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的來說,柴尺的統領軍隊的權限到了長城大營就算是結束了,不過他要暫時代理始皇帝的分封和賞賜,自然是不能暫時卸任。
不過把所有的這些事情處理完了以後倒是讓他發現了一個很大的問題,原本大秦的面積不是很大,所以這個問題不是很明顯。
不過到了現在一旦把北方都給收復了以後,這個問題就打了,雖然北方這邊暫時設立了都護府但是由於面積太大了,就算是連續設立了四個都護府都是有點力不從心的。
這個事情一顯示出來柴尺就已經開始考慮這個事情了,對於現在的情形來說,自己倒是不覺得什麼,不過始皇帝管理起來還真是難。
一旦搞不好基本上就會出現了政令出不了長城的尷尬事情,畢竟有好多的東西都是太零散了,這個時代又不是一個電話能解決的事情。
慶功宴後自然柴尺招來了陳平和李左車想跟他們商量一下,不過讓他沒有想到的是李左車倒是有這個方面的考慮,用他的話來說就是增加一級的管理者就行了。
他的這一句話提醒了柴尺,後世的這個基本上已經不明顯了,以為現代化的管理和非常便捷的通話條件都是疆域縮小化的體現。
其實在後來中州的朝代里有的是這種增設一級官吏的情況出現的!
從理想角度考慮,兩級制優於三級制,現在甚至提倡扁平化管理。但由於古代信息傳遞太慢,導致兩級制沒法管理一個太大的國家。
比如a郡鬧了災荒(古代災荒常年發生,且一般波及好幾個州府),他要賑災就只能報到中央,等驛馬跑到中央,中央開會討論,然後驛馬跑到附近幾個郡調糧賑災,黃花菜都涼了。有些兄弟會說有八百里加急啊,但八百里加急也難保證日行八百里,而且遇到名川大山路更難走。更有甚者,中央調糧命令到了災荒附近郡縣,這些地方受災荒波及也缺糧了,這些郡守們還得再打報告到中央,中央重新開會討論,重新下命令向更廣範圍內調糧。時間都浪費在了路上。
三級制就好很多了。郡里打報告到省里,省里做三手準備,第一,到報告到中央,向中央反映情況;第二、調集省內資源賑災;第三,向隔壁省借糧,對方借不借那得看心情。這樣處理突發事件就快多了。
那麼,三級制是不是元朝的「發明」呢。當然不是,行省制度是不斷進化的結果。早在漢朝開國,分封諸王就開了三級制的先河,後果大家都看到了。中國來來回回經歷了好幾次二級制、偽三級制(最高一級僅僅具備監察功能,沒有管理權力)和三級制。
比如:二級制時期:漢初(不算分封王國的話)、南北朝後期(州一級數量太多,導致州郡在管理功能上實際上平行了)、隋朝(其實行政上也是分成了幾個州的,但這些州都是擺設)、唐初(不算各都督府的話)。這些時候都是中央要管的事太多,太累,而且應對突發事件能力太弱)
偽三級制時期:漢朝的漢武帝之後(設州刺史)、西晉(有設州,但我對西晉州牧權利不太了解,印象中沒有八王牛)、唐朝中期(設道)、宋朝(設路,路具備管理功能,但路的權利過於分散),可以說偽三級制是和平時期的不二之選,但遇到民變就抓瞎。
三級制時期:漢末分三國的歷史大家都知道了,州牧遠遠牛於州刺史;南北朝前期(五胡亂華年年戰爭);唐朝藩鎮時期(藩鎮其實就是「道」,但節度使們權利好大的),元明清。
也就是說:三級制相對於兩級制的優勢各個朝代都是看得見的,關鍵是三級制的至高一級(州、道、路、省)權利太小就辦不成事,權利太大就會叛亂,很難拿捏。
元朝特殊,少數人管理多數人是不會叛亂的,叛亂統治層都玩完。明朝借鑑宋朝路的設置方式解決了問題:省級設兩個主官、一個監察官和一個軍事官(實際民事的省和軍事的司並非完全重迭)、管理監察軍隊三方面獨立,避免一人坐大威脅中央。但應對大範圍民變等重大事件,行省還是力不從心,由此有了巡撫、總督和督師等職。
清朝的行省制更完善,總督管個省的軍事,處理民變能力加強,巡撫管理行省,處理民政事務能力加強。巡撫品級不如總督但不隸屬總督管轄,這樣就激化了總督和巡撫的矛盾,總督不會坐的太大。但就是這麼一套制度,也有八國聯軍時江南聯省互保,看中央好戲的事情發生。所以從制度上來說也不是一個完美的制度。
現在的行省制好不是制度上有根本改進,而是信息技術發達了,從根本上解決了管理能力與疆域大小的矛盾。
郡縣制的好處在於,結束裂土分封,各自稱王的局面。另一大好處是行政單位比較少,郡縣官員直接由朝廷任命,上下言路比較通,治國輕鬆,極少的官吏就可治理幅員遼闊之國,效率也比較高。
但隨著歷史推進,其弊病也很多,如唐宋時,地方官吏考核不嚴格,又下放權力讓地方考核,導致鄉紳惡霸非常多,官民衝突巨大。
蒙元侵略中國之後,由於它幅員遼闊,遠超任何一朝,除了漢地還有西域、北漠各地,郡縣制很難駕馭這個大國。加之蒙古國策,重在防漢,不敢用漢族為官員,蒙古人口又稀少,皆安排郡縣州府各級,恐怕一夜之間就分崩了。
蒙元想破腦袋,想出一個新的地方行政制度,就是行省制。行省制是什麼?僅僅把郡縣改名為省州縣嗎?顯然不是。行省制與郡縣制最大的區別在於行政方式不同。說起行省,還得從隋朝說起。省,就是視察。監督、視察管理的意思。
隋朝結束分裂局面,再一次統一中國,設立了三省六部,其實是五省(尚書省、門下省、內史省、秘書省、內侍省),但只有尚書省、門下省、內史省真正掌權,秘書省掌管國家典籍,內侍省掌管宮廷事,說白了就是皇帝管家。所以後世習慣稱之為三省。
三省是國家中央機構,內史省,也叫中書省,相當於後來的內閣。門下省相當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尚書省相當於國務院。(不能又完全對照,僅作相對參考,因古今機構職權不同、行政範圍不同)三省六部是隋朝開始實行的中央機構,後面的王朝一直延續,
前面說道蒙元時,幅員遼闊,難以駕馭,第一國策又是防漢,蒙古開始實行行省制度,亦即全國按地方劃出不同的版塊,但不設立版塊的最高行政機構,更無最高行政長官。
這種情況相當於,州、縣等有行政機構和行政長官,但管理一個地區共同的周線並無一個整體的行政機構和行政長官,意思是州府沒有直接的上司。
那這個版塊怎麼行政呢?就直接向中央的中書省(蒙元時相當於國務院)匯報工作,同時中書省直接管轄地方。這樣的版塊就叫做「行中書省」,簡稱「行省」。
舉個例子,比如陝西行省下面各州府機構都有,官員也有,但並無陝西省長或省委書記,而是國務院直接管轄。
蒙元把全國分為十個行省,相當於中書省(國務院)直接管轄十個區域,這樣一來,治理一個大國,僅僅相當於十個小國的國務院匯總,頂多增加國務院一些人手就可輕鬆解決。
所以蒙元前期,行省並無行政長官和機構,蒙元之所以這麼做,就是防止一個行省的力量太過強大,萬一造反難以駕馭,而分化成小州縣由中央直接管轄,則沒有地方直接的強大。其目的也是為了防漢。這便是行省制與郡縣制的根本區別。
後期行省也與直接設立省機構沒什麼區別了,明朝建立,在改行省為布政司,由於布政司轄地基本因循蒙元,習慣上依舊稱之為省。但有了省機構和省長官,但行政模式依然直接受權於中央。從此行省制度完成,至今亦是。
這樣一來整個管理起來就更加的方便了,在柴尺的那個時代他不是官員,所以多這個制度還不是很清楚的所以一直也就沒有變更,始終還是採取的郡縣制度。
不過有了李左車的現實版的行省制度,柴尺明白了,這個行政的制度真的很適合現在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