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9章 良賤之別

  焉耆鎮,在安西四鎮之中,一直都是個特殊的存在。【Google搜索】

  與其它三鎮相比,焉耆鎮有以下幾個最為顯著的特點:

  一、焉耆鎮是盆地,多綠洲,多湖泊,無論氣候還是濕度,都與江南水鄉相似,故而農業和漁業發達。

  二、焉耆鎮中有一座應龍殿,位於地下洞窟之中,乃是應龍教信徒朝拜的宗教聖地。天寶十三載時,應龍教修士伊斯抵達焉耆鎮,藉助信徒的捐助和鎮中的支持,將應龍殿上方的佛教古剎,改建成了應龍院,專門在此處研究應龍教義,又廣開講堂。

  三、焉耆鎮中雖然有鎮守使,但鎮中無論大小事件的決策,卻是採用議事堂的方式來決定的。早先,焉耆議事堂分為四大派系,分別是焉耆舊民、十二龍部、隱門和大食教團。

  後來,由於大量唐民湧入,大食人和隱門遷出,議事堂中的議事成員,根據鎮中的人口分布,重新做了規劃。變更成了焉耆舊民、十二龍部、應龍教團和中原移民等等。

  其中,應龍教團和中原移民皆是因為天災和兵禍,遷移過來的大唐子民。二者不同的是,前者抵達安西的時間更早,大多是由應龍教徒所構成;後者抵達的時間較晚,屬於後來遷入者,宗教信仰五花八門。

  關於第三點,焉耆鎮中的事務,皆由議事會所決定,這一點是當初周鈞在焉耆鎮中的時候,制定下來的。

  龜茲鎮的封常清,本來對此並不理解,曾經向周鈞寫信,詢問是否要解散議會,再以都護之名,指派一位鎮守使?

  周鈞回了一封信,大意是,焉耆鎮維持現狀便可以了,日常事務由焉耆鎮百姓自行通過議事會來處理,如果真的有難以解決的問題,再讓他們向龜茲鎮求問。

  而天寶十六載的一天,焉耆鎮議會,就碰到了一件非常棘手的案子。

  這一日,焉耆鎮議會,如往常一般,在鎮中府所舉行日常例會。

  負責鎮中刑獄的推官,將一封卷宗放到了焉耆議會的案台上。

  擔任輪席議會長的十二龍部族長龍茂元,打開案台上的卷宗,看了一眼,又合上說道:「這不過是爭奪私產的小案子,你們完全可以自行處置,事後再交上結案書便是了。」

  焉耆鎮的刑獄推官,額頭隱隱有汗水析出,向龍茂元還有所有在座的議事員說道:「案子雖小,但牽涉頗多……倘若處理的不慎,恐怕就是天大的禍事。」

  龍茂元一愣,重新打開卷宗,說道:「你仔細說說。」

  推官拱了拱手:「焉耆鎮新修建的南城,有一處鐵金工坊,專門負責打造鐵器。而在這工坊之中,有一位數年前跟隨應龍教團遷入鎮中的匠人,名為祝陽。此人因為打鐵技藝高超,去年被龜茲鎮的匠鴻太學征為匠學。我聽說,這祝陽向太學獻了一法,說是用一種名為白石英的材料,摻入燒磚的泥土之中,再加上草灰、炭粉和鹽塊,就可以燒出一種非常堅固的耐火磚……」

  龍茂元聽這推官絮絮叨叨,還沒有講到重點,有些不耐煩的說道:「說案子。」

  推官連忙說道:「是,是。祝陽將石英燒制而成的耐火磚,獻給了匠鴻太學。太學的山長毛順大匠,大喜之下,將此事寫信,報給了大都護,說是此物至關重要。大都護回信說,但凡匠人有發明能造福大眾者,皆可從發明獲利中抽紅一部分,以作私產。」

  龍茂元聽到推官說到周鈞,來了些精神,點頭說道:「大都護重視匠作,數年前就敦促安西都護府立了法。但凡有匠作發明了新物,只要有用,皆可從獲利中抽紅,此事人盡皆知。」

  推官遲疑片刻後說道:「祝陽從匠鴻太學那裡領了一大筆絹帛,開開心心回到了焉耆,沒過幾日,就被人給告了。」

  龍茂元驚道:「被告了?何人告他?」

  推官:「是一近日遷來鎮中的新戶,姓汪,聽說之前是關中的商賈,頗有家產,後來為了躲避戰禍,不得已來了焉耆。」

  龍茂元:「以什麼罪名上告?」

  推官:「那汪姓商賈,告祝陽身為賤戶,瞞匿私產。」

  聽見這罪名,龍茂元一愣,腦子有些沒反應過來。

  推官見狀,向議會中的眾人解釋道:「那汪姓商賈,在狀書中說道,那祝陽本來是他族中的賤奴,後來因為躲災,私自逃出了家裡,輾轉來了安西。如今主奴相見,只要奴契不破,祝陽就是汪家的私奴。按照唐律,奴婢賤人,律比畜產。奴婢就連生下的孩子,也應當是主人所有,更別提祝陽從太學領到的抽紅了。」

  龍茂元沉聲問道:「那汪姓商賈,是想將祝陽領到的抽紅,占為己有?而且,還想恢復祝陽的奴籍,將其納入汪家之中?」

  推官躬身道:「正是。」

  龍茂元怒道:「匠作以發明來抽紅領賞,此乃大都護親口定下的規矩!這卑賤的商賈,居然想要趁勢奪財,還想要將其納為奴婢?!」

  聽見龍茂元這麼說,台下有議員連忙勸道:「議事長,話不是這樣說的……那汪姓商賈與祝陽之間,的確有著主僕奴契,按照唐律,祝陽所有的一切,都應當屬於汪家所有,這便是大唐的律法。」

  龍茂元聞言,仔細想了一遍,越想越是為難。

  這案子看起來雖小,其實卻是大唐律法和安西政令之間的一次衝突。

  周鈞為了獎勵匠作發明,專門將抽紅賞給有功的匠人。而按照大唐律法,賤戶連人身自由都無法獲得,更別提固有私產了。

  龍茂元思來想去,向議員們問道:「此事不如呈給安西都護府?」

  議員們清楚此事是個麻煩,紛紛點頭同意。

  於是,焉耆鎮將祝陽的案子,呈給了安西都護府的封常清。

  封常清見了案宗之後,也是頭疼,乾脆又是一腳,將皮球踢給了遠在涼州的周鈞。

  半個月後,涼州以數隻海東青,將一份厚厚的書信,分為數個部分,寄到了安西都護府中。

  封常清打開一看,發現周鈞居然專門為了祝陽一案,令孔攸寫成了一道法令。

  其中,開篇第一句便是,『良者即是良民,賤者率皆罪隸。今世所云奴婢,一概本出良家。』

  正文大意如下:

  一、安西境內,無論是官家還是私家,但凡主僕,再也不是良賤關係,而是僱傭關係。即安西境內的奴婢,與主家之間不再簽訂賣身死契,而是僱傭活契,契書中必須標明僱傭的期限、工錢,到期之後,主僕關係自動解除。

  二、安西境內,但凡是在冊的戶民,無論良賤,無論主僕,自有財產皆屬本人所有,他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染指。

  三、但凡是奴婢,不再歸入主家的戶籍,全部獨立編戶。

  而這三條法令,在周鈞的授意下,由安西都護府進行修改和完善,最終形成了日後聞名於天下的『安西良賤令』。

  也正是周鈞的這道法令,顛覆了良賤二字所代表的含義,徹底打破了歷朝歷代延續數千年之久的奴隸制度。

  大唐奴牙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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