的王軒很開心。

  最開心的,自然是以後這棟小樓里,會啞語的不再是只有他一個,面對著林先生與林夫人,他也可以用啞語和他們交流,曾經那種始終圍繞在身上的孤獨感漸漸消磨下去。

  林夫人家裡是有一架鋼琴的,王軒曾經很討厭音樂,但在聽了林夫人彈琴之後,他才發現他只是討厭難聽的音樂。

  因為王軒早出晚歸中午不回來的關係,他與林家的接觸只有早上的那麼一小段時間,但林先生與林夫人卻總能在這短短的一段時間裡讓他高興起來。

  也可能是林先生晨跑過程中隨手摺起來的草螞蚱,也可能是林夫人又帶著一絲抱怨的一邊說著丈夫又不吃早飯,一邊來邀請他共餐。

  林先生教他背元素周期表,林夫人教他彈鋼琴,這對夫妻都是一模一樣的溫和,就算是王軒開始笨了點學不會,也因為不能說話而只能在心底默背,或者是寫在紙上,也都十分有耐心半點沒有生氣的意思,等到他稍微學會了一點,他們還會鼓勵表揚他,就好像他做了什麼了不起的大事一樣。

  王軒一天比一天精神好,這種好不只是體現在身體健康上,還因為那盎然的精神,曾經晚上回去是沉默又枯燥的,但現在的王軒可以一邊往前走,一邊默背著林夫人教給他的鋼琴曲譜,或者是在心底絮絮叨叨的背誦著元素周期表。

  就算是他還是不能說話,可他的心底是一片歡樂。

  並不是很喜歡這些東西,只是他喜歡那種在自己背會了之後,林先生林夫人對他的讚揚。

  不是因為想要得到表揚,而是因為那是林先生林夫人的表揚。

  王軒開始無法控制的親近著林先生林夫人,即使清晰地知道他們不是同一個世界的人,他也還是渴望著得到他們的親近。

  他從沒有將心底隱藏的想法說出口,因為覺得羞恥又不好意思,林先生與林夫人,他們很像是他小時候經常幻想的父母形象。

  正直,溫柔,耐心,又仿佛什麼都會,看向他的視線也始終溫和,無論發生什麼事,都是那樣的可靠。

  王軒開始做夢,不過和以前那種夢到小時候的噩夢不一樣,他做的是美夢。

  在夢中,他是林先生林夫人的孩子,他們很喜歡他,一家三口快樂的生活著。

  夢裡有多麼開心,夢醒了就有多麼失落,現實就擺在面前,他不是林先生林夫人的孩子,他的父母另有其人,還在遙遠的京城。

  王軒只能拾掇拾掇自己的夢,站在那個破了一小半的鏡子面前照照自己,再刷牙洗臉出門繼續工作。

  林先生與林夫人只是來找靈感,他們總會走的,但在走之前,他想要好好和他們相處。

  王軒在準備著給林先生林夫人的送別禮物,他一向是很吝嗇錢的,因為要為未來做打算,他恨不得每一分錢都掰成兩半花,像是一個守財奴一樣小心翼翼攢著守著自己的錢,給自己花錢都捨不得,更別提給其他人。

  但那是林先生林夫人啊。

  王軒做下了決定,他開始挑選禮物,在學生放假沒多少生意的星期天,他沒有推著小車出去,而是去了商場。

  應該送林先生一支筆,林先生總是在跑步過程中突然想起什麼,然後會掏出放在口袋裡的紙筆記下,他曾說過把天才的想法記下來就是他的工作,王軒被這句幽默的話笑了好久。

  送林夫人一個圍巾,她身子是有些虛弱的,每天林先生都要熬中藥給妻子,三月的天,早晨還是那麼冷,林夫人又要畫畫,是很需要保暖的。

  這個圍巾王軒沒有自己織,他覺得自己織太廉價了,精挑細選了一個暖和又不至於暖到透不過氣的圍巾,王軒想像中林先生林夫人開心接過禮物的神情,帶著幾絲笑意的拎著袋子往回走。

  他在心底背著元素周期表,按照林先生教的方式手輕輕打著節拍,一路輕鬆地走了回去。

  可剛剛到了小樓前,他的臉色就猛然蒼白下來。

  一樓門前,正停著一輛車。

  熟悉的場景,正如林先生林夫人到來的那一天一樣。

  他們要走了嗎?

  王軒早就聊到了有這一天,可他從沒有想過,這一天竟然這麼快。

  原本以為自己可以輕鬆送走兩人,還能將帶有自己心意的禮物送上,可直到現在,心底的強烈不舍與空洞告訴王軒。

  他捨不得。

  捨不得林先生,捨不得林夫人。

  他真的很想任性一次,他想衝到兩人面前,問他們可不可以留下來,哪怕是再多留一些時間也好,就多一點點的時間。

  可最終,王軒還是頹然又失落的垂下了頭,邁著沉重的步伐上前,打算將送別禮物送給林先生林夫人。

  「是給我的嗎?

  謝謝,好暖和!」

  率先出來的是林夫人,在接到禮物後,她那張漂亮優雅的臉上露出了毫不掩飾的高興來,她幾乎是立刻將圍巾戴在了脖子上,滿是開心。

  王軒將另一個袋子也遞了過去,打著手語表示,這是送給林先生的,是給他們的送別禮物。

  「送別?」

  林夫人臉上露出了疑惑來,「我們沒有要走啊。」

  沒有嗎?

  王軒黯淡的雙眼一點點的亮了起來。

  可那輛車又是怎麼一回事?

  下一秒,一個白髮老太太從屋裡走出來,一眼看見了王軒,她滿是皺紋的臉上立刻笑出了一朵花來,走到王軒面前,一把將他抱住,拍了拍他的背,語氣里滿是喜愛與親近。

  「這就是軒軒吧,誒呀這孩子,看著就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