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1章 洗胡沙(八十九)

  薛凌將手放下來,半晌道:「也沒什麼怪。」仿佛是為了印證話語,朝著薛暝笑的絢爛,道:「一別經年,故人新貌本是常理,沒什麼怪。」

  午間太陽正熱,她鼻翼處起了薄汗,薛暝垂目,將自己裹頭的巾子往下扯了扯,輕聲道:「太陽大,遮一遮吧。」

  薛凌反徹底掀了巾子,站起身道:「不妨事,我小時候跑慣了,不過黑色的袍子吸熱,夏日穿不得。若是我們帶了旁的,各自去換了吧。」

  她捏了捏手腕,忽而音調極低,微不可聞嘟囔:「太久沒回來,我忘了這茬。」

  薛暝沒聽清後面,道:「這真是沒準備,只說趕路要粗糙些,淺色不便。」

  「那也無法」。薛凌指了指旁兒彎曲水流處,道:「原上的水都是冬雪融了留下來的,大多能喝,看著點別把泥沙帶上來就行,你們在此處歇著,我隨意走走。」

  薛暝要跟著,她忙拒了,又笑得一句:「我四五歲就在此處,何須你來擋道兒。」說罷目光又移到了遠方城牆之上。

  薛暝以為那裡有什麼,跟著看過去,不過多了兩三戍守人影兒,再轉回頭來,薛凌已走出五六步遠,遲疑片刻,他終沒跟上,薛凌所指的那條水流確實很近,招呼一聲,兩三個飛躍就能過去。

  而且這種涓涓細流胡人也不可能來取水,他也放鬆了些,學著旁人樣子席地而坐。

  好像原野上下過一場早雨,大半日晴光曬過,草色面上幹了,根部還滿是水汽,稍微一壓,就絲絲縷縷往衣衫上爬。

  他偏頭看,薛凌已站在水邊,彎著腰不知在尋些什麼。陽光在她臉部輪廓暈開,淡淡的彩色光圈浮動,整個人顯露出幾分柔美來。

  他好像在此刻才真正喜歡上這個地方,果然是他家小姑娘的平城,都不用進去,只需她遙遙一顧,就能看見她眉眼裡山水漾漾,花草生輝。

  京中已是仲夏,此處春意還濃。

  臨春太遠了,這裡能知春否?

  他眯著眼,卸下連日趕路的疲憊,拔了把精緻匕首,左右比劃想試試如何才能挖出一根雪白的草莖來,也許是和京中蘆芽一樣的清甜味,試試總是無妨。

  薛凌快步迴轉,邊跑邊抖手,回到原處坐定,一手將巾子罩回了頭上。薛暝還沒能撥開黑土,兩人並排坐著,紗布擋住了她臉,看不清表情。

  薛暝道:「怎麼了。」

  薛凌拼命在衣服上蹭手沒答,他又笑道:「那邊水好嗎?」水好的話,他多挖些來去洗。

  「不好,帶血了。」

  語氣一如京中生硬,仿佛剛從永盛收手,輸了七八萬兩銀子。薛暝頓手,想起未必不是贏了七八萬兩銀子。

  反正,輸贏她都不能開懷。

  他看往水處,到底隔著一段距離,只能看見些許波光粼粼在浮動遊走,分明涓涓澈澈。

  只是,帶血也很正常,真論起來,自己坐著的地方早間沒準兒薛暝忙收了匕首,蹙眉再未說話。

  等待難熬,幸而跟著的人都是能熬的,薛凌也不擔憂那倆姓霍的性命,甚至於隱隱想,死了更更好。自己這頭天高地闊,哪怕胡人衝上來,快馬一鞭往南,逃命還是輕而易舉。

  可惜這想法並沒實現,影比人長時,薛暝眼帘先冒出一匹馬,緊接著數匹馬帶著人呼嘯而來。

  他輕喊了聲薛凌,薛凌伸手撩開頭上裹巾,紗布未垂下,快馬已到眼前,霍知與遣去的兩人先下了馬,與她彎腰見禮。

  接著一個胡人也抬腿躍下,挺胸走到了前頭,手搭在腰間刀柄上,蔑視著薛凌不說話。後頭是七八個胡人各配彎刀端坐於馬上,壓根沒下來。

  薛凌反笑,慢條斯理站起來抖了抖身上草葉,笑道:「這可真是.別來無恙。」原跳下來的這胡人是個相熟,正是當初鮮卑王都得爾朱氏。有他在,看來拓跋銑果然在近處。

  這也不足為奇,漢人才有御駕親征一說,胡人一貫是傾巢出動。既然大家認識,省了寒暄,她轉臉向霍知:「怎麼這會才回來,他們是宰羊請你分席了嗎?」

  從此處到胡人帳子不過隔了兩三條溪流微末土丘爾,來回踱步多不過一個時辰,就算進到帳子裡找人又花上些許時間,也不至於現在才回來。

  再看霍知衣衫如常,面色紅潤,顯是沒受到為難,這廝不是去吃羊了莫不然還去抓了個馬。

  至於回來的人里沒看到霍曉也不足為慮,多半是扣在那好吃好喝招待著當人質。

  霍知笑笑要答,爾朱碩搶道:「你居然真沒死,也是個怪事。」

  他一本正經,漢話帶了點口音,更像嘲諷。薛暝瞬間變了臉色,上前一步死盯著這人,手壓到腰間。霍知也是一愣,左右看看,不明二人有何淵源。

  爾朱碩抬手,就著馬鞭指了指遠方平城道:「火燃的那麼大,你倒怎麼從裡面爬出來的耶?」邊說邊打量薛凌道:「也不見有傷,你吃天神遣的鹿子了嗎?」

  薛暝恐他要發難,死咬著牙沒回頭看。但此處別無它物,孤城而已。火燃的那麼大,幾時的火?她是從火里爬出來的嗎?

  薛凌咧著嘴往後看,又若無其事轉回來,笑道:「上天有好生之德,你們能爬出去,不許我爬出來?」

  平城那把火,她都要忘了,沒曾想過來就要提起。至於爾朱碩這個蠢狗,還真不至於有什麼噁心思,鮮卑王都短短半月足以見得,他屬實是沒那個腦子。

  因此薛凌實不當回事,續道:「怎麼才過來,我等的久,你們是瞎了狗眼,為難我的人?」

  草原少規矩,爾朱碩也沒把她的盛氣凌人當回事,道:「不是,是馬迷了頭,你這次的人蠢,說不清東南西北,喊我往東繞了好大個圈子。」

  見她二人又恢復如常,霍知愈發摸不著頭腦,賠笑道:「姑娘見笑,小人是頭回來此處,草色茫茫,我實分辨不得,只記得你說往東有河,咱們是往東的,沒曾想往東去了也找不著人,來回兜圈子。」

  薛凌昂頭,審視了他片刻,又挑眉瞧著爾朱碩道:「放屁,咱們這一群馬,他的馬從此處走,能找不回來?」

  爾朱碩道:「隔得遠了,你不留味母,再好的馬也尋不回來了。」

  「怎麼遠了。」薛凌嗤過一聲,不屑去瞧那馬。她小的時候,城中馬跑百里,也不耽誤回窩。所謂老馬識途,正是這個理。

  也正因為如此,午間才由著霍知二人隨意去,短距離間,馬自會將人帶回來。至於爾朱碩說的味母,是距離實在太遠,那就要在原地留些獨有的味道讓馬得以識別,這會顯用不到。

  不過她懶得爭論,大抵是拓跋銑多疑,將人盤查的久了些,故而編藉口來說場面話,無關痛癢。

  她往歇馬處去,旁人再沒多話,薛暝瞪了眼爾朱碩,跟著轉身去牽馬。待人走出一段距離,爾朱碩馭馬與薛凌湊的近了些,叮囑道:「真的要留味母了,咱們那還好,馬多氣味大,你們這人少馬少,走遠了,馬回不來的。」

  薛凌懶洋洋顛簸著身體,看著前方落日將近,暗想這狗就是不會說話,人跑遠了都回不來,馬回不來不是很正常?嘴上卻道:「怎麼就回不來。」

  「近處人死的多,血味大,馬鼻子不好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