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佟情,畢業了,我們就結婚吧。」
「啊......為什麼這麼著急?"
"你......是擔心將來我嫁不出去,還是擔心你將來娶不到老婆?」
白君謙默默低著頭,靠在學校旁邊不遠處的公交站牌上,安靜了良久,然後抬頭指著前方三百米外剛發生車禍不久的現場,沉思道:「我擔心,人生無常。」
聞言,我望著他深邃的眉眼探究出神,爾後看到明媚刺眼的陽光照射在他俊秀絕塵的臉上,安逸,靜謐,迷幻。
不經意間,就伸出手掌在他眼前晃了晃,去觸摸那道溫暖的光。
於是朝他輕輕一笑,心中既忐忑又柔軟道:「好啊!」
「叮叮叮叮」——
一陣嘈雜的鬧鐘鈴聲把她從夢中拉回了現實,連帶著也拉開了九年的距離。
已經九年了嗎?
一切仿佛還在昨天。
「人生無常」,很多年以前,她並沒有真正去探索過這句話的意義,她覺得花會年年紅紅,月會時常圓,他們會一直相愛,走向餘生,牽手白頭。很多年後她才明白,為什麼人越長大越懷念天真無邪的年紀,因為那時的想法,是單純且美好的。
九年前,她和白君謙還在大二校園,那時青春年少,只有考研會讓他們有一絲絲的煩惱,誰也不曾想過,未來的人生會有那麼多意料之外的事。
不,也許白君謙想過,只是單純的她沒想過罷了。
所以大四畢業那年,白君謙和她提出分手,也放棄了一起考研的約定,帶著新歡一起出國留學去了。
他帶著他們之間所有的回憶,徹底消失了。
七年,說長不長,說短不短。
對她而言,卻像是過去了半載餘生。
她叫夏語貞。
「夏語」是《莊子》里的「夏蟲不可語冰。」
「貞」是《周易·乾卦》的卦辭,「元亨利貞。」
意思是,提醒自己不做「三季人」,然後心正義正,不生妄念。
畢竟......那時的她只是多了一雙父母,其餘的,不可肖想。
她在取這名字的時候就想好了,下半輩子的態度應該向泰戈爾《飛鳥集》里的那句詩那樣-——生活以痛吻我,我卻報之以歌。
只是如今,她三十高齡還打著單身旗號在剩女圈裡瞎晃,委實有點愧對父母。
她曉得現在的爹媽不管生兒生女,最頭疼的事情莫過於孩子該結婚時不結婚,孩子該生子時不生子,人家都做奶奶了我還在做媽,人家外孫都能跑了我還在當爸。
誠然,她就是這種讓父母操碎心的不孝子。
所以,她父母天天忙活著給她相親。
有時想想,其實她覺得安影那句話,還是很有道理的。
安影說:「人要往前看,才不容易出交通事故,如果光想著往後看,又或者動不動停在路中央,那樣誰也救不了你。生命要先有了長度,才能創造寬度。」
安影是她死黨,小時候發家起來的友誼,她們幾乎無話不談。看在安影這麼費盡心思開導她的份上,作為一個合格聽勸的閨蜜,所以上個月她終於想通辭掉了她深愛多年的設計師工作,進了她爸爸的公司上班。
她爸爸經營的不是什麼大到離譜的企業,就是一家普通的百貨公司,開了五家分店。她在裡面做的也不是什麼高級工種,只是一名普通的導購員。
導購員的職業不複雜,有些區域需要打秤,有些地方需要補貨,有些地方需要推銷,看具體調動在哪個板塊,總之就是不費腦。
她退卻了設計師的一切頭銜,隱姓埋名過上了另一種平淡踏實的日子。
說起她父母,其實並不是她親生的,不過他們對她卻比親生的還要好,這一點,真真讓她覺得人世間的愛,何其偉大,何其溫馨!
她不是孤兒院裡抱來的,誠然,她父母也不是充話費送的,而是一場車禍,意外撞來的。
這大概就是所謂的,塞翁失馬,焉知非福吧。
有人會覺得她很幸運,搖身一變擠進了上流社會。但這種事絕對不要模仿,天上究竟會不會掉餡餅那不確定,但掉冰雹掉鏈子還是大有可能的,有得必有失,一切一切自有慘痛代價,拿什麼賭,別拿命賭。
人道是生意敗了可以重頭再來,錢用完了可以重新再賺,男朋友沒了可以再找,女朋友沒了可以再交。
命沒了,找誰賠去?
有一段往事,得從她原來的家庭說起。
她原來的家庭,並不富裕,和現在的家庭自然無法相提並論,但A城的經濟水準相對來說不比周邊鄰城任意一個市井差,雖談不上大富大貴,卻也算得上奔了小康。
她親爸很早就去閻羅殿報到了,早到那時她不過區區六月零三天,親媽是個樸實的勤勞婦女,靠賣早點營生,生意很好,主要是回頭客多。
有一天城管說省里有領導下來檢查城市風貌,一律不許擺攤!她母親因為東西太多,來不及收拾,便被城管把家當砸了個精光,胡攪蠻纏,拉拉扯扯間,那城管又把她媽媽推到了地上。
那時,她哥上班正準備幫同事去她媽媽那帶幾份早餐,趕巧就撞見了那一幕。
她哥叫佟字,皆於她母親沒什麼文化,但卻一心指望她們兄妹倆有大出息,認為知識可以改變命運。所以跟我們取的名字都與知識有關。
她哥原來其實是叫佟學,學問的學,她媽就是毫不遮掩的希望他做個有學問的人,皆於老師說相當不方便,她媽才忍痛割愛去公安機關改了個字。
可同學們卻習慣稱他為同志,正好同音。
他是個天生的暴脾氣,暴到二十五年沒有一個女人主動追求他,當然安影那個女漢子除外,不過現在有沒有我就不得而知了,畢竟她們已經很久沒有聯繫了。但他爆歸爆從小卻特別孝順,長得也很有女人緣,那天他見母親被人欺負了,特別生氣,非常生氣,一怒之下就和城管打了一架。
可能是從小就練跆拳道的緣故,力道有點過,不小心把那城管給打殘了。
說起來,他練跆拳道的原因,也是因為他是家裡唯一的男人,他覺得自己有義務有責任要照顧好家裡的媽媽和妹妹。
於是鬧了場官司。
那時她剛畢業去B市某公司實習,具體情況不是很清楚,只在電話里聽她媽媽說,那城管傷得很嚴重,不曉得能不能醒來,她哥大概應該可能會被判刑六七年。她要回來她媽媽卻死活不同意,說是怕她惹上麻煩,如果不聽她的話,就不認她這個女兒。那場官司結案很快,原告家屬意志堅定,一定要讓被告接受法律制裁,意思就是必須得讓她哥坐牢,而她媽意志也非常堅定,說要多少錢只管開個口,砸鍋賣鐵也儘量想辦法賠給原告。
她上班上得一點也不心安,每天都會通電話問她媽媽情況,後來她母親告訴她事情可能有轉機,但說的很含糊,具體怎麼回事她也不大清楚,她沒有聽她媽媽的話老實待在公司上班,而是實習還沒結束就馬不停蹄回來了。
從B市趕回來那天,命運改寫了她的世界。
聽鄰居說,她母親掏出全部積蓄,又問親戚借了些錢,湊夠六十四萬賠給受害家屬,雙方私了,然後帶著她哥連夜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