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0章 狂風暴雨

  【量子音樂】的效率很高,在公司高層的全力推動之下,市場部門調動了大量的資源,僅僅只用了三天,就將初版報告提交到羅傑的辦公桌上。

  由於只是初版的緣故,報告的內容並不多,只有不到二十頁紙,其中大多數還是各種數據,以及計算公式等等。

  對於這些內容,羅傑一概跳過不看,讓手下的人驗證一下數據和算法沒有問題之後,就只看最後的結論。

  畢竟,涉及統計學、概率論等內容的計算過程,對某位數學考試從來沒有拿過A+的同學來說,想要看懂實在是有點難。

  咳咳。

  雖然去掉大量的數據和計算過程之後,整個報告書的內容並不多,但羅傑仍然花了整整一個上午的時間在這份報告上。

  並且,從這份報告中得出一個確定無疑的結論:如果按照自己的思路,大幅度降低發行方的抽成比例,用這種方式來吸引明星們的加入,對於【量子音樂】而言,會出現一個很直接的問題,那就是盈利的不可控性。

  按照唱片業現在的模式,只要旗下有足夠知名度的明星,在較高的發行方抽成之下,唱片公司無論如何都是不會虧本的。

  哪怕專輯或者巡演的門票賣得不好,無非也就是賺多賺少的問題,唱片公司肯定不會賠錢。

  ——這也是為什麼,好萊塢總是說,唱片業是一個躺著賺錢的行業。

  和每一部大投資的電影都承受著極大虧損風險的好萊塢相比,唱片業無論是利潤預期,還是虧損的風險,都讓人嫉妒到質壁分離。

  但是,若是將發行方抽成的比例降低呢?

  降低的少了,比如說百分之五,起不到大量吸引明星和新人加入的效果。

  尤其是對於已經成名的明星們來說,這點差價,還不夠支付自己的違約金的,根本不可能為此而選擇跳槽。

  降低得多了,比如在現有的基礎上,降低百分之二十左右的抽成,那麼【量子音樂】在推出新的項目時,失敗的風險就會大幅度增加。

  原因很簡單:抽成比例下降,意味著屬於「發行方」的收入大幅度減少,而成本卻是不變的。

  在成本不變的情況下,收入大幅度銳減,任何一個對商業常識有基本了解的人,都知道這意味著什麼。

  在如何確保新合約對明星有足夠吸引力的前提下,仍然保證【量子音樂】有利可圖,或者至少從長遠來看是有利可圖,這其中的平衡很難把握。

  當然,【量子音樂】不會因為難做就放棄,事實上,市場部門已經調動了近乎三分之一的力量,嘗試著在具體分成比例上尋找一個合適的平衡點。

  雖然說在公司內部有一股聲音,認為這是無用功,但在羅傑的堅持之下,還是先做了再說。

  有用沒用,等市場部門取得了足夠多的數據,再讓精算師計算之後,就會一目了然。

  但從這初步的反饋來看,顯然不是一個什麼好消息。

  羅傑將這份報告翻來覆去看了無數次,不得不承認,自己想得太簡單了些。

  唱片業的產業鏈格局,自從幾十年前確立以來,雖然有過動盪,但卻從未有過根本性的扭轉。

  這其中,自然不可能僅僅只是因為發行公司的強勢。

  事實上,確實有不少新興的公司做過改變行業格局的嘗試,嘗試的方向也各有不同,但無一例外,都失敗了。

  或許在這些嘗試之中,有少數的明星能夠跳出「明星階層」,與發行公司獲得真正平等對話的權利,也有一些巨頭轟然倒塌。

  但若是將目光放大到整個行業鏈上來看,發行公司所代表的階層,對於明星所代表的階層,用天差地別都不足以形容,兩者的話語權根本不在一個位面上。

  當然,明星還不是最慘的。

  在整個唱片業的格局當中,位於食物鏈最底層的其實是「非明星身份」的詞曲作者。

  也就是為那些自己不具備創作能力的明星們提供歌曲的群體。

  就和好萊塢的編劇一樣,這些才是位於食物鏈最底層,處於嚴重被剝削的程度。

  除非能夠做到整個行業最頂尖的程度,將自己的名字轉化成一個具備極高商業價值的「商標」,例如漢斯-季默,例如林夕等等。

  除了這極少數人之外,大多數的詞曲創作者,甚至會為了生存,以極為低廉的價格將自己創作出的作品版權賣給明星,或者唱片公司。

  而且這一群體,在真正成名之前,也幾乎沒有任何議價的能力。

  無論是唱片公司還是明星,在面對普通的創作者的時候,收歌的前提是版權買斷,如果僅僅只肯給出授權,要自己保留版權?抱歉,這歌再出色我也不要。

  事實上,這種情況在唱片業非常的普遍,一首紅極一時的單曲,其詞曲版權的賣斷價格往往會低得讓人難以想像。

  比如說有一首在油土鱉被播放超過十億次的網紅歌曲,那位歌手買斷詞曲版權的價格僅僅只是一千五百美元,但卻靠著這首歌,創造了數以百萬美元計的收入。

  在羅傑還沒有成名的時候,就曾經迫於生計,以兩千美元一首歌的低價賣掉了幾首歌的版權,只不過後來發跡之後又找機會高價買了回來。

  不過,羅傑對於詞曲創作者階層地位偏低這一點,倒是沒有任何改變它的想法。

  反正,隨著所謂的「創作型歌手」這一人設日漸火爆起來,非明星身份的詞曲創作者,未來的路只會越來越難走。

  而那些自己就是明星的創作者,也不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創作出來的歌曲版權自己用,也就不在乎價值高低了。

  當然,詞曲創作者這個職業是不可能會消失的,但這塊市場,只會是越來越小。

  這個群體,也只會越來越不受人關注。

  事實上,羅傑想要抬高「明星階層」在業內的地位,也不是站在「明星」這個身份上做出的決定。

  而是基於【量子娛樂】的老闆這個身份,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改變整個唱片業的格局,從而在這一過程中,確立【量子音樂】的壟斷地位。

  說白了,羅傑要做的這件事,看上去是對明星階層有利,當然,事實上對他們來說也確實有很多的好處,無論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短期的還是長遠的,若是這一改革順利執行並推廣開來,明星階層確實能夠從中得到巨大的收益。

  但是,若是這一設想成功,獲利最大的絕對不是明星階層,而是【量子音樂】。

  推翻舊的標準,制訂新的標準,若是這一計劃成功,【量子音樂】就能直接從唱片業巨頭,一躍「晉升」至行業標準制定者的層面去。

  從格局上,立刻就和其它唱片公司分出了高下。

  至於說成為行業標準制定者有什麼好處……

  看看思科,看看索尼(CD、DVD),還有因特爾,IBM等等。

  無論是任何行業,制定標準的那家公司,壟斷或者至少是半壟斷的地位,都是不可撼動的。

  當然了,娛樂行業和那些需要技術來為「標準制定」打下基礎的高科技產業又有所不同,並不能生搬硬套。

  就算【量子音樂】制定了新的標準並且順利推廣開來,其它唱片公司也完全可以有樣學樣,根本沒有任何專利或者版權可以限制這些競爭對手的「模仿」或者說「抄襲」。

  從這個角度來看,羅傑的計劃似乎並沒有什麼卵用。

  然而,只要在新標準中搶占先機,【量子音樂】就可以獲得極大的優勢。

  哪怕保守一點估計,至少也可以確保在未來十年裡,在市場占有率方面擁有極大的領先優勢。

  有了市場占有率,還怕沒錢賺?

  某種程度上來說,這和那些網際網路產品之間的燒錢大戰沒有本質上的區別,都是在燒錢搶占市場。

  不同之處在於,【量子音樂】不會直接大筆地砸進去太多的現金,而是通過「減少未來收入」的方式來「燒錢」。

  臨近中午的時候,羅傑終於將報告放回桌上,提起筆,寫下批覆,然後叫來助理。

  「把這個送到盧卡那去,提交高層會議討論。如果沒有問題的話,就直接給下邊的部門分派任務。」

  ……

  三月中旬,在大多數時間裡,這個時期都是一年當中娛樂業市場比較低迷的時候。

  剛剛結束的頒獎季消耗了公眾大量的熱情,而距離暑期檔又還有一段時間。

  通常而言,這個時期的娛樂業,通常趨於平靜,很少有什麼重量級作品上線,也很少有什麼重大消息發布。

  反而,人們對於各種八卦更加有興趣。

  新聞集團依然在拼命炒作著環球音樂集團的「黑金」醜聞,洛杉磯法院第一次開庭,環球音樂集團被判敗訴,需要向包括蕾哈娜在內的聯合訴訟方支付總計高達2.76億美元的賠償,並無條件解除唱片合約,歸還唱片發行權等等。

  這樣的條件,環球當然是無論如何不可能接受的。

  帳面上的損失還在其次,關鍵在於,若是開了這個口子,環球旗下,還有那麼多的明星、小歌手等等,若是一個個都鬧起來,按照這次的判決標準,足夠讓環球破產好幾次了。

  在提出上訴的同時,道格-莫里斯還私下派人聯繫了蕾哈娜,提出「庭外和解」的要求。

  甚至於,在談判的時候,還隱晦地暗示,若是蕾哈娜等人同意和解,環球可以支付更高的代價,但作為交換,蕾哈娜等人必須對此進行保密。

  這樣的條件,對於聯合訴訟團隊中,一些不算太出名的小明星而言,還是很有吸引力的。

  畢竟他們很缺錢,能多拿點錢,哪怕丟一些面子,也是無所謂的事。

  為此,聯合訴訟團隊第一次出現了內部分歧,情況似乎開始朝著對環球有利的方向發展。

  羅傑第一時間得到了消息,僅僅只考慮了一個下午的時間,就吩咐米蘭達-斯特里普代表自己走一趟,為聯合訴訟團隊帶去了一張總價值五千萬美元的支票,用以穩定人心。

  聯合訴訟團隊的人數不少,足足十幾個,但五千萬美元分下去,平均到每個人身上,也有兩三百萬美元了。

  蕾哈娜等幾個大牌明星或許不在乎,但對那些小明星而言,這也是一筆不菲的收入。

  至於蕾哈娜等人,米蘭達-斯特里普也依照羅傑的吩咐,許下了一系列條件,用以穩定軍心。

  比如說,對不缺錢的蕾哈娜,米蘭達提出的條件就是,在這次起訴結束之後,對方可以以較為優渥的條款加入【量子音樂】。

  而【量子音樂】則會利用這次訴訟,將蕾哈娜包裝成一個為整個明星階層的利益而抗爭的「鬥士」形象。

  這很符合蕾哈娜的期望。

  雖然說如今的蕾哈娜,說一線都有些勉強,但論收入,卻是絕對高於半數以上的一線巨星。

  錢,蕾哈娜根本不缺,早就賺夠了,最大的追求反而在名氣上的突破。

  【量子音樂】在接連捧出了【AC-130】樂隊和泰勒-斯威夫特之後,包裝推廣的能力已經得以體現,又願意為蕾哈娜量身打造一套較為討喜的正面人設,雙方立刻一拍即合。

  隨後,在蕾哈娜的幫助之下,米蘭達-斯特里普又分別和聯合訴訟團隊的每一個人都單獨深談了一次,最終帶著一大摞合同滿意地離開。

  第二天,蕾哈娜就作為訴訟團隊的代表,在福克斯電視台的獨家專訪中發表聲明,拒絕環球音樂集團「毫無誠意」地和解要求,堅持訴訟到底。

  順帶著,蕾哈娜還將環球提出的條件直接公開了出來,甚至還送上了一份錄音作為證據。

  「我可以給你們更多的錢,三億,四億,這都沒問題。但是,對外,你們必須公開聲明,是你們自己放棄了訴訟,環球沒有支付哪怕一美元的賠償。還有,你們必須要承認,用於起訴的那些證據是『捏造』出來的,虛假的證據!」

  這段錄音一出來,再加上福克斯電視台的「解讀」,立刻就引爆了環球旗下所有簽約明星的怒火。

  一時之間,環球音樂集團突然身處於狂風暴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