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9章 半原創歌曲

  樂隊眾人其實都具備一定的創作能力。

  事實上,任何一個玩搖滾的樂手,或多或少都具備這方面的素質。

  只是水平高低有所區別罷了。

  羅傑這個開掛的傢伙暫且不說,安妮和吉姆,都具備不錯的作曲功底。

  這也是所有頂級吉他手所必備的「技能」之一。

  這當然不是說吉他手就必須要會寫歌,而是頂尖的吉他手,對於其即興彈奏的能力有著很高的要求,不能只會照著曲譜、按部就班地彈奏。

  而即興能力足夠出色,寫歌,至少在「作曲」和「編曲」這一塊,至少不會存在太嚴重的短板。

  事實上,很多的搖滾樂隊,都是由吉他手來作為樂隊裡的「主要創作者」。

  比如說齊柏林飛艇樂隊的大多數作品,都是由吉米-佩吉完成主要的創作過程。

  當然,更多的情況是,每一個人都有創作的能力,誰寫出不錯的作品,都會由樂隊來演唱。

  比如說像披頭士樂隊、平克-弗洛伊德、皇后樂隊等等,都是屬於後者。

  不過,不管怎麼說,一位優秀的(主音)吉他手,必然具備「至少還算不錯」的作曲和編曲能力,這一點是所有搖滾愛好者都公認的。

  吉姆在他的【閃現】樂隊裡,就一直擔任著主要創作者的工作。

  在【Darkness】樂隊裡,安妮很少主動要求什麼,但只要羅傑開口,讓安妮在作曲、編曲方面提供幫助,安妮也從來都不會讓人失望。

  至於胖子和賈森,兩人的水平要略微差些,但也是在水準線之上的。

  這一次,這首《講不出再見》,樂隊眾人紛紛提出自己的意見,然後進行相應地修改。

  一個下午下來,比起最初完成的版本,已經可以說是「面目全非」。

  不過,整首曲子的主基調,依舊是延續了之前那種「荒涼」的感覺。

  仿佛是被整個世界所遺棄的淒涼。

  而在樂曲的中段,安妮用十分強而有力的音符,構築起了一段衝擊力十足的吉他Solo。

  整首歌,前邊的五分鐘都是微風拂面。

  而到了第一段結束之後,進入吉他Solo的部分,卻是忽然變成狂風驟雨。

  整整兩分鐘的吉他Solo,像是不斷襲來的驚濤駭浪,不給人絲毫喘息的空間。

  在第一段,羅傑所採用的唱法,也是接近於譚詠麟的原版,儘可能地輕柔、回味悠長。

  而在狂風驟雨般的吉他Solo過後,第二段歌詞,羅傑的唱法,也隨之轉為聲嘶力竭的嘶吼。

  雖然是同樣的歌詞,但給人的感覺,卻是全然不同。

  整首歌的第二段,都是在這種狂風驟雨的旋律中渡過。

  而後,風雨漸漸停歇,這一次,吉他Solo卻是轉向了柔和而清澈的旋律。

  有些類似於民謠的手法,但卻又並非全然如此。

  隨著曲調漸漸緩和下來,歌曲的第三段,羅傑的歌聲又重新回到平穩柔和的唱腔。

  悠長而嘶啞的嗓音中,將「滄桑」兩字演繹得淋漓盡致。

  和譚詠麟那只有四分多鐘的原版比起來,樂隊所「重新創作」的這個版本,時長達到了十三分鐘,近乎翻了三倍。

  (註:以前玩樂隊的時候翻過這首歌,我們的吉他手改的,當時是我們比較滿意的一首,可惜當初散夥的時候沒留點紀念,想找也找不回來了。)

  兩天下來,樂隊總算初步完成了這首歌曲譜和編曲的定稿。

  當然,這只是初稿,可以改善的地方還有很多。

  不過,對於一場演出現場所用,目前這個版本已經是足夠了。

  剩下的,是在巡演結束之後,再花費一些時間和精力,去慢慢打磨、完善這首歌。

  這會是一個比較漫長的過程,倒是不用急於一時。

  這首《講不出再見》的「定稿」,對於羅傑來說,是一個非常大的「鼓舞」。

  以這首歌的改編幅度而言,相當於是完全重新創作了一遍,至少在「曲」這一塊,幾乎找不出原版的痕跡來。

  嚴格意義上來講,這也是樂隊第一首「原創」歌曲。

  ——改編改到「重新創作」的程度,說是「原創」基本上沒有太大的問題,最起碼也是「半原創」。

  而這首「半原創歌曲」,也讓羅傑忍不住冒出一個念頭來。

  或許,樂隊也需要一張真正的、完完全全的「原創專輯」?

  這個念頭一冒出來,立刻就有一種一發而不可收拾的感覺。

  在《講不出再見》之前,樂隊的作品全部是搬(chao)運(xi)羅傑前世的那些經典。

  就算有一些改編,但改編的幅度遠遠不足以達到「原創」的程度。

  就連接近都很勉強。

  在這個世界,這當然沒有任何問題。

  只要羅傑自己不腦子抽掉,曝光自己是一名「穿越者」的身份,在別人的眼裡,這些作品的「原作者」,就都是羅傑-克里斯蒂安。

  或者【Darkness】樂隊。

  雖然說,這十幾年以來,羅傑在創作水平上有了很大的提高。

  也有嘗試過,去寫一些真正屬於自己的「原創歌曲」來。

  但效果卻一直是不盡如人意。

  直到這首《講不出再見》。

  這首歌並非是羅傑一個人的功勞,而是整個樂隊,再加上臨時加入樂隊的吉姆的幫助,集結了五人之力來完成的。

  但就歌曲的質量來說,哪怕現在只是初稿,也是已經達到了可以列入《搖滾聖經》系列的標準。

  若是再精心打磨一番,不說和羅傑心目中最偉大的那幾首搖滾單曲,諸如《天國的階梯》、《波西米亞狂想曲》、《郊區的耶穌》等等去相提並論。

  但至少,也是達到了《加州旅館》這一層次。

  即便是在《搖滾聖經》系列裡,那也是絕對頂尖的作品。

  這首歌的誕生,也讓羅傑心裡冒出一個想法來。

  或許,是時候籌備一張真正屬於自己、屬於樂隊的原創專輯了。

  而不僅僅只是從前世的經典中去進行「搬運」。

  不過,羅傑暫時將這個念頭按了下去。

  創作一首好歌,和創作一整張質量出眾的專輯,那難度是截然不同的。

  完全不在一個檔次上。

  更重要的是,這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

  別看樂隊創作出這首《講不出再見》,滿打滿算也就是兩三天的時間。

  但想要真正完善這首歌,沒有一兩個月的水磨工夫,是根本做不到的。

  想要讓這首歌真正的完美,不僅僅在整體氣氛上的營造要做得足夠出色,每一個音符,也都要盡善盡美。

  這需要的,是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僅僅一首歌就需要一兩個月,更何況是一張專輯?

  哪怕往少了算,一張專輯裡,起碼也得有個接近十首歌吧?

  簡單地翻個十倍,這就是一兩年的時間。

  再加上完整專輯,對於曲目之間的連貫性、整體性的要求,在這個基礎上,再翻上幾倍的時間都不過分。

  為了一張純粹的「原創」專輯,樂隊至少要花費數年的功夫,在目前這個階段來說,未免有些不值。

  當然,這不是說,在這幾年裡,樂隊就沒有時間去做其它事情了,但影響肯定是有的。

  權衡一番之後,羅傑決定,暫緩「原創專輯」的計劃。

  這並不是完全擱置的意思。

  只要有時間,羅傑還是會嘗試著去進行創作,尤其是,將過去積累下來的,那些讓羅傑感覺非常出色的旋律片段,想方設法進行補充完整,看看是否能夠得到什麼令人眼前一亮的「驚喜」。

  當羅傑手上擁有了幾首質量足夠出色,而且風格、主題都大致統一的「原創歌曲」之後,再以這幾首歌為基礎,去嘗試完成一張「原創專輯」。

  至於這張原創專輯的主題、樂曲風格等等,羅傑暫時倒是沒有去想這麼多。

  反正,歌先寫著,有哪方面的靈感,就朝著哪個方向去進行創作。

  大不了先多存一些,最後再根據「積累」的情況進行選擇便是。

  想明白了這一點,羅傑整個人像是放下了某種負擔,心態上立刻輕鬆了不少。

  《講不出再見》的「創作」過程,就花去了樂隊三天的時間。

  距離香江的演出,也只剩下了一天。

  這一次,樂隊沒有像往常一樣,每到一座新的城市,就召開一場派對。

  而是在夜間,花費了幾個小時的時間,在演出現場進行了簡單的排練。

  ——演出當天的白天不進行排練,這是樂隊的習慣。

  畢竟,一場持續兩三個小時的演出,對體力的消耗是非常大的。

  若是白天不好好休息,反而浪費體力去進行排練,到了晚上的演出,未必堅持得下來。

  尤其是搖滾樂隊,在演出現場還要背著沉重的樂器,再加上要想方設法調動起現場歌迷的情緒,掌控現場的氣氛,這些不僅僅是「技術活」,更是「體力活」。

  為什麼很多年齡大的搖滾老炮們,都會不約而同地縮短巡演中單場演出的時間?

  比如說鮑勃-迪倫,在年齡漸漸大了之後,每場演出的時間就從兩個多小時,縮短到了一個多小時。

  這不是像某些人說的那樣,耍大牌、敷衍了事什麼的。

  而是確實沒有那個體力去完成太長時間的高強度演出。

  哪怕是年輕人,若是沒有為演出做好充分的「體能儲備」,堅持完整場或許不成問題,但演到後半段,肯定會因為體力不支,而出現大量的失誤,或者失去對現場氣氛的掌控能力等等。

  所以,自從第一次在現場進行演出至今,樂隊一直堅持著一個原則:演出的前一天不過度瘋玩、演出當天不進行排練,也不進行任何「高消耗的運動……」

  咳咳……

  由於前一晚睡得很早,演出當天的早上,羅傑醒得也很早。

  小阿曼達依舊是十分的嗜睡,安妮卻是一反常態地起了個大早,比羅傑還要早一些。

  兩人洗漱完,簡單地商量了幾句,沒有去餐廳和其他人碰面,而是給酒店打了個電話,吩咐酒店將早餐送進房間裡來。

  「這邊的小吃很有特色,可惜前幾天忙著排歌,沒時間好好到街頭去吃一圈。」

  羅傑面前是一碗牛丸,這種小吃在香江的街頭非常的流行,雖然有些「不上檔次」,但卻是一種很接地氣的食物。

  在前世的時候,羅傑有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都是在粵東渡過,來香江出差的次數也不少,對這裡頗為的熟悉。

  單從飲食方面來說,香江的飲食習慣和粵東很相似,但卻也發展出了自己的「特色」。

  比如這牛丸,雖說其「源頭」是來自潮汕地區,但在香江卻更為流行。

  安妮面前的食物要更加豐盛一些,是傳統的「早茶」。

  一大碗生滾魚片粥,外加七八樣點心、蒸籠等等,看上去就十分的豐盛。

  「和咱們家裡的好像味道不太一樣。」

  安妮吃了幾口,發表意見道:「我覺得咱們家裡的更好吃。」

  羅傑和安妮家裡聘請的廚師,所擅長的菜系就是粵菜,這些茶點自然也是他的拿手絕活。

  安妮的評價,客觀的來說倒也沒什麼問題。

  不過,羅傑卻是有不一樣的看法:「你那是吃順嘴了。而且,這些只是普通食材做的,咱們家裡用的是什麼?」

  頓了頓,羅傑指著自己面前的牛丸湯,說道:「咱們家裡吃這麼一碗牛丸,光是牛肉的錢就要幾百美元,用的都是頂級的牛肉。這一碗牛丸,連十分之一的價錢都不到,你說怎麼比?」

  羅傑和安妮都屬於「不差錢」的人,對「吃」這一塊也比較挑剔。

  至少在食材方面,都是以最高標準來要求。

  兩人家裡,每年單單只是花費在廚房的開銷,就高達數百萬美元。

  光只是「食材質量」上的碾壓,就完全超出了所謂的「輪胎三星」得標準。

  這種「街頭小吃」,自然是沒辦法與之相提並論。

  「這倒是事實。」

  安妮點了點頭,又說道:「可是我還是覺得家裡的好吃。」

  對於安妮的「倔強」,羅傑有些哭笑不得,卻是沒有和安妮繼續爭辯下去的意思。

  說幾句,那是正常的閒聊。

  說的多了,那就成抬槓了。

  隨口岔開話題,羅傑問道:「你打算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