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斌微微一笑道:「空口無憑,就算晴兒真的曾經是盧永富的妻子,也不能說明你所講的一切都是事實。」
華珠莞爾一笑,說道:「余訟師,這句話我同樣送給你,你把死亡通知書講成休書的時候也一樣是空口無憑。之前你認為吳秀梅燒掉過證據故而她的供詞並不可信,現在有晴兒的供詞對抗盧高的,縱然你再舌燦蓮花也不行了。」
余斌握緊了手中的摺扇!
華珠面向廖子承、顏寬、李致遠、王慶,不卑不亢地說道:「《北齊律令》第七篇第一百二十一條關於供詞的說法是,當雙方就同一件事各執一詞或各有人證時,以能提供物證的一方為準。若無物證,雙方的供詞將被同時視為無效。簡單一點來講,『盧高寫了休書』一說無法成為呈堂證供,『吳秀梅收到的是死亡通知書』一說也不能成為呈堂證供。既如此,就請提督大人以及各位審判官大人,根據公堂之上唯一可信、唯一具備律法效益的物證——婚書,對此案進行裁奪!」
堂內堂外,再次陷入死一般的寂靜。
余斌握緊拳頭,生平頭一次在公堂上嘗到了無力的感覺,不,確切地說,是失敗的感覺。他堂堂金牌訟師設下的局,竟被一個十四歲的小姑娘給破了。然後這名小姑娘,準確無誤地搬出了法令法規的出處,真是……有理有據啊!
不過這有什麼關係?他對此案的必勝法可從來不是一場辯論!
余斌朝盧高使了個眼色。
盧高先是一驚,繼而會意,「嘭」的一聲,倒在了地上「不省人事」了。
余斌忙蹲下身,以手背探了探他額頭,爾後面含憂色道:「盧高染了風寒,體力不支暈倒了。我請求暫停半個時辰,等他甦醒之後再接受宣判。」
顏寬、王慶和李致遠詫異地看了看盧高,又看了看廖子承,再看了看仿佛沒有坐著人的屏風。
廖子承的手指在桌面上彈了幾下,犀利的眸光投向溫潤如玉的余斌,淡道:「准。」
廖子承與顏寬、王慶、李致遠紛紛回了側廳的休息室。
屏風內的小少年走出來,入側廳沏了一壺好茶返回屏風內。
衙役搬來兩條長凳,將「昏睡不醒」的盧高放在了上面。
吳秀梅、高訟師退到角落裡,細細聊著案情。
晴兒與芸丫都站起身,走向了門外。
余斌湊近華珠,低聲笑了笑:「律法背得真熟!表妹是打算做女訟師嗎?」
華珠挑了挑眉:「說起對律法的熟悉程度,我又怎麼比得上表姐夫?可令我汗顏的是,明明這麼熟悉律法的人,卻不將律法用於正道,反而學了那欺世盜名之流偷換概念、轉移重點。不過我相信,不管律法有多少空子,事實都永遠勝於雄辯!」
余斌不以為然地笑了:「表妹,官場中的渾水比你想像的要渾的多。」
華珠眉頭一皺,不明白他話里的意思,想問,他卻微笑著轉入了側廳。
廂房內,王慶與李致遠滿是不安地看著對方,以及對方手中的一塊鳳凰令。
余斌微微地笑著,卻不叫人如沐春風了,只覺陰冷、只覺沉悶:「公主的意思想必二位聽明白了,公主還說了,只要兩位大人能保證盧高得到兩張勝訴票,她便保證,未來皇后一定是你們的女兒之一。」
這個誘惑太大了,宮中秀女繁多,容貌家世俱佳的也很多,想在美女如雲的後宮脫穎而出,他們很需要一個無比強大的靠山。雖說公主是在他們兩家中二擇一,但至少淘汰掉了別的秀女,他們贏得鳳位的機會大大增加了!
王慶吞了吞口水:「臣,願為公主小犬馬之勞!」
一個已經表態,另一個不表態,便與皇后之位失之交臂了。李致遠沒這麼傻,想了想,李致遠還是慎重地問了一句:「我們手中只有兩票,外頭的還有三票。廖子承與顏寬一定會支持華珠,二比二,盧高不足以勝訴啊!難道……難道屏風後的大人是公主派來的?」
余斌神秘一笑:「是不是公主派來的都差不多了,那一位的票盡在我的掌控之中!」
為了女兒的皇后之位,也為了家族的千秋萬代,李致遠咬咬牙,答應了余斌的條件。
余斌走後,二人又歇息了一會兒,便結伴朝公堂走去。
半路,好巧不巧地碰到了或許專程在此等待他們的廖子承。
二人心虛地吞了吞口水,笑著打了招呼。
「提督大人。」
「提督大人。」
廖子承把玩著手中兩塊蓋了印鑑的小木牌,唇角勾起一個似有還無的弧度:「我有事想跟你們商議,還請你們幫忙拿個主意。」
王慶與李致遠用餘光看了彼此一眼,王慶沒說話,李致遠溫和地笑道:「提督大人有何吩咐,但凡我們能做的一定會竭盡所能為提督大人效勞。」
王慶點頭如搗蒜:「對對對!提督大人請講!」
「我一直在琢磨朝廷讓我們五官齊審的真正含義,直到剛剛我才突然有了領悟。」
王慶與李致遠一臉不解地看著他。
廖子承若有所思道:「選票不等於選民的權利,我們雖然參與了審判,也被賦予了投票權,卻不具備最終的決定權。」
二人肚子裡的疑惑更深了。
廖子承直言道:「上頭其實是希望我們四人達成二比二的票數,讓真正決定勝負的一票出自那位大人之手。」
李致遠狐疑地問:「大人……為何如此肯定?」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