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0章

  (老胃病又犯了,要住院幾天,這章是在醫院碼的。這幾天更新不一定能保證穩定,望理解。)

  「回不回洛杉磯等過幾天再看吧,不過下一站肯定不跟你們一起去了。」

  安妮一邊小口喝著粥,一邊說道:「小不點畢竟還不到一歲,頻繁坐飛機對她的身體沒好處。我打算在香江停留上一段時間,之後再看情況決定是去找你們,還是帶著小不點回洛杉磯。」

  阿曼達才八個月大,這個年齡的嬰兒,雖然說是可以乘坐飛機,但連續的飛行,肯定是對她的身體沒什麼好處的。

  在短短的半個月內,阿曼達已經連續飛了三次,其中還包括從洛杉磯飛往莫斯科這樣的長途航班。

  對於一名才八個月大的嬰兒來說,這樣的旅程,「強度」是非常高了。

  「停留一段時間也好。」

  羅傑對安妮的決定表示理解,雖然說,羅傑更想和安妮、阿曼達多聚一段時間。

  但對於兩人來說,阿曼達的健康成長,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或者說,對於任何父母來說,孩子的健康成長,都是最最至關緊要的事情。

  想了想,羅傑說道:「這樣吧,馬交的演出是三月二十四號,我等演出前一天再過去,留在香江這邊陪你過個生日。」

  安妮的生日是三月二十二號,比羅傑早了幾天。

  並非每一年的生日,兩人都會一起度過。

  若是有什麼工作上的事情必須要分開,那也是迫不得已的事。

  不過,只要條件允許,羅傑都會儘可能地在一年當中,幾個比較重要的日子陪在安妮的身邊。

  生日,當然也是「重要的日子」當中的一個。

  「好啊。」

  安妮沒有反對,更不會去說什麼會影響演出之類的話,只是簡單地答應了下來。

  今年這一年,因為阿曼達和【誕生】巡演的緣故,羅傑和安妮兩人註定是要聚少離多。

  在這種情況下,在一起的時間,就更加的珍貴。

  安妮和羅傑相識這麼久,很清楚在「多年以前」,那個名叫艾琳的小女孩,是如何一步步與羅傑漸行漸遠的。

  整個過程,安妮都看在眼裡。

  雖然說安妮對自己和羅傑之間的感情有充分的信心,但前車之鑑就擺在這裡,安妮絕對是不會想要重蹈覆轍的。

  ……

  早餐結束,羅傑並沒有立刻去和樂隊的搭檔們匯合,而是留在酒店套房內,陪著安妮,時不時地逗一下女兒。

  一直到下午,羅傑才與安妮道別,前往亞洲國際博覽館。

  在香江,由於娛樂產業的繁榮,適合舉辦演唱會的場館是有不少的。

  但同樣的,由於地價的昂貴,香江的各個場館,規模都不算特別的大。

  這座城市裡,最有名的演出場館自然是大名鼎鼎的紅磡體育場。

  幾乎所有的「本土歌手」都以能夠在紅磡舉辦演唱會為榮。

  在1994年紅磡體育場的那場演出,也被不可描述國度的搖滾圈子視作是「國搖的巔峰」。

  關於這個觀點是否正確暫且不說,但那場演出,確實是影響了不可描述國度搖滾圈子的一整代人。

  並且在二十多年後,依舊被歌迷們津津樂道。

  但要說「規模最大」的場館,反而是在香江國際機場附近的亞洲國際博覽館。

  這座場館內,其中最大的一個室內多用途場館,在按照演唱會的標準布置之後,可容納一萬三千到一萬四千名觀眾。

  ——這個數字並不高,但在寸土寸金的香江,已經是最大的場館了。

  在整個【誕生】巡演的所有場次中,按照到場的歌迷人數來計算,香江的這一場,規模都可以列入倒數之列。

  不過,這是受限於「場地條件」的限制,並不意味著這場演出不夠重要。

  而且,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小場館有小場館的好處。

  大型的露天體育場,在營造氣氛方面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

  而小型的室內場館,卻是在聲學環境上更加出色,可以給歌迷們帶來更好的「聽覺享受」。

  在香江的這幾天裡,雖然樂隊大部分時間都花費在了《講不出再見》這首歌的創作和改編上,但基本的排練也並沒有放鬆。

  當然,這也是因為,隨著演出的進程,樂隊在「演出狀態」方面已經越來越出色。

  吉姆和樂隊其他人之間的配合,也愈發的默契起來。

  每一場現場,樂隊已經不必再去進行完整、系統的練習,只需要熟悉一下現場的走位,以及一些根據現場布置所安排的「特殊變動」即可。

  每一場都這麼偷懶肯定不行,但偶爾偷懶個一次兩次,對演出的質量並不會有太大的影響。

  下午,羅傑來到亞洲國際博覽館,和樂隊的其他人匯合。

  不過,幾人之間只是互相打了個招呼,便是各自進入化妝間裡去化妝、更換造型等等。

  任何一位明星,在登上舞台之前,都要在造型上花費不少的時間。

  像是樂隊這樣,僅僅只是提前三四個小時準備,已經是比較「敷衍」的做法了。

  一些對「顏值」要求極高的明星,為了一場演出,提前數天就開始準備,在演出當天,從一大早就將自己關進化妝間裡,一直到晚上演出的時候才出來,也是頗為常見的。

  不過,樂隊幾人對於外表,或者說對於造型的要求並沒有那麼苛刻。

  在羅傑看來,與其在造型上多花費功夫,不如多想想怎麼給歌迷們帶來一場更加完美的搖滾盛宴。

  這也和大部分搖滾樂手、歌手的造型相對簡單有關。

  比如說羅傑,在舞台上的造型就可以說是「萬年不變」。

  一個簡單的煙燻妝,外加一身凸顯身材的「黑皮」,就算是完事了。

  即便是化妝師再怎麼費心思,就這麼點簡單的造型,也花費不了多少的時間。

  ……

  兩個多小時後,臨近晚上六點,羅傑總算是擺脫了造型師的「折磨」,從化妝間裡出來。

  靠近舞台入口的休息室內,胖子幾人已經是圍在一張桌子前等了不少時間了。

  和以往的每一次演出一樣,桌上擺著三明治之類的食物,都被仔細地切成小塊,可以一口吞下,不至於因為進食而影響到臉上的妝容。

  這是給眾人墊墊肚子所用,畢竟演出要到晚上八點才開始,結束之後,就要到十點多、十一點之後了。

  再加上演出是個體力活,這麼長時間,若是一點東西都不吃,那多半是要受不了的。

  當然,在演出之前,也沒有人會吃得太多。

  就是簡單的墊墊肚子,確保不會因為過度飢餓而影響演出。

  等到演出結束之後,那才是大快朵頤的時間。

  除了一些墊肚子的「零食」之外,桌上還擺著幾瓶酒,以及一副撲克牌。

  演出之前喝點酒,這個習慣是羅傑帶起來的。

  在胖子和賈森逐漸戒掉了某個愛好之後,酒精,也成為了全樂隊的「通用選擇」。

  羅傑始終認為,微醺的時候,更有助於自己保持一個好的演出狀態。

  或者換句話說,就是在舞台上表現得更加「興奮」。

  當然,在喝酒方面,羅傑的自制力還是不錯的。

  或許平時會肆無忌憚一些,但在演出開始之前,卻是從來不會喝醉,總是能夠嚴格地控制著自己的飲酒量,確保一個「剛剛好」的狀態。

  至於桌上那副撲克牌……

  不用問,肯定是胖子這傢伙搞出來的。

  自從胖子和傑西卡這個職業牌手交往之後,仿佛一下子染上了賭癮,有事沒事都要找人玩上幾局。

  當然,說是賭,但以眾人的收入水平而言,這種牌局不過是朋友之間隨便玩玩罷了。

  就像是不可描述國度的很多地方,逢年過節的時候,親朋好友之間習慣搓上幾圈麻將一樣。

  「羅傑,你來的正好。」

  胖子一邊發著牌,一邊說道:「一起來玩幾局,五十塊的大盲。」

  一邊和羅傑打著招呼,胖子看到翻出的最後一張公共牌之後,毫不猶豫地丟了幾枚籌碼進去,叫道:「加注,一千塊。」

  此時牌桌上只剩下胖子和吉姆兩人,賈森早在之前的回合中就已經棄牌。

  看到胖子的加注,吉姆翻起自己的底牌看了一眼,搖了搖頭,直接放棄了這一局。

  胖子收起牌桌上的籌碼,將撲克牌丟給賈森,說了一聲「洗牌」之後,便是拿起一瓶威士忌,給自己倒上小半杯,而後一口乾掉。

  羅傑有些納悶,問道:「這是什麼情況?」

  「新的玩法。」

  吉姆聳聳肩,說道:「贏錢的人要喝酒,不過為了防止喝醉,一次只喝『一槍』。」

  (註:shot,在酒桌上指容量單位,大約1.5盎司/44毫升。)

  無論在哪個國家,酒桌上不管是玩什麼遊戲,大多都是輸掉遊戲的人喝酒。

  這次,卻是要贏得牌局的人喝酒,卻是比較少見的。

  「為什麼是贏的人喝?」

  羅傑隨口問了一句,不過卻是沒有等人回答,便是從一旁的籌碼盒子裡拿出一摞籌碼,敲了敲桌子,對賈森喊道:「快發牌。」

  羅傑對打牌沒什麼特別的愛好,不過,就像是羅傑帶動著全樂隊喝酒,有事沒事都要喝上幾杯一樣。

  在胖子的「帶動」之下,但凡是需要打發時間的時候,樂隊眾人的第一反應,總是拿出一副撲克牌來,賭上幾手。

  用物以類聚這樣的話來形容似乎不太恰當。

  更加準確的說法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無論好的還是壞的,「習慣」總是會在一個小圈子內迅速傳染,從一個人的習慣,變成所有人的習慣。

  「跟注。」

  羅傑隨手丟出兩枚代表二十五美元的黑色籌碼,說道:「過幾天是安妮生日,我打算在香江這裡多呆兩天,陪安妮過個生日,等到二十三號再去馬交。」

  坐在小盲注位置的胖子看了看自己的底牌,糾結了片刻,扔出一枚籌碼選擇平跟,嘴上卻是在接著羅傑的話,問道:「安妮不跟我們一起了?」

  「阿曼達還小,連續坐飛機對她的身體會有影響。」

  羅傑聳聳肩,說道:「她們大概會在香江這邊玩一段時間,然後就直接回洛杉磯。」

  頓了頓,羅傑不知道想到了什麼,又補充了一句:「如果不出意外的話。」

  誰也沒有把羅傑的最後一句話放在心上,包括羅傑自己也是。

  胖子搖了搖頭,不知想到了什麼,說道:「小孩子確實是很麻煩,還好我兒子已經長大了。」

  吉姆立刻補刀,問道:「你說的是哪個?」

  胖子有兩個兒子,名字還都和胖子一模一樣,父子三人都叫理查森-埃爾文德斯。

  這麼偷懶的起名方式,也就胖子做得出來了。

  「當然是小的。」

  胖子「理直氣壯」地說道:「大兒子跟瑪麗過,我又不用去管他,每年支付一筆撫養費就行了。最多,隔幾個月去看看他。」

  「我看你是家有悍妻,不敢接過來吧?」

  羅傑調侃了一句。

  在胖子剛剛離婚的時候,每隔一段時間,比如說每年的春假和暑假,都會將兒子接過來住上一陣。

  不過,自從胖子和傑西卡的兒子出生之後,對於「老大」就冷落了許多。

  這其中的原因嘛……

  不用問也猜得到。

  「別亂說,誰怕老婆了!」

  沒有哪個男人願意在朋友面前承認自己「怕老婆」這件事。

  胖子也不例外,聽了羅傑的話,立刻反駁道:「我家裡的大事小事可全都是我做主!沒有女人說話的份!」

  「呵呵。」

  一句「呵呵」,充分表明了羅傑對此事的觀點和態度。

  和以往的很多時候一樣,胖子再次「不小心」成為了眾人集中火力的目標。

  一邊玩牌喝酒,一邊吵吵鬧鬧,時間倒是過得很快。

  在羅傑得感覺中,幾人還沒怎麼玩,就有工作人員前來提醒,演出的時間馬上就要到了。

  「我的琴呢?」

  羅傑找了一圈,從一名工作人員手中接過自己的貝斯,試了一下手感,便是將貝斯背在肩上。

  倒滿一杯酒,舉起酒杯,對幾個搭檔說道:「好好演完這一場,晚上來一場派對慶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