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張專輯的錄製進度算不上很快,在專輯還沒有錄完之前,《美國偶像》第一季,就已經來到了尾聲。
——和一開始的預期有很大的不同,由於通過海選的選手人數太少,節目的進程比預想得要快得多,才剛剛四月份,就已經到了第一季的決賽。比一開始計劃的六月,足足提前了兩個月。
雖然這檔節目出自羅傑之手,但由於工作太忙的緣故,羅傑根本顧不上去看。
反倒是安妮,倒是《美國偶像》的忠實觀眾,不但一期不落地追完,甚至還經常發投票簡訊,參與到節目當中去。
當然,也就僅限於此了。
如果讓安妮在媒體上站出來公開支持某一位選手,那麼它的勝率起碼也會被拉高五個百分點,對其他人未免有些太不公平。
決賽播出當天,安妮和胖子聚到了羅傑的家裡,一起來看第一季《美國偶像》的最終決賽。
「就這樣吧,讓豪斯曼律師明天給我發一份報告,發到我的工作郵箱裡。」
羅傑終於從一大堆的文件中掙脫了出來,將簽好的最後一份文件交到蒂娜-林的手中。
拎著一瓶啤酒,坐到客廳的沙發上,問道:「我錯過什麼了嗎?」
「還是被淘汰的選手們表演的部分,主角還沒上場。」
安妮盤著腿坐在沙發上,懷裡抱著一大盆薯片吃得津津有味,問道:「你最近工作很多嗎?發生了什麼我不知道的事情?」
「去年解約的時候,我不是給了華納和環球一些歌嗎?我的分成結算到帳了,有些文件要簽。」
在一年之前,羅傑拿出了一批歌曲,去和華納、環球談判,得到了一定的支持。
像U2這種幾乎純粹的流行樂隊的歌,羅傑自己不打算唱,版權價值又不低。
直接賣掉不划算,拿出來做利益交換,無疑是最合適的選擇。
當初為了博取華納和環球的支持,兩家巨頭分別拿走了80首和370首歌的版權,涉及U2、共和時代(One.Republic)、翻鬧小子(Fall.Out.Boy)、酷玩(Coldplay)等十多支樂隊,歌曲質量有好有壞,但基本上這些樂隊的歌,除了最具代表性的那幾首之外,羅傑手裡有的,差不多全部送了出去。
雖然這些歌交給了對方,但基本的費用還是要收的,這也是圈內的慣例。
分成比例倒是都不高,最高也沒超過百分之五,以羅傑現在在作詞、作曲上的「江湖地位」而言,這已經是優惠價了,要知道,羅傑可是連詞曲版權一起送出去了,而不僅僅只是授權。
即使分成比例很低,以當時羅傑拿出的歌曲數量而言,總價值也低不到哪裡去。
兩家公司將這些歌放進了版權庫中,沒有一次性全部拿出來,而是根據需要,時不時拿幾首出來,用於培養旗下藝人所用。
這一筆分成,也僅僅只是第一筆,涉及不到20首歌,金額倒是不大,只有幾十萬美元。
不過考慮到這是一筆長期的收入,累積起來,也不會是一個太小的數目。
再過上幾年,等華納和環球用掉的歌數量多起來了,每年給羅傑提供數百萬美元的收入,都不會是一件很困難的事。
最重要的是,這筆收入完全屬於羅傑個人,不需要和樂隊分成。
提到錢,理查森突然開口問道:「咱們的下一筆收入是不是快到帳了?」
現在正是報稅季,無論是樂隊,還是三人個人,都需要一大筆資金,來應付稅務局。
在這個為了抗稅而獨立的國度,對於幾乎百分之九十九的人來說,北美的主宰不是白宮、五角大樓或者各大財團,而是把持著稅收大權的IRS。
有句開玩笑的話很能說明問題:在北美,你可以欠任何人的錢,都不會有麻煩。但如果你欠了IRS的錢,那你的麻煩就大了。
「會計師已經在核算帳目了,這周之內應該就能到帳。」
羅傑回憶了一下,有些不確定地開口道:「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這筆資金大概有三四千萬吧,繳稅肯定是夠了,還能剩下很多。最近樂隊沒什麼要用錢的地方,繳完稅剩下的拿出來分了吧。」
「也好。」
胖子點了點頭:「我最近的房貸壓力有點大,正好缺錢。」
「嘿,夥計們,你們是不是忘了什麼事?」
安妮不知道想到了什麼,突然叫了一聲。
看到羅傑和理查森疑惑的目光,安妮無語地拍了一下腦門,提醒道:「咱們的慈善基金很久沒有動作了!」
羅傑:「……」
胖子:「……」
兩人大眼瞪小眼地對視了半天,羅傑忍不住開口道:「我怎麼把這事給忘了?」
除了一開始高調地捐出了一筆錢之外,羅傑直接就把慈善基金的事扔到了腦後。
西奧多偶爾到是提過基金會的運作,會計師有時也會送來基金會的帳目來讓羅傑過目。
但是每次羅傑都是看過了就忘,壓根想不起來自己名下還有個慈善基金。
至於樂隊名下的那個,更是想都想不起來。
「你們兩個……」
安妮對自己這兩個隊友簡直沒脾氣:「算了,反正一直都是我在打理的,你們倆掏錢就行了。」
這話倒是沒什麼問題。
事實上,一開始,三人說好了由胖子來負責這事,後來不知道怎麼的就被安妮接手了過去。
當然,主要負責慈善基金會事務的,還是會計師和律師,安妮主要是起到一個監督的作用。
一直到現在,羅傑壓根沒怎麼關心過。
只要不鬧出什麼貪污腐敗的醜聞,帳目對的上,羅傑甚至希望基金會的這點小事別傳到自己耳朵里。
反正這幾個基金會的目的僅僅只是避稅,需要的時候,也能拿出來炒作一下,博個好名聲。
至於平時,愛咋咋地。
北美的富豪們,尤其是明星出身的富豪,沒幾個是真正熱衷於慈善事業的,目的都是避稅和揚名。
對樂隊來說,前者還更重要一些。
「需要多少,你直接跟會計師打招呼就好了。」
羅傑想了想,又說道:「這事情你全權處理,我就不過問了。」
「夏天不是有一場巡演嗎?」
安妮提議道:「把巡演和慈善聯繫起來吧,說出去也好聽一點。錢不需要太多,一共拿一千萬美元就夠了,省下來的稅款也不止一千萬,我們還是賺的。」
按照和大衛-勞倫斯的約定,樂隊的【大衛-鮑伊 Tour】舉行的時間,就是在今年的夏天。
準確的說,是在八月份,一共十場,都是小場,耗費不了什麼時間和成本,當然,收入也不會多到哪去。
巡演的目的主要是維持演出的頻率,重點是有還是沒有,至於規模,反倒是無關緊要的事。
按照樂隊的規劃,下一次大規模巡演,至少也要到2005年,才會開始。
從那之後,樂隊的工作重心,也會從專輯轉移到演出上,不會像現在這樣,每年出好幾張專輯。
工作重心轉移以後,甚至都不一定會每年出專輯,而是將頻率降低到每兩三年出一張完整專輯,或者每一兩年出一張迷你專輯。
單以推出作品的速度而論,縱觀樂壇歷史,哪怕不去考慮作品的質量,只計算數量,出專輯速度比樂隊更快的歌手和樂隊不是沒有,但也寥寥無幾。
算上正在籌備當中的《所羅門之鑰》和《阿瑪拉》,五年的時間裡,樂隊發行了十三張專輯,能達到這個速度的可不多。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也算是打破了樂壇的「記錄」。
羅傑正打算說點什麼,電視機上,《美國偶像》的節目已經過半,宣傳片、花絮以及嘉賓的演出都已經結束,來到了真正的決賽環節。
「別說話了!看電視!」
安妮突然出聲,將羅傑要說的話堵了回去。
羅傑無奈地笑了笑,舉起酒瓶,和胖子碰了一下,一邊喝著啤酒,一邊欣賞著決賽選手的表演。
由於加入了樂隊組,這一世的《美國偶像》和前世自然有了很大的區別,不過整體上,還是朝著流行音樂的方向去靠攏。
這也是選秀節目必然的趨勢,只有流行,才能吸引最多的觀眾觀看。
無論是搖滾、鄉村還是其它什麼類型,都只能吸引特定的群體,沒有流行音樂的包容性那麼強。
最終爭奪冠軍的兩位選手,分別是一位黑人女歌手,和一支來自哈佛大學的樂隊。
——學霸光環的加成,無論在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都是很受公眾推崇的東西。
這支樂隊的風格偏向於流行朋克,不過流行的成分更重一些。
有趣的是,他們在錄製現場演出的,正是羅傑他們的歌。
《怪胎》專輯的第一首歌,《Basket.Case》。
不過就和任何翻唱作品一樣,和原唱相比,做出了不小的改動,加重了流行的味道,而減少了朋克搖滾的成分。
至於那位黑人女歌手,唱的則是拉丁天后佩內洛普-加西亞的一首成名曲,充分展現了自己寬廣的音域,純粹靠唱功和嗓音來碾壓其他人。
如果閉上眼睛,只聽歌的話,羅傑也會被這位歌手的聲音折服。
只不過她長得實在是不符合羅傑的審美,如果要投票的話,羅傑肯定不會投給她。
做明星,尤其是流行明星,外表可是很重要的加分項,甚至很多時候要凌駕於嗓音和唱功之上。
不說要有多好看,最起碼也不能太醜才行。
「你支持誰?」
羅傑朝安妮問道。
羅傑可是很清楚,安妮是《美國偶像》的忠實粉絲,從進入決賽圈開始,每一期都會發出投票簡訊。
「當然是【藍色心情】啊!他們從一開始都是唱我們的歌,算是自己人!」
安妮一邊發著簡訊,一邊回話道。
【藍色心情】是那支學霸樂隊的名字,四名成員都是外表英俊的小鮮肉,要不是知道安妮的取向,羅傑說不定會以為她是看上了其中的哪一個。
又或者是全部。
當然,以北美的審美標準,「小鮮肉」指的也不是太平洋對岸那種雌雄不辨的類型,而是外表俊朗的肌肉猛男。
很快,安妮把手機丟到一邊,對羅傑和胖子伸出手:「你們的手機拿來!」
很顯然,這傢伙拿自己的手機投票還不夠,還要用羅傑和理查森的手機再投一次。
羅傑摸了一下口袋,沒找到自己的手機,喊了一聲,叫蒂娜-林找到手機交給安妮,然後說道:「他們的風格有點……太偏流行了點,感覺不是很適合唱我們的歌。」
雖然說《Basket.Case》本身就是流行朋克類的歌,但朋克的比重還是要略高於流行那麼一丟丟。
而在【藍色心情】的手上,這首歌幾乎變成了純粹的流行樂,朋克的味道已經少得快要聽不出來了。
這種演繹風格,聽起來倒是沒太大的問題,但是對已經熟悉了原唱的羅傑來說,總覺得有些怪怪的。
「他們買過翻唱授權嗎?」
理查森關注的點永遠和別人不一樣:「如果他們沒交錢,我覺得我們應該發一封律師函。」
「我查了,節目組付的錢。」
安妮翻了個白眼:「翻唱授權才多少錢,這點你也要計較?」
翻唱對於原唱作品是一個很好的宣傳,尤其是大牌明星的翻唱。
因此,樂隊對翻唱授權的開價都很低,一首歌只需要數百到數千美元,就可以在任意場合翻唱。
但若是用於出版,則還需要加入一定比例的分成。
以樂隊的收入來說,哪怕一年被翻唱個幾百次,也賺不了多少錢,壓根沒必要在意。
「這不是多少錢的問題,免費這個口子不能開。」
理查森很認真地說道:「如果翻唱授權也免費,會影響到其它版權的價值,版權收入對我們來說很重要!」
不知道胖子這個結論是哪來的,但版權收入,在樂隊現在的收入中所占的比例確實不低。
自從將版權交給MAD唱片來運作之後,樂隊在這方面的收入大幅度上漲,如今每年都能從各種版權授權中獲得千萬美元級別的收入。
相較於唱片收入來說,一千萬美元確實顯得不多,但也沒有低到可以忽略的地步。
而且,隨著樂隊的名氣越來越大、歌曲越來越多,這部分收入必然是持續上漲,而不會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