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房內,張韜說完,一雙眼睛便死死盯著櫟陽令。
櫟陽令也不回答,兩人就這般大眼瞪小眼的相互看著。
櫟陽令在沉思,張韜則在等待著櫟陽令的回應。
許久後,櫟陽令伸手在額頭輕輕拍了一下。
他手中有汗,這一拍,頓時沾到額頭上的墨跡,看著變得烏黑的手,櫟陽令笑了。
「哎,這人吶,總是有犯糊塗的時候。現在才發現,宣文君果真奇才也,在這種時刻,還能保持如此清明。張子,你我不如人吶!」
櫟陽令搖頭,一臉無奈的說道。
「何意?」
張韜不解,他這裡在交涉宣文君夫人的事呢,這櫟陽令卻左顧而言其他,這是什麼意思?
「此前在梅山,宣文君附耳對我說道,此番之劫,他乃宣文君,在大王做出判決之前,誰也動不了他。可夫人不一樣,一旦牽扯進來,必將被人針對!」
櫟陽令嘆息一聲,說出此前梅山上,秦用交代他的那番話。
此言一出,張韜心中猛地一顫。
剎那間,他似乎明白了。
宣文君當時那般異常,那般暴露,根本就不是因為什麼懷疑不懷疑的問題,他的作為,只是一種保護。
「原來如此!」
突然,張韜也笑了。
按照道理,他早就應該明白才對。
和宣文君相處也有數日,宣文君給他的印象,向來都是和氣生財,即便面對別人的欺辱,能和氣解決,也絕不會亂來。這樣的人,會因為別人一句呼喚而跟別人斷絕關係?
想想都是扯淡,偏生今日發生的時,也令他心緒大亂,一時間竟然無法反應過來。
「大人說的沒錯,張韜犯糊塗了!」
想清楚這些,張韜突然站起身來,對櫟陽令拱手作揖,行了個大禮。
櫟陽令擺了擺手,道:「好了,別來這些虛禮了。方才,我就在想,是否該讓你走。」
「你此來,反倒是讓我有了決定。張子,如今宣文君生死旦夕之間,就看大王那裡願不願意救,能付出代價的去救!」
「你我都知道,這宣文君為大王辦事,那是大王的人。可此番之事,即便大王想要插手去救,付出的代價也是難以想像的。稍有不慎,就會動搖國本。這種情況下,真相其實已經不重要。重要的是,大王付得起這個代價嗎?」
「對此,我並不抱多大的希望。可只要宣文君出事,我也走不了。張子,你還是走吧,不要再牽連進來了!」
說話間,櫟陽令緩緩閉上眼睛,那睫毛上帶著淡淡的水霧。
這一刻,他是真的感到絕望了。
別人看不出來,但他卻看得一清二楚,這看似是針對宣文君的一場布局,實則就是宗室與秦王的一場鬥爭。
如今宗室抓住先手,秦王只有兩個選擇,放棄秦用,保住大秦如今的格局利益。或者不惜動搖國本,也要救秦用。
可但凡明君,誰會是那種感情用事,選擇後者的人?再則,秦用憑什麼讓秦王感情用事?
所以說,這場鬥爭,無論如何,宗室那邊都已經贏了,而秦用和他,註定只能成為犧牲品。
「什麼,大人要趕我走?」
張韜一聽,卻是大吃一驚,猛地站起身來,驚聲呼道。
「沒錯,張子,現在離開,才是你唯一的出路。憑你的才能,在秦國也好,列國也罷,謀一官職並不算什麼問題。或許沒有大富大貴的機會,但足以讓你一展抱負!」
「走吧!」
櫟陽令深深點頭,作出這個決定,只讓他覺得自己的心都在抽搐。
他與張韜相識多年,這些年來,張韜一直都沒有做官的想法,終日追隨在他身後,研究詩文,忙時為他出謀劃策,治理一方。閒時與他把酒言歡,暢談古今。
不知不覺,多年過去,兩人可謂患難之交,生死與共。
櫟陽令是一個比較清貧的人,他養不起什麼食客,也從來沒有養食客的心思。但張韜卻成為了他府上唯一的食客,看似混吃混喝,實則兩人形不離影,影不離形。
「呵呵呵,你說什麼,走?」
張韜也驚住了,他沒聽錯,櫟陽令真的在趕他走。
他笑了,笑得有些淒涼,道:「大人,多少年了,自當年你來秦國求官,咱們咸陽學府街相遇,距今快十年了吧?」
「這麼多年,咱們不是兵,沒上過戰場,但一起經歷的大小事故不計其數,我以為咱們已是同袍。如今大難臨頭,你讓我走?你這是在羞辱我張韜嗎?」
說著,張韜雙拳緊握,一雙眼睛怒視著櫟陽令。
「不是,張子,我沒這個意思,你知道的!」
看到張子的模樣,櫟陽令嚇了一跳,連忙屆時。
「大人,您別跟我說這些。呵呵,原來在您這裡,從來就沒把我張韜當做自己人,我算是明白了!」
張韜一抬手,阻止了櫟陽令後面的解釋,緩緩起身,悽然道:「沒關係,你不把張韜當做自己人,但張韜依然把大人當做自己人。」
「今日,除非你把張韜抬出去,否則,休想讓張濤離開。要生,張韜陪你談酒輪天地。要死,張韜陪你赴刑場。但你再敢說如此絕交之言,張韜定不與你罷休!」
說完,張韜不再多話,起身便朝著外面走了出去。
「張子!」
櫟陽令連忙起身,卻是連挽回的機會都沒有。
「哎,真是糊塗!」
櫟陽令捶胸頓足,這一刻,他心中有感動,但更多的卻是無奈。
面對張韜如此固執的人,他很清楚,或許自己又要多牽連一人了。
就在這時,櫟陽令突然發現,門前張韜的腳步突然頓了下來。
櫟陽令一愣,正要上前,卻聽到張韜道:「大人今日的奏本或許很不好寫,倘若可以,張韜覺得,這份奏摺,不如交給宣文君來寫的好!」
這是張韜來後,想說的第二件事。
但剛才氣急,差點忘記了,此刻想起來,刻意提醒了一聲。
櫟陽令聞言,心中一動。
是啊,自己這裡確實不太好寫,可交給秦用就不一樣。
這份奏本,完全可以寫成一份訴狀遞交朝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