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 驚駭

  陳宇步伐輕快,心情也很放鬆。【無錯章節小說閱讀,google搜尋】

  身處沙海,入目皆是新血形金色沙丘,古老河道衝擊而成的石岸,將東西兩邊劃分出截然不同的自然風光。

  一邊是風沙漫天,一邊是奇石嶙峋,還有呈階梯狀逐漸抬高的內陸山峰。

  抬眼望去,直可見數千米外的天空與山脈交融,仿佛整個世界盡在腳下。

  這樣的感覺,是久居於城市之中的人們,很難體會到的。

  中午的時候,氣溫攀升到三十一攝氏度,陳宇翻開一些岩石,找到了幾隻蠍子。

  「不論何時,只要你在荒漠中見到能夠吃的東西,千萬不要放過。」

  「這些蠍子的蟄刺有毒,得儘量避免被它們傷到。」

  「但你們注意到沒有,就在我的左手邊,生長著一種藤蔓植物,它結著像木瓜一樣的果實。」

  「這種東西不能吃,果實里有白色的汁液,當你在沙漠裡,被毒蟲,蛇類咬傷的時候,就可以用這個來殺菌消毒,會有一些效果。」

  「萬物相生相剋,解決問題的辦法,有時就在問題身邊。」

  陳宇用玻璃瓶口摁住蠍子,然後用石片,切斷它的尾針。

  咯吱咯吱!

  蠍子被牙齒嚼爛,發出細微聲響,陳宇滿意的點了點頭。

  「我真的推薦大家時不時嘗試一下生吃蠍子,蝦蟹這種節肢動物,它們似乎帶著一股天生的甘甜味道,真是不錯。」

  「用鹽和酒生漬的醉蝦醉蟹醉蠍子,可能還要好吃一些!」

  三隻蠍子下肚,陳宇站起身來,繼續前行。

  他走了兩三個小時,行進速率保持在每小時十五公里。

  速度很快,但遠遠沒有達到他的極限。

  而沿途的植物種類也變得越來越豐富。

  從一些典型的沙漠耐旱草類,到多肉類植物,再到灌木叢。

  越過兩條河岸後,稀疏的植被開始出現,甚至看到了高達四米的金合歡樹。

  陳宇臉上浮現出笑容。

  「兄弟們,金合歡樹,是我最喜歡的一種植物之一。」

  「它遍布全球熱帶亞熱帶地區,生長著金黃色的漂亮小花。」

  「在這片荒漠中,絕對算是植物里的顏值擔當。」

  「這種樹用途廣泛,花朵能夠消炎殺菌鎮痛,樹皮纖維十分堅韌,可以製作繩索。」

  「它分泌的樹脂,還能夠用於燃燒,並且會散發出一種特殊的味道,驅趕蚊蟲。」

  陳宇奔上前去,扯下一片金合歡樹的樹葉,放在嘴裡咀嚼。

  「除了利用價值極高以外,我最喜歡的,就是這種植物的聰慧。」

  「動物世界大家應該都看過吧?裡面的長頸鹿酷愛食用金合歡樹的樹葉。」

  「但你們經常發現,有時候長頸鹿吃著吃著,就忽然調轉方向,朝其他方向奔走,像是預知到了什麼危險一樣。」

  「其實不是的!」

  「金合歡樹的樹葉對於長頸鹿來說無比美味,但它們食量很大,一天能夠吃下四十公斤的樹葉。」

  「而樹葉,對於植物來說,是進行光合作用,為樹幹提供養分的最為重要的器官。」

  「金合歡樹的聰明之處就在於,當長頸鹿啃食樹葉時,金合歡樹的樹枝會感受到長頸鹿的唾液,進而立即分泌一種讓長頸鹿極其討厭的物質——乙烯。」

  「這種物質不會讓長頸鹿中毒身亡,但卻會讓它們喪失繼續進食的胃口。」

  「不僅如此,金合歡還會分泌出另一種特殊的芳香物質,以向附近的同類傳達長頸鹿的存在,而在短短几分鐘之內。」

  「方圓數百米的金合歡樹,都會分泌出乙烯,聰明的長頸鹿,就會立即跑開,起碼跑到五百米之外,才會繼續進食。」

  「這就是我為何對金合歡樹如此青睞的原因,它們幾乎可以算是世界上最為聰明的植物之一了!」

  觀眾們紛紛感嘆造物主的神奇。

  陳宇摘下一些金合歡樹的花朵,放進褲兜之中,旋即離開。

  「我身上有牽引繩,是從那條橡皮艇上拆下來的,所以就不禍害這棵金合歡樹了,它枝幹上的尖刺,處理起來相當麻煩。」

  「另外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是,這裡的海拔越來越高,翻過眼前的丘陵山坡地帶,我就正式進入了納米比亞大草原。」

  「那裡是掠食者的天堂,冒險者的地獄。」

  「所以從現在開始,我要放慢腳步,因為我們來到了一片完全陌生的地方。」

  「同時,我得著手製作武器了,沒有武器,我心裡始終有些不安,人類的身體相較於動物的爪牙來說,相當的脆弱。」

  「看……」

  陳宇低頭,指向不遠處。

  一具腐爛得只剩下脊椎和頭骨相連的野獸屍骨,正靜靜地躺在地面上,與乾枯發黑的落葉為伴。

  陳宇走了過去,仔細端詳。

  屍骨的附近,已經找不到任何發黑髮乾的血跡,地上散落著黃褐色的毛髮。

  「這是一具狒狒的屍骨,看到它的犬齒了嗎?相當猙獰,死去的時間已經超過三個月了,它脊柱多處斷裂,是被大型食肉動物所傷。」

  「獵豹是狒狒的天敵,但獵豹可沒有這樣的力量,應該是獅子乾的。」

  「有些狒狒會捕捉獅子的幼崽,把它們扔來扔去,玩夠了就直接吃掉,獅子自然也會報復。」

  「我不是說它們誰該死,誰不該死,這是獸性和叢林法則。」

  「我想說的是,看到這種東西,任何人都沒辦法不緊張,這代表著,我現在所處的位置,已經被納入獅群的狩獵範圍了。」

  「獅群沒有固定的巢穴,但有領地範圍,我隨時可能碰見它們。」

  陳宇憂心忡忡。

  事實上,他並沒有完全做好和草原掠食者交鋒的準備。

  他才剛剛穿過荒漠,踏上納米比亞大草原的邊緣,還沒有準備好武器,沒有找到水源,沒有建立營地,什麼都沒有。

  顯而易見,這種時候,絕對不適合跟那些危險的傢伙打交道。

  但就在他猶豫不前之時,一件令得陳宇猝不及防的事情發生了。

  「你們看,那是什麼?」

  遠處的空地當中,陳宇透過灌木叢之間的縫隙,看到了一群跑動打鬧的傢伙。

  「斑鬣狗,好多斑鬣狗,起碼有上百隻,怎麼會有這麼大一群?」

  陳宇驚駭莫名,鬣狗是他最為討厭的一種草原生物。

  雖然主觀性有點兒太強,但他還是直白的告訴觀眾。

  如果他手裡有一挺加特林的話,他會毫不猶豫的將沖向自己的鬣狗群屠殺殆盡。

  「草原上時時刻刻都在打架,沒有說哪個時間段危險性會比其他時間小,不存在這樣的理論。」

  「我要折返回去,取下一些金合歡樹的硬刺,然後利用橡皮船槳的塑料管子,做一個簡易的吹箭筒。」

  「那些傢伙,看起來實在太可怕了,絕不能讓它們發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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