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默看向拜倫,猶豫片刻後低聲靠在拜倫耳邊說道:
「我感覺這個霍普金斯跟別的通靈師不一樣,他的眼睛好像真的有什麼特殊的能力一樣,看著他的眼睛我感覺我的靈魂都快從身體裡飛出來了。」
拜倫警惕的環顧了四周,確定周圍暫時沒人後,拉著陳默走到教堂正對面荒廢的塔樓下,找了個還算隱蔽的角落才停下來,沒等愛倫開口便低聲說道:
「我懷疑這個霍普金斯不是普通人,我對他有種異樣的感覺,只不過剛開始我也不明白那是什麼,等他離開後我才反應過來。」拜倫頓了頓,然後伸出了左手,同時用另一隻手指著左手食指上戴著的青銅戒指:
「這是我們米爾斯家族世代傳承的魔法物品,據我父親說,這個戒指可以感應到周圍方圓百米的超自然能量,剛才從霍普金斯來的時候,我的戒指就發熱灼燒起來。」
拜倫輕輕取下這枚戒指,露出了一圈已經發紅得像是燒傷一般的皮膚。
「不過那個通靈師似乎有什麼特殊的能力,在他看向我時,我似乎完全忽略了食指上的疼痛,以至於等到維倫男爵同約翰先生進教堂後才反應過來。」
超自然力量,靈血種?
那豈不是說現在就有一個讓自己接觸到魔法的機會?
但重點是,為什麼霍普金斯會給自己這個機會,難道是因為自己長的英俊瀟灑?這個想法也只是出現一瞬就被陳默否定了,他還不至於自戀到這種地步。
難道他真的看出來我是穿越者對我有所企圖?
不應該呀,我是昨天才穿越過來的,按照維倫子爵的說法,霍普金斯應該至少在兩天前就有到哈倫的計劃。
所以他看上我不是因為我是穿越者,而是衝著愛倫·圖里努斯的馬甲身份來的?
陳默只需片刻便理清楚了思路,只是他現在不知道愛倫本身有什麼特殊之處。
『愛倫·圖里努斯,愛倫·圖里努斯......』陳默在心中默默念叨。
『圖里努斯......』陳默思緒翻湧,『唯一值得關注的點就在於這個不太常見的姓氏......』
『所以是圖里努斯這個姓氏嗎?』
『愛倫是被遺棄的,但是襁褓中還留有名字,說明遺棄愛倫的人是希望他以愛倫·卡西烏斯·圖里努斯的名字生活下去。』
那自己大概率是因為某些迫不得已的原因才被遺棄的,不然沒必要多此一舉還給棄嬰留下一個完整的名字。
所以跟自己不一樣,愛倫是孤兒,又不完全是。
圖里努斯這個姓氏極其少見,至少根據陳默的了解,梵都昂斯帝國內根本就沒有出現過圖里努斯家族。這個姓氏反而更像是源自大陸東部的某些地區和國家。
『霍普金斯的口音也很奇怪,應該不是梵都昂斯帝國南部的人...』
所以霍普金斯有可能是衝著愛倫這個姓氏來的,他喊我名字的時候是「愛倫·卡西烏斯·圖里努斯。」的全名,不符合一般人的稱呼習慣,那說明這個名字本身就對他有特殊的意義。
不然他絕對沒有必要大費周章的為了一個本身毫無價值男孩白跑一趟。
上輩子看過這麼多網文,陳默根據經驗,先做一個大膽的假設,就是中心大陸的某個地方確實存在一個圖里努斯家族,而自己也確實是這個家族因為某些未知原因遺棄在外的後裔。
那麼根據這個假設為前提,後續的猜想就很容易推理下去了。
可能是仇家,也有可能對圖里努斯家族有過接觸或者至少對圖里努斯這個姓氏有很深的了解。
要麼就是圖里努斯家族的某些秘密或者某樣東西對霍普金斯很重要。
而且這種可能性很大,反而他是圖里努斯家族的敵人的可能性很小。
從愛倫的記憶來看,他是絕對不認識這個男人,兩人也從未見過面更別說結仇,所以不可能是私人恩怨。
而如果是因為對圖里努斯家族的仇恨,那憑藉霍普金斯靈血種的能力,也完全沒有必要這麼大張旗鼓,當著維倫子爵和眾人的面找到我。
『因為這樣就算他把我給做掉,那也絕對逃不過帝國審判庭的追捕。』
審判庭是帝國議會專門設立的組織,用以抓捕某些掌握魔法力量的通緝犯或者未經帝國官方認定的野生靈血種,對於這一類人,審判庭就是他們的噩夢。
他完全可以偷偷摸摸找個沒人的地方,比如自己在往返萊茵市和哈倫的路途中間下手,相信憑藉超自然手段,悄無聲息弄死我的難度跟踩死螞蟻差不了多少。
所以霍普金斯大概率是了解甚至接觸過自己的家族,找到自己無非是有些事情必須要靠著圖里努斯家族後裔才能完成。
陳默前世看過這麼多的玄幻小說,當然深知在這樣的世界裡,血脈的作用當然是很重要的。
『嗯...至少在他達成目的前我是安全的,因為他需要的是活著的圖裡努斯,如果是像有些小說裡面只需要我的血液或某一部分的話,那他先幹掉我也是一樣的,還避免了被追殺的風險。』
至於在他達成目的後會不會殺人滅口,陳默認為大概率也是不會的,如果他有這種打算的話,他就應該選擇私下綁架我而不是以助手的名義光明正大地「邀請」我。
當然,這種事情誰也說不準,畢竟他也不知道靈血種到底是群什麼樣的人。
萬一是一群掌握著魔法的瘋子呢,擁有強大實力的人時間一長都難免會產生出凌駕於規則之上的優越感。
就像人和螞蟻一樣,即使你踩死幾隻也不會有罪孽感。
所以自己目前暫時可以與霍普金斯接觸,但是需要隨時保持警惕。
雖然知道自己就算有所防備,在靈血種面前大概率也是沒有反抗的餘地,但是謹慎一點總沒錯。
自己剛才的一系列推理和猜想陳默沒有說出口,而是表現出些許擔憂的神色朝拜倫問道:
「你說我要是拒絕了他,他會不會一氣之下用什麼魔法巫術,把我變成一隻鳥或者一條狗之類的。」
拜倫愣了一下,倒是認真思考起陳默所說的可能性:
「其實你倒是可以隨便找個理由糊弄過去,他不可能強行把你帶走,除非他想挑釁審判庭的鐵律。」
帝國內一直有著這樣一句話「相比於審判官們的冷血,強盜和土匪就是溫順的狐貓。」。(狐貓則是梵都昂斯帝國的萊昂省所特有的一種酷似白狐的貓,因為其極其安靜和溫良的性格受到帝國貴族們的大力追捧。)
甚至那些公爵夫人或伯爵夫人們都以圈養一兩隻狐貓為吹噓的資本,因為其數量的稀少,所以狐貓的價格也一直高居不下,許多貴族都會通過帝國的黑市用高價來買一隻送給自己的妻子或情人討她們歡心。
陳默聽後陷入了短暫的沉默,對於自己來說這件事其實既是風險也是一次機遇。
『搏一搏,單車變摩托。』
拜倫此時也看出陳默心裡的小算盤,只能無奈嘆了口氣:
「我知道你在想什麼,不過追尋魔法力量的道路是極其危險的,我希望你慎重考慮後再決定。」
陳默擺出一臉傻笑,「知道啦知道啦。」,隨後又故作輕鬆道:
「時間也不早了,你肯定餓了,走吧,我請你吃飯,你最喜歡的奶酪土豆泥,再配上一大杯迷魂香黑啤酒......」
看著突然變活躍的好友,拜倫也只能無奈地搖了搖頭,把這件事暫時先放一放。
兩人一路上聊著,沿著鵝卵石鋪成的馬道徑直走到哈倫鎮的中心廣場,此時廣場上還算熱鬧,鎮民們來來往往,擺攤的普斯利夫人正在熱情的推銷自己的小茴香茶,而她的丈夫普斯利先生則是目前鎮上最受歡迎的鐵匠,在普利斯夫人不遠處就是他的店鋪。
鐵匠鋪的頂上用兩根亞麻繩掛著一個不算小的招牌,上面用灰色的塗料畫著一個鐵砧和一柄小錘,在鐵匠鋪的正對面,隔著一個廣場距離的就是陳默的目的地,哈倫鎮上最大的餐廳——紅向日葵餐廳。
餐廳的主人是亞契·漢森,漢森先生本來是哈倫鎮有名的花匠,他最喜歡的便是多薩科種植面積最廣的金向日葵,不過他經常念叨:「可惜了,這小東西要是是紅色的該多好。」
後來漢森先生結了婚,與夫人一起開了這家餐廳,他便毫不猶豫地將餐廳命名為紅向日葵,也算是滿足了自己內心的小願望。
餐廳的內部裝修布置乾淨簡潔,木地板還鋪上了一層柔軟的紅色羊毛毯,每個餐桌上都擺放著一盆修剪過的戈蘭月季,整個餐廳都瀰漫著一股淡淡的清香,同時混合著部分奶油的甜膩。
陳默按照之前說的,點了兩份奶酪土豆泥加上兩杯迷魂香黑啤酒,隨後又加了一份烤波特甜瓜,兩人選了個靠窗的座位坐下,外面昏昏沉沉的太陽投下軟綿綿的光,陽光透過玻璃灑在身上,讓人不自覺的有些困倦起來。
『這個世界倒是有不少新奇的美食,要是可以帶回地球就好了,我開個飯館肯定能大賺一筆。』
隨即陳默又感到一陣好笑。
『我甚至連自己能不能生存下去都得聽天由命,居然還在想著回去賺錢?』
不一會便有一位小麥色皮膚的年輕姑娘將食物依次端來,她一邊將盛有土豆泥的餐盤和裝著啤酒的玻璃杯放在桌上,一邊禮貌地微笑:
「先生們,請慢用。」
兩人也紳士的點頭回應,隨後便開始享用起桌上的美食來,拜倫將一勺土豆泥送入嘴,然後認真感受起食物綿密的口感和深藏其中的奶酪回味。
在吃完一份土豆泥後,拜倫又拿起一小塊切好的烤制的波特甜瓜,另一隻手則是從懷裡掏出一柄短小精緻的獵刀放在桌上,然後推到陳默的眼前:
「這是我曾祖父留下來的,你把它帶上。」
「獵刀嗎?不用,這是們你家族的留傳下的,肯定對你意義非凡,我不能拿,況且這玩意兒我那裡已經夠多了。」
「拿上,不然明天你就別想出門。」拜倫的語氣頓時嚴肅起來,同時皺眉看向對坐的陳默。
『看不出來,我兄弟還有當霸道總裁的潛力......』
「好好好......」陳默連忙悻悻地拿起身前的獵刀。
拜倫見陳默收下,語氣便輕和了下來:
「這不是普通的獵刀,這刀有著特殊的魔力,只是目前我還沒弄明白,我曾祖父給它取了名字,【火之晨曦】,我父親很早就把它交到我手裡,不過現在它是你的了。」
他喝了口啤酒,想了想又說道:「它比一般的獵刀鋒利不少,材質也相當硬。我的直覺告訴我,它可能在關鍵時候能對你有些意想不到的幫助。不管怎樣,霍普金斯這個人我看不透,你帶上它我也能放心些。」
陳默聽後有些感動,道謝的同時,一邊小心地取下這把刀的皮鞘來,他看著刀身上篆刻的許多細小的神秘符文,也感受到了這柄獵刀的非凡,當手掌握住刀柄時,仿佛有一種不可名狀的神秘魔力進入了陳默的身體。
『好東西啊。』
看著精緻到近乎完美的刀身,他輕聲喃喃道:
「火之晨曦......」
......
陳默和拜倫享用完所有食物時,天色已經黯淡了下來,落日也已經半數越過了地平線。
兩人走出餐廳,街道兩邊的路燈此刻也亮起柔和的白光,這種新式的電燈還是從西北方的佩洛林共和國傳過來的技術,那裡的科學家們最喜歡的就是搗鼓些稀奇古怪的東西。
聽說最近那些共和國的智囊們好像又弄出個什麼新式列車,用電力代替了傳統的蒸汽動力,似乎名字叫法拉特電車,陳默也不太清楚,只是從市面上發行的《光與電》科學雜誌上看到過。
『電車,這個世界還真是科技與魔法並行啊。』
在陳默看來,阿卡狄蘭大陸的科技樹發展跟地球區別很大,在軍事,通信和交通方面都有明顯的工業改造痕跡。
但是在國家文化,禮制以及服裝方面則是更偏向早期傳統,兩種不同時代的氣息交織,奇特而和諧。
大概是因為這個世界有魔法和靈血種等超自然存在的緣故吧。
在科技發展能全面碾壓超凡生物之前,兩者依舊能維持一種微妙的共生狀態。
同時可能受到超自然事物和魔法力量的影響,阿卡狄蘭大陸上的科學家們都保持著一種天馬行空的創造力和熱情。
當然也有些許的神經質。
不過的確有些發明還是相當實用的,比如說這種新式電燈就在短短數年間普及了整個阿卡狄蘭大陸。
另外還有電報機,印刷機什麼之類的小玩意,許多商人和企業家也因此抓住機會狠狠地撈上了一筆。
兩人在路燈下又聊了許久後,在拜倫的再三叮囑下兩人便分別了。
陳默把火之晨曦掛在腰帶上,又把馬牽回屋外的馬廄,這個簡易的馬廄是他自己設計然後找的鎮上的木工只花了半天的時間修的,雖然簡陋了一點,但也算是有模有樣。
陳默在槽內鋪上些乾草,又在溝里加了些水後便進了門,洗漱一番後就回了臥室。
他剛把獵刀放在書桌上時,桌上一封突兀出現的信便立刻引起了他的注意,他記得出門時桌上是絕對沒有這封信的!
陳默小心地拆開信封,裡面躺著的是一張巴掌大的棕黃色的磨砂紙,正面空無一字不過在油燈的照射下泛著淡淡金光。
於是他將信紙翻了過來,當他目光落在紙上那個畫著的無比熟悉的灰色圖像時,一種深入骨髓的恐懼感瞬間湧上陳默的心頭,拿著信紙的手也有些微微顫抖。
本能的危機感也立刻喚醒了驚懼中的陳默,左手幾乎是在從恐懼中抽離的同一時間便摸到了腰上的火之晨曦獵刀,他快速將刀抽出刀鞘緊緊握在手中,然後熄掉了桌上的油燈。
在黑暗中警惕的感知周圍,隨後又控制著呼吸,躡手躡腳地走到窗邊,緊張地環視著屋外的情況。
黑暗,寧靜,看不到任何人影。
不知道過了多長時間,直到他握刀的手指關節都因為用力太久而開始泛白才逐漸放下心來,不過出於保險考慮,他又在黑暗的角落中蹲守一段時間後才徹底放鬆下來。
當他的目光掃到桌上的那張巴掌大的信紙時,依舊感到有些後怕,就好像那是頭極度危險的野獸一般。
這張信紙上並沒寫太多東西,只是在背面的正中畫著一個圓形的灰白色眼球,而眼球的正下方,則是一行藍黑色的墨跡,那是一個名字——厄普頓·巴克·霍普金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