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突然冒出的線索讓大家看到曙光,覺得抓住兇手不過頃刻之間,誰知十一月初五,外頭竟又傳來消息:

  第三起案件出現了!

  都昌府和雲匯府交界的一個小縣城內,土財主秦勇家中突然爆/炸起火,一家六口和十多個下人被炸死、燒死,傷者也有許多。

  因爆/炸助長火勢,緊鄰的一位鄉紳家裡也被波及:院牆垮塌砸死一人,另有角房門窗被引燃,兩名睡夢中的小廝堵在裡面出不來,生生被煙嗆死了。

  一般情況下,在這樣敏感的時期,又是照著殺人全家去的,同一人所為的可能性極高,但等真正討論到是否併案時卻出現了分歧。

  就連平安縣衙內部,也分了兩派。

  「是否有人想趁機渾水摸魚?」圖磬說,「或是其他尋仇的,只是找不到機會,如今發了大案,正好叫別人背黑鍋。」

  從作案手段到人數,第三起案件與前兩起明顯存在許多不同,如果僅憑死者也是有錢人這一點就簡單粗暴的併案,似乎缺乏說服力。

  劉捕頭他們也是這個意思,聞言便道:「屬下記得前些年曾發過一次案子。有個盜賊入室劫掠,連犯數案之後被捉,審訊時卻對其中三起死活不認。當地官員也覺有異,復又調查,果然捉到另一名歹徒,原來是他故意跟在後頭混淆視聽。若非那官兒心細,只怕要叫第二名人犯逍遙法外了。」

  晏驕反駁道:「確實存在這種可能,模仿犯罪也不是什麼稀罕事,但我個人還是更傾向於併案處理。」

  模仿犯罪這個專業術語是她第一次說,不過因為十分淺白易懂,大家一聽也就明白了,都覺得這個形容很是簡潔明了。

  「模仿犯罪可能是禍水東引,也可能是變態崇拜和追隨,但不管出於何種目的,」見眾人都看過來,龐牧也投來鼓勵的視線,晏驕繼續道:「從犯罪者的角度來考慮,自然是模仿的越像越好,可秦勇一案呢?除了主人家有錢之外,竟無一相似之處。難道犯人會看不出麼?若這麼簡單叫人斷定為不同兇手所為,豈非前功盡棄?」

  圖磬愣了下,不得不承認她的說法似乎更有道理。

  龐牧點點頭,「還有呢?」

  「前兩起案子發生之前,外界幾乎沒掀起什麼風浪,沒人設防,所以兇手肆無忌憚,」晏驕謹慎分析的同時,又大膽進行犯罪側寫,「他有充分的時間準備,可以在將被害人一家上下迷暈之後,不慌不忙的挨個割喉。」

  「但是現在不同了,兩起大案震驚全國,哪怕是偏遠的村鎮也略有耳聞,不管是官方守衛盤查,還是民間百姓的警惕心,都不可同日而語,他再想故技重施,像以前那樣慢慢來,恐怕不太可能。」

  「可是放火就簡單多了。這幾日乾冷又有大風,一旦起火很難及時撲滅。或許他只需要一些油或是炸/藥,然後找機會溜進去放一把火,再飛快的消失就好了!」

  「這說明犯人對外界信息非常關注,為了保證成功可以放棄慣用作案手法,細心謹慎卻又足夠瘋狂。他可能不太起眼,看上去很本分,甚至有些可憐,能在很短時間內取得別人的信任或是同情,並且不會給人留下深刻印象……」

  「更重要的一點是,從第一起案子到第二起案子,中間隔了足足四個月;而第二起案子到第三起案子之間,只隔了不到一個月,作案手段也更簡單粗暴,絲毫不在意會誤傷無辜。這並非是單純距離縮短可以解釋的,更多的還流露出一種緊迫感。很明顯,他知道包圍圈在不斷縮小,開始著急,並漸漸喪失冷靜。」

  「而就是在這種情況下,他非但沒有暫時隱匿,反而選擇頂風作案,可見其執拗與瘋狂,這種人後期做出再歇斯底里的事都不為過。」

  這是晏驕短時間內第二次提到瘋狂。

  她緩緩吐了口氣,說出最後的結論,「他從南向北一路犯案,第二、三起案件雖然都在雲匯府境內,但確實在一步步往平安縣逼近。我很懷疑,趙光耀就是他的第四個目標。」

  龐牧率先點頭,眼中露出讚賞和喜悅的光芒,「我已聯絡雲匯知府,向他詢問秦勇身份背景一事,想來很快就有消息。」

  事實證明,這個快還真是快。

  當天下午,雲匯知府派來的衙役就五百里加急到了,不僅帶了雲匯知府親./

  晏驕也知他心中不快,想了下,便去精心準備了宵夜。

  食物天生就有治癒人心的神奇力量,尤其在這寒冷的冬夜,來點熱乎乎的東西真是最美不過。

  熏制的臘肉已經可以吃了,她慷慨的取了一大塊切成薄片,在砂煲內的米飯上擺了厚厚一層,又點了些泡發切碎的青菜乾兒。

  經過熏制的臘肉結實緊緻,紋理鮮明,刀切下去會發出微不可聞的摩擦聲,還能感受到那種特有的彈性。

  一個好廚子僅憑手感就能判斷食材的好壞,只是簡單的切肉動作,晏驕就很肯定自己這批臘肉做的非常成功。

  煮飯的空檔,她挑了根最肥嫩的排骨剁成麻將大小的塊,煮去血水後先炸至微微焦黃,這才正式調味開煮,稍後加入事先泡發的豆角干翻炒後細細的燉。

  灶膛內的柴火噼噼啪啪的燒,鍋內菜餚咕嘟咕嘟冒泡,香氣漸漸充滿了這間不大的廚房。

  豆角干吸飽湯汁後重新豐盈起來,蔬菜的清香和肉類的醇厚肥美一點點融合,等到最後,豆角軟爛入味,排骨也入口即化,只需要用牙齒輕輕一帶,自己就乖乖從骨頭上脫落了。

  大口的肉固然過癮,可偶爾吃到帶脆骨的部分,咯吱咯吱,別有一番滋味。

  一飯一菜里都有肉,夜裡吃了不免膩味,她又取了幾條新鮮胡瓜,大刀拍碎後只用蒜泥和香醋拌勻,酸辣可口,清爽開胃。

  這會兒的胡瓜都是洞子貨,價格奇高,就這么小小兩條,放在外面都能買一隻肥雞了。

  打完拳的龐牧心情平靜不少,洗過澡後又回到書房內翻看卷宗,聽說晏驕過來,還有些驚訝。

  「這麼晚了,天氣又冷,你」他還沒說完,就看見對方手上端的大托盤,聞到裡頭飄出來的濃烈香氣。

  對上那雙帶著笑意的眼睛,他便再也說不出旁的話,忙一手穩穩接過沉重的托盤,另一隻手直接把人拉進來,轉身時還抬腿將門踢上。

  「你莫不是個半仙能掐會算,不然怎知我餓了?」他笑道。

  姑娘辛辛苦苦做的,他便是再蠢,也知道這份心意要細細領受的。

  晏驕莞爾一笑,也覺得意,「你晚飯吃的不多,又去練武,冬日裡不餓才怪。」

  說完又眨眨眼,「我也餓了。」

  兩人相視而笑。

  龐牧讓她進裡面隔間坐了,又去倒熱茶。

  因是晚上,正經吃茶不免走了困,他便取了麥仁茶,滾滾煮了一壺。

  這還是他上回見晏驕在元山寺吃的香,特意打發人出去買的。原本想著挑個時候送過去,誰知一忙活起來,竟給忘了,這會兒正好派上用場。

  晏驕在他面前打開了那個不斷從縫隙中拼命散發香氣的砂煲,「那個是我自製的煲仔飯,可惜有些倉促,材料不足,不過滋味兒應該不壞。」

  那煲仔飯上一層肥瘦相間的肉片,邊緣與沙煲接觸的地方還在微微顫抖,不時炸出一個油花,顯然剛從火上拿下來不久。

  經過烹調之後的肥肉呈現美麗的半透明,隱約可以看見底層的米飯。瘦肉是深沉的紅棕色,表面一層油光,引得人垂涎三尺。

  「這就是害你前陣子忙的人仰馬翻的臘肉?」龐牧一臉稀罕,又湊近了聞了口,「果然與尋常肉不同。」

  說完,他又聞了聞,不大確定的說:「似乎有些果香氣。」

  「正是!」晏驕用勺子直接插到砂煲底部,連著脆脆的鍋巴一併挖到碗中,「風乾的那些還沒好哩,這是果木熏制的一批。」

  其實煲仔飯這種東西,最適合一個人抱著砂煲大口大口的吃,不過考慮到夜已深,又有別的菜,他們兩個分著吃剛好。

  吃飯麼,本就該怎麼舒服怎麼來。

  下頭是焦黃的鍋巴,中間是雪白的米飯,再往上是晶瑩的臘肉片和碧瑩瑩的蔬菜,一層層好看極了。

  「好巧的心思,」龐牧讚嘆一回,狠狠挖了一大口,又夾排骨吃,只覺滿口咸香,鮮美無比,連連點頭,「這個也好。」

  晏驕咔嚓咔嚓嚼鍋巴,心想真香啊,改天應該單獨做點鍋巴,當零嘴。

  啊,說到香脆,蛋卷似乎也不錯呢,中間再抹一點甜甜的紅豆沙或者綠豆沙,哦,棗泥也好……

  她的眼睛無意中掃過外面書案上的卷宗,忽然想起一種近乎荒唐的可能,「假如趙光耀真的是目標之一,自己必然有感應,他會不會索性自己也犯點事兒,去找兩個兒子獄中團圓?」

  龐牧被她的突發奇想驚的嗆到了,忍不住笑起來,斬釘截鐵道:「不會。趙光耀極其自負,這種人只信自己不信旁人,不見棺材不落淚,別說他自己進來,只怕這會兒還在想法子往外撈人呢!」

  他說的沒錯,趙光耀確實在想法兒撈兒子。

  前頭那幾個被殺的只是沒本事,死就死了,可他趙光耀可不一樣,只要對方敢來,直叫他嘗嘗什麼叫有來無回!

  他命人入城打探之後,很快就有了消息,意外得知那新晉仇人竟然就是連日來避而不見的縣令,登時怒極反笑。

  「好好好,怪道這樣囂張,原來衙門就是他自己開的!不過區區一個縣官兒,竟也想拿捏我?」

  他立即又向都昌知府寫了第二封信,裡頭除了信紙之外還夾了厚厚一沓銀票,叫人連夜送去。

  卻說都昌知府孟逕庭接到趙光耀第一封信時,本不以為意,覺得區區一個外鄉人,自己堂堂知府難道還彈壓不住?只要原告沒話說,想來龐牧貴人事忙,也不會太過計較。

  可等趙光耀的第二封信到了之後,他就恨不得跳起來往自己臉上抽幾巴掌,然後將這燙手山芋丟得遠遠地。

  龐牧,他娘的趙光耀你這鱉孫竟然讓本官壓制龐牧?!

  孟逕庭火燒火燎的在書房裡轉了幾個圈兒,招來心腹,「你速速將這兩封信都原樣退回去,只說我出門巡視去了!」

  見他難得驚慌,師爺十分不解,上前道:「大人,他不過一介縣令,即便與州等同,可到底矮您兩截,何苦畏懼?」

  自家大人拿錢替趙光耀辦事也不是一年兩年了,他偶爾也能得些好處,怎的偏偏這次就不成?

  孟逕庭正愁沒處發泄,抬頭罵道:「你懂個屁!」

  要真是一介知縣就好了。

  他明面上是知縣,可又哪裡是簡單的知縣!真當國公的名號是假的嗎?

  自己這知府放在地方上,倒是能看,可在人家那超品國公面前算個屁!

  退一萬步說,即便他身上只有知縣一個光杆兒名頭,終究是與聖人幼年相識的情分,那可是從龍之功!與他作對,跟與聖人直接做對有何分別?誰人敢惹?

  孟逕庭越罵越氣,越想越害怕,跟熱鍋上的螞蟻一樣轉個不停,又神經質的喃喃道:「趙光耀啊趙光耀,你這廝害我好苦,真是害苦了我!」

  「……望大人命那小賊即刻放人……」

  聽聽,這說的叫人話嗎?

  「吾命休矣!」孟逕庭越想心越涼,索性一屁股坐回椅子上,滿臉頹然。

  「趙光耀啊趙光耀,你這混帳,生了兒子卻不好好管,如今惹到不該惹的人頭上,竟還要拖我下水。」

  「不對,他必然不會無緣無故抓那趙家崽子,想來已經知道趙光耀多年來的惡行,如今便要尋個由頭髮作了。」

  「對了!」他忽的站起來,驚恐不已道,「或許,或許他本就有意留下趙光耀與我通風報信,到時來個順藤摸瓜人贓並獲,便要對我開刀了!」

  這世上的事情就是怕聰明人多想,就好比現在,孟逕庭越想越覺得許多原本正常的事情也都不正常了,而龐牧的所有動作都有更深一層的含義。

  就好比前任平安縣令,說不定壓根兒就不是自動離任,而是私底下還犯了旁的驚天動地的大事,如今事發被……抓了!不然天下之大,他龐大爺為何偏偏要來這平安縣?

  剿匪?真的是山匪嗎?

  再往深處想一想,又或許,他的意思,便是聖人的意思!

  孟逕庭的腦袋裡嗡的一聲,完了!

  朝廷這潭水真的太深了,他竟不能參透一二!

  那師爺原先不知道龐牧的底細,這會兒聽自家主子顛三倒四的一說,也是嚇破了膽,情急之下忙進言道:「大人,左右前任縣令已經走了,人不在跟前兒,無從對質,您就是否了又如何?那平安縣到底不是您的直接轄下,且這山高皇帝遠的,您只說自己被蒙蔽了,一無所知,不就完了嗎?」

  「胡言亂語!」心煩意亂的孟逕庭猛的一甩袖子,面容慘白,「你真當他是尋常武夫那般好糊弄嗎?但凡騙過他的,早不知投胎幾回了!」

  保不齊上任平安縣令這會兒墳頭草都一人高了!

  說完,他乾脆伏案大哭道:「完了完了,老夫辛苦經營半生,真是一朝失蹄,全都完了呀!」

  那就是個煞星殺神!手底下不知掛了多少萬的人命,如今仗都打完幾年了,西北幾國說起他的名字來還能止小兒夜哭!本官有幾個腦袋夠他砍,幾條老命夠他搓磨?

  悔不當初,真是悔不當初啊!

  自從知道自己手底下來了這麼一尊大佛之後,孟逕庭簡直是寢食難安,生怕對方什麼時候找到自己頭上。

  素來愛財如命的他甚至當機立斷,迅速斬斷了絕大多數銀錢往來,努力兢兢業業清正廉潔。

  天可憐見,十數年寒窗苦讀,他立志就是當個貪官呀!結果這還沒撈回本來,竟就被迫走上了清正廉潔的路子?真是有苦說不出。

  還有百姓為表感激,偷摸的送紅雞蛋,他真是心情複雜,百感交集:他差這幾個紅雞蛋嗎?他想要的是白花花的銀子的!

  孟逕庭這輩子都沒這麼虔誠的乞求過:求求您老了,趕緊他娘的升官兒吧!

  本想著好歹還有趙光耀這個財神,偶爾偷偷摸摸干一筆,也算不虧了。可萬萬沒想到,千算萬算,就是沒算到趙光耀那老匹夫直接就幹了筆大的:直搗黃龍,頭一回出手就惹到了祖宗!

  孟逕庭心中翻江倒海的,思來想去,就覺得自己肯定已經是瓮中鱉,龐牧之所以不直接動手,也是想給自己主動坦白的機會……

  是了是了,自己好歹是聖人親自任命的正四品知府,如今他沒有尚方寶劍在手,哪裡能說殺就殺?

  想到這裡,孟逕庭忽然又覺得有了一線生機,不由得欣喜若狂,連忙命人磨墨鋪紙。

  死道友不死貧道,趁著事情還沒到無法挽回的地步,他還是趕緊主動坦白的好。

  左右壞事都是趙光耀自己做的,他不過……從犯,對對對,最多被流放!好歹還能有命在。可若一意孤行,等到那殺神登門,一怒之下砍了自己腦袋……

  都說無巧不成書,好事兒壞事兒都趕到一塊兒去了。

  孟逕庭的認罪書還沒送過來,可龐牧面前卻已經站了一個登門說要主動認罪的。

  「韓老三,你說要認罪,認什麼罪?」龐牧略感詫異的看著堂下惴惴不安的韓老三,忍不住懷疑這是不是對方的又一種套近乎的方法。

  大堂上很冷,這會兒又開著門,冷風呼呼的從外灌進來,可韓老三卻渾身冒汗。

  龐牧猛地抬高聲音,「你擊鼓鳴冤,此刻卻閉口不言,難不成要戲耍本官!」

  韓老三猛地一抖,咬咬牙,突然高高的撅著腚,以頭鑿地道:「大人,小人,小人要舉報那趙光耀威逼小人窺探大人行蹤!」

  作者有話要說:趙光耀:「知府大人有人搞我,你快給我做主!」

  知府大人:「有錢請講!」

  趙光耀:「聽說那人是平安縣令龐牧,大人你快搞死他。」

  知府大人:「……狗日的趙光耀要害我!國公爺,下官招了!」

  龐牧:「……你誰?」

  論腦補帝與掛逼孰高孰低。

  雲匯知府:「國公爺救我!」

  龐牧:「我要案件詳情。」

  雲匯知府:「好的國公爺,聽您的國公爺!」

  論都是知府,為何差距辣麼大……

  PS,我想說主角團內,其實嚴格說起來,只有女主角自己是打從一開始就奮戰在刑偵第一線的啊!真要論起來,這一群大人都得叫前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