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三章 荒誕的事

  元旦期間,我和父親家的同輩親戚約好KTV包廂玩耍。【記住本站域名】眾人三三兩兩到不齊,大堂哥乾笑著望向我們,他年齡最大,理所應當知道最多,派頭也大。他只待了一個小時,就和中學同學出去打球了。

  表哥石唐玩著手機,和堂弟有一搭沒一搭的談話。堂弟和我不太熟絡,過往因緣,不再細提。

  石唐馬上要到大四了,姑姑在寒假給他找了一家銀行的實習,擔憂就業問題。再加上來年的畢業論文,各類期刊學術獎,他的日子堪稱忙碌。所以才讓他藉此出來散散心,可石唐心情很煩,不願和我們聊天。

  堂姐猛地一跳,躥到我面前,她斜靠在沙發上,拿著手機摁了幾個鍵,硬生生它塞到我鼻下。我掃眼望去,是一篇講述狄涵弋和那女孩的故事。

  某個營銷號在吃人血饅頭。

  「……誠然,這個女孩剛剛經歷了最可悲的不幸,但她仍有可以信任的人。她在錯誤的時間,錯誤的方式,草率地結束了自己的一生。

  她原本可以挽救自己的生命。

  家庭,是每一個兒女最堅實的港灣,外人聽到你們的苦難,只會是嘲笑。可那些罵你們、打你們的骨肉至親,才是最關心你們的人!她信錯了人,如果有向家屬求救,那該多好!

  筆者恰好和逝者的爸爸、哥哥進行了短暫的溝通。

  網絡上有大量指責他們的信息,認為他們,特別是做父母的,沒有盡到管理好女兒的責任。我也必須先道個歉,我也被網絡評論帶節奏了!可在和他們溝通後,才發現我是主觀和淺薄!

  沒錯!當你知道他們的經歷,就不會這麼認為了……

  她的父兄是好人,斯文有禮,談吐富有邏輯性。我們交流時,我深切感受到,他們如此關心女孩。女孩出身談不上殷實,但也足以度日,不幸的是,有個心思歹毒的母親,她拋棄了兩個孩子,從此不見蹤影……

  這給她帶來巨大的陰影。

  她在網絡上不斷追求被關愛,也是童年不幸的後果。

  以下是女孩的空間留言:

  附圖:

  『想媽媽了……』

  『為什麼只有我沒有媽媽?』

  『想嫁給一個愛我的人,我什麼都不要,只要他愛我,天涯海角我也陪著他。』

  『同學說她最喜歡吃的菜是媽媽燒的菜,我說,我喜歡吃炸雞……』

  ……

  她的父親沒有再婚,聽說了太多後母惡毒的故事。他常年在外經商,做些小本生意,餐風露宿,飽經風霜。我見到他時,額頭上滿是風霜侵蝕的溝壑,兩鬢都已霜白,我情不自禁掉了幾滴淚。這個好心人還安慰我,明明他才是承受最大壓力的人。

  『早知道,我就不去賺錢了。』他懊惱的跟我說。『賺再多的錢,沒有家人平安,沒有家庭和睦,也沒有意思了。』這位父親不斷擦拭眼淚。

  她的哥哥,也十分疼愛妹妹。

  以下是他與妹妹的通訊留言。

  附圖:

  『早餐吃過了嗎?一定要吃早餐,對身體好,希望你能度過快樂的一天!』

  『好好學習,上課聽老師話,如果再讓我知道你開小差,哼哼[發怒][發怒]!』

  『哥哥希望你永遠開心!』

  『生日快樂!永遠的小公主,哥哥覺得你還是穿白色的裙子好看……』

  話語不時溫馨,如果這樣下去,那該多好啊!難道我們的社會中,只強求受害者無罪,不追究加害者?她是一個只有十五歲的中學生!本該歡聲笑語,快樂成長!指責她追星的人,難道你們中學時,就無情無義,毫無波瀾,沒有為某個人情感萌動嗎?

  難道我們不應該共建和諧社會,共同守護未長大成人的青少年兒童嗎?

  我相信,娛樂圈有不少鼓勵年輕人的老前輩,弘揚正能量的年輕人。可不幸的是,她遭遇的,是這樣一個品性惡劣的偶像,對於某種一廂情願的熱愛,不但不予以引導,反而肆意踐踏,玩弄少女純真的感情!

  在她離去後,留給她的,不是寬容,抒發正義,反而是無數的指責,這難道公平嗎?有天理嗎?!別忘了,她只是個小小的女生啊!

  編輯:朱實」

  「假的!」我將手機扔還給堂姐。

  「為什麼說假的?張屏跟你說的?」堂姐不耐煩地甩甩手,「這事情已經鬧瘋了!他在圈子裡,什麼都沒說,我打電話問他,他都說不知道,你怎麼能說知道呢?」

  「因為我這幾天就在振燁!」

  「……」

  「那孩子的母親跑來了,父母當著公司員工的面大吵一架。她母親傍著個個體戶,她父親帶著幾個窯姐兒,原本兩個人的錢款爭鬥變成了七八個人的,賠償金要求也在不斷上升。硬生生從八十萬上升到五千萬……」我真是大開眼界。

  錢明偉沒寫報導前,女孩的父兄就跑振燁來鬧了,那時候要求的數額是四千萬。黃老闆說搶錢都沒這搶法,報了警。

  「……幾次警察出警都沒用,叫他們打官司,他們又不樂意,成天堵在振燁公司的門口。」

  「那你也不能說她的觀點就是假的!不同立場不同看法!」

  「那文章就是假的!」在圈內看新聞,我有了看作者的習慣,有的垃圾營銷號,偶爾能放出一兩篇真實消息,那也沒多少意思。「朱實寫的,沒必要看!她和錢明偉一個貨色!這件事中,根本不存在愛女兒的父母兄長,也不存在毫無過錯的偶像——有的只有犧牲品!娛樂圈就是這麼個恐怖的存在!」

  「她父親要錢就不是好人了?」堂姐大叫。她受到的教育跟我不太一樣,只能從旁門左道了解娛樂圈,因而,看到的只是娛樂圈骯髒的犄角旮旯。那不是所有的真相。「打官司還有民事賠償呢!」

  「這不是民事賠償問題!」

  「怎麼不是?」

  「沒有哪條民事賠償能要到五千萬,他們就是敲詐!如果真愛女兒,一定會想盡辦法,要把狄涵弋送進監獄,至少,讓這小子身敗名裂!而不是一個勁談條件,以狄涵弋的名譽來換取更多的金錢!」我不耐煩地道。

  如果是我家人,早就挑沒人的時候套麻袋,打人了。人命關天,如果法律能解決的,那就靠法律解決;這種必然靠法律解決不了的,那只能自己想辦法了!

  黃老闆已經報警了。

  在他看來,就是訛詐。

  「奇蹟」組合的成功雖然有實力成分,他不保證這個組合毀掉後,能創造出具有同等效力的藝人組合。娛樂圈的運氣因素實在太大了!但人品是顯而易見的。

  「哎呀,這小子……不好好走路,早晚要摔跤!」黃老闆愁眉苦臉道。

  他雖然營銷手段玩得多,但也知道這事的與眾不同。

  堂姐嘰嘰咕咕,兀自看著手機,她不大相信我。我也懶得計較太多。

  也許圈外人能胡言亂語,但圈內人的責任,必須對專業嚴謹,他只能保持沉默,或,說出真相。

  折騰了兩個月,警方給出通告。

  通告大致說明下原因,也沒處罰狄涵弋。狄涵弋在黃老闆的威脅下,發了一封道歉書,說明情況。

  他的粉絲又是一通高潮,淚眼漣漣。

  道歉書的內容半真半假,他在文書中說,戀愛是事實,那時候年幼無知,怎麼怦然心動,怎麼辜負粉絲的期待,暗地裡談戀愛。又怎麼感情不合,分手了。之後受到威脅,不以為意,沒想到對方會自殺,云云總總說了一堆,那些粉絲聽得淚眼汪汪,高呼他無罪。

  「網暴太可怕了!」

  「我就知道!錢明偉哪裡說過真話?!」

  「心疼我家主子!」

  「腦殘粉不是粉!」

  「黑子勸退!」

  「……」

  全篇沒另五個「女友」的消息,她們仿佛是幽靈。

  狄涵弋一人,連累整個「奇蹟」組合。曾經,「奇蹟」與SINSong平分天下,甚至獨占鰲頭的時代消失了。

  黃老闆氣得甩了狄涵弋一巴掌,讓「奇蹟」組合休息一年,各成員分開安排工作。

  他不願意賠償。

  但人道補償少不了,從五千萬砍到一千兩百萬,然後再砍到四百萬……

  在這一年的六月份,給對方一百五十萬,這事就算了結。

  那對父子收到錢後,不再怪罪經紀公司,轉而在網絡上謾罵女孩母親。她和那個個體戶也拿走一百五十萬中的六十萬。這對父子感人肺腑的言論和看似合理的道理,博得很多人的同情。

  他們以女孩的姓名搞私募,說要成立慈善公益項目。但網民們早就忽視了,當代慈善不允許個人創造的事實。這對父子從中大撈好處,中飽私囊,生活優渥,種種怪誕,匪夷所思。

  我記載這件事是因為我從來沒有看見過這麼會撈的了。

  後來這對父子,每年都在女孩的生日舉辦活動,搞祭奠,一些同情的網友還前去觀摩「聖地」,搭帳篷,在墓碑前朗誦詩歌,哭訴,獻花。

  她哥哥總捧著一本日記本讀他對妹妹的愛。

  我們圈內不少人都清楚這事,地方民政部門也很頭疼。

  因為每年女孩的生日那天,他們非常忙碌,維護治安,還有一些感情受挫的小姑娘,也把自己帶入其中了,在附近的河道旁徘徊。

  工作人員的精神都緊繃著。

  生怕惹出什麼事。

  世界可真奇妙!

  這個小女孩的故事,難得的在營銷號、朋友圈,以及娛樂圈某些愛裝模作樣的人的口中,達成了一致的同情。

  可涉及到此事,知曉真實情況的人,無一不痛罵著這荒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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