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情

  看著吉恩愈發明亮的眼睛,王漸感覺腦仁疼。

  已經講了三個故事了,怎麼這孩子還越來越精神了?

  「哥哥,你爸爸媽媽還在一起嗎?」吉恩問道。

  呃,身體的原主好像從來沒見過父母。

  而吉恩好像也沒準備等王漸的回答:「我爸爸媽媽離婚了,因為我爸爸在外面又有了一個小弟弟。」

  「媽媽以前天天在家看著我,現在也出去上班了。」

  「其實,我也不喜歡爸爸。他每天都很晚才回家。不過,我還是希望他們在一起。」

  吉恩說著說著,聲音越來越小,慢慢睡著了。

  唉,誰也不容易啊。

  王漸一邊感嘆著,一邊輕輕的挪動腳步,走出房間。

  看了看時間,還有半個小時才到10點。

  他斜靠在沙發上,想著自己是否要答應學樂出版社的條件。

  實在不行,就接受吧。

  雖然,最終自己可能只賺400美金。

  但,有總比沒有強。

  不接受就是純虧本啊。

  就這樣想著想著,他感覺眼皮越來越沉。

  也不知道是因為用腦過度,還是照顧小孩太費精力,王漸就這樣在沙發上睡著了。

  …

  「那TM的是藝術家?那就是個神經病!」

  「在計程車上就動手動腳的,你好歹開個房啊。」

  「算了,不怨你。只是我都帶上了,準備今天爽一下的。算了,算了。」

  「難道,我只能吸引這種老變態了?」

  王漸在睡夢中,被一陣堪比機關槍的說話速度驚醒。

  他抬頭一看。

  挖槽。

  簽到官莉莉正背對著他,一邊打電話,一邊脫著裙子。

  現在,對方只剩下內衣和絲襪了。

  這…

  自己要是露出臉來,會不會直接被揍一頓?

  即使不挨揍,也得被惡意漏簽幾次吧?

  王漸大氣都不敢喘,從沙發滑倒地上,準備悄悄的走到門邊。

  然後,溜出去。

  他悄悄的走到鞋架旁,拎起自己的運動鞋,慢慢的走向大門。

  此時,莉莉越說越氣憤,抬腳使勁一蹬高跟鞋。

  而高跟鞋好巧不巧的,朝著王漸的方向飛來。

  「砰」。

  「啊」。

  王漸一聲低呼,接著趕緊捂住了嘴。

  可是,為時已晚。

  莉莉轉過頭來,睜大眼睛看了過來。

  只見她白皙的臉龐上有著幾片紅暈,提醒著王漸,對方喝了酒。

  「你,你還沒走?」莉莉就這樣呆呆的看著王漸。

  「你說要呆兩個小時的。」王漸看了莉莉一眼,趕緊挪開視線。

  莉莉注意到王漸挪開視線的動作,不知道為什麼,忽然有點生氣。

  她幾步走到王漸身前,大聲喝問道:「為什麼不看我?難道我真的已經讓人無法直視了?我的臉蛋真的不夠漂亮了?」

  就你現在這身打扮,我哪還有心思看臉啊。

  王漸一邊在心中自言自語,一邊回答道:「不是,你很漂亮啊,簡直太迷人了。」

  被憤怒和嫉妒支配的女人,誰知道會幹出什麼事情。

  反正,先哄著就對了。

  「是嗎?那你為什麼一直朝著門口挪?」莉莉又大聲質問道。

  王漸頓住腳步,有點無奈的看著對方。

  你耍酒瘋,找我幹什麼啊。

  我就臨時客串下保姆,換兩天假期而已啊。

  此時,莉莉好像酒也好像醒了一點。

  她慢慢踱步到王漸身前,看著他發呆。

  而王漸則完全不敢說話。

  氣氛一時有點尷尬。

  莉莉伸手向前…

  嗯,自己還是有魅力的。

  這時,一個大膽的想法出現在她腦海中。

  她看了一眼王漸,長的還不錯,身材也很好。

  於是,她捋了捋頭髮。

  然後,瞟了王漸一眼。

  ......

  翌日。

  王漸正在呼呼大睡,忽然聽到了小孩子的聲音。

  他睜眼一看。

  發現莉莉也正一臉驚恐的看著自己。

  而門外的聲音還在不斷傳來。

  「媽媽,該送我上學了。」

  王漸腦門瞬間冒汗。

  他連內衣都顧不得穿,一個翻身就躲進床下。

  而莉莉也飛快的穿上內衣,一邊喊道:「吉恩,你先自己喝杯牛奶,媽媽這就起床。」

  然後,莉莉將王漸的衣服扔了過來,「趕緊穿上,等我送吉恩上學時,你再溜出去。」

  王漸趕緊點頭。

  莉莉看著王漸,一拍額頭,「我都幹了些什麼!」

  王漸心亂如麻的躲在莉莉的臥室,一直到半小時後,他才偷偷摸摸的溜出房間。

  走在路上,身邊不時有一些明顯宿醉又面露羞愧之色的女人經過。

  王漸撓了撓頭。

  自己算是吃虧了嗎?

  就這樣,他渾渾噩噩的乘上公交車,回到自己的公寓。

  艾爾罕見的沒有出門。

  他看著一夜未歸的王漸,又像狗一樣聞了聞味道。

  「哈,你小子,和誰?」

  王漸額頭抽搐了一下,岔開話題問道:「你怎麼回來了?不是要忙著幫你大佬發行新單曲嗎?」

  艾爾果然被分散了注意力,道:「我在家休息幾天,大佬去錄音棚了,過幾天我們要坐著房車在全美宣傳。」

  「對了,有你幾封信。」

  說著,便將幾封信遞了過來。

  王漸接過信封一看,正是出版社的投稿回執。

  他拿著信封回到臥室,將信封擺在桌子之上。

  接著,做了個深呼吸,然後小心翼翼的拆開信封。

  第一封。

  非常抱歉,您的稿件不符合本出版社對出版物的要求。請您在修正之後,再次投稿。感謝您的信任。

  落款為:迪士尼出版社。

  王漸無奈搖頭,將信連同信封放到一邊,接著去拆第二封信。

  第二封,企鵝出版社,失敗。

  第三封,西蒙&舒斯特公司,失敗。

  第四封、第五封、第六封,通通失敗。

  王漸猶如被抽出全身力氣一樣,栽倒在床上。

  七家出版社,只有學樂出版社同意出版。

  可是條件非常苛刻。

  果然,無腦爽的網文不適合當前的美國嗎?

  自己要不要答應學樂出版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