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5章 去我那裡吧?(五更)

  我愣了。

  倩姐明明比我看到的情況還要少,而且事發突然,從驚叫到落水,統共沒有幾秒鐘,她的這些判斷,又是從何得出?

  何況,我記得很清楚,陳倩根本沒敢多看就將腦袋藏進我懷裡了!

  那麼這些信息,陳倩又是如何知道的呢?她該不會是…信口開河,瞎猜的?

  念及此處,我連忙攔住陳倩,低聲道,「倩姐,你哪兒知道情況啊,有些話千萬千萬不敢胡說的…那個,警察同志,我,我…我女朋友最近精神不正常,她有時候會說胡話,做不得數的。」

  一個警察看我兩眼,哼了一聲,繼續問陳倩,「這位同志,你剛才說死者是女性,並且當時和她在一起的還有別人,是這樣嗎?」

  「對,是的。」

  我急壞了,都特麼顧不上害怕,又要攔陳倩。

  兩名警察卻互相看了一眼,伸手擋住我,說,「二位,不好意思,請二位和我們回局裡,有些調查必須馬上做。」

  我傻眼,完全沒話。

  …

  四十分鐘後,我們坐在區公安分局獨立辦公室,開始做筆錄。

  對於這一套,麻痹的,我可謂駕輕就熟。

  半年來,我已經幾次三番進過派出所,這套流程都稱得上門清。

  由於我們屬於目擊證人,並不是犯罪嫌疑人,警察大哥的態度很好,給我們接了兩杯熱水,還說讓我們不要緊張,這些都是走程序,屬於例行公事。

  不過開始後,我就意識到不一樣了。

  這次和我在蘇州打那個弱逼林華,還有後來痛毆簡約師兄劉道被抓進派出所,完全兩回事。

  我們不但被要求詳細填寫姓名、年齡、工作單位、社會關係,彼此關係,甚至連婚姻狀況什麼的,全都要記錄仔細。

  而後面,同樣一個問題,對方都會通過不同方式問很多遍,變著花樣問,就是要確鑿證詞。

  比如,開始問陳倩的時候,會說,「請告訴我你當時看到了什麼?」

  然後過了一會兒又說,「你看到對方跳江,而不是被人推下去,依據是什麼?」

  又過五分鐘,穿插別的問題,再問,「照您的說法,對方是自己跳下去的,你能舉出證據嗎?」

  …

  總之,類似的問題,反反覆覆顛來倒去問得沒完沒了,我不知道喝了多少水,廁所每隔半小時一趟,准準的,就像腎上安裝了一台報時器。

  不過,通過警方問詢,我總算明白為什麼陳倩會說死者是女性,並且當時和她在一起的肯定還有其他人,至少有一個男人。

  陳倩的理由是,女性的聲音很尖,儘管人遇到驚恐的時候都會發出尖叫,但由於聲帶構成不一樣,男女的尖叫聲在分貝上依然有區別,我江潮聽不出來,她卻可以。

  還有,她雖然只看了一眼,但卻從空中姿勢上判斷死者是女性的面大,這個就和她是骨外傷醫生有關了。

  陳倩遇到過無數因為事故受傷的男男女女,這麼多病例參考下來,陳倩竟然總結出一套男性和女性在遇到危險時,通常會做出反應的差別!

  太匪夷所思了,但這就是事實。

  陳倩亮出身份後,甚至向警方舉例,描述了遇到性質差不多的車禍時,女性大都採用的保護姿勢和男性的動作二者之間的區別。

  而這些動作反應在車禍傷害,會造成傷者受傷部位、創口、性質、程度、創傷面積的些微區別…

  同樣,這種墜落方面也具有性別特點,而陳倩是個非常有心而且業務能力很強悍的骨外傷女醫生,所以她只看了一眼死者的空中姿態,再加上慘叫聲,倩姐便幾乎確定出跳江人的性別。

  兩位警察頻頻點頭,到最後,甚至有些巴結我們,恨不能陳倩再多爆料一些有用信息。

  至於說當時還有人和死者在一起,陳倩的判斷基於一個很簡單,但卻被我忽略的事實。

  那就是,遇到這種突發情況的時候,路人的正常反應大致有兩種:一,站在原地不動,等著搞搞清楚再說。二,則是向事發地點或者距離自己最近的長江大橋欄杆位置沖,想看看到底怎麼回事,我和陳倩就是這樣的心態,別怪我們八卦,因為這個時代,八卦已經屬於全民素質了。

  還有極少數會因為不知道發生什麼了,作鳥獸散,遠遠跑開。

  但陳倩卻注意到,有一個男子,對方沒有站在原地發愣,沒有衝過去看,也沒有嚇得四處跑,而是很冷靜地走---遠走離開!

  如果拍成錄像片段,或者將當時的情形畫成一幅畫,那就很明顯了---大家都在向這邊看,或者圍過來,只有一個人在冷靜地朝著另外的方向走,頂多屬於急匆匆,但遠遠算不上奔跑。

  就這樣,陳倩的分析不但把我聽得目瞪口呆,甚至折服了幾名警察,甚至市局刑警隊的一名副隊長專程過來了解案情,也對陳倩的分析持認同態度。

  當然,是男是女這個可以證實,只要找到屍體,死者的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姓名、籍貫這些都可以很快查清楚。

  但那個和死者在一起的男人是否存在,還需要進一步論證,並且分析死者的社會關係後,在進行初步篩查。

  整個筆錄的過程冗長複雜,參與者也遠比我前兩次在派出所的時候多得多。

  獨立辦公室里,怕沒有七八個警察吧,而且還時不時有人進來聽一陣又離開。

  最後,實在從我們口中摳不出料了,警察讓我們仔細看了一遍筆錄,確認沒有任何問題和遺漏,在上面簽上兩人大名。

  因為我們不是受害者也不是犯罪嫌疑人,而且此案的案情更沒有定性,因此警方也不好過多留我們,於是,終於在華燈初上月影星斜的時候,放我們離去。

  不過對方還是要求我們的手機保持二十四小時暢通,還說如果想起什麼,一定要和警方反饋云云。

  出了區公安分局,我腿都軟了,身體虛弱到快要站不住。

  於是便換成陳倩對我半摟半抱,兩人走出幾十米,陳倩忽然問我,「小江,晚上你準備去哪裡?要回家睡覺嗎?要不…去我那裡吧?」