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到家了,卜鈴把行李放好後就撲倒在床上。她掏出手機劃拉到綠信錢包,看了看上面的五位數餘額。
跑這一趟雖然受了不少驚嚇,但是來錢快啊。休息一會就去把爺爺留下來那些書好好學學,說不定以後自己還能當個玄學大佬。
卜鈴正美滋滋的想著,忽然一陣困意襲來。她打了個哈欠,慢慢睡了過去。而等到卜鈴睡著之後,被放在書架上的舊書突然散發出淡淡的金色光芒。
金色光芒慢慢凝聚成一隻小狗,從書上坐了起來。金色小狗伸展了一下四肢,又扒著書架看了看。等確定卜鈴睡著之後,那小金狗從書架上站了起來。
金色小狗倒退幾步,然後一個助跑朝著卜鈴沖了過去。它凌空一躍在空中劃出一道淡金色的弧線,落在了卜鈴的眉心。只聽見「噗」的一聲響,那金色小狗已經消失不見。
空氣清新,溪水潺潺,卜鈴站在菜地面前撓了撓頭。她不是睡著了嗎?怎麼會來到這裡。可明明是第一次來這個地方,卜鈴卻覺得一切都是那麼熟悉。
卜鈴正準備觀察一下周圍的環境,腳邊卻突然出現一隻通體金黃的小狗。她嚇了一跳,下意識往後退了幾步。
小狗卻朝著她飛撲了過來,嘴裡還發出像牛一樣哞哞的聲音。卜鈴一把接住金色小狗,將它舉了起來。離近了卜鈴這才發現它身上長著和豹子一樣的斑紋,頭頂兩側各長著一個小鼓包。
金色小狗很興奮,朝著卜鈴一頓哞哞哞:「阿回,你終於醒了。」
「我不叫阿回,你認錯人了。等等,狗為什麼能說話?」
卜鈴一臉驚訝的看著在她手中亂撲騰的金色小狗。自己好像能聽懂這小狗在說什麼?這時狗子鬧騰的厲害,卜鈴便將它放在了地上。
金色小狗剛一落地,又倒騰著小腿朝著卜鈴撲來。這次它抱住了卜鈴的小腿。
「阿回,阿回。你還沒想起我嗎?」小狗又是一陣哞哞哞。
卜鈴低頭看著小狗,道:「我不是阿回哦,我也不認識會說話的小狗。不過......」
「會說話的小狗,要是能賣掉肯定能賣好多錢吧?」
金色小狗一聽卜鈴要賣了它,頓時急了。兩個前爪扒著卜鈴的褲腿,用力想要爬到她身上去。
「我是喪彪啊,阿回你可不能賣了我!沒我幫你,你就再也回不去了!」
卜鈴看著金色小狗胡言亂語的樣子,忍不住笑出了聲。她在小狗頭頂上摸了一把,然後道:「誰家好小狗叫喪彪啊?誰給你起的名字?」
自稱叫喪彪的金色小狗突然安靜一瞬,好似心虛般哞哞兩聲:「我叫喪彪,就是阿回你給我起的名字,是你忘記了。」
卜鈴只是隨口一問,並沒有在意喪彪小小的不自然。她現在更關心的是另一個問題。
「你為什麼叫我阿回?」
「那是因為......」喪彪張了張嘴,卻沒有發出任何聲音。喪彪一愣,隨即反應過來。看來是阿回沒有恢復記憶,禁制還在。可沒有恢復記憶,阿回怎麼會喚醒自己?
喪彪歪了歪腦袋,有點疑惑。算了,這應該不是重點。喪彪搖了搖頭,拒絕思考。
「天機不可泄露,我現在沒辦法告訴你。日後等你的記憶回來了,自然一切都知道了。」喪彪繞著卜鈴轉了一圈,搖頭晃腦。
「當下你最重要的就是修煉,然後積攢功德,早日回去。」
卜鈴點點頭,並沒有追問。雖然很奇怪,但她下意識覺得面前這隻金色小狗是她可以絕對信任的存在。眼前這金色小狗給她的感覺很熟悉。就好像,她們在很久很久之前就已經相識。
「這裡到底是什麼地方?」卜鈴好奇問道。
「你的小空間,當年你說這裡靈氣充沛,便在裡面放了一些古籍和靈植。」
喪彪蹦蹦跳跳到菜地里,撅著屁股開始刨一棵泛著白光的小草。喪彪刨得很仔細,很快就將小草沒有一點損傷的連根刨出。
它將小草叼到卜鈴的腳邊,抬頭對著卜鈴道:「這是摩訶寶葉,可以洗精伐髓。阿回快快吃了它,你現在這個身體太弱了根本沒辦法修煉。」
卜鈴把那棵摩訶寶葉撿了起來,走到旁邊的小溪邊沖洗乾淨。卜鈴甩了甩摩訶寶葉上的水珠,轉頭問喪彪:「就這麼直接吃?」
見喪彪點頭,卜鈴不再猶豫將泛著白光的摩訶寶葉吞下。卜鈴吞下摩訶寶葉沒多久,就感覺到一陣深入到骨髓的疼痛。
卜鈴扶著石桌慢慢坐下,臉色蒼白如紙,額頭上滲出細密的汗珠。疼痛一點點加深,卜鈴咬著牙死命堅持。
當她要被痛苦吞噬,意識模糊之際,好像看到喪彪叼著一本書朝著她跑了過來。
「睡吧阿回,等你一覺睡醒就會脫胎換骨了。你放心,我會儘快恢復力量,到你身邊保護你......」喪彪的聲音越來越遠。
卜鈴掙扎了一下最後還是沒能抵抗住這非人的疼痛,暈了過去。
......
卜鈴猛地從床上坐起身來,大口喘著粗氣。她出了一身的汗,現在整個人都黏膩的不行,身體卻有種前所未有的輕鬆。伸手想要抹掉臉上的汗珠,卜鈴卻發現粘到手上的汗珠是黏膩的黑色。
她按亮手機看了看時間,居然已經是第二天下午三點了。摸摸癟進去的肚子,卜鈴決定先點個外賣然後去洗澡。
卜鈴洗完澡,一邊拿著干毛巾擦頭髮一邊從浴室里走出來。她正準備將髒衣服丟進洗衣機,忽然看到她放在書架上的書此時正背面朝上躺在地上。
「是回來的時候沒放好嗎?」卜鈴喃喃著將書從地上撿了起來。
把書翻回來,卜鈴詫異道:「《衍方靈錄》?」昨天這本舊書還是破舊到沒有前十幾頁的狀態,今天怎麼突然就有了?
看著自己手中的書,卜鈴突然福至心靈。
昨晚上的一切,恐怕不是夢。眼前的這本書,應該就是那隻自稱喪彪的金色小狗叼過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