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進入到五月份,樂壇發生了一件大事。
去年的時候,在網際網路上,出現了一家叫做「納斯普特」的音樂網站。
用戶可以通過網站提供的軟體,將cd中的歌曲轉碼成mp3格式,然後上傳到網站上,供其他歌迷下載。
網站的本意,是為那些沒有發行渠道的獨立歌手,提供一個發布作品的渠道。
僅僅不到一年的時間裡,納斯普特的註冊用戶就超過了一億。
如果是在網際網路泡沫崩盤之前,納斯普特的創始人可以選擇將公司上市,然後獲得數以百億美元計的財富。
即使是現在,這家網站在華爾街金融機構的估值,也超過了十億美元。
然而,納斯普特網站上上傳的作品,大多是沒有版權的。
也就是盜版。
以五大唱片公司為首,北美超過一百家唱片公司,聯合將納斯普特告上了法庭。
僅從涉案金額的角度來講,這是北美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一起版權侵權案件。
控方律師稱,在過去的六個月中,世界各地的網絡用戶,從納斯普特網站上下載的歌曲超過二十億次。
這為整個唱片行業帶來了數十億,甚至上百億美元的直接經濟損失。
——這個數字當然是誇大了無數倍的說法,不願意花錢的人,即使沒有盜版,也不會有多少人選擇付費正版。
不過玩弄文字遊戲,從來都是律師所擅長的。
在各大唱片巨頭的影響下,律師的這番話出現在北美幾乎所有媒體的頭條。
經過幾個月的調查、取證、以及庭審。
在五月初,加州法院裁定,納斯普特網站對唱片行業構成了「著作權侵權」,要求立刻關閉網站、停業整頓,並開出了一張天價罰單。
納斯普特當然不肯認輸,當場提出上訴。
這起官司看起來還要持續一段相當長的時間,不過對整個唱片行業,乃至於整個樂壇,都造成了極大的影響。
就像一場波及整個行業的地震。
甚至有媒體宣稱,數位化唱片的時代已經到來,實體唱片必然會被淘汰。
在這篇文章中,大量列舉了納斯普特網站上的下載數據,以及北美唱片業協會公開的銷量數據。
前者遠遠超過了後者,差距高達十倍以上。
媒體試圖以這些數據來證明,數字唱片將會徹底取代實體唱片。
雖然樂隊在閉關錄歌,沒有接受任何媒體的採訪,但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這起官司的影響。
在私下的討論中,樂隊也聊起了這件事。
「數字唱片確實很方便,不過現在好像沒有什麼有效的防盜版手段。」
安妮擺弄著一個mp3播放器,這是愛立信公司的新產品。
不過由於沒有多少唱片公司發行了正版mp3格式的數字唱片,安妮的播放器里下載的也幾乎全是盜版。
「數字唱片是未來的趨勢。」
這一點,在羅傑的前世已經得到了證明。
大約也是在2000年後的一兩年裡,蘋果公司首先推出了itunes,支持各種正版數字唱片的下載和在線播放,幾乎所有的主流唱片公司都加入了這一計劃。
不過羅傑不清楚前世的蘋果公司,是用什麼方式來防止盜版的。
沒有接觸過相關的行業,一般人也不會對此有什麼了解。
想了一會,羅傑繼續說道:「現在的問題不是防盜版措施不完善,而是版權法上對數字版權規定的不完善。數字盜版就和實體的盜版唱片一樣,只有從法律上來打擊,效果才是最好的。」
「數字唱片真的能取代傳統唱片?」
理查森表示懷疑,這傢伙是個堅定的「新技術反對者」。
年齡大的人,總是比較守舊。
雖然理查森才三十歲出頭,但也已經出現了這樣的跡象。
心態上的未老先衰,說的就是這個胖子。
「我覺得mp3很方便啊,比cd方便多了。」
安妮舉起手中的播放器晃了晃,說道:「cd那麼大,兜里都裝不下,還得背個包,麻煩死了。」
cd播放器,哪怕是隨身的小型播放設備,體積也不算太小。
小一點的衣兜肯定是裝不下的,使用磁帶的隨身聽要好一些,但是也沒小到哪去。
相比之下,mp3播放器的體積只有cd播放器的幾分之一,最重要的是不需要攜帶cd光碟或者磁帶。
從便利性的角度來講,小型化,必然是未來的驅使。
cd和磁帶,在這一點上先天就處於劣勢。
「最重要的是選擇性更自由。」
羅傑開口道:「比如說我只想聽《不想長大》,實體唱片的話,我得買一整張《青春》專輯。如果是數字唱片,我只要單獨下載這一首歌就可以了,不用額外去購買我不喜歡的單曲。」
這才是未來數字唱片能夠蓬勃發展,徹底壓死實體唱片的最大優勢。
當然,相較於實體唱片而言,數字唱片的價格更便宜,也是很重要的一個原因。
比如說,現在購買一支單曲cd,北美零售店裡的價格通常在3-5美元之間,即使便宜也便宜不了太多。
而羅傑記得,前世itunes上的正版數字單曲,沒有超過2美元的價格,最貴也不過是1.99美元。
太平洋對岸的雲村、企鵝等音樂網站,購買和下載正版數字歌曲的價格還要更加的便宜,只要1,2塊錢人民幣。
一首歌差幾美元,看起來不多,但數量累計起來,也是一個不小的數目。
在北美,一個非常喜歡音樂的歌迷,每年購買上百首甚至更多的歌,是很正常的事情。
算下來,數字唱片能省下一大筆錢。
而對於歌手、唱片公司來說,數字唱片的出現也是一件好事。
雖然出售的單價降低了,但成本,尤其是發行成本也大幅度降低,最顯而易見的一點就是,分錢的人更少了。
少了實體唱片的刻錄成本,以及零售商分去的利潤。
考慮到銷量的增長,賺的錢反而是更多了。
唯一受到打擊的,可能就是cd、磁帶的灌錄工廠,以及做唱片零售的商人。
不過這也是一個產業不斷發展,必然產生的問題。
總有跟不上市場進步,必然要被淘汰掉的人。
「但是mp3的音質比cd差遠了,更不要說跟黑膠比。」
理查森反駁道:「頂級的音質享受,這是數字唱片無法帶來的。」
這確實是無法反駁的一個論點,也是支持實體唱片會繼續繁榮下去的人最主要的理由。
至少在這個年代的技術上,數字唱片的局限性很大。
「技術發展的很快,這個問題要不了幾年就會被解決。我不是很懂技術方面的東西,不過你想想看,五年前的mp3音頻,和現在最新的mp3音頻,音質差了多少?」
羅傑很清楚未來的發展趨勢,組織了一下語言,開口道:「而且大部分歌迷對音質的要求沒有那麼高,尤其那些聽歌只為了打發時間的歌迷,只要音質過得去,他們更在意的因素還是價格。而且很多人也沒那個條件,去為了一個愛好砸下大筆的美元,這個世界上收入低的人還是占多數的。」
如果追求最頂級的聽覺享受,那花的錢,一般的小富豪都不一定吃得消。
比如說一套最頂級的環繞式音響,加上相應的黑膠播放器,價格通常會達到六位數。
一般的人哪玩的起這個?
能花上幾千美元,買一個上檔次的高保真耳機,就已經算是狂熱的發燒友了。
「不用擔心那麼多,數字唱片真正發展起來還得幾年的時間。」
羅傑站起身,在理查森的肩膀上拍了拍,說道:「而且就算數字唱片取代實體唱片,對我們的影響也不大,那是唱片公司需要考慮的事。」
等到數字唱片發展起來,樂隊的地位早已經穩定了下來。
不需要過多的考慮大量獨立音樂人崛起,對流行樂壇造成的巨大衝擊。
影響肯定是有的,數字唱片時代,各種各樣的獨立音樂人有了網絡這個價值驚人的發行渠道,唱片公司就很難再牢牢把持著市場。
只要花上幾千,最多幾萬美元,誰都可以做一張質量相對粗製濫造一些的「獨立專輯」,拿到網際網路上來發行。
某種程度上來說,這會導致新人之間的競爭更加激烈。
但對於名氣早就打響,地位穩固的大牌來說,影響多少會有一些,但卻只能算是小風小浪。
「如果……我是說如果。如果數字唱片的法律完善起來,網絡盜版得到控制。」
安妮似乎想到了什麼,猶豫著說道:「我們的《搖滾聖經》能不能自己想辦法發行數字版?」
這個女孩,還是覺得讓《搖滾聖經》躺在銀行的保險柜里,太過於奢侈了些。
安妮屬於那種有什麼好東西,一定要拿出來對別人炫耀的性格。
不喜歡藏著。
「沒那麼快的,等數字唱片發展起來,我們的合約也差不多快到期了。」
羅傑回憶了一下前世的情況,繼續說道:「我們沒有必要做第一批先行者,數字唱片的利益確實很大,但是我們沒有技術,吃不下這塊蛋糕。等別人把市場摸索清楚了,我們跟著喝湯就行。」
什麼搶在蘋果之前弄出itunes、智慧型手機之類的想法確實很有趣,「理論上」看起來,也有很大的可行性。
但是沒有最為重要的技術,如何確保在競爭中獲得優勢?
別說這些高科技產業了,就算是某寶、企鵝這樣技術含量相對較低的行業,想要做起來,也不是光有一個想法就行的。
比如說臉書,在臉書發展起來之前的那段時間裡,北美類似的網站、公司大大小小不下百家。
最後發展起來的只有一個,其它的全部破產倒閉。
除了業內人士,外人很難了解到臉書在這場「戰爭」中獲勝的真正關鍵在哪裡。
甚至就連大多數業內人士都不清楚。
任何一個空白的市場,先行者或許能夠吃下最大的一塊蛋糕,甚至做到近乎壟斷。
但更大的可能,是被後來者拍死在沙灘上。
對於自己不了解、沒有優勢的領域,羅傑不打算貿然參與進去。
等別人摸索透了,市場的規則逐步完善、建立起來,再利用手中的作品,跟著進去喝口湯就夠了。
有野心是好事,但野心與能力不匹配,帶來的只會是災難。
…………
納斯普特的官司還在繼續,不過樂隊並沒有投入太多的關注。
除了偶爾私下裡聊聊關於數字唱片的想法之外,更多的精力還是用在了工作上。
除了新專輯之外,二十世紀娛樂還通過了另一項決策。
將聯合巡演中,屬於樂隊的那部分剝離出來,挑選熱門的歌曲、場次,發行一張live精選專輯。
這是在唱片合約中規定的,屬於二十世紀娛樂的權利,樂隊沒有否決權,也沒有打算反對。
僅僅只是參與到了歌曲的挑選中,提了一些意見。
反正無論唱片賣出去多少,樂隊的那份收入一分錢都不會少。
聲源和錄像,直接用演出現場錄製的就行了,沒有必要單獨再錄。
live專輯,本來就是給那些因為各種原因,不能到現場,卻又想感受現場氣氛歌迷準備的。
如果想要追求音質的歌迷,直接去購買錄音室專輯就是了,live專輯本來就不是為他們而準備的。
通常而言,live專輯的單價要比錄音室專輯更便宜,銷量也不會太高,只是額外增加一筆收入,唱片公司不會對live專輯報以厚望。
二十世紀娛樂認為,這張live專輯的盈利數字,大約也就是在一兩百萬美元左右。
甚至沒有去找任何的發行方,而是直接自己發行。
——二十世紀娛樂也建立起了自己的發行渠道,只不過效果不怎麼好。
很雞肋,起不了什麼大用,又捨不得扔,只能發行一些有粉絲基礎,不用花大力氣宣傳,但又賣不出太多數量的作品。
比如這張包含了十五首歌的live精選專輯。
對於二十世紀娛樂拿樂隊的作品,拓展自己發行渠道的行為,樂隊連抗議都懶得提。
這本來就是遊戲規則的一部分,在對樂隊利益沒有太大影響的前提下,睜隻眼閉隻眼,不要太較真,才是明智的做法。
當然,也僅限於賺不了多少錢的live精選專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