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大搖大擺逛一逛

  上哪找他去,實際糖廠這邊真動了要去鄉下找人的想法,不過沈萬林堅持說不知道地址,他們也沒辦法,只能幹等。

  事情和他們父女預料的差不多,昨晚當廠長周向陽家,還有管生活的副廠長韓守信家,後勤科科長王文志家裡都收到了沈萬林家裡送的野菜蘑菇後,就有了今天這樣的場面。

  現在多缺菜吃啊,這麼好吃的野菜蘑菇,沈廠長咋還能怕他們不要?

  就算廠子裡不要,幾位領導覺得,就他們家裡,都不能少要了。

  更何況廠子裡也不可能不要,這才有了幾位領導一早就開了個會,然後王文志就領著單位的兩個同志上門了。

  幾個人一看見李富斌,都沒讓他歇一會,趕緊拉著他就走,價格都是在車上談的。

  李富斌都有點被這幾個人給嚇到了,趕緊說暫時野菜就這麼多了,而且他們不要錢,只要糧食。

  然後都沒用他多廢話,王文志就給出了三斤蘑菇,換一斤粗糧,野菜是四斤換一斤的高價。

  昨天和馮元恩的交易是五斤換一斤,還沒把蘑菇單提出來。

  可見糖廠真是夠財大氣粗的。

  不過糧食還沒拉來,有沈萬林擔保,讓他們先把野菜拉走,糧食隨後就給他們拉來。

  王文志還很不好意思的和李富斌道了個歉,說廠子裡的汽車不能隨便出,不然就給他們送去家裡了。

  李富斌正好也不希望他們送去家裡,然後兩邊就一拍即合,事情就這樣完美的解決了。

  王文志是直接帶著大秤過來的,野菜用筐裝好,稱好一個往車裡倒一個,最後完事,算一下總斤數,野菜居然有四百六十五斤,蘑菇少一點,才八十多斤。

  這樣野菜四斤換一斤,就是一百一十六斤,蘑菇差一點不到九十斤,按九十斤算的,這又能給他們三十斤糧食。

  這次他們要了一半苞米茬子,一半苞米麵,高粱米他們沒要。

  粗糧中,也就這幾樣還不錯,實際李富斌很想要點小米,王文志卻說小米不算粗糧,把爺倆都給說蒙了。

  好在這時候的粗糧都很好吃,就說苞米茬子吧,那真不是後世那種大碴粥能比得了的。

  忙乎完了,沈萬林還擔心他們爺倆守著這麼多糧食不安全,後來聽說他們村的馬車很快就能過來,這才放心跟著糖廠的大汽車一起回去。

  「估摸今天中午糖廠的食堂,就能看見咱家的野菜了,不過那麼大一個廠子,幾百斤野菜也吃不了幾頓吧?」

  「你以為他們能咋吃,估計肯定是用來做湯,這樣還能多吃幾天。」從小他就沒少吃野菜,對於野菜的各種吃法,李富斌很有經驗。

  不過鄉下的吃法,還不能單純為了好吃,還得考慮省錢的問題。

  所以他小時候野菜的吃法,大多都是蘸醬吃,沒大醬,就蘸鹽水,或是包玉米面菜包子。

  李如歌這時想起了那個後勤科長的話,「還是做醬菜吧,我剛剛聽那位王同志說,這裡有幾樣野菜,做成醬菜才好吃呢。」

  「真的,那咱們家也整幾個罈子回去,醃點醬菜?」李富斌問閨女,「那還得多買點咸鹽,別的還需要啥?要不咱們去副食品商店轉轉去?」

  醬菜,泡菜,李如歌都很喜歡吃,尤其早餐,煮點粥,蒸點乾糧,搭配著醬菜吃,可下飯了。

  「走,看看去。」

  爺倆說干就干,瞅著大汽車開沒影了,他們這邊把糧食往空間裡一扔,抬腳就走。

  自打知道縣城裡不止有百貨商店,還有副食品商店,李如歌還有點喜歡上這裡了。

  看來這書還得讀啊,而且不但要讀,還得讀好,不然她咋走出小山村。

  路上,李如歌還把自己抓魚的事告訴給老爹,得到了表揚的同時,自然也要接受李富斌同志的一番教育,啥小孩子不能玩水,尤其不能單獨往河邊跑,不然掉水裡,連個幫忙呼救的人都沒有。

  李如歌:「爹,你是不是忘了,我游泳技術比你還好呢?」

  「呃,咳咳,爹這角色進入的太認真,真把你當成十三歲了。」

  貌似她十三歲的時候,游泳技術就比老爹好了吧?

  算了,李富斌同志一把年紀了,這又是今世,又是後世,時不時的串一下戲,暈一暈也正常。

  父女倆說著話的功夫,已經來到了臨青縣的商業街,當然,這時候可沒有啥商業街一說。

  臨青縣共有三家百貨商店,副食品商店也是三家,當然大小是不一樣的,就比如一百貨,就很大,老百姓最喜歡逛的也是那裡。

  二百貨相對一百貨要小一點,不過比三百貨那肯定是強多了。

  實際要李如歌看,那個啥百貨三商店,比青山公社的供銷社也大不了多少,只是人家位置站的好,立在了縣城裡,這名字就不一樣了。

  幾家副食品商店的名字也是,一副食,二副食,三副食。

  而且幾家副食品商店的地理位置,也正好都在幾家百貨商店跟前,一副食在一百貨跟前,二副食緊挨著二百貨,三副食那就不用說了,估摸這都是一家的買賣,只不過是兩個部門。

  「爹你說,這時候有沒有效益獎啥的?」李如歌突然想起這件事,好奇的問道。

  「這時候哪來的啥效益獎,一個月就那點死工資,像這種單位,估摸也就二十左右塊錢。」

  「難怪一個個都像誰欠他們錢似的,反正賣不賣貨,一天都是七毛多,那誰還願意站起來賣東西,哪有坐著嘮嗑打毛衣好。」

  李如歌說的是現在最為普遍的一種現象,無論哪家商店,那些女售貨員,都喜歡在上班時間打毛衣,或是做針線活。

  而且你找她們買東西,還像是打擾到她們了,一個個都是帶著氣的,輕者摔摔打打,嚴重的,罵你幾句都是正常的。

  就他們爺倆這身穿著,李如歌覺得人家非得把他們當要飯的轟出來不可。

  所以當務之急,並不怎麼在意穿著的李如歌,也很想整一身新衣服穿了,哪怕少幾塊補丁也行啊。

  這一身的灰藍灰,嗯呢,她和她爹身上的衣服因為補丁太多,幾乎把這個時代所有的顏色都穿身上了。

  不過她娘的針線活是真好啊,這針腳這麼細,而且顏色搭配的也很不錯。

  這些個沒文化的,要知道這種乞丐服,縫製的還這麼好,這要擱在後世……那也是沒人敢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