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重啟人生

  他們走了,搬家了,斷了和她的所有聯繫,包括QQ,微信,電話。

  唯一留給她的財產,是放在保安亭那裡的一封信,和一個金鑲玉的項鍊,信里說,她家房子已經買了,她也能自食其力了,要她努力生活!勇敢生活!好好生活!這輩子跟他們的緣分就到這了。

  說實在的,那件事對她打擊很大,俗話說大水沖了龍王廟,要跑也得一起跑啊,哪有隻帶哥哥不要妹妹的?

  誠然,她母親是有點重男輕女,好在,還沒有迂腐到女子無才便是德的地步,畢竟,她一個單親媽媽還是供她上了大學。

  這已經是令她很感激的事了。

  可嘆屋漏偏逢連夜雨,第二天,相戀四年的男朋友也和她分了。

  她當初聽到分手的消息時,還在心裡瞎猜,可能是白君謙父母曉得了她家的情況,覺得他倆門不當戶不對,所以才叫他兒子和她分的手。

  呵呵,她只能說她太會給自己找台階下了。

  天底下並不是所有的父母都嫌貧愛富,也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樂意操心孩子們的感情生活,就像她媽媽,從來不管他交男朋友還是交女朋友,所以,她才能和白君謙郎情妾意四年時光,還不曉得他家大門朝南還是朝北,父母是胖還是瘦。

  其實故事很簡單,就是白君謙重新有了新歡,自然要拋棄她這個舊愛。

  她其實很不願意相信白君謙喜歡上了另一個女人,畢竟那個信誓旦旦承諾一畢業就要和她結婚的人,天生比較冷淡,性格也尤為孤僻,平時說話極為算數,可謂是一言九鼎,除了最好的朋友肖昨和跟他們家有世交之情的林檬以外,還沒見他和什麼人走的太近過。

  大學裡和白君謙扯上情侶關係的兩個女生,一個是她,另一個就是林檬。

  可來分手的那天,他把那個打扮得「歌時眉黛舞時腰,無處不妖嬈」的女人帶到了她面前,十指緊扣,直接明了的說:「認真考慮過了,我想,我們還是不合適,分了吧。我要去國外留學了,你以後,好好生活。」

  一句珍重,一句再見,她的青春故事,仿佛就畫上了句號。

  她也終於明白,大概男人對女人的喜歡,天生就比較統一,她這種清純型的終究長久不得。

  白君謙沒有要她,也沒有看上林檬,而是選了一個新鮮的女友類型。

  很多年以後,她仍然禁不住感嘆,到底還是杜甫的詩說得好啊:「但見新人笑,哪聞舊人哭。」

  猶記得那天,雨下得很大,他帶著新交的女朋友,一個長得很符合男性審美的女人來跟她分手,對方是個小明星,身材婀娜,鼻樑高挺,笑起來風情萬種,她不同意分手,確切地來說是不同意這種不清不白的分手,於是拼命追著他的車,又是哭又是跑,一聲聲詰問他:「哪裡不合適……?為什麼現在才跟我說不合適?你不是說畢業後我們就結婚的嗎?你回來,我們重新談談……」

  白君謙很果斷,一個字也沒再多解釋,走得瀟灑絕情。

  往事總是不堪回首,如今回想起來,真是何其幼稚,何其可笑!

  果然是年少不怕失敗,青春不怕丟臉!放到現在,就是打死她,她也絕不會追著別人哭。

  還是追著一個拋棄他的渣男。

  別問她為什麼,她不會告訴任何人,她把臉撿回來了。

  那天她也不記得自己跑了多久,感覺像是武俠劇里的大俠一樣,飛檐走壁,穿街過巷,威風至極……咳咳,然後她就把眼鏡跑掉了,稀里糊塗中闖了紅燈,出了一場車禍。

  一場很嚴重的車禍。

  也就是那場塞翁失馬,改變了她的人生。

  撞她的是她現在的爸媽,不過他們只是坐在車上而已,司機另有其人。

  她知道責任不在他們,畢竟闖紅燈的是她,藐視朝廷法規的也是她,但他們還是極好心地把她送去了醫院,又每天無微不至的照顧她。後來,躺了半個月,好不容易從鬼門關醒過來,醫生卻告訴她,她毀容了。

  不用講,毀容對女孩子來說,絕對是晴天霹靂的大事。

  應該說對任何人來講,都不是小事。

  可那時的她卻相當淡定,沒有一絲悲傷,沒有一絲難過,就像是在電視裡看了場新聞,無關風月,無關你我。

  於是她爸媽又大發慈悲當了回好人,破費一大筆錢財為她整了容,她媽媽又安慰她說:「丫頭啊,臉還是要的,女孩子應該漂漂亮亮的啊,不然後半生的飯票找誰要去。」

  她聽後萬分感慨——到底是經商的人吶,思想永遠這麼高瞻遠矚!

  容貌恢復正常後,她對兩老感激涕零,千恩萬謝!那時的她無家可歸,孤城寡人,淒悽慘慘一個人漂浮在這大千世界裡,提不起任何對生活的希望,兩老知道她的情況後說他們剛好沒生育子女,意志堅定要收養她做女兒。

  起初她沒答應,是的,她就是認為她不配,也不覺得自己有那個福氣,可他們實在很誠心啊,比「三顧茅廬」還誠心,她無法辜負這份好意,就同意了。

  七年過去,叫了這麼久的爸媽,也成了她生命中的一部分。

  她將自己從回憶里拉到現實, 打開手機看了看時間,媽呀,8:50,上班快遲到了。

  這份工作是兩班倒,早班9點半到下午五點,晚班5點到10點半,但是進去這麼久,卻一直沒安排她上過晚班,也不知道領導怎麼想的。

  唉!不過是做了場舊夢,感慨遺憾早就是多餘的事了,如果有些人註定只能一輩子埋藏在記憶里,成為年少青春時的一段酸澀過去,那就接受現實吧,畢竟,有些東西想不來,也恨不走。

  塵封,遺忘,平靜,才是她該做的事。

  這是她辭職後的新工作,上司是個得罪不起的女人,而且好像還跟她有不可磨滅的血海深仇,總之就是不置她於死地誓不罷休的那種。

  據江湖傳言,說是她的存在嚴重威脅了她親侄女余椒椒的飯碗。

  余椒椒是靠關係進來的,因為公司招聘要求最低是初中文憑,有簡單的考試和基礎英文單詞抽查,她過不了,所以她姑媽給她放了水,免了考試直接上崗。

  她不計較余椒椒平時的刻意針對和有意為難,是因為雖然她學歷不高,但幹活是真的努力。

  老實講,她寒窗苦讀多少年去搶她一個九年義務教育未達標孩子的飯碗,余椒椒抬得起這頭,她丟不起這人。

  真不是歧視什麼,只是她覺得,自己尚未結婚,爸媽也還年輕,前幾年工作省吃儉用的也存了些銀子,沒有太大的經濟負擔,更沒有房貸車貸,沒必要淪落到跟人爭飯碗生活的地步。

  搶她崗位做什麼呢,又不是工資有多高,前途有多廣,不過是一份解決溫飽的工作而已,她不至於那麼無聊,有非要跟她過不去的惡趣。

  可上司和余椒椒非是不信,一定要逼她走人,已經刁難她個把月了,但她硬是堅持了下來,於是她們三個人就明里暗裡槓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