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人們把香草羊排吃完以後,維蕾塔便從評委席邊上下來,回到了自己的烹飪區域等候。
還挺規矩的。
接下來,就是多恩的時間了。
一份被紅色木質托盤托著的大號餐盤,被端上了評委席。
盤子沒有蓋餐蓋,可以清楚地看見裡面裝的一大塊烤羊排。
羊排也是從肋骨間隙處下刀分開的,不過全都碼在同一個大盤子裡,看上去分量顯得特別充足。
這一大盤羊排,外皮被烤到金黃,露出的羊肉顏色卻還顯得鮮嫩,湊近了還能看到烤肉表面冒出的細小油珠。
和前一道裝盤精緻的香草羊排不同,多恩的這一份烤肉,在外形上你不能說不勾人食慾,但是相比之下顯得粗獷很多。
就是屬於那種喜愛大口喝酒,大口吃肉的老哥看了會狂喜的大盤肉食。
「很好!看上去量非常大!剛剛維蕾塔的那份烤肉,我剛好沒有吃過癮!」果不其然,前冒險者阿里斯先生當場狂喜。
不過,坐在他邊上的納爾遜女士卻是微微皺了皺眉頭。
這個微表情不是在故意針對誰,只是無意間的流露。
因為剛剛吃過一整塊烤羊排的緣故,納爾遜女士在潛意識裡面覺得這第二份烤肉略微有點油膩了。
烤肉這東西就是這樣,最好吃的永遠是新鮮熱辣的第一塊。
油脂攝入所帶來的生理愉悅感,也是在吃第一口的時候最為高漲。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同類型的食物,吃得越多後續就會覺得越膩,更不要說是本身就很油膩的烤肉了。
更要命的是,多恩的這份烤肉,看起來就是熱量滿滿的類型。
油膩直接翻倍。
不單單是評委席上的納爾遜女士察覺到了這一點,已經返回台下的維蕾塔把目光落到那一大盤烤肉上的時候,也想到了這個。
「之前沒有考慮過,既然我們製作的都是烤肉,那男人後接受評比的話,本身在次序上就會吃虧……」
「呃,如果我這樣贏了的話,算不算勝之不武?不對,除非公證人們給他的評價只是略低於我。不然的話,我還是贏得堂堂正正。」
可能是因為心裡的公平正義感在作祟。
感覺自己已經穩操勝券的黑皮廚師小姐,這時候倒是替對手考慮了起來。
她接著又把注意力轉移了到多恩的身上,只看見這個男人絲毫不慌,氣定神閒站在評委席邊上,臉上帶著溫和且人畜無害的笑意。
「這傢伙是沒有注意到自己吃虧了嗎?就算你只是提出一下抗議也好啊。還有,他這個優哉游哉的狀態算是怎麼回事?聽到剛才評委那樣誇讚我,他就一點想法都沒有,一點都不緊張嗎?」
維蕾塔雙手抱在胸腔,搖了搖頭,感覺自己越發看不透那個莫名其妙的男人了。
罷了。
對方本來就是個奇怪的人。
……
評委席上。
多恩的烤羊排也進入了品嘗的環節。
在正式開吃之前,大廚格蘭多笑眯眯瞅向多恩:「你還沒給我們介紹你這道菜的名字呢。」
剛剛維蕾塔上台的時候,是主動報過菜名的。
這可能是科莫多瓦這邊不可獲取的上菜流程。
也可能是四名評委為了暫時解膩休息,而隨便找的餐前話題。
「名字嗎?它叫烤羊排。」多恩把手一攤。
「啊?我說小哥,你這個名字也太沒排面了一點吧?就算現編也應該編一個能唬住人的,不然怎麼和維蕾塔那道菜競爭啊。而且,名字可是一道菜給人的第一印象,取得好可能會加分哦?」
阿里斯先生擺擺手,似乎是對這個隨意的名字很不滿意。
「這樣嗎?」多恩配合著點點頭,「那我叫它吮指原味烤羊排。」
納爾遜:「這名字聽起來有點拗口……」
阿里斯:「但比剛剛的好很多……」
這段餐前談話沒有進行太久,公證人們都是講著講著就頓住了。
就在剛剛談話的這短短一兩分鐘時間內,他們發覺長桌上大盤烤羊排的香味撩動,越發勾人。
縱使這四位評委已經一人吃下一塊香草羊排,但吮指原味羊排那股帶著野性的肉香味,不知為何,聞著聞著就再度勾起了他們對肉食的強烈渴望!
而且,要是細細去分辨的話,還可以從烤肉的香味裡面嗅到一股別樣的香氣。
那是一股清清淡淡的味道,很清爽,仿佛只是聞著就能去腥解膩。而且這股味道明明較單薄,但存在感卻不弱。
認真去聞的話,就能在濃重的肉香裡面找到它。
「這股香味是不是屬於什麼木料的?剛剛多恩先生有過燻肉的步驟。不過,是什麼的木料能有這種奇特且附著性極強的香味?我以前好像從來沒有聞到過……」
威廉士先生對此留了個心眼。
在這股香味的引領之下,眾人把目光認真聚集回了烤肉本身。可以看到——
羊排裸露出來的肋骨帶點弧度,外層也有金黃色的薄層酥殼。上面撒著一粒粒焦黃的芝麻,正散發著油香味。
從羊排切面的斷口,有看到光亮的油珠混著肉汁滲透出來,足以證明這道烤羊排的鮮嫩程度。
「我說,怎麼大家都愣著不動手呢?不跟你們瞎客氣了,我先嘗一個。」
阿里斯最先咽下一口唾沫,喉頭蠕動,然後快速從大盤子裡叉取了一塊羊排放入自己乾淨的小盤裡。
這份吮指原味羊排,多恩給評委們準備的餐具,是普通的刀叉。
不過除此之外,他還準備了四塊溫熱的毛巾,也不說用途,就默默疊放在長桌上最方便拿取的位置。
一開始,四名公證人都沒對這四塊毛巾上心。
直到——
阿里斯用手頭的刀叉劃拉羊肉時發現,多恩製作的這份烤羊排,貌似並不適配於刀叉飲食。
和維蕾塔那份橫截面很大,方便刀劃叉取的香草羊排不同。
多恩製作的這份吮指原味羊排,羊肉在肋骨上的分布是呈條狀的。
簡單來說,這羊排適合直接拿起來啃。
阿里斯以前就是A級冒險者,野外冒險的時候對於飲食條件並不苛求,即便退休了以後,也不會刻意去遵守條條框框的繁瑣餐桌禮儀。
他朝著桌子前碼著的那塊毛巾看了一眼,瞬間會意。
溫熱的毛巾擦拭完指尖和掌心,不等氤氳的水汽從手上蒸發,阿里斯伸手抓起了自己盤子裡的羊排。
直接張口就要去咬。
一邊的多恩見到這一幕,只是面帶笑意的微微點頭。
這位阿里斯先生很上道嘛。
刀叉什麼的餐具只是虛晃一槍。
當然如果這幾位公證人堅持想用刀叉吃完這份羊肉,多恩本人也無所謂。
可是,草原風味的烤羊排當然是上手啃著吃最香啦!
不然怎麼叫吮指原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