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我這個校長也很為難啊
布萊克本沒有孤身來斯坦福,與他同來的還有法務部門、電商事業部、用戶增長等部門的多名亞馬遜中層管理。
由此,也能看出亞馬遜方面對這次合作寄予了厚望,派出的談判團隊規格很正式、齊備。
臉書公司辦公室不大,容納不下這麼多人,約翰老頭就把談判地點安排在了上次那間豪華辦公室。
臉書公司這邊出席談判的有五個人,三位創始人和約翰老頭,還有安德魯。
雙方握完手,寒暄了幾句後,分坐在會議長桌兩側,相對而坐,涇渭分明。
布萊克本率先開口道,「戴倫,我之前就說過,我們一定能有更大合作機會的。
哈哈,果然被我料中了!
臉書的成績很出色,也讓我們看到了更大的互利共贏空間。
這次來的主要目的,就是把合作協議重新簽署。
你上次提的條件,我們經過研究分析,可以同意每推薦一位有效新用戶註冊亞馬遜,付給臉書二十美元報酬。
並且給每一位新用戶發放10美元優惠券。
優惠券是全平台商店通用的,滿二十美金減十美金,有效期為90天。
有效新用戶的判定規則是,在90天之內產生二次下單購物行為,並且不能是同一台電腦註冊帳號……
二次下單購物的店鋪,可以是臉書開設的T桖店,或者其他企業、個人賣家開設的鞋、包、服飾……等等店鋪都行。」
布萊克本一邊說,一邊微笑地看著夏景行,觀察後者臉上的細微表情。
夏景行面色如常,安靜地聆聽對方開出的條件。
亞馬遜不愧是大企業,聰明人很多,報出的這個條件堵住了很多漏洞,而且明顯對亞馬遜更為有利。
新用戶在三個月內能夠連續購物兩次,不說徹底發展成亞馬遜忠實客戶,應該也差不了多少了。
而亞馬遜僅僅只用付出30美金的代價!
賣出去產品佣金還會抽成15%,這又可以至少填補回將近4.5美元,亞馬遜實際為每一位用戶付出的成本代價,就25.5美元左右。
因為臉書T桖一件至少9.9美金,用戶每次下單至少買一件,另外10美金優惠券至少是滿20美金的訂單才能使用。
用戶二次購物並使用優惠券,兩筆訂單合計至少將近30美金,產品佣金抽成15%,就是4.5美金。
要是有客戶二次購物直接下單一百多、兩百美金,那亞馬遜不僅可以收回全部成本,甚至還能小賺一點。
雞賊,太雞賊了!
夏景行瞟了約翰老頭一眼,後者朝他眨了眨眼。
見夏景行不說話,布萊克本提醒道:「戴倫,你覺得怎麼樣?這個條件非常優厚了,也是亞馬遜為了照顧臉書而特地開的先例。
在你們之前,沒有任何一家合作夥伴,可以獲得亞馬遜這麼大的讓步。」
夏景行輕笑道,「布萊克本先生,那我也說說我的條件。」
他比起食指,「第一,有效用戶不能以產生二次購物行為來判定,只要是新用戶註冊亞馬遜,都得算錢。
新用戶,我們負責帶到了,轉化的工作,不應該我們來負責。
除非你把這些客戶後續為亞馬遜帶來的收入,分一部分給我們?
但這,顯然不現實對吧?
所以,我的意見是報酬和義務要對等!」
亞馬遜其他幾名中層紛紛面露不快,亞馬遜百億市值的企業,願意跟你們一家還在學校辦公的小公司合作,已經是很給面子了,你居然還跟我們談條件?
這些人剛要駁斥,被布萊克本眼神制止了。
布萊克本是見過大場面的人,非常沉得住氣,臉上的笑容絲毫不減,抬了抬手示意夏景行繼續講。
夏景行直接忽略那幾個亞馬遜中層的表情,當沒看到一樣,繼續講道:
「第二,20美金的報酬太少了,我們要求50美金。」
「第三,亞馬遜必須免除臉書15%的產品佣金。」
「第四,倉儲、物流、退貨處理等費用依舊免費。」
夏景行數手指頭習慣了,差點把第五條說出口。
實際上就這四條,沒有更多要求了。
臉書可能以後會做電商,但目前還是以搶占社交市場為主,沒必要去開闢新戰場,四處樹敵,本末倒置!
亞馬遜的發展速度很是不慢,名氣也越來越大。
臉書上面的這些學生用戶可能目前還不是亞馬遜用戶,但隨著畢業,在未來幾年內,基本都會成為亞馬遜的用戶。
臉書把這些用戶攥得緊緊的也沒用,因為臉書要做電商起碼是十幾年後的事情了。
既然沒用,不如賣了換點錢,來得更實際一些。
都把這個事情當成一門生意來做了,臉書自然得為自己爭取更高的價格。
因為除了錢,亞馬遜暫時給臉書帶不來其他資源。
亞馬遜雲,可有可無,目前也並沒有多了不起。
布萊克本聽完夏景行開出的條件後,點點頭道:「除了第四條,其他三條都不能答應你。
產品佣金是亞馬遜的主要收入來源之一,不可能為了一次小小的合作,破壞我們的根基。
50美元報價太高了,實際上透過亞馬遜的財報,你們可以看到,我們剛剛達到營收平衡,不可能再把自己拖入虧損的漩渦。
20美元,就就是我們最終的報價。
至於有效用戶的判定,我們可以再協商一下。
比如把優惠券有效期延長至半年,半年之內,一名新用戶產生二次購物行為,我們都視為有效用戶。」
夏景行搖頭,「我們怎麼知道用戶有沒有產生二次購物行為?這些數據全在你們手上。」
「戴倫,亞馬遜是一家大公司,我們絕不可能做任何不誠信的行為。」
安德魯咳嗽一聲,「這可不是用言語能保證的。」
「可以寫進合同里,如果有欺詐行為,我們願意付出雙倍賠償。」
布萊克本知道安德魯是一名律師,於是提出用合同、法律來進行保障。
「那我們雙方組成一個團隊,把臉書導流過來的用戶購物數據進行共享,共同監督。」
夏景行話音剛落,布萊克本就搖頭道:「這不可能,用戶數據發生泄露了怎麼辦?」
夏景行才不相信這些鬼話,大公司炮製合作的小公司手段,他見得多了,髒得一匹!
這也是為什麼他強調新用戶註冊就打錢,不要搞什麼二次購物、有效用戶的初衷。
數據在亞馬遜手上,想做手腳還不簡單?
十萬新註冊用戶,告訴你產生二次購物的只有一萬人,還有九萬人放棄使用優惠券了。
把數據一拉,就一萬有效用戶。
假如亞馬遜這麼耍無賴,臉書能怎麼辦?
證據也不好找,因為臉書人手有限,不可能去挨個調查,要麼認栽,要麼打官司。
打官司,大公司最喜歡了。
可以請最好的律師,陪你打官司打到天荒地老,越打越糊塗,甚至是燒錢。
臉書這種小身板,玩不起官司大戰,多半以和解,或者自己撤訴而告終。
反正,和這種大公司合作得小心,不然一堆破事、麻煩事等著呢!
「怎麼可能發生數據泄露呢?布萊克本先生,你多慮了。
要麼我們雙方不要搞這麼二次購物、有效用戶,合作簡單一點;
要麼就共同組建一個技術小團隊,開發一個軟體,專門統計轉化率。」
布萊克本搖頭,「這肯定不行,亞馬遜的數據怎麼能讓其他公司看到?」
「我們雖然是家小公司,也是講誠信的。」
夏景行把布萊克本的話原封不動送回,聽得後者一陣語塞。
「我們也不看其他用戶的購物數據,就臉書導流的這部分,反正我們也有,何必那麼在意呢?」
布萊克本打死不在這上面鬆口,數據是一家網際網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共享是不要想的。
談判進入了僵局,雙方之間都不願在這上面進行讓步。
「既然這樣,那我們就先擱置一段時間吧,過段時間再談。原先的合作還是不變。」
布萊克本打定主意,準備使用「拖」字決了。
反正臉書現在也在源源不斷地給亞馬遜導流新用戶。
事情拖下去,對亞馬遜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除非臉書停止導流,不在亞馬遜賣東西了。
「等等!」
約翰老頭叫住了正要離去的亞馬遜一群人。
「軒尼詩先生~」
布萊克本恭恭敬敬地喊了老頭一聲,心想,是不是臉書改變主意了?
於是又坐了下來。
「eaby的人聯繫我們了,但我們沒和他們見面。
如果今天和你們沒談妥,那我們就見見他們。」
約翰老頭笑著說,「臉書最近風頭出得有點多,eaby的人自然也注意到了。
給我打電話的時候口氣不小,說要出雙倍價錢跟我們合作。
跟你一樣,eaby的副總裁也是我們斯坦福的學生。
唉,我這個校長也很為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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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