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聞言,都沉默下來,看著余長的眼睛,目光清澈中帶著一種威嚴,一種自信,三人都不禁打鼓,不過鄭可已經從之前的走神中徹底回神。
只聽他看了一眼手中的資料,道:「舉報信中,還有一條信息,我覺得有必要說一下。紅河分公司在常春縣墊資項目的購銷合同中,其單價為何和另外的項目相同?按說,如此大金額的購銷合同,廠家都會給予一定的優惠才對。」
通過剛才的較量,余長已經基本掌握了幾人問話的節奏。
「鄭法,我想請問一下,你說的其它單價指的是什麼?哪個項目的,哪個地域的?」
鄭可道:「哪個項目?這關乎舉報人的信息隱私,我不能告訴你,請你如實回答我剛才的問題。」
余長笑了笑,他本就知道舉報信出自誰人之手,沒有直接回應鄭可,而是道:「這裡可以抽菸嗎?」
兩人聞言,看向鄭可,鄭可深看了余長一眼,最後點了點頭,其中一人拿過一個菸灰缸,遞到余長面前。
余長道了聲謝,抽出一支煙,道:「考慮到避嫌,我就不散你們煙了。」
「不用!」鄭可說了一句。
余長自顧自點燃,深深吸了一口,道:「剛才鄭法的問題很好解決,第一、聯繫廠家,核實價格,讓廠家出具證明,這是最直接的方式方法;第二、證明常春縣項目的購銷合同,已經是優惠後的價格,也就是扣除返點後的價格,因此後面給予公司的價格,都按照優惠後的價格給予,這條同樣可以聯繫廠家,也可以從其它和航天廣電有過合作的公司進行核實。」
鄭可顯然不甘心,繼續道:「我聽說,紅河分公司,有人詢問了項目,並且試探了廠家,按照既定的價格,可以給予多少的回扣,對方說5%。既然已經是最低價,為何還能給予5%的回扣呢?只能說明一個問題,這並不是最低價,這也間接證明了,常春的項目,廠家給的價格不是最低價,綜合這個因素,我們有理由懷疑,除了這個價格之外,廠家至少還可能給予你私人,5%以上的回扣。」
常春的購銷合同是四百萬出頭,如果按照百分之五計算,那就是二十萬。
在道玄科技,20萬的回扣如果坐實,將對應的證據交給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最高可以判決1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余長是自信的,也是乾淨的,不管是蒙城的融資項目,還是常春的融資項目,余長都沒有收廠家任何的返點回扣。
身正不怕影子斜,他經得住查!
現在唯一讓余長擔心的是,蘇寧送余長的手錶,這塊手錶,余長知道價格不菲,但實際的價格,余長卻沒有最終落實,但心裡多少有點譜了。
只是一直沒有機會還給蘇寧,這也成為了他目前唯一的把柄。
想到這裡,余長心中暗罵蘇寧白痴,如果提前和自己溝通,讓自己知曉有些事情,那麼自己現在也不至於會如此被動。
「鄭法,我還是那句話,我個人願意接受任何合法的調查和取證,但不接受沒有證據的誣陷和污衊,鄭法是學法律出身,對於法律法規的解讀,定然比我清楚,法律講究的是以事實為依據。」
「廠家給的價格是否是市場最低價,我無法從商業格局或者個人的角度回答,也不能代替廠家回答。但是,我可以回答,我並未收過任何廠家給予的回扣,所謂的5%,更是子虛烏有,這一點,我還是持原有的態度,並願意配合諸位積極調查。」
一句話,讓鄭法感覺有種有力無處使的感覺。
「余長,今天找你問話,是希望你如實交代,爭取寬大處理,既然你咬死認定自己無辜,無罪,那麼作為公司的法務,我只能秉公辦理了。」
余長深吸一口煙,又將菸頭掐滅,道:「嗯,我也希望鄭法記住你所說的,可以一直秉公辦理,不冤枉一個好人,也不放過認可一個壞人。」
這時,另外一名男子繼續道:「在舉報信中,還提及了另外兩件事,既然你認為自己是無辜的,那我也希望你解釋一下。」
余長又點燃了一支煙,道:「嗯,說來聽聽,我願意積極配合各位的工作。」
「第一、有人舉報,說你任職教育組總監的期間,搞小團體文化,拉幫結派,鉤心斗角,排除異己,公然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第二、和女下屬有不正當關係,有人拍到了你們擁抱的照片,這是作風問題,這兩件事,我都希望你好好解釋一下。」
余長聞言,心中暗道:看來這些人,想要致自己於死地,還真是無所不用其極呀!
拉幫結派?鉤心斗角?搞小團體文化?排除異己?違反規章制度?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呀!
看來某些人還真是有備而來,非得讓自己死無葬生之地才後快。
幸虧自己光明磊落,否則但凡有點污點,有見不得人的東西,此次都會因為此事被無限放大,那到時候就真的死無葬身之地了。
「這兩個問題,我一個個回答吧!」余長又吸了一口煙,繼續道:「第一、是否拉幫結派,是否勾心鬥角?排除異己?違反規章制度?我想這個問題,你們直接去問楊峻宇,楊總吧,相比於他,比問我本人更加合適;第二、污衊我和女下屬有非正當男女關係,這點,我可以自己解釋。」
「如果我記得不錯,公司已經解除了同一個公司男女不可以戀愛的規定吧?既然已經解除,我單身,別人也單身,那麼什麼規章制度可以證明我違反了公司的規定呢?既然不能證明,又如何證明我和女下屬存在著非正當的男女關係?」
今天三人的問話,余長都一一對答如流,三人經驗豐富,但在余長的言辭之下,只覺一拳又一拳打出,卻仿佛打在了棉花上,沒有絲毫的力道可言。
總結而言,就是一句話,所謂的證據,所謂的指向,都沒有實錘的證據......當然,如果有實錘的證據,這些人還會和自己在這裡廢話嗎?
答案是否定的。
「對於舉報信所言,我們依然會繼續調查,現在你可以走了,從哪裡來,回哪裡去,但在調查期間,需要隨喊隨到,同時,我們也會下紅河實地調查,屆時,希望你多多配合。」鄭法見問不出任何結果,只能做問話陳詞。
「放心吧,我會努力配合你們的工作,同時,我還是需要強調,從程序而言,總部對於我的免職,存在著程序上的問題,如果最後調查證明,我余長是無辜的,是沒有問題的,我希望作為法務部,作為公司法律準繩的標準,你們給我一個說法,至於什麼說法,即使我不說,作為法律專家的你們,也應該知道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