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八章 因禍得福

  當然,製片部負責人也不可能真的拒絕林淵的新電影上映。

  他一開始同意林淵拍攝這部電影,不僅是為了打壓林淵,還是因為,如果不讓林淵拍這部電影、不讓林淵在票房上摔個跟頭,這個鐵頭娃是不會乖乖任公司擺布的。

  一個不聽話的、心裡帶著情緒工作的導演,能給公司創造多大的價值?

  他要不能創造價值,不就白簽了嗎?

  製片部負責人當時不敢拒絕林淵拍攝這部電影,現在就更不敢不讓他的電影上映了。

  當時拒絕林淵拍攝,林淵可能只是會覺得有點遺憾,心裡的情緒不激烈。但是現在不讓他的電影上映,那事情就不一樣了。

  林淵往電影裡投入了大量的時間、精力、金錢,而且電影也沒有違規、沒有觸犯什麼禁忌,你這都不讓電影上映,他會怎麼想?

  你以後找他拍電影、拍GG,他會好好給你做嗎?

  可能有人會覺得,如果他不做,我就冷藏他,看他能撐到什麼時候。但是這個方法是雙輸的,公司虧了工資,導演又虧了寶貴的時間,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不能拿出來用。

  最重要的是,他哪裡有冷藏簽約導演的權力……

  「上映是得讓他上映的。」負責人摸了摸下巴,感覺鬍子又長了,從抽屜里掏出電動剃鬚刀颳起鬍子來。一邊刮鬍子,他一邊想:「但是,得找個理由,或者讓他付出點代價。」

  畢竟,再怎麼說,林淵也是自己違反約定在前,給他一點小小的懲罰,不過分,他應該也會認。

  「有了!」負責人一拍大腿:「我要讓他提高分成比例,從兩成提高到三成。」

  …………

  林淵又一次接到了製片部負責人的電話,只不過,這一次負責人帶來的是一個好消息。

  「既然現在電影已經和你捆綁在一起了,你的名字出不出現在導演欄里已經無所謂了,結果都一樣。」負責人說,「只要你的電影上映,就會消耗你的票房號召力,給公司帶來損失……」

  林淵聽明白了。

  說來說去不就是錢嗎。

  「你直說吧,要多少錢?」

  「錢?」負責人笑著搖了搖頭,「不,我要求提高分成比例,提高到四成。」

  負責人給林淵留了一個講價的空間。如果林淵講價,他就把比例降到三成,如果林淵不講價,那更好,多賺一成。

  林淵聽到這話,臉一黑。

  你這是獅子大開口啊。

  之前還是兩成,現在直接雙倍,把比例提高到四成?

  「不行。」林淵果斷道,「一成都不能提。我給你三十萬,這事就了了。」

  「三十萬?呵呵,林導,我都不知道該說你什麼好。你真以為你的票房號召力下降之後,公司損失的只有這三十萬嗎?」

  林淵有脾氣了:「你一口一個票房號召力下降,不就是看不上這部電影,不相信它能賺錢嗎?你還要那麼高分成做什麼?其實在你心裡,這多出來的兩成分成還比不上三十萬,對吧?你就是存心想噁心我,對吧?」

  負責人笑了笑,搖了搖頭。

  林淵好歹是拿了巴納的新銳導演,最近出書也賺了不少人氣、熱度,說他的新電影票房的兩成分成比不上三十萬,那是太誇張了。負責人還沒幼稚到這種程度。

  但是,他確實不相信這兩成分成能給公司分到多少錢就是了。

  「呵呵,林導,你別激動,你身為一個拿過巴納最佳微電影獎的導演,兩成的票房分成怎麼可能比不上三十萬……」

  「別說了,五十萬。」

  負責人摸了摸颳得光滑的下巴,心想:給他懲罰確實也不一定要提高分成比例。

  「而且,以他的家庭條件,現在手頭上一定沒多少現錢。」負責人嘴角微微上揚,「在電影尚未上映的時候,對他而言,讓他出很多錢,可能比讓他提高分成比例更噁心。」

  就這麼辦吧。

  於是負責人長長地嘆了一口氣,說:「唉,算了,林導,大家都是同事,沒必要相互為難。這樣吧,你出五十萬,票房分成提高到三成,怎麼樣?」

  「我還是那句話,票房分成一個點都不能加。」

  兩人就這個問題來來往往說了一大堆,最後,負責人見時機成熟了,便又嘆了一口氣,說道:「罷了,罷了,林導,你是公司的新人,我這就算是給你的見面禮了。你出兩百萬,分成比例不用提高,你看怎麼樣?」

  「不怎麼樣。」

  「哦?」負責人眉頭蹙起。

  「我給你們三百萬。」

  「啊?」

  負責人靠在辦公椅上的後背瞬間就挺直了。

  我們該不會簽了個傻子吧?

  林淵微微一笑,說:「我出三百萬,你們分成比例降到一成。我也不需要你們幫忙宣傳了,你們幫我代理發行就可以。」

  負責人的眉頭鎖得更緊了。

  林淵後面那句話可以不用聽,畢竟他們本來就沒想花幾個錢幫林淵的新電影做宣傳。去掉後面那句沒有的話後,林淵的主張其實就是:用一百萬,買回一成的電影分成。

  「他這部電影可能賺不到一千萬,一百萬換一成的電影分成也不虧……」負責人想著,「但是,不能讓他那麼輕易的得逞。」

  畢竟,他打這個電話不是為了做生意,而是為了打壓林淵。

  「四百萬。」負責人說,「你出四百萬,我們現在就能改合同。」

  「三百萬,一分錢都不加。」

  「……」

  一番唇槍舌劍後,雙方各退了一步,以三百五十萬這個數字結束了爭辯。製片部負責人表示現在馬上讓下屬去安排電影的發行工作。

  林淵在掛電話前故意表現得很失落,但在電話掛掉的那一瞬間,笑容馬上浮現在他的臉上。

  「三百五十萬,買回來署名的權力以及一成的分成比例,這波不虧。」林淵哈哈大笑。

  事實上,就算三百五十萬隻能買回來一成的分成比例,他也會覺得很值。

  因為,從駱飛揚和姚豆子看完電影成片後的表現上,他就能看出,這部《攝影機不要停!》就算出現在這個時空,也能夠大賺一筆。

  至於能賺多少,還不好說,林淵估摸著得有一個億保底吧。

  換句話說,除開稅收,除開影院、院線的分成,林淵用三百五十萬,買回來了至少五百萬的收益。

  這算是……

  因禍得福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