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堂審

  三日後,連環殺人毀屍案開堂公審,邱雲峰在公堂之上詳述了其殺害新月、小玉、丁元娘以及李山和於福生的過程。

  於福生是邱雲峰殺的第一個人,他自述是自己萌生了取而代之的想法,並不是被他人慫恿為之。

  據邱雲峰所述,去歲九月,邱雲峰趁夜潛入於宅,拿臥房裡的燭台對著側臥熟睡的於福生砸下。由於初次作案,他心慌手抖,力道也不夠,只砸到其後腦將其砸暈,並未將其砸死。

  慌亂之下,邱雲峰拿出他用來割牛皮的短刀,將其刺入於福生腹部,於福生即刻斃命。

  「燭台和短刀呢?」高坐公堂之上的知府齊佑問道。

  「燭台被我帶走熔掉了,短刀洗淨後和其他制鼓工具放在了一處,都在家裡專門用於制鼓的小間裡。」邱雲峰答道。

  齊佑派官差前去祥雲巷邱家取回兇器,而後示意邱雲峰繼續說。

  殺死於福生後,邱雲峰想到自己要偽裝成於,必須戴上那個於家祖傳的玉扳指,於是試圖將玉扳指從於福生右手拇指上摘下,可於福生長年累月戴著那玉扳指,無法輕易摘下,邱雲峰只得以蠻力強行將之取下。

  正因為他用了蠻力,才導致於福生右手拇指根部輕微骨裂,讓林若驗屍時發現了異樣。

  邱雲峰殺害新月,是在今年驚蟄那夜。他先前在城西溜達,盯上了年紀正合適的雙月班小花旦新月。正巧那晚她落了單,獨自一人在外閒逛,逛到邢邑溝附近似乎迷了路。

  他扮成路過的「好心人」為新月帶路,將她帶到溝渠邊,趁其不備將她打倒,而後將她的頭按在溝里將其溺斃。確認她已斷氣後,邱雲峰取出制鼓工具,找了個隱蔽之處剝皮製鼓,剩下的「廢料」便被他棄於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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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日後,與邱氏嫡支談定交易的邱雲峰,為了交出合格的「輔鼓」,對第二名十六歲少女小玉下手。他所偽裝的於福生本就是傾腳頭,他便以這個身份去城西挨家挨戶收取穢物,也摸清了外來女子的情況。

  邱雲峰得知李牙婆在柳葉巷的宅子裡安置了一個腦子不好的姑娘,那姑娘年紀正合適,於是他哄騙她溜出宅子,以帶她去爬山遊玩為藉口,將她帶至竹溪山的北山。那裡荒無人煙,正適合殺人剝皮。

  因邱氏嫡支稱小玉不是處子,由其皮、骨所制的人皮鼓不符合作為法器的「輔鼓」標準,邱雲峰只好再尋目標。他打聽到城西的廖家來了個投親的孤女,年紀正好是十六歲,於是他便將之定為目標。

  為了將丁元娘哄騙出來,邱雲峰雇小乞丐,令其在無人時將一個小紙團交給丁元娘,紙團上寫著,其表姑廖氏正籌劃著名針對她的陰謀,欲知詳情,便於當日丑時前到西郊舊集相候。

  邱雲峰只想碰碰運氣,畢竟讓年輕女子獨自一人前往荒涼偏僻之處,恐怕無法得逞,誰知丁元娘膽子頗大,竟真的按照約定的時間到了西郊舊集。

  為了讓嫡支不再挑三揀四,邱雲峰這一次製作人皮鼓做得極其仔細,甚至給丁元娘用了他肺疾嚴重時用於止痛的阿芙蓉,以邱氏嫡支的傳統制人皮鼓的技藝,在丁元娘還活著時便開始剝皮,以柴刀分屍取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