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一章 害人不淺(二)

  酒足飯飽,打了幾個飽嗝後,江伯兒繼續講述他與算命先生的故事。【無錯章節小說閱讀,google搜尋】

  先生的意思很明白,割股療親,的確是人子孝道至誠的表現。歷朝歷代這樣的例子太多了,巫醫拿這種老套的方式求神。神仙也有脾氣,拾人牙慧,怎麼能感動他們。

  為了左證自己話,算命先生給他舉了個例子,如果有人給江伯兒送禮,是送三斤糧食能讓他開眼,還是三兩銀子呢?拋出是否等價的條件,物以稀為貴,才是選擇的重點。

  所以,想救他母親,想獲得旌表,就得另闢蹊徑,出點奇招兒,否則人人都學割股療親,得發多少旌表,皇上發的過來嗎?

  江伯兒也不傻,他當然知道先生是有招的,所以雙手奉上五十文,請先生指點迷津。可那先生卻頭不抬眼不掙,不願意理會他,沒得辦法又將剩下的五十文,都遞了上去,才得到指點。

  古時:有個叫郭巨的人,原本家道殷實。父親死後,他把家產分作兩份,給了兩個弟弟,自己獨取母親供養,對母極孝。

  後家境逐漸貧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的母親非常疼愛孫子,自己總捨不得吃飯,卻把僅有的食物留給孫子吃。

  郭巨因此深感不安,擔心養這個孩子必然影響供養母親,遂和妻子商議:「兒子可以再有,母親死了不能復活,不如埋掉兒子,節省些糧食供養母親。」

  當他們挖坑時,在地下二尺處忽見一壇黃金,上面寫:「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

  夫妻得到黃金,回家孝敬母親,並得以兼養孩子。從此,郭巨不僅過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順的美名傳遍天下。

  先生的意思很簡單,坑裡有沒有黃金不要緊,兒子沒了可以再生,救了母親,不僅能得到旌表,還能免去了稅賦,一家的日子就好過了。

  要是皇上一高興,沒準還能賞他個官噹噹,那可就是光宗耀祖了,從此步入士族,到時候要多少兒子沒有。

  江伯兒聽完算命先生的話,當即打定主意,並於岱嶽祠前發誓:若其母能夠痊癒,他就將自己不滿三歲的兒子殺了,奉獻給神靈。

  估計那算命的,自己都不知道,他寫的那些符咒,及岱嶽祠的香灰合著藥材熬,瞎貓碰著死耗子,竟然真的讓江母的病,奇蹟般的痊癒了。

  可江伯兒去犯了難,兒子畢竟是自己的親生骨肉,如何能下去手呢?

  但一想到給母親治病,耗盡了家中錢財,而且也要揭不開鍋了,又想到得到旌表後的種種好處。便一咬牙,一跺腳,瞞著老母妻子來到岱嶽祠前。

  帶著兒子跪在神像前,江伯兒祈禱了一番,感謝天神治療其母,更希望天神能再幫幫他,得到那些好處。

  祈禱完畢後,江伯兒拔出匕首,在孩童笑著喊他爹時,勐然揮手,一刀斃命,割斷了那孩童的喉嚨。

  泰山香火旺盛,每天都是人流鼎盛,有人在神像前殺人,自然是要扭送官府的。他們叫來守山的官兵,連江伯兒帶其子的屍首,直接送到了青州。

  而青州知府,的的確確如藍玉所說,就是想著他與郭巨之事相似,想立個典型,便沒有追究他的罪責。僅僅在朝廷的奏表中,順便提了一嘴,畢竟這也是政績。

  可江伯兒萬萬沒想到,得知其殺子還願,被抓到官府的當日,其母大哭了一場,埋怨自己老了老了,還連累了孫子,沒臉活著,遂用一跟繩子,了卻了自己的性命。

  而其妻子,接連喪子喪母,受不了刺激,便一頭扎進了院子裡的井,自盡而亡。等江伯兒回到家裡時,她們的屍體已經被鄰居裝到棺材裡了。

  是的,江伯兒承認,殺子還願,的確有些不妥。可他是為了盡孝啊,為什麼別人可以名利雙收,而他就要家破人亡,受牢獄之苦呢?

  「這個問題,孤來回答你!是因為你太愚蠢,一而再,再而三的上當受騙,被人賣了還替人數錢。」

  見江伯兒還不明白,朱雄英所幸把事點破,前面的何仙姑也好,後面的算命先生也罷,都是引經據典,引用他效彷古人而已,其本質目的都是為了錢。

  聰明人上一回當就知道,那個算命先生在罵仙姑之時,就在東施效顰。可偏偏江伯兒是個實心眼,人家給配藥就喝,殺子都不在話下。

  「孤當過兒子,我父王在時,也是推干就濕,嘔心瀝血為孤鋪路。老實說,孤不太懂!」

  「可等孤自己當了父親後,才真正明白其中的辛酸。那小子如今不過四個多月,還不會叫人。」

  「但每次見他張手求抱,孤的心便是歡喜的。這是父子天性,你也當過父親,應該明白。」

  可讓朱雄英想不明白的是,江伯兒在岱嶽祠前,舉刀之時,聽到娃兒叫他爹,他是怎麼狠下心腸,揮刀割斷孩子脖子的。虎毒都不食子啊,這傢伙連畜生都不如。

  而且,照著他方才話語,他是一丁點悔意都沒有,哪怕母親、妻子先後離世,也沒讓他望了旌表的好處。受賞、當官就那麼重要?就算給皇帝當,用親人的性命做條件,朱雄英也是絕不會做的。

  「可是,可是,小民是為了盡孝啊!」

  見江伯兒還是一臉無辜之色,朱雄英的火再也壓不住了,怒拍桉子,厲聲吼道:「孤看你是不見棺材,不落淚!」

  「三歲的孩子,早就有了思維!也懂了父母是他最親的人。可那孩子估計倒死都想不通,殺他的為什麼是他的父親。」

  「如果,再給他一次說話的機會,他一定會問你,既然不在乎他的生命,那為什麼把他帶到這世上來。」

  跟江伯兒這種人,講不孝有三,無後為大,永遠都說不明白,還是律法方便一些。按律:凡祖父母、父母故殺子孫,及家長殺奴婢,圖賴人者,杖七十,徒一年半。

  但為了警醒天下人,為了不再發生這樣的人倫慘劇,朱雄英絕定將江伯兒斬首,首級傳送整個山東。

  讓差役將嚎冤的江伯兒推下去後,朱雄英扭頭看向青州知府-馮南:「馮知府,你覺得降一品,就能了卻你的罪過嗎?」

  馮南當然知道,太孫要拿他扎筏子。要是不給太孫一個滿意的交代,那他的這顆人頭,可就保不住了。

  是以,與青陽縣令一起跪了下來,摘下頭頂的烏紗帽,恭聲言道:「臣二人利益薰心,蠱惑同僚,有罪!自請褫奪官職,徒雷州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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