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8章 知情者

  「\\nLs考試好像很恐怖,我聽說又有人承受不住考試壓力,情緒崩潰了。閱讀」

  赫敏與艾伯特剛從圖書館裡出來,並排走在通往格蘭芬多公共休息室的走廊上,隨口聊著最近發生的事情。

  其實,赫敏想從艾伯特這裡打聽些關於\\nLs考試的事情。十二門課給她造成不小的壓力,她有點擔心自己承受不住\\nLs考試帶來的壓力,最後像其他人一樣情緒崩潰。

  「\\nLs考試的難度不高,想要獲得優異的成績也不難。」艾伯特對赫敏說,「只要你能徹底掌握教授們在課堂上提過的重點,我想你應該能輕鬆通過\\nLs的筆試與實踐測試。」

  其實,艾伯特並非隨口敷衍,他翻閱過歷代的\\nLs考試,發現大部分的考試內容都很相近,也就是說只要掌握了這部分知識,完全能夠輕鬆通過考試。

  「或許,這就是天才與平凡人最大的區別吧!」赫敏有點小鬱悶,「對別人來說很難的考試,我看你都不怎麼需要複習,還有大量的時間研究其他的東西。」

  「你也很聰明,不需要妄自菲薄,就算是天才也是需要努力,更何況你也是天才。」艾伯特掏出幾顆糖果遞給赫敏,輕聲安慰道,「你現在只是還沒有徹底習慣,也許珀西能夠給你些好建議,他的方式更適合你。」

  「珀西建議我來找你幫忙。」赫敏小聲地說。她曾找過珀西,希望對方能夠給她些建議,但珀西給她的提議是,不懂的知識直接去問艾伯特,向對方請教,先掌握,再思考。

  艾伯特的嘴角一抽,他確實很忙,每天有一堆事情要做,沒多少時間給赫敏提供幫助。

  赫敏知道艾伯特很忙,所以她也沒好意思打攪他。

  當然,還有其他原因,但赫敏不想給自己與艾伯特惹麻煩。

  兩人都有些沉默,直到他們來到格蘭芬多的公共休息室入口,發現納威·隆巴頓似乎遇到了點麻煩。

  卡多根爵士不讓他進公共休息室。

  「怎麼回事?」艾伯特上前詢問。

  「他一直更換口令,那些口令把我弄糊塗了!」納威雙眼含淚,悽慘地說:「後來,我只能把那些口令全部寫下來了,但是那張紙被我給弄丟了!」

  「說得跟真的似的!」卡多根爵士朝納威大吼後,對艾伯特和赫敏說,「你們應該把這個傻瓜用鐵鏈子鎖進地牢里,他居然打算強行進入裡面的房間!」

  「奇身怪皮。」艾伯特對卡多根爵士說,「我建議你換個正常點的口令,還有你的口令換的太勤了,有不少人找我抗議過這事。」

  「隆巴頓不是第一個被口令逼瘋的人。」艾伯特對身邊的赫敏說。

  「說出口令才能開門,這是進格蘭芬多公共休息室的規則,你不能指望卡多根爵士給你開這個口子,還有不要對著一幅畫懇求,軟弱只會換來別人的蔑視與嘲笑。」

  艾伯特又轉頭對納威說,「如果你經常忘記某些事情,我建議你準備一本小筆記,然後用一根鏈子綁在皮帶上,有事就記在筆記上,忘記的話,就拿筆記出來翻翻。我記得有種可以自動補充墨水的羽毛筆,或者你也可以使用麻瓜的炭筆,鋼筆或者原子筆。」

  說著,艾伯特就從口袋裡掏出一本筆記,在納威·隆巴頓的面前晃了晃,「這可比記憶球要實用地多,你說是不是,隆巴頓?」

  「謝謝你,謝謝!」

  納威衷心感激艾伯特,他感覺自己以前使用記憶球真的太蠢了,艾伯特給他提供了一個解決健忘的好辦法。

  只要有事情就記錄下來,把筆記隨身攜帶,他就不需要擔心會把事情給忘記了。

  「沒想到你居然會隨身帶這種東西。」赫敏非常驚訝,她知道艾伯特雖然做不到過目不忘,但記憶力卻也比多數人強。

  「你不可能記住每一件事情,特別是在忙碌的時候,有時候筆記可比記憶更加靠譜。」艾伯特笑著說:「弗雷德與喬治也會帶著這樣一本筆記,他們偶爾有靈感的時候就會立刻記錄下來,就是羽毛筆有點不太好用,所以他們現在都使用麻瓜的原子筆。」

  「你們到底進不進去。」卡多根爵士忍不住抱怨道。

  兩人進入公共休息室後就分開了,艾伯特先跟湊在一塊竊竊私語的三名舍友打了個招呼,便準備先回宿舍一趟,帶湯姆下來放風。

  剛上樓,艾伯特就聽到樓上傳來一陣匆忙的腳步聲,越來越響,就好像有個暴怒的人在樓梯上奔跑。

  幾秒後,有人隨身掩著條床單從樓梯上衝下來,他立刻側身給對方讓路。

  「好像是羅恩?」

  艾伯特看清楚那人的長相後,仔細回憶,暫時記不起這究竟是哪幅名場景,繼續朝宿舍走去,但下方已經傳來羅恩憤怒的咆哮聲:「看,看……看這是什麼!」

  艾伯特抱著湯姆下樓後,從李·喬丹的口中搞清楚剛才發生了什麼事。

  赫敏的貓把羅恩的老鼠給吃了?

  於是,兩人就鬧翻了。

  「我想那隻叫斑斑的老鼠對羅恩來說有特別的意義,所以他才會那樣生氣。」艾伯特倒是能理解羅恩的想法。

  「特別的意義,他的寵物?」

  「還是女朋友?」

  弗雷德與喬治相互對視,忍不住咯咯笑了起來,他們顯然不明白所謂的特別意義是指什麼。

  「是家人。」

  艾伯特頗為無語的看著調侃羅恩的雙胞胎,解釋道:「對某些人來說,寵物也是家庭的一員。」

  如果有人把他的湯姆給吃了,或者弄死了,艾伯特估計也會氣瘋。

  「家人?」弗雷德與喬治頓時沉默了。

  「所以,羅恩把斑斑看成自己的家人?原來我們在羅恩的心裡就跟斑斑一樣。」弗雷德重重嘆了口氣,露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樣。

  「我想這應該只是一種比喻,就是跟家人一樣重要的意思。」李·喬丹頗為無語地說。

  「不過,我們也沒想到羅恩會那樣重視那隻老鼠,我還以為他會更在意自己的朋友。」喬治倒是聽懂了,但也不能理解羅恩為什麼會因此跟朋友鬧翻。

  「那是珀西的老鼠吧!」弗雷德咕噥道:「好像活了很久了,五年,甚至更久,我覺得那隻老鼠應該快死了吧,老鼠這種寵物通常活不了太久。其實,我覺得早點死對它來說更好,至少不用承受慢慢死去的痛苦。」

  李·喬丹忽然明白為什麼艾伯特不讓他們去找費爾奇的貓的麻煩了,他以前還以為是艾伯特喜歡貓,原來是這個原因。

  「對費爾奇來說,那隻貓是他的家人?」李·喬丹忽然說。

  「什麼?」

  三人一時間都沒反應過來。

  「我忽然明白你為什麼不讓我們碰費爾奇的貓了。」李·喬丹忍不住感慨道。

  弗雷德與喬治都有些沉默,他們不難從羅恩的身上看出費爾奇的情況。

  「那隻貓對費爾奇來說是家人,是精神上的寄託,如果你們把洛麗絲夫人弄死,或者弄傷了,我敢打賭,費爾奇八成會一直盯著你,不斷找你麻煩。還記得去年洛麗絲夫人被石化後費爾奇的模樣嗎?」

  「那簡直像條瘋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