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一章 海明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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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明威歲數和黎耀陽差不多,比他大一歲,但看起來卻像是黎耀陽的叔叔輩,一張歷經風霜的臉,跟年輕人半毛錢關係都沒有。【無錯章節小說閱讀,google搜尋】

  他很有意思,一見面就跟黎耀陽聊愛情,別誤會,他倒是不喜歡男人,他聊得是華人的愛情和白人的愛情有何不同。

  然後她講到了自己,把自己描述成一個迷弟,在受傷時迷戀過一個大他七歲的女護士,兩人訂過婚,可後來還是被拋棄了。

  通過聊天,黎耀陽能夠感受到這位大文豪既隨性又極度自律,他喜歡絞盡腦汁地打磨自己的寫作技巧,為了順利地寫下一個句子他付出不知多少努力。

  為了在寫作上有所建樹,新婚時放棄了去義大利度蜜月的約定,而去了巴黎,因為那裡才是文學中心。

  他和龐德的關係很好,他和菲茨傑拉德的關係也很好,那是一個文學群星薈萃的時間段,而所有能夠驗證那黃金般精靈飄落的時代證據,都封存於一張張相片,一篇篇信件中。

  《打不垮的硬漢:海明威評傳》中寫道:

  海明威喜歡搞特寫,內容大都是犯罪、暴力、拳擊、自殺、吸毒、賣淫、英雄行為和死亡事件等等,這實際上已經預示了他今後小說創作的獨特風格。

  其中後來被發現並重印的代表性報導是《戰爭、藝術和舞蹈熔於一爐》。八壹中文w

  而這在他的往來信件中也得以證明。

  這印證了他的小說中的確包含這些主題。

  海明威是一個不凡的作家,他力求作品與風格與眾不同,形成自己獨有的特色,這也和他的經歷有著極強的關聯。

  中學時代,海明威就給學校辦的報紙和刊物寫過報導和短篇小說,他的寫作才能得到了非常好的鍛鍊和發揮。

  後來去《星報》工作,那裡曾經培養了許多優秀的新聞記者。

  報社內有一個文學部,專門]摘錄、搜集報刊雜誌上一些優秀的文章和新聞資料供記者們和讀者閱讀。

  在報社內部發行的工作手冊上,指導記者們「如何避免陳詞濫調,如何寫得生動活潑」,指導他們「寫好新聞報導的關鍵是文句要簡短,要以簡短的段落開頭,用詞恰當,語氣有力,作文流暢,從正面著筆。」

  對此,海明威深有感觸地說:

  「這是我在學習寫作上,得到的最好鍛鍊,也是寫作的重要原則,我永遠不記它。」

  此外,報社裡一些出色的記者和編輯也為海明威的新聞寫作提供了知識和經驗。

  後來從軍又讓他的寫作經歷得以進一點深化,那個年代,讓從戰場上下來的戰士,往往不是變成了詩人就是作家。

  第一次世界大戰時,加拿大的約翰?麥克雷在1914年志願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並在一個炮兵單位擔任軍醫。

  第二年,他在第二次伊普爾戰役的恐怖中占據了前排位置,在那次戰役中,德國人發動了一次攻擊,包括戰爭中首次使用有毒氯氣。

  在照顧傷者和哀悼死者同時,麥克雷在《弗蘭德斯原野》一書中寫道,這首詩是從陣亡士兵的角度出發的,他們的墳墓里長滿了野生罌粟花。

  這首詩成為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最受歡迎和被廣泛引用的文學作品之一。

  其中,它激發了罌粟作為戰爭死難者「紀念之花」的使用。

  先鋒詩人紀堯姆?阿波里耐經常把戰爭描繪成感官的醉人盛宴。

  阿波羅奈爾是一位有著神秘過去的波西米亞藝術家――他曾因涉嫌偷了《蒙娜麗莎》而入獄――儘管年齡超過徵兵年齡,

  但他還是於1914年應徵加入了法國軍隊。

  他興致勃勃地過著軍人的生活,後來把他的經歷變成了一系列名的實驗詩,他在一首名為《戰爭奇蹟》的詩中,對於文人的作品產生了催化劑的作用。

  然而海明威對菲芡傑拉德說:戰爭永遠都是最棒的主總題――它能在最短的時間裡迅速集齊最多的材料,並將我們需要的所有東西全都堆到我們面前,而這些,通常需要我們等上一輩子才能獲得。

  海明威在戰場上的時間並不長,剛剛過去一個多月,他便受了重傷,經過一系列手術,從他的雙腿取出的子彈和彈片殘骸共計227片。

  這些留在身體裡的痕跡,也創作了另類的文字世界,穿著軍服的海明威英姿勃發,年輕而又帥氣,誰能想到未來的他會用自己的筆創造出人生的光輝之路。

  他作為戰爭受害的身份,連同他對人類衝突的深入研究,才才催生了他的《太陽照常升起》《永別了,武器》以及大量的短篇小說。

  就在這次受傷期間,處於康復期的海明威,與負責看護他的護士阿格尼絲一見鍾情,之後便瘋狂地愛上了她。

  她是一位伯爵之女,她比海明威大七歲,那時海明威才19歲,這對戀人訂了婚,阿格尼絲許下諾言,會在戰爭結束後回到美國,與海明威結婚。

  然而,次年春天,海明威收到了阿格尼絲的來信,宣布取消婚姻約。

  因為她遇到了一位富有的公爵繼承人,這對於還處在毛頭小伙子階段的海明威來說,是個巨大的競爭者,而這段沒有硝煙的愛情,也就消弭於異地戀及不成熟之中了。

  這次初戀也帶了他沉重的打擊,在他給密友的信件中,我們能夠看到作家人生觀和世界觀的漸變,並且一窺他生命中的的一段低谷時光。

  他憤恨、惱怒、惶恐不安,還大病了一場。

  對於他來說,女人的背叛是不可忍受的,他只有通過打獵、酗酒和不停的創作來平復自己內心的創痛。

  這段時間,他的創作還處於粗糙與生澀階段,但卻為未來的成就鋪下了路基。

  從聊天中得知,海明威非常喜歡看書,時常和家人討論看過的書,甚至覺得多看書這一段時光才不算荒廢。

  還有他後來與諸多名人交往的信件與軼事。

  他在信中說,這段時間我一直在教龐德一些能夠贏得拳擊比賽的小技巧,他還說龐德能把自己好不容易打造起來的名聲、榮譽,全部押在自己一無所知的一件事上,這對他來說才是體育精神的體現。

  他對菲茨傑拉德說:

  無論他做什麼,無論他的行為舉止有多麼荒唐,我都必須理解,這一切都是病態所導致的,而我一定要不遺餘力地去幫助他,盡好一名摯友的本份。

  還有他對自己的父母不喜歡自己書是過於真實的描寫,以至於看書時會有另一種觀感的反對時,他說:

  我之所以沒再給你寄任何一篇我寫的作品,是因為――要麼是你,要麼是母親,把《我們的時代》退還給我了,看起來你似乎不想再看到我寫的任何東西了。

  因為如何所有事情看上去都十分美妙的話,故事就會顯得不可信,小說是不能那樣寫的。

  幸而他堅持了自己的路線,才形成了新的寫作風格。

  而瓊瑤當年寫《窗外》的時候,也因為母親不理解絕食,而產生了很大的困擾,但她依然堅持了自己的寫作風格。

  大作家這種性格是其可愛的一面,只有堅持自己才能創新,才能以新的角度闡釋世界。

  後來有人說過一句名言:沒有什麼能殺死海明威,除了他自己。

  海明威這一生受過無數傷,活脫脫一倒霉蛋,似乎厄運總能纏繞著他:包括墜機兩次,一生腦震盪十餘次;

  參加戰爭當司機被機關槍掃射,身中200多塊彈片,硬是扛著戰友橫跨戰場求生;

  到非洲和土著去追捕雄獅,險些被生吞活剝,傷還沒好又去挑戰獵豹。

  這個男人的故事會永遠流傳下來,他用生命來塑造了一個「硬漢」形象。

  他曾經發誓自己會好好活下去,絕不會自殺,卻在59年前的深夜掏出獵槍伸進自己的嘴裡,他沒有猶豫就扣下扳機,頭顱如被子彈射穿的西紅柿一般,將自己爆頭。

  當這個男人的死訊傳出來的時候,成千上萬的人在討論,很多人更是指責海明威是個懦夫,居然自己結束生命。

  但是誰也沒去體會62歲的海明威這幾年到底活在怎樣的生活中,看著自己千瘡百孔的身體,看著自己一天一天老去的容顏。

  他已經明白自己已經輸了,已經不能再去釣魚、捕獵、鬥牛和任何自己熱愛的事情。

  於是在臨死前他喊出「每個人都欠上帝一死,今年死了明年就不用等死了」。

  看著現在的他,再想到幾十年後他會親自爆掉自己的頭,黎耀陽就很唏噓,不知道該不該出手逆轉這個結局。

  其實他更傾向於讓歷史洪流按照自然而然的趨勢走下去,不要強行改變,因為那樣會帶來很多的未知。

  他討厭未知,不喜歡那種讓人惶恐不安的感覺。

  所以,他一直在努力,努力不去觸碰歷史慣性。

  但是跟海明威聊過一段時間之後,他覺得有必要讓這個人死的不那麼悽慘。

  雖然有人覺得這樣的死法很海明威,但黎耀陽卻不這麼看,如果可以善終,誰希望死的這樣突兀且不自然?

  當然,這個事得以後再說,現在他活著好好的,對這個世界充滿好奇,探索欲爆棚,死是不可能死的,不去害死人就不錯了。

  說實話,黎耀陽最感興趣的是他為什麼要去當間諜,這個詞用在他的身上總感覺有一些幽默,不過他得不到答案了,因為這件事也是在海明威死後19年才被曝光出來。

  據稱是海明威在戰爭時期在古巴建立了一個間諜組織,這個組織沒什麼章程,就是口報一些所謂的機密,然後由海明威整理成文章。

  而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這個團隊的成員組成,包括牧師、漁夫、侍者、老鴇、酒鬼等等,一點也不嚴肅,更像是一個業餘組織。

  然而海明威依然遭到了眾多機構的秘密監視,尤其晚年的時候曾對身邊的人說自己被秘密監視。

  當時海明威因為這件事被弄得整天疑神疑鬼,最後更是到了精神失常的地步,只不過那時沒人相信他,即使相信了也做不了什麼。

  海明威說:生活總是讓我們遍體鱗傷,但到後來,那些受傷的地方一定會變成我們最強壯的地方。

  黎耀陽試著問他:

  「如果有一天讓你去當間諜,你會同意嗎?」

  海明威不假思索的說:

  「當然,為什麼不呢?多有趣?能接觸到很多不為人知的內幕,還能左右他人生死,天吶,我愛死這種感覺了,或許你有渠道?」

  黎耀陽趕緊搖頭,他可不想跟間諜扯上關係。

  「好了夥計,讓我們聊點正事,你覺得這篇稿子如何?能不能出書?」

  「當然可以,很有深度,裡面的見解也很獨到,我想見見這個人,可以嗎?」

  「沒問題,我來安排,不過在此之前,需要你幫個小忙…」

  海明威確實是閒的蛋疼類型,只要給他一些好玩的事情,他就能玩的不亦樂乎,甚至連本職工作都放下不顧。

  炒作?這個詞他喜歡,而且很享受讓一個默默無聞的人,一夜成名的那種滿足感。

  甚至比讓他自己成名都開心。

  ―――――――――――

  回到大西洋城,黎耀陽把海明威也帶了回去,讓他在《大西洋城日報》擔任一名編輯,主管一個版面。

  一開始他有點不情願,似乎不太想拘束在一個地方,可隨著他出入大西洋城各大賭場和衣舞俱樂部,這種不開心的想法煙消雲散。

  海明威發現了一個對他來說是天堂的地方,這裡既有發揮他文學天賦的空間,也有讓他流連忘返的酒吧夜店,更有很多有趣的外地人可以陪他聊天打趣。

  反正芝加哥絕對沒有大西洋城的生活豐富多彩,最關鍵的是,他最近找到了新的樂趣,就是幫人炒作,第一個目標就是威廉,如何讓他成為全醜名人,是他手頭最重要的工作。

  對了,值得一提的是,剛到大西洋城沒多久,他便愛上了一個姑娘,這件事還要從太平洋酒店的拳擊比賽說起。

  「沈兄!」

  「嗯!」

  沈長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會打個招呼,或是點頭。

  但不管是誰。

  每個人臉上都沒有多餘的表情,仿佛對什麼都很是淡漠。uu看書 .

  對此。

  沈長青已是習以為常。

  因為這裡是鎮魔司,乃是維護大秦穩定的一個機構,主要的職責就是斬殺妖魔詭怪,當然也有一些別的副業。

  可以說。

  鎮魔司中,每一個人手上都沾染了許多的鮮血。

  當一個人見慣了生死,那麼對很多事情,都會變得淡漠。

  剛開始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沈長青有些不適應,可久而久之也就習慣了。

  鎮魔司很大。

  能夠留在鎮魔司的人,都是實力強橫的高手,或者是有成為高手潛質的人。

  沈長青屬於後者。

  其中鎮魔司一共分為兩個職業,一為鎮守使,一為除魔使。

  任何一人進入鎮魔司,都是從最低層次的除魔使開始,

  然後一步步晉升,最終有望成為鎮守使。

  沈長青的前身,就是鎮魔司中的一個見習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級的那種。

  擁有前身的記憶。

  他對於鎮魔司的環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沒有用太長時間,沈長青就在一處閣樓面前停下。

  跟鎮魔司其他充滿肅殺的地方不同,此處閣樓好像是鶴立雞群一般,在滿是血腥的鎮魔司中,呈現出不一樣的寧靜。

  此時閣樓大門敞開,偶爾有人進出。

  沈長青僅僅是遲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進去。

  進入閣樓。

  環境便是徒然一變。

  一陣墨香夾雜著微弱的血腥味道撲面而來,讓他眉頭本能的一皺,但又很快舒展。

  鎮魔司每個人身上那種血腥的味道,幾乎是沒有辦法清洗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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