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二章 拳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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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拳擊之所以這麼受寵,不是沒有道理。【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它不僅是一項丑國民間最受歡迎的運動,而且還在丑國人最困難的時候成為他們的精神寄託之一。

  丑國人對於拳擊類電影的偏愛簡直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似乎他們在擂台上看著還嫌不夠,非得把拳拳到肉的場面搬到大銀幕上來才覺得過癮。

  據不完全統計,在100多年的電影歷史當中,體育題材的影片高達3000多部,而其中更是以表現拳擊為內容的影片最多,好萊塢的製片商們竟拍出了500多部。

  其中不乏一些經典之作,從早些時候的《洛奇》、《憤怒的公牛》,到後來的《百萬美元寶貝》和《鐵拳男人》,無一不是既能征服票房又能掙得口碑的佳作。

  1929年,伴隨著紐約證券交易所股指暴跌,丑國進入長達10年的經濟大蕭條時期,這次經濟大蕭條的影響比歷史上任何一次經濟衰退都要來得深遠。

  大量的失業和破產伴隨著人們,恐慌的情緒瀰漫四周。

  而在這樣一個不景氣的蕭條時刻,最能刺激丑國人,特別是代表大多數人的勞動階層的一項運動就是拳擊。

  在擂台上,激烈的搏鬥似乎可以給人們疲憊的神經帶來視覺上的刺激,鬱悶的情緒也可以在全場吶喊的時候得到宣洩。

  更重要的是,拳擊台上百戰百勝的英雄,更能成為人們心目中的偶像,成為丑國經濟再度「雄起」的象徵。

  那個時候,隨便一場拳擊比賽的票房收入很容易就突破百萬美元。

  藍領階層們一邊捂緊錢包減少消費,一邊卻盤算著如何買到更加便宜的拳擊比賽入場券,在他們看來,寧可少吃兩個漢堡包,也不能錯過周末的一場精彩比賽。

  在這一時期湧現出的眾多拳擊手中,喬?路易斯無愧是王者。

  他保持拳王頭銜超過11年,並成功衛冕頭銜25次之多。

  他參加過27次重量級冠軍戰,至今仍是史上最高紀錄。

  丑國拳擊運動員們問鼎世界冠軍的事跡鼓舞著民眾,他們的堅韌和勝利在意志消沉的年代為整個國家帶來了希望。

  其實關於拳擊在經濟蕭條時期的作用,就像拉塞爾?克勞在著名的賣座影片《鐵拳男人》里演繹的那個故事一樣:

  30年代初,因一些變故而放棄打拳的職業拳擊手詹姆斯一家早已窮困潦倒,就如當時的大部分丑國人一樣,現實的打擊與噩運的頻頻光顧令詹姆斯幾乎絕望。

  他無力支付帳單,全家甚至還要靠社會救濟金過活。

  儘管如此,在他心底唯一牽掛的就是這個家庭,妻子仍一如既往地給予他很大鼓勵與信心。

  出於對家庭的愛,也為了維護自己的尊嚴,詹姆斯下定決心重拾舊業,靠拳擊來贏取獎金養活全家……

  這樣一個為家庭而爭取第二次機會拼搏的民間英雄,在影片上映之後受到了大批民眾的擁戴。

  用一句辨證的語言就可以很好總結拳擊運動與經濟蕭條的關係――大蕭條催化繁榮了拳擊運動,而拳擊反過來刺激了民眾的情緒和信心。

  而包括拳擊在內的格鬥文化的盛行,其實來源於深層的文化與法律,丑國是一個移民國家,早期的人群都歐洲為主。

  公元八世紀歐洲法庭制定了一種新制度:「斗審」。

  並且規定:如果是貴族間的訴訟,就接貴族的習俗;

  產生訴訟的雙方以騎馬、穿護身的甲冑進行西洋劍擊決鬥等方式來決勝負;

  而如果是平民間的訴訟,則以拳擊來決勝負。

  到了中世紀的時候,司法決鬥被西歐各國廣泛採用。

  例如,一個人在法官面前控告另一個人犯了某種罪行,而對方堅決不承認,此時法官就會讓兩人決鬥,誰在決鬥中獲勝就能贏得官司。

  而輸的一方就算僥倖不死,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有時候,如果當事人不服法官的判決,還可以向法官提出決鬥,如果贏了就可以推翻判決。

  因為人們相信:在這種由上帝來裁斷的決鬥中,正義的一方是不會被打敗的。

  司法決鬥的另一個依據是:在尚武的歐洲人看來,只有怯懦的人才會在決鬥中被打敗,而怯懦就意味著邪惡。

  據記載,在1588年-1608年這20年中,僅在巴黎就有8000多人在決鬥中喪命。

  後來被人們所熟悉的文學家大仲馬、屠格涅夫、托爾斯泰等都曾參加過決鬥;

  丑國第7任老大安德魯?傑克遜、法國第三位老大喬治斯?克列孟梭也是決鬥的高手;

  號稱「鐵血宰相」馮?俾斯麥更是把決鬥當成家常便飯,在大學期間他就與人決鬥過27次!

  連林肯都曾走上過決鬥場。

  所以說,對於野蠻的西方民族來說,決鬥就是他們心中對公平最好的詮釋。

  白手套,長劍,擂台一決生死。

  各種影視劇題材之中,對於決鬥文化的描寫,可謂是泛濫成災。

  可是生死之間,卻存有大恐怖。

  求生是人類的本能,如果能夠好好的活著,誰願意去死呢?

  中世紀歐洲興起的決鬥文化,看上去光鮮亮麗,其實背後隱藏的是法律對於特權階層的無奈,以及戰亂頻發,生死皆不由自己的悲哀。

  當然,某種角度來說,西方人傳統文化之中非常重視律法,但中世紀歐洲的司法系統,卻日漸淪為特權階層的保護色,面對法律的不公,決鬥成為人們獲取正義的唯一方式

  華夏古代的官員之中,有一種獨特的現象存在,就是如果自己的節操,品質遭到別人懷疑的時候,往往一死一陣清白。

  聽上去這好像很壯烈,然而對於當事人來說,卻未嘗不是一種極度的悲哀。

  當一個社會需要人用死亡來證明自己的存在的時候,其文化,律法的建設,無疑是令人窒息的。

  盛行於中世紀歐洲的決鬥文化也是如此,看上去這好像是一種很高大上的,只屬於貴族騎士階層的解決衝突的辦法,但實際上所反映的,則是司法制度的形同虛設。

  法律這東西,如果不能保證被大多數人認為是公平的,那麼其存在還不如乾脆沒有。

  至少沒有的話,不會給人希望,中世紀歐洲的司法情況,正是如此。

  當時的歐洲有句諺語,說:

  「法律是朝三暮四的。」

  相比於古代華夏,古代歐洲人的法律意識相對要強的多,可法律意識強,不代表司法系統的完善。

  在中世紀歐洲封建社會的背景下,法律往往也淪為保護特權階層的工具,這就導致了一個現實的社會問題是:

  歐洲人習慣於以律法來保障自己的權利,但法律偏偏不能給他們公平。

  這種社會現實之下,那些完全底層的民眾沒辦法,只能被動的接受。

  但是處於社會統治階層底部的騎士們,他們本身也是統治階層的一部分,擁有一定的自主權利,卻又無法抵抗大貴族領主的權勢。

  遇到法律不公的時候,就只能像華夏古代的「士」一樣,以生命來表現自己的憤怒。

  然而更悲哀的是,這種原本是出於無奈的文化,竟然在很短的時間內,迅速的被當時歐洲的主流文化所接受。

  就連那些在訴訟之中獲勝的大貴族們,原本可以拒絕這種無理的要求,但卻因為社會風氣和文化的原因,使得如果拒絕決鬥,很可能會被認為是怯懦的代表。

  所以原本不需要用生命來佐證自己清白的上層貴族們,也被迫捲入了決鬥之中。

  從底層民眾的公平需求來看,這當然是一種有利的因素。

  既然法律給不了公平,那麼用生死來做賭注,大貴族和小騎士,命都只有一條。

  可是從整個社會的發展進程來看,這種決鬥文化的盛行,隱藏著中世紀歐洲的另外一個殘酷社會現實。

  而這種現實,正是造成決鬥文化盛行的客觀原因。

  什麼現實?

  中世紀歐洲諸國混戰,鐵與劍成為人們生存的必須品,民間好鬥成風,這種社會現實,成為決鬥文化盛行的文化基因

  黑格爾曾經在《法哲學原理》中說:

  「華夏歷史從本質上看是沒有歷史的,它只是君主覆滅的一再重複而已,任何進步都不可能從中產生。」

  且不提這句話正確與否,但至少反映出了一個歷史現象,就是中世紀的西方,確實沒有不斷重複更迭的歷史,看上去好像是一直在進步。

  但實際上,中世紀之所以沒能形成王朝更迭的原因,是因為從希臘羅馬文化之中傳承下來的城邦制度。

  說白了,當時統治歐洲的神聖羅馬帝國,本質上有點像是華夏古代的西周,最強大的時候,也只對下面的城邦制公國有一定的軍事約束能力。

  至於政治上的統一,從來就沒有實現過,就像周王朝延續了八百多年,成為華夏古代歷史上延續時間最長的王朝一樣,歐洲中世紀的沒有王朝更迭,是以沒有大一統的王朝出現為前提的。

  在這種前提之下,各個城邦之間的戰爭,互相侵略,新的貴族興起取代舊的貴族的過程,都沒有被算入王朝更迭之中。

  但這種現象又實際上解決了一部分社會累積下的負面因素,穩定了統而不治的神聖羅馬帝國的統治。

  這種現象對決鬥文化盛行的影響是:

  當城邦之間的戰爭頻繁發生,遠超過華夏古代封建王朝更迭的速度時,沒有一個大貴族可以說是安穩的,他們必須要通過不斷的戰爭來保障自己的地位。

  戰爭當然是需要武力和勇氣的,這正是中世紀歐洲之所以會形成決鬥文化,並且迅速被各階層接受的原因所在。

  大家都得靠著武力求生,那麼誰更勇敢,更具有搏鬥的技巧,就成為包括大貴族在內的所有人生存的必要條件。

  用華夏人的話來說,就是整個社會好鬥成風,所以才會形成所謂決鬥文化。

  從文化的角度來看,決鬥文化可以說是與西方文化的起源一脈相承。

  從公元前的羅馬城邦開始,基於遊牧文明產生的西方文化,就極為重視軍事和戰爭,各種鬥獸場,競技場的盛行,就是這種文化現象的直接體現。

  而中世紀決鬥文化的流行,無疑也是對這種思想文化的傳承,對於後世西方文化思想的發展,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決鬥文化,從根子上說,是個體對於自身不公命運的反抗。

  正如之前所說,這種反抗的來源,除了歐洲人重視律法的傳統之外,也體現著中世紀歐洲司法的有失公正。

  英國作家狄更斯曾經在《雙城記》中寫道:

  「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這是一個最壞的時代;人們面前應有盡有,人們面前一無所有;人們正踏上天堂之路,人們正走向地獄之門。」

  中世紀的歐洲無疑正是如此,uu看書 . 對貴族階層來說,它無疑是最好的年代,對於底層民眾來說,又無疑是最壞的年代。

  也許這也正是現代西方史學家將中世紀稱之為「黑暗的中世紀」的原因所在。

  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

  當社會主流的生產關係是封建時代的生產關係時,單個的騎士或者說個人無法反抗這種強大的社會潮流,所以只能用決鬥的方式來贏得自己的公正。

  但還有很多人,比如體格方面天生弱勢的女性,社會地位極度低下,根本沒有權力決鬥的農奴,是沒有辦法通過決鬥來贏取社會的公正待遇的。

  他們所累積的負面情緒,一直在等待一個爆發的時機。而無疑騎士們的決鬥,對這種等待而言是一盞指路明燈。

  另一方面,基於當時的社會現實來看,經常發起決鬥的騎士們,在社會上身份有點特殊。他們既是統治階層的一員,同時又往往來自於底層,可以說是一個負責上下流通的橋樑。

  因此決鬥行為往往就會變成上下交流的方式,不管決鬥勝負如何,都算是一種社會對於不良情緒的發泄,對於穩定當時的社會秩序,是有著積極的作用的。

  從歷史文化的角度來看,決鬥以其獨有的壯懷激烈,往往成為各種藝術創作的源泉,尤其是所謂衝冠一怒為紅顏的決鬥,更是能挑動社會神經,形成全民性的文化現象。

  文化是社會矛盾的調和劑,發達的文化不僅可以在上下階層之間形成共識,也能帶動經濟生產的發展,從而解決一部分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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