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可不單純啊
按照山裡的規矩,打死的獵物,是無論如何都要帶回去的,不然會衝撞山神爺。
山神爺、白那恰啥的,衛淮不關心,他只知道,要是沒有騎著矮馬來,這兩隻狗子,想要帶回去,會非常不容易。
這兩隻孢子,著實讓他和孟壽安都笑開了花。
最後打死的這隻,得有百來斤的樣子,等兩人換著把這隻大狗子扛到最先打死的那隻旁邊時,
那隻大青蓋子,比扛來的這一隻還要大一圈,少說也有一百二三十斤。
再加上兩隻孬頭,這大半天時間,可以說收穫相當豐厚。
兩隻孢子,都是被一槍打在腦袋上斃命的,隔著兩百多米,打那麼精準,孟壽安這槍法,是真的不得了。
孟壽安也不多說什麼,抽出獵刀,先將大青蓋子仰殼放在地上。
仰殼啥意思,東北話,仰面朝天,肚皮朝上。
他從狗子的喉嚨開始,把皮豁開,破皮不破肉,一直挑到狗子的下腹部,然後順著豁開的這道口子,一手揪著皮子,一手把皮子和肉撐開。
兩肋的皮都挑開之後,用刀在狗子的脖子上劃一圈,之後一手抓著脖子皮往下拽,一邊拽一邊把粘連在一肉上的皮子給撐開。
那四條腿,也從內側,同樣破皮不破肉劃開一道口,四蹄轉圈劃開,不一會兒,一張完整的孢皮,就被他剝了下來。
看樣子,沒有女人在身邊,孟壽安沒少幹這些事兒,很是利索。
見孟壽安手法如此漂亮,衛淮也躍躍欲試,之前扒孬頭皮的時候,因為皮毛更貴重,他就只能看著了,現在,怎麼也得試一下。
他知道,自已選擇跑山這路子,這些事情,都是必須學的。
「安哥,剩下這個我扒,你幫我看著點?」
「行啊!」
孟壽安將手中的刀子遞給衛淮,開始指點著衛淮操作,
第一次給狗子扒皮,衛淮所能做的,也就只是有樣學樣,笨拙地扒了大半孢皮,他也大概摸清了孢皮的厚度和肉之間粘連的情況,像是油皮、筋膜隔著的,難怪能撐開,下手就越來越有分寸了,速度漸快。
孟壽安見衛淮摸到了一下門道,也不一直盯著,將自己剝下來的那張孢子皮平鋪在雪地上,從懷裡掏出把小木刀,從屁股位置開始,往脖子那個方向,開始刮油。
他一邊幹活,一邊告訴衛淮:「以後啊,再打到野獸,剝了皮,一定要從屁股開始,向上順著毛根刮油,不然,不是把毛刮掉,就是把皮子刮漏,那樣的皮子,就不值錢了,這個過程叫熟皮子。」
在衛淮笨拙地將那張狗子皮給剝下來的時候,他已經將那張狗皮收拾得利利整整。
孟壽安不由誇讚:「不錯!」
衛淮乾笑:「就這速度,你扒出來三個,我才勉強能弄出一個!」
「慢慢來唄,在這山里,那年不要扒掉幾十個。你還是第一次,扒得多了,自然就熟了,第一次能做成這樣,已經很好了。」
孟壽安將衛淮手中的刀子接過去,接著將木刀遞給衛淮:「學著刮油!」
衛淮當然接過,上手在孟壽安的指點下刮油,見衛淮颳了一陣,沒啥大問題,他自己動了獵刀,將其中一隻狗子的腹腔給打開,腸肚扒拉出來,只是將裡邊的一攏心肺留在裡邊。
他朝著狗子胸腔看了一眼,割下一塊直冒熱氣的狗子肝,劃成幾塊,又從包里拿出小袋子裡裝著的粗鹽:「先來吃上兩口,中午來不及做飯了,先頂一陣,今天晚上回去,我給你做道好菜。」
這種當天來當天回去的狩獵,其實也很少在外面做吃的,太耽擱時間。
除了狗子手把肉,狗肝在衛淮心裡的接受度可比腰子要好得多,早上本來就沒吃啥,這個點也早餓了,也就不管那什麼結核病不結核病的,湊過去拿了兩塊狗肝,蘸著粗鹽吃下去。
兩人把那一頁狗肝吃完,孟壽安衝著衛淮交代一句:「你繼續刮著油,我去牽馬。」
他說完就走。
過了十多分鐘,孟壽安騎著矮馬,牽著衛淮的那一匹棗紅馬趕到,第一件事就是忙著將他綁在馬背上的衛淮送他的軍用水壺給取下來,將狗子歪著,把胸腔里積攢的血給倒進水壺裡。
原本衛淮還以為帶著果酒來的,沒想到,他是用來裝狗子血。
豬血能吃,狗子血帶回去吃,衛淮也不覺得奇怪。
這個時候,他已經將那狗子皮完成了刮油。
兩人將另外那隻狗子的腸肚也扒拉掉以後,就用狗皮裹著狗子肉,綁在馬背上馱著。
本以為事情到此就完了,沒想到,孟壽安將狗子的腸肚裡邊的贓物給擠了,一併帶上。
「我還以為,會像野豬腸肚那樣給扔了。」
「這不能扔,我這次過來,還帶了幾個夾子和套子過來,待會啊,我把這腸肚切小,就灑在這裡。
孢子多的地方,青皮子之類吃肉的野物也多,說不定能引來青皮子,等從十八站回來,那時候手裡沒槍了,咱們能來溜套子,這地兒狗子有可能還會回來,說不定能套上,也有可能打到青皮子,就即使沒有打到青皮子,青皮子來了,吃了這些東西,吃飽了,也就不會去咬被套住的狗子。
還有一些要帶回去,可別忘了,撮羅子裡還有你的小黑炭,獵狗喜歡吃狗子的腸肚。」
「原來是這樣啊!」
聽著孟壽安這番話,衛淮不由覺得,他的心思也太細膩了,一環扣一環的,想得那麼多,自己以後也得多動動腦,多些盤算,這樣才能收穫更多的獵物。
孟壽安隨後將綁在馬鞍上的袋子取出來,裡面是幾個鐵夾,還有些鋼絲繩套,在向陽坡面的次生林里,選了一片枝葉還沒怎麼被狗子吃過的地兒,將鋼絲繩套和鐵夾給布上。
然後他將腸肚割小,灑在周圍,一些則是放在鐵夾上用來做誘餌,剩下的一個狗子肚,從紅松樹根腳抓了些松針出來包住,又在谷里割了根王八柳擰了幾下捆上,這才叫衛淮上馬,騎著往回趕。
等回到營地的時候,孟振邦和孟川已經回來了,聽到聲響,從撮羅子裡鑽出來,看到兩人帶著孢子回來,紛紛迎了上來:「可以啊壽安,一下打了倆孢子,不像我們爺倆,在山裡轉了大半天,
就打了幾隻灰狗子,逮到一隻紫貂和水狗子,孢子的影子都沒見到。」
孟金福也從撮羅子裡鑽出來,叼著菸袋鍋叭叭叭地抽著,笑盈盈的,圍著兩匹馬,轉著看那些獵物。
衛淮心裡暗道:還真被孟壽安給說中了,他們果然沒有打狗子。
都是皮毛獸,水狗子的皮可比灰狗子要值錢得多,而更值錢的,是紫貂皮,這可是山里能得到的最好的皮毛。
孟金福老爺子說過,在清朝的時候,他們每戶每個人頭每年都得向朝廷進貢一隻紫貂的,只要完成任務,一家子都能平安了,足見貂皮的貴重,一張紫貂皮,少說也能賣二十來塊錢。
他也知道,紫貂經常出沒高山,那些地方可不是孢子喜歡去的地兒。
很顯然,他們是真的去打皮毛了。
按照現在的分配方法,皮毛可是歸打中或是捕獲到獵物的獵手的,而這些東西,又沒啥肉,也就水狗子和灰狗子的肉還可以,但那又能有多少?
換句話說,皮毛衛淮和孟壽安是沒份的,至於肉,有跟沒有差不了多少。
反過來看孟壽安和衛淮,狗子肉和孬頭肉,都是好東西,也是能賣錢的,要每戶都送到的,孟金福、孟振邦和孟川,算的是三戶,肉就能分掉大半。
不細想,還真看不出孟振邦有那麼重的私心,這是把兩人當牛馬使喚啊。
原本覺得很淳樸,沒想到,這各自的心思,那也是各有盤算,可不單純啊。
話又回來,這麼些年呆在山裡,別說歷代王朝更替,就小龜子禍禍那些年,淳樸的能有幾個安然地活下來?
衛淮不由想起昨天晚上孟壽安對他講過的那番話,覺得自己該多長些心眼。
好在,兩張狗皮和兩張孬頭皮,也不賴,沒有他們爺倆所得的價值高,但也差不了多少。
孟壽安顯得很淡然:「進山打獵空手回來不是很正常的事嗎,沒打到就沒打到唄,叔啊,幫忙分肉吧!」
孟振邦咧嘴笑笑,將自家女人、女兒都叫出來,幫著把狗子肉從馬背上卸下來,把馬匹牽去草甸子吃草。
見到衛淮又提出兩隻孬頭肉,孟振邦顯得越發驚喜:「你們這運氣不錯啊,還打了兩隻孬頭。」
孟壽安只是笑笑:「這是衛淮發現並逮到的,白那恰賜福啊!這一天折騰得夠嗆,也餓了,我們先回去弄點吃的。對了,兩個狗頭你們留著,算是孝敬你們的。「
孟振邦擺擺手:「去吧去吧,剩下的事兒,我們來,分好了給你送來!」
孟壽安叫上衛淮,拿了兩張狗子皮和兩張孬頭皮,轉身回了撮羅子。
今天這是算是打小圍,肉分了完事兒,並不會聚在一起進行篝火晚餐。
兩人回到撮羅子,看到篝火已經只是冒著絲絲縷縷的青煙,離徹底熄滅不遠了。
孟草兒裹在狗皮被裡,應該是被外面的說話聲吵醒,剛翻身爬起來。
隨著探出頭的,是被她摟著一起睡的黑炭小東西從狗皮被裡拱出腦袋,跟著從床上跳下來,跑到衛淮面前,在他的鞋面、腿腳上嗅著,
鳴鳴哼叫著,高高舉著的尾巴甩出了風聲。
它更顯精神了,似乎,長大了一些,跟初見時,仿佛不是同一隻狗崽。
孟振邦忙著把孟草兒摟到面前,在她紅撲撲的小臉蛋上親了一口,問她:「餓不餓!」
草兒比了三個手指:「烤了三隻灰狗子!」
孟壽安笑著點點頭,然後忙著將床上那些神偶撿拾起來,擺放到原來的位置上,跪著用鄂倫春語祈禱了一番。
衛淮則是忙著到外面抱來柴火,將火點燃,然後把帶回來的孢子肚割小,餵給黑炭,等火燒旺以後,加上吊鍋,準備煮飯,但卻被孟壽安給攔住:「今天有狗子肉,我們包頓餃子!」
「你們也吃餃子的嗎?」衛淮有些異。
孟壽安點點頭:「那是當然,吃麵粉都多少年了—-慶祝咱哥倆今天的收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