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深夜,赤狐盯人
余秋堂和余秋江小跑著,快速朝余得水家跑來,余秋堂手裡牽著那隻大黑狗,背上背著槍,余秋江則是拿著弩和侵刀。
那截從余秋原家裡帶的繩子,隔一段距離,就給大黑聞聞。
這隻獵狗性格很好,脾氣也討人喜歡。
也很有靈性。
而且從它的體型來看,它不是那種擅長撲咬的頭犬,而是追蹤犬。
這種犬的嗅覺和聽覺尤其靈敏,剛好符合余秋堂他們此刻需要。因為余秋堂和余秋江是他的救命恩人,它似乎有報恩的心,特別聽他們的話。
不需要特殊教導,只是簡單做一些指令,它就立刻明白余秋堂的意思。
余秋堂暫時還不知道,騾子最終跑到哪,所以特意背上他的五六半,萬一需要進山使用。
這邊的槍枝彈藥管控嚴格,槍還好說,子彈就相當緊張,老柳給他半箱子彈,也就四百多發,每次用起來,他都比較愛惜。
前幾次進山,一般都帶10發子彈。
想著使用的時候,能不開槍儘量不開,實在需要開槍,也會保證彈無虛發。
但通過上次獵熊,他覺得可以節約著用,但準備還是需要做準備點。不然萬一遇見點危險,沒有子彈,那槍就能做燒火棍用。
反而還不如一把刀或者斧頭呢。
余秋江本來在打鐵,知道消息後,也不放心他一個人進山,大半夜入山本來就是忌諱,夜晚的山可比白天危險度提高的不止一星半點。
但他也知道,余秋堂就是這樣一個人。
要是不知道那便算了。
既然知道了,又是自己的三叔,哪能袖手旁觀呢。
余得水也是余秋江三叔,但因為父輩關係,余秋江對余得水存有很大怨念,並沒有多少情感。
願意跟著一起去,純屬是不放心餘秋堂。
余秋江的鐵匠鋪剛好在隊裡,也是村里最南邊,余得水家在北邊,兩人帶著狗一路小跑,也是花費十幾分鐘才到分叉口。
原本搜尋的非常小心的大黑狗忽然顯得很急促,拽著余秋堂就向前跑。
「狗有反應了。」
余秋江說。
余秋堂也這麼認為,前面是一片還沒有收割的高粱地,沉甸甸的穗掛滿高粱杆。
遠遠看去,就像是一片烏壓壓的紗帳。
這地方因為地勢平坦,又靠近水渠,算是隊上成色比較好的地,一般都是種些西瓜啊,葫蘆等經濟作物,過幾年會回茬,分批種點高粱或者玉米。
余秋堂小時候和幾個堂兄弟,以及發小也經常喜歡鑽到裡面到處晃蕩,尤其是在附近偷個西瓜或者玉米啥的,那就更是很舒服了。
幾個圍坐在一起,大快朵頤。
如果是能生吃,肯定就直接拿起來啃,若是不能生吃,也可以在地里挖個小洞,做個簡單的烤爐,就能來個原味的燒烤。
若是被人發現,也沒關係,可以直接從高粱地直接跑到前面樹林裡,樹林的盡頭就是山腳,要從山腳里找到一群孩子,那是相當的不容易。
一群孩子裡,總有些比較活潑,余秋堂以前就不是那種能主動跑到前面的人,基本都是夥伴或者兄弟們做什麼,他就跟在別人後面做。
要是真犯錯挨打,反正也是跟著一起挨。
所以兄弟們也不排斥他,基本還能跟大家混在一起。
要獲得小夥伴們認可其實很簡單,就是要顯得很講義氣,不說一起吃東西吧,反正挨打要一起安排。
黑狗跑到高粱地邊上,絲毫沒有停止的想法,貓著腦袋,就準備直接衝進去。
余秋堂使勁拉住狗子,看著烏壓壓的高粱地,微微有點擔心。
山村裡的父母,從小就教育孩子,晌午時,黑夜裡,高粱地里不可去。
意思是,在正晌午,尤其是太陽高照,一兩點這會,還有半夜裡,孩子們千萬不要進高粱地里,裡面可能藏有野獸。
很多沒在農村生活人的不明白,大中午的,是太陽那麼高,地里能有什麼危險。
但只要在這個時候,站在這樣一片地看看,就立刻能感覺莊稼地的壓抑感,就仿佛裡面真藏著什麼兇猛的野獸,準備等人進去被撕咬成碎片。
這絕對不是空穴來風。
附近鄉鎮,村子,凡是被野獸叼走的孩子,大多都是晌午,真正在晚上被叼走的反而很少。
例如村里隔壁村里,早些年有個孩子被金錢豹叼走,就是晌午在水渠邊玩,豹子從玉米地里衝出來,將孩子叼走了。
當時附近地里還有幹活的人。
好多人都看到豹子叼走人,但衝進去卻很難找到,還是讓有經驗的獵人,帶著獵狗循著氣味,一直摸索到山裡。
但金錢豹是附近山脈最頂級的捕食者,速度快,性格狡猾,戰力強,憑藉著山里熟悉的地形,好幾個獵人聯手都沒辦法,還是請了個老護林員,是個神槍手,將豹子打傷,熏死在山洞裡。
但孩子找回來時,脊柱已經被咬斷,最後還是沒有活過來。
「進嘛?」
余秋江面沉似水。
本來還有幾天就到八月十五,如果有月亮的話,應該很亮,可偏偏今天是個陰天,山野里黑的能嚇死人。
兩人走了許久,余秋江才勉強能適應點黑暗。
余秋堂則稍微好點。
「進!」
余秋堂深吸口氣。
事情堆到這裡,不進去肯定不行,不管是生是死,都必須幫三叔找回騾子。即使是被什麼咬死了,哪怕賣肉也能挽回點損失。
要不然,一千多塊錢,三叔家就算再會過日子,也不是短時間內翻身。
他們可不像自己,就跟開了掛似的。
「那就進。」
余秋江基本一切都聽余秋堂的。
他性格沉穩,在外面不會亂動,關鍵的時候能保持理智,是三人小組裡余秋堂堅實的後盾。
相對之下,王浩峰就冒失很多。
但這也跟人性格有關。
人都是複雜的,綜合的,也不單單是體現在進山打獵上。
余秋堂結交朋友,主要還是看人品。
不看本事。
再大的本事,人不行,那也白搭,他都會敬而遠之。
得到余秋江的支持,余秋堂再無後顧之憂,放鬆一些狗鏈,大黑狗立刻沖入高粱地里。
幾乎是拉著余秋堂前行。
「江哥,跟緊點。」
余秋堂喊了聲,沒有再限制狗子的意思,跟著就是一路狂奔,余秋江急忙跟上。
狗子身體小,能在高粱行里穿梭,但余秋堂身材高大,障礙物很多,又因為被高粱遮擋,他不得不弓著身體,才能看到前路。
奔跑的相當辛苦。
也幸虧是他耐力好,身體素質比一般人強,這才能一路堅持下來。
跟在他身後的余秋江就舒服多了。
他只要保證跟著余秋堂就行。
余秋堂這麼大的目標,可比狗子好抓太多。
跑了幾百米後,狗子突然停下來,開始左右前後四處聞。
不住抬頭看看遠處,似乎有點拿捏不定。
余秋堂便拉住它,也開始四處搜尋和摸索起來。
這一停下來,沒有新風到跟前,才發現這個位置周圍都有股騷臭味。
這可不是狐狸的味道,而是真正的驢尿。
很快他又注意到前方不遠處,有一小片高粱被壓折,高粱地中間種的豇豆也被踩得亂七八糟,很顯然這裡曾經發生過某種小範圍的廝鬥。
他摸過去想仔細查看,卻發現實在太黑,即使是他也很難看的清楚。
後悔走的時候太急,沒有跟余秋原要個手電筒。
正發愁呢,忽然眼前一道亮光。
也不知余秋江從哪裡摸出一個手電筒,對著他晃。
他欣喜若狂,急忙接過來。
「江哥,你真是太可靠了。」
余秋江笑笑。
他從小帶著妹妹長大,既當哥又當爹,沒有大人可以指望,什麼都要自己顧及到。
久而久之,就養成這種細緻的性格。
余秋堂將手電筒打開,撥開附近的野草和豇豆藤,這才發現,之所以能聞到很濃重的騷味,是因為騾子將這裡當成廁所,好一頓拉。
而且,看樣子的,騾子當時肯定非常恐懼,直接給嚇尿了。
但奇怪的是,除了騾子的痕跡,這裡卻好像沒有留其他任何動物的痕跡。
因為最近也沒下雨,地面都是干土,就連動物的爪印都沒留下。
「咋樣?」余秋江湊過來。
余秋堂搖搖頭,神色嚴肅,「有點奇怪,騾子被嚇成這模樣,這地上咋沒其他東西的爪痕?
能有什麼野物,這麼厲害?」
余秋江開始也搖搖頭,但很快,他突然喊道:「或許不是啥野物啊?」
「不是野物……你說是人?」
「是啊,我看你是整日想野物想多了。騾子這麼大的個,這山里除了豹子,還有什麼能嚇得他到處拉屎撒尿,就是狼來了,也做不到吧。」
所謂旁觀者清,余秋江罕見地提出見解。
余秋堂一想確實是。
咋就把人給搞忘記了,先前三叔就說是人拉走的,只是他當時看那個繩子,也不像是人割斷,所以就默認為是遇到什麼野物。
難道真是想多了?
如果是人的話,那就好解釋很多。
人穿著鞋子,腳印的受力面積大,踩在草地和干土上,還真不容易留下腳印。
電視裡那些腳印,都是相對整潔的環境。
現實里,可沒這麼好的地方專門讓踩。
「汪!」
這時,狗子再次有了目標,跑回來對著余秋堂叫起來。
熟知狗子大致行為的余秋堂立刻明白,這是狗子尋找新的方向,便不再磨蹭,跟著狗子就前面繼續跑。
倒是沒想到,狗子跑的方向竟不是前面,而是朝著他們剛來的路徑返回,他沒有猶豫,緊跟腳步。
這個時候就甭和狗子比嗅覺。
即使他比一般人嗅覺強點,可狗子的嗅覺是人幾十倍,狗子都找不到的騾子,他憑藉自己,肯定也是白瞎。
好在,狗子並沒有一直朝回跑,跑了會,穿過兩壟地,橫切著繼續跑。
幾分鐘後,直接跑出高粱地,竟是直接朝一片收割完,地里玉米碴都挖空的空地衝過去。
余秋堂和余秋江面面相覷。
沒辦法。
既然相信狗子,就只能相信到底。
只見狗子越來越興奮,竟是直接加速奔跑,後腳捲起的泥土甩成一個滾圓的車輪。
跑出幾百米,眼看就是大路,狗子卻突然剎車,又折返朝側面跑。
「這狗子到底能行嘛?」
余秋堂還能繼續堅持,余秋江卻已經累的氣喘吁吁,要是空跑還行,主要是他背上還背著弩,手裡還提著接近一丈長的侵刀。
就哪怕是拿個香蕉,走的時間長了,都會覺得手困,更不說是十幾斤重的侵刀。
他倒是想相信大黑狗,可耐力不允許。
「要不,你先歇歇,我來追著吧,反正就在這地里,也不會有什麼太大風險。」
「這……還是跟著吧,」余秋江微微猶豫下,還是拒絕了,「我咋都覺得,今晚的事情有點不對勁呢。
你就說吧,那麼大個騾子,咋說不見就不見了呢。
就連我也知道,豹子和狼不會跑到我們的這邊來啊,那騾子肯定是人拉走了吧。
可騾子倔的要死,若不是主人或者親近的人,它怎麼會好端端跟著人走呢。
不得踹死人才是。」
余秋堂無奈,只好邊跑邊說,「江哥你說的我都明白,但想也沒用啊。
事實是,騾子他真的就不見了。
而且處處都是騾子的痕跡,要不然這大黑為什麼像瘋了似的到處亂晃……」
「咦,你說到這個,我突然有個想法。」
「啥?」
「你說大黑到處亂晃,會不會是因為被騙了?」
「被騙?」余秋堂聞言,忽然停下腳步,看著狗子還在四處亂跑,點點頭說:「還真有可能。」
想想又道:「可若真是這樣的話,那只能說明一個問題,有人很清楚狗的習慣……但只是懂狗,也不需要做成這樣啊,之所以能細心到這個程度,只能有一個解釋。
他媽的,這就是個慣犯!」
余秋江點點頭。
兩人很快開始回憶村里那些人能這樣做,一想,還真不好說。
要說喜歡占點小便宜的人挺多,可若說將這麼大一頭騾子直接藏起來,或者偷走,那一般人真做不出來。
這個年代,本來對一切犯罪加重處理,萬一被人抓獲,送進去,那不得搞個好幾年才能出來。
這可不是偷狗偷雞那麼簡單,值不了幾個錢。
騾子作為生產工具,這個時候可是妥妥的值錢東西,又因為附帶特殊用途,還是生產隊公共財產,就更不是隨隨便便敢招惹的東西。
真想著呢。
一直四處亂串的大黑狗突然徑直衝上遠處。
看樣子,絲毫沒有猶豫的意思。
余秋堂和余秋江急忙跟上前。
只見狗子沒有停留,先是穿越過整片玉米地,徑直跳上地梁,快速向前奔跑。
獵狗全速奔馳,余秋堂已經跟不上,更不說余秋江,兩人只能遠遠在下面跑著。
「黑子!」
余秋堂一邊跑,還一邊在喊黑狗,這個地頭前面是一個深坑。
早些年好像是個大家庭的地坑院,兄弟很多個都住在下面,後來好像因為兩個妯娌吵架,一氣之下,將老鼠藥放在湯里,直接毒死了三個,殘疾兩個,弄了個家破人亡。
後來,剩下的人自然沒辦法待在下面住,慢慢就都搬走了。
而這邊的深坑裡的窯洞坍塌,後來隊上還是村里在坑裡栽了許多樹,只要以刺槐為主,每當傍晚,很多的貓頭鷹喜歡停留刺槐樹上嚎叫,半個村子都能聽到。
貓頭鷹在這裡是被認為不吉利的鳥。
傳言貓頭鷹要是停在誰家樹上,或者是向著那個方向叫,必然死人。
人們便將這個坑裡發生的事情,刺槐,貓頭鷹聯繫起來,越穿越恐怖,外加隨著樹木越長越高,鬱鬱蔥蔥,站在坑邊朝下面看,仿佛樹林裡就藏著什麼東西。
慢慢地,莫說晚上,就是大白天都很少有人敢跑到坑邊去玩。
即使有些人家的地頭在坑邊,都要喊很多人一起去,要是夫妻兩個,根本不敢過去。
至於孩子,父母根本不帶到附近地里去。
就擔心被「妨著」。
所謂妨,是一種迷信的行為,從字面意思,那就是活著的人,妨礙到了死的人。
其實也就是衝撞的意思。
余秋堂的哥哥余秋陽小時候就被這個妨過。
是某個傍晚,本來幹活完應該早點回家,可偏偏是余得金回家的時候,將一個撅頭放在地頭忘記拿,便讓他去拿。
結果當天晚上,余秋陽就高燒不退,不斷說胡話,就像是人羊角風的病人發作,怎麼都喊不醒。
最後還是找了隔壁一個老人,用桃樹枝反覆抽打了幾十下,狠狠將那家藥死的人罵了一通,余秋陽才忽然轉好,高燒快速退卻,人立刻變得精神起來。
這事是確確實實的真事,余秋堂親身經歷。
後來他知道這是迷信,但怎麼用科學解釋或者驗證,他又沒找到原因,給孩子們說時,孩子們根本不拿這件事當回事,一致認為是與求他講故事逗他們玩。
可余秋堂前世就一直認為,說不定哥哥的消失,就和這種事有關……
兩人好不容易從下面翻到地樑上,還沒來得及反應,就眼睜睜看著黑狗徑直衝進深坑裡。
等跑到坑邊,只能聽到狗叫聲,哪裡還能看到狗的影子。
早就消失在黑壓壓樹叢里。
「這個狗子真是一點點都不老實,」余秋江無奈地看著夜色籠罩的深坑,剛好這時候,忽然一陣風吹過,樹林裡立刻瑟瑟作響,涼風吹到兩人身上,冷颼颼的,就連余秋堂這種開掛的人物,都隱隱有點心悸。
「還真是有點邪門!」
他搖搖頭,笑著說:「狗子不顧命的衝進去,下面肯定有情況,不進去看看可不行。」
「這倒也是。」
余秋江點點頭。
其實他比余秋堂更迷信點,畢竟沒經歷過後後世科學大爆炸時代的文化洗禮。
這個年頭,還有很多人其實很愚昧,長期生活在封閉的小山村里,本身也沒接觸過太多知識,很多事情都想不明白,只好寄託於迷信。
而余秋堂,如今要說完全不相信這種事,他是不敢亂說。
重生都是現實,要是有幾個阿飄啥的,有什麼稀奇的呢。
「汪!」
這時,樹林裡突然傳出幾聲狗叫,緊接著就是一陣的急促的騾子叫聲。
「昂—昂!!」
騾子的叫聲有好幾種,一般心情不錯的時候,會發出「恢恢」的叫聲,有點像是小馬。
如果生氣了,就會「呼嚕呼嚕」喘叫,又有點像是豬打呼嚕。
若是驚恐或者害怕,才會發出這種「昂昂」嚎叫,有點像是驢子。
「趕緊去看看,果然在這。」
聽到聲音,兩人不再耽擱,依靠著手電筒光芒,沿著深坑的坡衝進樹林。
一跑進去,發現樹林真是不好走。
因為平時很少有人來,地面落的樹葉,長的雜草,都沒有人清理,便逐漸越積越厚,腐爛出一層厚厚的「泥漿」。
兩人沒提防,一腳踩進去,就跟腳踩在淤泥堆里一樣,軟軟的,拔出腳一看,灰黃色的葉泥沾滿腳和小腿。
余秋江更慘,腳拔出來了,鞋子卻沒拉出來,被沾在淤泥里。
他只好彎腰,在淤泥里摸出鞋子,在旁邊樹上使勁甩著淤泥。
「不好走。」
余秋堂點點頭。
「估計得把鞋子脫了走,要不然走一步沾一步。」
「不行,太黑了,啥都看不清楚,要是泥里有洋槐樹的尖刺,我們的腳就被扎壞了。」
這種淤泥經長時間腐爛,都帶有很強的病菌,若是腳被刺爛,還真不好處理。
「那咋辦?」余秋江忍著臭味將鞋子套回腳上。
余秋堂為難片刻,突然眼前一亮,「怎麼把狗子給忘了。」
余秋江也一愣,笑道:「還真是,也是糊塗了,狗能在裡面跑,肯定是找到好走的路了。」
「就是說嘛。」
余秋堂對著黑暗喊了幾聲「大黑」,果然聽到噗噗的跑步聲,模模糊糊能看到一個身影,以為是黑狗跑回來了,用手電筒便照了下。
「臥槽!」
這一照,他給嚇了跳。
手電筒亮光照處,竟然有三隻紅色的狐狸,看體型都是成年的雄性狐狸,三隻呈夾角隊形,靜靜地盯著看著這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