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聯合巡演計劃

  《怪胎》專輯最終依然沿用了羅傑提議的名字,於4月30日上市。

  經過近兩個月的預熱,再加上發行之前近兩周就開始的密集宣傳攻勢。

  再加上當佩內洛普搖滾音樂節的現場錄像,在電視台開始轉播,市場對於這張專輯的期待值已經非常高了。

  根據華納唱片市場部做出的預測,已經確定第一輪打榜的單曲《Basket.Case》,有望在發行首周,就登上公告牌單曲榜的前十。

  並且具備衝擊第一名的潛力。

  至於整張專輯,第一批刻錄出來的兩百萬張,在發行之前就全部被經銷商採購一空。

  二十世紀娛樂的高層樂觀地表示,在半個月之內,經銷商們就會追加下一批訂單。

  ——這當然不是指在半個月內就能賣完首批的兩百萬張CD,沒有哪個經銷商會愚蠢到斷貨之後才去下訂單的。

  除了專輯發行之外,【金屬猴子】樂隊提出的聯合巡演計劃,也被送到了華納唱片的高層,進入到了審核程序之中。

  由於涉及到Darkness樂隊,二十世紀娛樂自然而然地也得到了消息,加入到討論和談判當中。

  審核程序還未完成,確定立項之前,意向的合作方就開始談判,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如果某個條款談崩了,要麼乾脆取消,要麼修改計劃,重新找一個合作方,立項審核也就沒有必要繼續進行下去。

  由加里的【金屬猴子】樂隊提出的聯合巡演計劃,打算由四支樂隊構成。

  包括【金屬猴子】、羅傑三人的Darkness、以及兩支分別叫做【本森的煙火】和【A】。

  嗯,後者就是當初羅傑打算用的那個樂隊名字。

  正是出於這個原因,在一次宣傳活動產生交集之後,羅傑才主動去和對方結交,因此成了朋友。

  除了羅傑三人以外,其它三支樂隊,都是簽約在華納唱片旗下,不過卻是屬於不同派系。

  ——像五大唱片公司這樣的龐然大物,內部鬥爭往往比外部競爭更加激烈。

  不過,直接的競爭對手,也未必一定是敵人。

  良性競爭,或者彼此合作對付其他對手,也是很常見的做法。

  至少加里或者說【金屬猴子】樂隊的成員,沒有任何給自己找不痛快的意思,邀請的另外兩支樂隊都是合作密切的盟友。

  按照計劃書中的描述,四支樂隊將聯合在一起,組團在北美進行巡迴演出,持續兩個月,共計八座城市、十一場演出。

  其中紐約、洛杉磯和芝加哥,作為北美最大的三大城市,各有兩場演出。

  十一場演出預計將吸引超過三十萬人次的歌迷到場,外加轉播權出售、GG贊助等收入,扣除雜七雜八的成本之後,預計能夠得到五千萬美元左右的盈利。

  這是在分成之前的總盈利,將由樂隊、籌辦方和經紀方三方進行分配。

  這筆錢的分配,當然就成了華納唱片和二十世紀娛樂爭奪的焦點。

  二十世紀娛樂認為應該按樂隊數量平分,這樣一來,Darkness樂隊和二十世紀娛樂就能各自得到大約六七百萬美元的收益。

  而華納唱片則以Darkness樂隊咖位最低做出了反駁,並且提出了由華納唱片作為籌辦方,先行抽取一部分盈利,剩餘部分再進行分配的方案。

  除此之外,四支樂隊也都分別派出了經紀人,參與到談判當中,試圖找出一個幾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出來。

  這種談判短時間內不可能得到結果,各種預算和預期收入的數據,也需要反覆審核,以做出準確的評估。

  不過,因為有了這份計劃,華納唱片在《怪胎》專輯的宣傳上做出了一定的讓步,同意了二十世紀娛樂提出的,讓Darkness樂隊的下一張專輯儘快提上日程的計劃。

  ——如果聯合巡演計劃成行,樂隊的第二張,甚至是第三張專輯也必須在那之前發布,否則歌曲數量根本不夠。

  哪怕四支樂隊分享演出的時間,十一首歌肯定也是不夠用的。

  一場就算只出場半個小時,起碼也要準備個七八首,十一場演出,不說每場演出的歌單都不同,也不能重複得太過嚴重。

  二三十首歌,也只是勉強夠用而已。

  在二十世紀娛樂和華納唱片就這件事達成一致之後,樂隊內部進行了簡單的討論之後,很快提交了新專輯的計劃。

  這份計劃書比起上一份,雖然有了明顯的進步,但同樣不夠專業。

  不過問題卻不大,本來就沒有人指望歌手和樂手們能做出專業的項目計劃,這方面會由專業人士進行補全。

  這同樣是一張【流行朋克】的專輯,但卻更傾向於黑暗風。

  雖然《怪胎》專輯在主流眼中已經足夠陰暗和另類,但羅傑拿出的這張專輯,卻幾乎完完全全是純粹的黑色。

  在試聽過DEMO之後,兩家公司的專家們很快拿出了分析報告。

  大體上來講,兩家公司的看法一致,細節上有所差別,但分歧不大。

  認為這張專輯的風格不會很大眾,但卻具備相當的市場價值,通俗點說,也就是能賺錢。

  「不大眾」跟「能賺錢」看起來是反義詞,但在搖滾音樂中,這很常見。

  大多數的硬核搖滾,實際上從來都不符合大眾口味,但卻沒有人會懷疑它們的商業價值。

  越是硬核的歌迷,往往也就越死忠,越肯為喜歡的音樂掏錢買單。

  這樣的人,無論在哪一個年代都不少。

  哪怕是後世那個「搖滾已死」的時代,最硬核的搖滾樂隊也始終能夠活下去,因為有足夠多的硬核歌迷為它們的唱片買單。

  但是二十世紀娛樂的高層,卻對這份計劃書提出了一點質疑:「為什麼不拍MV?」

  羅傑的回答也很簡單:「這張專輯的風格不適合拍MV,如果真要拍出來,也只能在大尺度的有線電台播放,而且很可能會受到PTA的抗議。」

  PTA的全稱,叫做全美教師與家長聯合協會,以保護未成年人為己任,任何對未成年人可能造成不利影響的東西,都在他們的攻擊目標之內。

  唱片可沒有電影那樣的分級審核制度,哪怕是一個小孩子也可以購買唱片,只要有錢就行。

  如果在MV中加入了太多的大尺度鏡頭,肯定會受到PTA的抗議,甚至是起訴,這種事也不是沒有過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