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吉恩愈發明亮的眼睛,王漸感覺腦仁疼。
已經講了三個故事了,怎麼這孩子還越來越精神了?
「哥哥,你爸爸媽媽還在一起嗎?」吉恩問道。
呃,身體的原主好像從來沒見過父母。
而吉恩好像也沒準備等王漸的回答:「我爸爸媽媽離婚了,因為我爸爸在外面又有了一個小弟弟。」
「媽媽以前天天在家看著我,現在也出去上班了。」
「其實,我也不喜歡爸爸。他每天都很晚才回家。不過,我還是希望他們在一起。」
吉恩說著說著,聲音越來越小,慢慢睡著了。
唉,誰也不容易啊。
王漸一邊感嘆著,一邊輕輕的挪動腳步,走出房間。
看了看時間,還有半個小時才到10點。
他斜靠在沙發上,想著自己是否要答應學樂出版社的條件。
實在不行,就接受吧。
雖然,最終自己可能只賺400美金。
但,有總比沒有強。
不接受就是純虧本啊。
就這樣想著想著,他感覺眼皮越來越沉。
也不知道是因為用腦過度,還是照顧小孩太費精力,王漸就這樣在沙發上睡著了。
…
「那TM的是藝術家?那就是個神經病!」
「在計程車上就動手動腳的,你好歹開個房啊。」
「算了,不怨你。只是我都帶上了,準備今天爽一下的。算了,算了。」
「難道,我只能吸引這種老變態了?」
王漸在睡夢中,被一陣堪比機關槍的說話速度驚醒。
他抬頭一看。
挖槽。
簽到官莉莉正背對著他,一邊打電話,一邊脫著裙子。
現在,對方只剩下內衣和絲襪了。
這…
自己要是露出臉來,會不會直接被揍一頓?
即使不挨揍,也得被惡意漏簽幾次吧?
王漸大氣都不敢喘,從沙發滑倒地上,準備悄悄的走到門邊。
然後,溜出去。
他悄悄的走到鞋架旁,拎起自己的運動鞋,慢慢的走向大門。
此時,莉莉越說越氣憤,抬腳使勁一蹬高跟鞋。
而高跟鞋好巧不巧的,朝著王漸的方向飛來。
「砰」。
「啊」。
王漸一聲低呼,接著趕緊捂住了嘴。
可是,為時已晚。
莉莉轉過頭來,睜大眼睛看了過來。
只見她白皙的臉龐上有著幾片紅暈,提醒著王漸,對方喝了酒。
「你,你還沒走?」莉莉就這樣呆呆的看著王漸。
「你說要呆兩個小時的。」王漸看了莉莉一眼,趕緊挪開視線。
莉莉注意到王漸挪開視線的動作,不知道為什麼,忽然有點生氣。
她幾步走到王漸身前,大聲喝問道:「為什麼不看我?難道我真的已經讓人無法直視了?我的臉蛋真的不夠漂亮了?」
就你現在這身打扮,我哪還有心思看臉啊。
王漸一邊在心中自言自語,一邊回答道:「不是,你很漂亮啊,簡直太迷人了。」
被憤怒和嫉妒支配的女人,誰知道會幹出什麼事情。
反正,先哄著就對了。
「是嗎?那你為什麼一直朝著門口挪?」莉莉又大聲質問道。
王漸頓住腳步,有點無奈的看著對方。
你耍酒瘋,找我幹什麼啊。
我就臨時客串下保姆,換兩天假期而已啊。
此時,莉莉好像酒也好像醒了一點。
她慢慢踱步到王漸身前,看著他發呆。
而王漸則完全不敢說話。
氣氛一時有點尷尬。
莉莉伸手向前…
嗯,自己還是有魅力的。
這時,一個大膽的想法出現在她腦海中。
她看了一眼王漸,長的還不錯,身材也很好。
於是,她捋了捋頭髮。
然後,瞟了王漸一眼。
......
翌日。
王漸正在呼呼大睡,忽然聽到了小孩子的聲音。
他睜眼一看。
發現莉莉也正一臉驚恐的看著自己。
而門外的聲音還在不斷傳來。
「媽媽,該送我上學了。」
王漸腦門瞬間冒汗。
他連內衣都顧不得穿,一個翻身就躲進床下。
而莉莉也飛快的穿上內衣,一邊喊道:「吉恩,你先自己喝杯牛奶,媽媽這就起床。」
然後,莉莉將王漸的衣服扔了過來,「趕緊穿上,等我送吉恩上學時,你再溜出去。」
王漸趕緊點頭。
莉莉看著王漸,一拍額頭,「我都幹了些什麼!」
王漸心亂如麻的躲在莉莉的臥室,一直到半小時後,他才偷偷摸摸的溜出房間。
走在路上,身邊不時有一些明顯宿醉又面露羞愧之色的女人經過。
王漸撓了撓頭。
自己算是吃虧了嗎?
就這樣,他渾渾噩噩的乘上公交車,回到自己的公寓。
艾爾罕見的沒有出門。
他看著一夜未歸的王漸,又像狗一樣聞了聞味道。
「哈,你小子,和誰?」
王漸額頭抽搐了一下,岔開話題問道:「你怎麼回來了?不是要忙著幫你大佬發行新單曲嗎?」
艾爾果然被分散了注意力,道:「我在家休息幾天,大佬去錄音棚了,過幾天我們要坐著房車在全美宣傳。」
「對了,有你幾封信。」
說著,便將幾封信遞了過來。
王漸接過信封一看,正是出版社的投稿回執。
他拿著信封回到臥室,將信封擺在桌子之上。
接著,做了個深呼吸,然後小心翼翼的拆開信封。
第一封。
非常抱歉,您的稿件不符合本出版社對出版物的要求。請您在修正之後,再次投稿。感謝您的信任。
落款為:迪士尼出版社。
王漸無奈搖頭,將信連同信封放到一邊,接著去拆第二封信。
第二封,企鵝出版社,失敗。
第三封,西蒙&舒斯特公司,失敗。
第四封、第五封、第六封,通通失敗。
王漸猶如被抽出全身力氣一樣,栽倒在床上。
七家出版社,只有學樂出版社同意出版。
可是條件非常苛刻。
果然,無腦爽的網文不適合當前的美國嗎?
自己要不要答應學樂出版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