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卡住頭的騾子
「江哥,弩給我。」余秋堂低聲說。
狐狸這種東西,生存棲息地很廣泛。以赤狐來說,它可以根據當地環境,棲息任何環境,例如在草原,森林,荒漠,山地等。
只要有穩定的食物來源,它們就能生存。
不同於其他野生動物,狐狸不需要特意遠離人類,它們可能會把巢穴建在人類居住地附近的灌木叢或者草叢裡。
眼下這個廢棄的深坑,因為傳說的關係,很少有人過來,剛好成為他們隱藏的棲息地。看樣子,這是已經組成一個家族。
余秋江沒有囉嗦,將背上的弩解下來遞給余秋堂,自己則是握緊手裡的侵刀。
狐狸身體小,戰鬥力很弱,但要防止它們狗急跳牆,若是被咬一口,也是相當麻煩,多小心點也沒錯。
「呼!」
余秋堂接過弩,快速將弩箭掛到弓弦上,剛要射,卻看到大黑從樹林裡衝出來,竟是直接朝狐狸撲過去。
大黑對付狼和熊差點意思,對付花豹純粹是送貨上門。但欺負狐狸,那是沒半點問題。
三隻狐狸本來打量著余秋堂兩人,全然沒想到大黑從側面衝出來,頓時驚慌失措,直接原地分為三股,四散逃竄。
赤狐和狗的奔跑速度並沒有絕對的強弱,因品種和個體而異。
赤狐具有較高的敏捷性和速度,這使它們能夠在自然界中逃避天敵和捕捉獵物,若是撒開歡子跑,它們速度可以達到每小時 40至 50公里左右。
狗的奔跑速度各不相同。
不同狗的品種和個體的體能、體型以及訓練程度都會影響它們的奔跑速度。
例如一些獵犬和牧羊犬具有出色的奔跑能力,速度可能超過赤狐。
不過,動物界的很多比較,都牽扯到太多因素,具體情況不同,結果可能截然相反。
大黑狗是川東的細狗,品種肯定沒問題。但去除本身體型,耐力,健康狀況等一系列因素外,還涉及到一個能動性。
這個也相當重要。
很多人總是以為,獵狗只是個工具,打獵的時候你只要讓獵狗沖,它們就會拼命地,發揮百分之一百二的能動性去追逐或者撕咬獵物。
完全不是。
狗子的戰力,受心情影響很大。
得到主人的鼓勵,和主人關係親密,那狗子就想方設法去表現自己,常常能超常發揮。
若是被主人教訓過,或者是沒得到想要的激勵,它們就會變得能動性下降,雖不至於說「摸魚」,消極怠工,但肯定不如興奮時。
這三隻狐狸,反應也非常快。
只是一個慌神,其中兩隻就衝進旁邊的森林,余秋堂礙於狗子在前面,且為追逐狐狸身心左右飄忽不定,不敢輕易射出弩箭。
眼看著狐狸竄出深林中。
狗子身影也隨之消失。
「這個狗東西。」
余秋堂收回弩,遺憾地看著夜幕下的樹林,三隻這麼大的赤狐,若是能全部處理,狐皮至少能賣一百開外。
「還要追嘛?」余秋江問。
「不了,先去找騾子,」余秋堂搖搖頭,「剛才聽到騾子嚎,我懷疑騾子就掉在這下面,趕緊過去吧。
若是受傷,搞不好晚了就會被這裡的野物咬死。我先前沒有想全面,這個位置雖然離人不遠,但前面就是玉米地,再前面就是山腳,有野物躲進來很正常。
我們現在看到赤狐,那是因為赤狐靈敏,膽子大,喜歡在人類的手下偷生活,但有些貂類可沒這個習慣。
這邊我看樹林很密實,估計鳥慢慢都生成系統了,而現在正是秋天洋槐籽成熟的季節,除了鳥還有一些松鼠等小傢伙活動。
算是個不錯的捕食地……」
「昂……昂!」
正說著,突然再次聽到騾子嚎叫聲,兩人面面相覷,下一刻立刻動身朝聲音來源處跑去。
一邊躲避著落葉最厚的地方,一邊循著聲音,兩人的七拐八拐,總算找到那頭蠢騾子。
它以一種很奇怪的姿勢,剛好卡在兩棵樹中間。腦袋過去了,身體卻沒過去,就像那種頭伸過欄杆,被卡住腦袋的小學生一樣。
看到余秋堂和余秋江兩個人類,騾子的嚎叫聲更大了,手電筒照射下,它的眼裡都是光亮。
騾子是馬和驢的雜交種,所以它的眼睛傾向於親本動物。
馬和驢都具備一定夜視能力,所以古代無論是騎馬還是騎驢,都可以半夜趕路。
但它們的夜視能力相當有限,比起貓狗這種夜晚視力特別強的動物,就差的很遠。
騾子自然繼承它們的特性,也是具有一定夜視能力,但是不多。
兩人慢悠悠走近,這才發現原來騾子不僅是夾著腦袋的問題,腳上更是被黃鼠狼夾子給夾住了。
「還真是能跑,」余秋堂一邊輕輕從側面拍拍騾子的身體,然後緩緩走到前面,又拍拍騾子的腦袋,待騾子對他們產生信任,徹底安靜下來,這才在余秋江的幫助下,快速而準確地取下黃鼠狼的夾子。
黃鼠狼夾不大,但力道不輕,騾子的腿被夾破了,取夾子的時候,它疼的厲害,差點將余秋堂踢一腳。
「你安分點,」余秋堂站起身,再次撫摸幾下騾子的腦袋,「你要再踢我,就把你留在這,等著被黃喉貂,黃鼠狼慢慢啃吧。」
騾子也不知是聽懂了,還是已經度過疼痛期,又安靜下來。
余秋堂這才嘗試慢慢將它腦袋推回去。
可進來容易,出去難,嘗試半天,他發現不行,看騾子的痕跡,肯定是它踩到夾子,所以疼的不行,轉身撲進樹縫裡。
現在安靜下來,想受著疼痛強行拉出來,那無疑是折磨。
沒辦法,余秋堂只好和余秋江慢慢嘗試。
一點點朝外推。
甚至關鍵的時候,余秋堂直接利用巨大力量,將騾子上半截身體整個抬起,總算還有幾公分,就能將騾子退回去。
可就在這個時候,左面樹林突然傳來「沙沙」聲,緊接著大黑拖著一隻赤狐一蹦一跳的衝出來,將狐狸放到余秋堂面前,呼哧呼哧地喘著粗氣,顯得很興奮。
而騾子呢,本來都出去的差不多了,被狗子這樣一驚,身體猛然朝前一竄,「噗」,再次將腦袋狠狠插進樹縫。
「媽的!」
余秋堂簡直要無語了。
他看看騾子,看看一臉興奮,還等著獎勵的黑狗,一時間不知該怪誰。
再看余秋江,黑夜裡難得一笑。
「算了,你來歇歇,我把這半截樹砍掉就行,至少你還多了一隻紅狐狸,是件好事。」
余秋堂能說啥呢,事已至此,這樣反而是最簡便的方法。
若是再一點點的去推著騾子腦袋向回按,他是沒這個精力,就騾子嚎叫噴出來的難聞氣味,都差點把他熏死。
「那行吧,我們換著來,左邊這個樹幹細,就砍這個吧。」
「好,你先歇。」
余秋江在嘴裡的唾點唾沫,捲起袖子,掄為侵刀就準備當砍柴刀用。
可就在他侵刀掄起,還沒來得及落在樹幹上,神奇的事情發生了,那騾子原本怎麼都退不回去,可看到余秋江的侵刀,以為她要砍自己,頓時嚇尿了,竟然朝後猛然一拽,重獲自由。
剛出去,就準備立刻跑。
余秋堂眼疾手快,就在它要跑的瞬間,將早就準備好的繩環扔到它脖子上,三下五除二,另外一頭纏在旁邊樹上。
他如今力氣大概三百斤,但成年的騾子,可是能拉大幾百斤重東西,暫時還不定比得過這畜生力氣。
這頭騾子是馬騾,智力上更是繼承母親。
騾子嚴格來說,分為馬騾和驢騾。
既然是雜交,那必定有誰公誰母的問題。
如果是公驢和母馬,那出來的騾子就叫馬騾,人們廣泛使用的騾子就是這種。
這是因為公驢和母馬的結合更容易,成功率更高,產下的馬騾繼承馬的優勢,個體高大,力氣也不小,在農業生產和運輸中都更有用。
反過來,如果是公馬和母驢,生出來的則是驢騾,這玩意除了吊大,沒有其他啥用。
騾子因為是雜交品種,染色體是單數,無法正常配對,生殖功能嚴重障礙,很難繁衍後代。
近些年,基本看不到騾子了。
一來不繁衍,二來機械化普及程度高,花大價錢去繁衍騾子的必要性大幅降低,騾子慢慢也就退出歷史舞台。
騾子「呼哧」喘著粗氣掙扎半晌,沒能掙開,這才緊張地靠著樹,滿臉畏懼的盯著黑狗。
黑狗則是理都不理騾子。
「真是丟你爹臉。」
余秋堂揶揄笑道。
狼遇見驢子,一隻搞一隻,根本是白搭。
騾子的體型,力氣都比驢大,而狗一般戰力不如狼。
騾子竟然被狗給嚇住了,找誰說理去。
甚至。
余秋堂猜測這騾子之所以衝到這個坑裡,估計也是個例外。
他猜測當時狐狸跑進家裡偷雞,出來時被騾子看到,騾子受驚,扯斷韁繩,之所以跑到這邊是坑裡,估計當時驚慌失措,和狐狸跑順道了。
除此之外,暫時還真想不到其他原因。
他蹲下身子,發現被被狗子扯回來的赤狐竟還有一點餘氣,直接送它離開。
大黑不愧是訓練有素的狗子,將狐狸咬的半死不活,但是並沒有將狐狸皮損壞,這就相當難得。
狐狸的肉並不好吃。
肉質很粗糙,大概帶點的狗肉或者兔子肉中間的味道。
不同的人,吃到嘴裡,味道感觸不太相同。
而且狐狸這東西,身上的寄生蟲很多,若是盲目吃狐狸肉,沒有做好相應的烹飪和處理,可能導致疾病傳染給人類。
所以,狐狸身上最珍貴的還是皮毛。
余秋堂熟練將狐狸剝皮處理,裡面內臟丟給大黑當場消滅。
剩下的肉,如果沒人吃的話,就給余秋江拿回去曬成肉乾,可以慢慢給狗子吃。
當然,處理狐狸的時候,他是背著騾子的。
若是被這傢伙看到,說不定直接嚇破膽,那就廢了。
牲畜就是這樣,膽子嚇破後,就沒了力氣,甚至有的時候還會應激,吃不進去東西,最後能把自己餓死。
這種事情相當常見。
尤其是大型的牲畜,例如牛羊豬之類。
很多人賣牲畜的時候,因為價格沒有談攏,一時沒有賣掉,重新帶回家。
就會發現,有些去過一次集市的牲畜,很長時間內調整不過來,接下來的日子可能會不願意吃食,把自己搞得特別瘦。
人們開玩笑說這是它們擔心自己吃胖,會被主人帶出去賣掉,所以故意讓自己瘦點。
其實就是應激的反應。
受到驚嚇。
「我們先回去?」余秋江將狐狸肉用繩子拴著,掛在侵刀上。
除去內臟,皮毛,狐狸還有不到十斤的肉。
皮毛余秋堂則是自己帶著,這些要變現的東西,都由他處理。
余秋堂看看一臉生無可戀的騾子,「先回去吧,把騾子交給三叔,他們還能省心點,估計都急死了。」
余秋江淡淡地說:「一頭騾子這麼著急,倒是對人很稀鬆。」
余秋堂心裡苦笑。
余秋江這種性格很固執的人,心中一旦有什麼解不開的疙瘩,那是真難搞。
上一代的矛盾,因為小叔余得土的去世,已經成為徹底難以轉圜的死結,余秋堂即使是重生客,依然沒想到該如何做才能化解。
當然他也沒有去刻意說什麼勸慰的話。
沒有經歷過別人的難過,就不能輕描淡寫去說這些。
即使余秋堂和父親關係就那樣,但若是因為什麼原因,間接導致父親死亡,他肯定也不會輕易原諒對方。
大家族這些事啊,就是一筆糊塗帳。
余秋堂解開騾子的繩子,它看到大黑在旁邊,已經絲毫生不出起么蛾子的想法,老老實實被余秋堂牽引著,踏著夜色朝余得水家中走去。
走到分岔口,余秋江轉身回去。
還特意將手電筒留給余秋堂使用。
余秋堂站在原地看著余秋江的背影慢慢消失在黑暗裡,有種說不出的感覺。
啥時候,能做什麼,才會讓這位堂哥,親近的夥伴,能更陽光些生活呢。
余秋堂牽著膽怯的騾子,出現在余得水一家人面前,眾人驚喜莫名。
不約而同齊齊衝出來,圍著騾子轉了好幾圈。
一向不怎麼主動表達謝意的高美蘭也很高興,拉著余秋堂的胳膊不住稱讚。
「好小子,還是我們家堂堂厲害,伱看看你叔他們幾個,出去半晚上,還不如你一個頂事。」
余得水和余秋原聽到後,也沒有反駁的意思。
能將騾子找回來,就比什麼都強。
要不然。
他們家真是不知道要怎麼解決,就算傾家蕩產,都不見得能湊夠騾子的錢。
說是幫他們找回騾子,實際上更是救了他們一家身家性命。
如何能不感激呢。
「秋堂,你到哪裡找到的,給叔說說?」
安頓好騾子後,一家人拉著余秋堂進到大房,將余秋堂一個晚輩放到主位上,余得水一個做叔的,反而半耽著屁股陪坐。
余秋原則在靠著余秋堂,坐在沙發沿上。
余秋堂和余秋原的感情沒有餘秋江那樣深,但也是很好。
畢竟親兄弟之間,關係也有親疏區別。
要不然,余秋堂也不會找余秋原幫他「打基子」。
余秋原在余秋堂面前,也不會特別矜持,拘束,一副很隨便的樣子。
「堂堂你坐著,等嬸子給你切西瓜吃,後晌來個換西瓜的,我嘗了下,味道甜的很,就多換了幾個,等下回去時,給你爹帶個。」
換西瓜是這年頭常見的一種交換活動。
每年西瓜下來,就有一些人用架子車推著瓜,挨家挨戶去上門換糧食。
賣的話也很便宜,一斤才兩三分錢,若是一塊錢就能買兩三個瓜。
而這個時候糧食的價格並不低,小麥也要好幾毛錢,所以搓一碗小麥,就能換兩個不小的西瓜。
若是遇見糧食多的人,基本都是一袋子一袋子換。
西北相對乾旱少雨,日照時間長,瓜的甜味很濃,吃起來那叫一個甜。
有趣的是,高美蘭從來不在余秋堂面前提起陳美娣。
她當初和余春梅、余秋堂母親妯娌關係都很親,余春梅得母親高美英更是她她親堂姐,經常掛在口中經常說的姐和嫂子,就分別指的兩位。
陳美娣她反正是看不上,莫不說叫嫂子,名字都懶得喊。
提都不提。
余秋堂也沒客氣,他知道三叔一家人就這樣。
高美蘭是一陣一陣的,好的時候能把人親死,不好的時候,就很戾氣,一點都不會退讓。
總體來說,還算個正派人。
趁高美蘭出去搞西瓜,余秋堂將騾子的事說給余得水余秋原,兩人也是相當震驚,沒想到那個深坑裡竟然有狐狸,更是沒想到騾子竟然能陰差陽錯跑到那裡去。
余秋原則是很擔憂地說:「堂哥,那裡面白天都那麼陰森,你咋敢進去的,不怕被妨著?」
余得水看自家兒子一眼,心想看看你小子說的什麼話。
「怕啥,我們身正不怕影子斜是吧,那裡面能有什麼東西,你看我順順噹噹回來,還不是好好的。」
「厲害!」
余秋原伸出個大拇指,感嘆道:「反正我是不敢,這次幸虧是遇到你了,要不我們家幾個人根本找不到,更不說下去拉上來。
對了,你們哪裡來的獵犬啊,我咋不知道你和江哥啥時候還搞了只獵犬?」
「路上撿的,」余秋堂將獵犬的來歷大致講了便,余秋原父子倆又是一陣感嘆。
這父子倆都是老實人,秉性憨厚,不會有什麼彎彎腸子,余秋堂就沒有隱瞞。若是啥事都隱瞞,他也累得慌。
「來來來,西瓜來了。」
高美蘭端著一盤子切好的西瓜進來,將其中最大一牙遞給余秋堂,「吃吃,嘗嘗這個味道,還幾天就過八月十五,西瓜吃不了幾天嘍,吃一次少一次。」
說著,自己也找個邊角坐在旁邊小凳子上吃起來,邊吃邊說:「你們兩個自己拿。」
卻又在丈夫和兒子剛要拿的時候,沒好氣地說:「真不喜給你們吃的,幹啥啥不行,看你們兩個大半晚上,還不如堂堂一小會。」
余得水父子只好默默地吃瓜。
經驗告訴他們,這個時候最好保持沉默,否則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將可能是引燃高美蘭同志的導火索。
危險著哩。
余秋堂尷尬地笑道:「春竹呢,怎麼不來一起吃?」
「睡了,明天去她姥家。後晌剛換回來,她吃過了,還能把她給少下?」
高美蘭笑著說。
騾子找回來了,她心情很高興,說話的時候臉上肥肉嘟嘟,人也變得面善很多。
「對了,掌柜的,後晌還沒吃飯呢,你準備點吃的,開瓶酒,我陪堂堂喝點。」
余得水顯然有點得寸進尺。
掌柜的是北方一種常見稱呼,夫妻間經常這樣戲稱。
互相的。
也不特指丈夫或者妻子。
余得水家裡的掌柜的肯定是高美蘭。
若是平常,高美蘭聽到這樣的吩咐定是不樂,不訓斥余得水才怪。
但今天特殊氛圍,她聽完也沒覺得不對,便三兩下將手裡的西瓜炫個乾淨,瓜皮丟進臉盆里,站起身說:「好,我去準備,大小得炒幾個菜。」
余秋堂急忙說:「叔,嬸子,不用……」
「咋地不用,反正我們也沒吃飯,總要吃飯吧,你好久也不來串個門,今天過來又幫我們家大忙,陪你叔和兄弟喝點酒咋地了?」
「這麼晚,就不麻煩……」
「不麻煩,你不要囉嗦,騾子找不回來,我們家才是真的麻煩,把隊上的騾子給丟了,看余蛋兒那德性,不讓我們賠死?」
看余秋堂還要說啥,她臉一沉,「你這娃,你叔和嬸子說半天,你還磨磨唧唧,再這樣,以後就不要來我們家。
我們老余家,就沒你這麼墨跡的人,到自己叔家吃個酒,有什麼推推拖拖的,不嫌囉嗦啊你?」
余秋堂看高美蘭都這樣了,只好應下來。
高美蘭這才樂哉樂哉去廚房忙活。
她做事一向麻利,風風火火,是所有妯娌間最猛的。
鄰居家裡出點事,湯鍋飯桌上需要幫廚,她都是頭號邀請人選。
廚藝自也是相當不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