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0章 「羅傑,有人罵你是傻缺」

  「南加大,普通的學校。」

  維羅妮卡似乎對此很不滿意,鬱悶地說道:「耶魯和斯坦福都拒絕了我的申請。」

  南加州大學似乎在北美的排名也算靠前,大概在二三十名附近這個位置上。

  雖然和哈佛、斯坦福之類的頂級名校沒法比,但以羅傑這個學渣的標準而言,這也是名副其實的名校了。

  「為什麼我認識的都是一群學霸……」

  羅傑心裡嘀咕了一句,嘴上卻是安慰道:「南加大也是個不錯的學校,知名校友很多。」

  這所北美知名的大學,出了很多好萊塢的知名人物。

  比如史蒂文-史匹柏和喬治-盧卡斯等等,不過樂壇的知名校友似乎不多,反正羅傑印象里沒有。

  「其實我不想上大學。」

  維羅妮卡說了一句,然後苦惱地說道:「不過像我這種出身的人,除了上大學以外,也沒有更好的出路了。」

  其實維羅妮卡的家境還算不錯,經營著幾家小型的汽車旅館,雖然每一家的收益都很一般,但加起來也能比得上一般的中產家庭了。

  但是在任何一個國度,有錢和有相應的社會地位,完全是兩碼事。

  開旅館的中產家庭,和律師、醫生的中產家庭,或許收入差不多,但社會地位卻天差地別。

  最極端的例子,中彩票也可以成為億萬富豪,但是沒人會把這種億萬富豪當回事。

  北美的階層固化很嚴重,底層的人很難向上爬。

  對於社會底層和普通平民而言,大學幾乎是唯一的渠道了。

  至少一個名牌大學畢業的履歷,能夠找到一份還算體面的工作,做得好的話,還是有向上晉升的空間。

  當然,還有一條更好的,但競爭也激烈了無數倍的捷徑。

  「其實以你的條件,往娛樂圈發展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維羅妮卡的外貌很不錯,雖然達不到頂級女神那種程度,但是也能算得上一朵小花。

  再加上和西奧多的助理珍妮,以及和自己的關係,起步天然就比別人要高一些,儘管高的有限。

  若是往娛樂圈發展,能有多大成就不敢保證,但起碼混口飯吃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運氣好的話,或許也能成為一個小明星。

  不過羅傑只是隨口開玩笑,並不是真的希望維羅妮卡進入這個混亂的泥潭。

  維羅妮卡也不會當真,她很清楚這個圈子有多混亂。

  的確,有許多人明知這個圈子的混亂,依然禁不住成名和暴富的誘惑投身其中。

  但並不是所有人都是如此。

  吃完午飯,將維羅妮卡送回去之後,羅傑和新專輯的製作團隊碰了個面,進行了一番簡單的溝通。

  第二天開始,樂隊就投入到了新專輯的錄音當中。

  不過由於整個樂隊對新專輯的投入並不多,雖然時間看上去有些緊張,但實際錄製過程反而很輕鬆。

  一天的錄音結束之後,離開公司之前,胖子叫住了羅傑,開口道:「欠你的酒找到了,在我車裡,一會跟我一起去拿一下。」

  「什麼酒?」

  羅傑有些納悶,完全不記得胖子什麼時候欠了自己一瓶酒。

  也或許是幾瓶?

  「太平洋對岸的那個什麼毛酒。」

  胖子臉上露出鬱悶的神色,說道:「我當時真不該答應你的,為了這瓶酒,我足足花了十幾萬美元,托人找了幾個月才弄到。」

  胖子一提,羅傑立刻想了起來。

  幾個月前在羅傑加里聚餐的時候,因為小理查森的出賣,胖子被自己和安妮分別勒索了一遍。

  只不過那次之後羅傑就忘了這事,壓根沒在意,卻沒想到胖子真的費了老大的勁,托人去太平洋對岸弄了瓶賴茅酒來。

  「有好酒?」

  安妮不知道什麼時候湊了過來,興奮地說道:「不如我們開派對慶祝吧!」

  雖然完全搞不明白,弄到一瓶好酒跟開派對慶祝有什麼聯繫……

  不過安妮總是能把任何事情扯到開派對上去。

  這種事眾人早就習以為常了。

  「這樣吧,晚上到我那去聚餐。」

  羅傑想了想,沒有打算將那瓶酒獨享。

  不過派對肯定是沒有的,僅僅只是聚餐。

  除了有其它事情要做的賈森以外,所有人一起來到了羅傑家裡。

  說是聚餐,不過一幫人只有米婭一個人會做飯,艾琳又在學校,最後乾脆還是叫了外賣來解決。

  其實羅傑也是會做飯的,不過僅限於西紅柿炒雞蛋和雞蛋炒西紅柿這種水平,就沒有必要拿出來丟人了。

  北美這邊的習慣,是吃飯的時候不喝酒。

  ——紅酒除外。

  吃完飯之後,在安妮的起鬨聲中,胖子從車上拿了一瓶酒過來。

  陶瓷的瓶身,標籤上寫著「茅賴」兩個字,歲月痕跡很重,上邊有著一些鏽色,看起來髒兮兮的。

  這不是真的生鏽,只是因為保存不當或者其它什麼原因,導致出現了這種痕跡。

  「看上去就像是中世紀墓穴里出土的文物。」

  安妮吐槽道:「你確定這玩意真的能喝?」

  「這可是超過六十年的好東西。」

  羅傑拿起瓶子打量了片刻,在前世,這種三十年代的「古董」幾乎被炒成了天價。

  據說一瓶要好幾百萬軟妹幣,當然,那是十幾年後的事情了。

  至於現在這個年代,這種賴茅酒應該還很便宜,起碼比十幾年後便宜得多。

  雖然胖子搞到這瓶酒花了十幾萬美元,但大多是托人去尋找的跑腿費,實際花在酒本身上的錢應該不到一半,甚至更低。

  對於這種酒,羅傑在前世的時候,也是只聞其名,從來沒有品嘗過。

  對於不是很嗜酒的人來說,賴茅酒的名氣不大。

  不過若是說起另一個品牌,恐怕絕大多數人都知道:茅台。

  賴茅酒就是茅台的前身,在五十年代改名為「茅台」。

  雖然後來茅台也重新推出了賴茅系列,但和三四十年代的賴茅酒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找了個乾淨的棉布,仔細擦拭了幾遍,令人驚訝的是,雖然瓶身看上去很髒,但是擦過之後依然還是那個樣子,棉布上沒有沾染半點灰塵。

  羅傑不清楚這是什麼原理,也沒有多想。

  擰開瓶蓋,濃郁的酒香立刻飄散出來。

  酒瓶不算大,五個人分完之後,一人也就一兩多的量。

  「聞起來怪怪的。」

  安妮皺了皺鼻子,又一次問道:「你確定這玩意真的能喝?」

  這已經是安妮第二次問這個問題了。

  羅傑沒好氣地說道:「你要是不喝就給我。」

  這一小杯下去就是兩三萬美元,羅傑自己喝著都心疼。

  安妮還挑三揀四的不願意喝,立刻就被羅傑在心裡貼上了一個不識貨的標籤。

  沒去管一直嘟嘟囔囔的安妮,羅傑輕輕抿了一小口。

  一股火辣辣的感覺立刻從體內浮現,非常得過癮。

  坦白說,羅傑雖然嗜酒,但並不擅長品酒。

  只覺得這賴茅酒喝起來確實很過癮,卻講不出來好在哪裡。

  唯一的感覺就是太少了點,不夠喝。

  不到二兩酒根本沒多少,三兩口就喝光了。

  「好辣!」

  米婭嘗了一小口,就將杯子放到一邊。

  胖子眼疾手快,直接搶了過來,說道:「你不喝我喝。」

  羅傑動作慢了一步,盯著胖子,一副「我很不爽」的樣子。

  然而胖子根本沒搭理羅傑,仰起脖子一口喝光。

  「想不想喝?」

  安妮舉著酒杯在羅傑面前晃了一下,然後像是生怕羅傑動手去搶一樣,猛地灌進嘴裡。

  「咳咳……」

  這傢伙喝的太快,被嗆到了,咳嗽了半天,才滿臉不高興地說道:「什麼嘛,一點都不好喝。」

  雖然安妮平時也挺嗜酒,但是卻顯然喝不慣白酒。

  事實上,她更加喜歡口味相對清淡一點的酒類,比如說威士忌。

  ——儘管和香檳、啤酒等酒精飲料比起來,威士忌的口感也很沖。但是在烈酒里,卻已經是相對清淡的種類了。

  「這玩意給你喝真是浪費了。」

  羅傑吐槽了一句,打開冰箱,拿出幾瓶啤酒分給眾人。

  安妮和米婭都不喜歡,不過三個男人倒是對賴茅酒的味道很滿意。

  胖子接過啤酒,開口道:「這個什麼毛酒,還挺好喝的,就是太貴了。」

  「六十年以上的古董,在太平洋對岸是要上交給郭嘉的,當然貴了,你這是走私文物。」

  羅傑開了個玩笑,然後說道:「回頭我找人去唐人街問問,弄點白酒回來。那邊的普通高檔白酒,也就幾百美元一瓶,不算太貴。」

  在羅傑的印象中,除了被炒成的茅台以外,普通的茅台或者其它白酒,最貴的也就一萬軟妹幣出頭。

  有意思的是,包括茅台酒在內,太平洋對岸的很多商品,在國外的價格反而還比國內更便宜,弄得很多人專門到國外大量購買然後賣回到國內,以此來賺取差價。

  除了格雷西第一次來,稍微有些拘謹之外,其他人都很放鬆。

  安妮更是幾乎把這當成了自己家一樣,霸占了最大的那個沙發,打開電視,興致勃勃地調到一個八卦娛樂頻道。

  電視上正在播放一個視頻,晃動的很厲害,看起來像是偷拍或者抓拍的。

  視頻中,兩個人正在大打出手,旁邊圍了一圈人圍觀,卻沒有人上去勸阻。

  視頻很模糊,看不清當事人的面孔,但卻配了字幕,標題是:「著名搖滾樂隊的主唱和核心鬧翻,當眾鬥毆,樂隊疑似面臨解散。」

  這支歐洲的樂隊名氣很大,比羅傑三人的咖位還要高出不少。

  羅傑也知道他們,甚至專門去買過他們的專輯來聽。

  不過兩支樂隊沒什麼交集,從來沒有接觸過。

  「哇哦,他們打的可真火爆。」

  安妮興奮地晃動著身子,模仿著視頻里的動作不斷揮動著拳頭,嘴裡念念有詞:「左勾拳,右勾拳……」

  隨著節目主持人的解釋,羅傑漸漸看明白了是怎麼回事。

  簡而言之,就是樂隊的主唱要求提高自己的待遇,結果遭到了樂隊核心吉他手的反對,說著說著兩人吵了起來,直到大打出手。

  或許是因為內部本身就因為分贓不均,矛盾很嚴重的緣故,其它成員壓根沒人上去勸架,全都在冷眼旁觀。

  甚至拍攝視頻的,也是樂隊的成員,然後直接賣給了媒體。

  「主唱都是傻缺?」

  安妮聽到主持人複述著那位吉他手的話,指著電視,對羅傑喊道:「羅傑,有人罵你是傻缺!」

  「……」

  羅傑還能說什麼?

  對安妮做了個無奈的手勢:「你高興就好。」

  「羅傑,我運氣最好的事,就是能跟你合作。」

  胖子伸出手中的酒瓶,和羅傑對碰了一下,指了指電視,開口道:「他們的鼓手一年才拿兩百萬美元,還不到我的一半。」

  「所以他們十五年裡換了六個主唱,四個鼓手和五個貝斯手,只有吉他手沒換過,因為錢全被他賺走了。」

  羅傑聳聳肩,開口道:「如果我也像他那樣,你們兩個早就自立門戶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